尤其赵远阳语文还不怎么样。
    但他有个优点,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事到如今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他硬着头皮上场,但也不想把人家会议搞砸了,只能现场求助霍戎,结果现场有信号屏蔽,赵远阳联系不上霍戎,他求助无门,只能一不做二不休,自己上了。
    结果不知该说他是运气好还是老天爷在帮他,他脑子一片空白,居然完美地完成了同声翻译的工作。
    结束后,他脑子里仍是一片空白,双目迷茫地在喘着气,结果旁边的人夸他Good Job。
    赵远阳茫然地说谢谢。
    他入行一年半,大学毕业后自己做了个拍卖行,经营得有声有色——数钱数的手抽筋,靠自己赚来的钱,和继承来的钱,意义是不同的。
    赵远阳现在能底气十足地把一大把钞票丢到霍戎身上,并且趾高气扬地让他脱衣服,什么脱一件多少多少钱,跳脱`衣舞的话是多少,扭的好看又是多少……霍戎常常对他都没脾气,赵远阳让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当然真到了床上,就得反着来了。
    *
    远处,海浪从海平线上卷来,冲在礁石上,和礁石激烈地搏斗,天上掠过几只白色海鸥。
    岸边停靠着许许多多的当地渔船,还有个大的白色轮船,带着腥味的海风吹过来,赵远阳一开窗就嗅到了。
    他安静地望向蓝色海平线的方向。
    过了会儿,赵远阳突然打开车门下了车,霍戎也跟着下车,一把拉住他,问他去哪。
    “我就过去看看。”赵远阳看向他,“就……买点海参什么的,或者象牙蚌。”
    霍戎说:“怎么自己去了?不是怕吗?”
    赵远阳每次过来,都有霍戎陪着,赵远阳就让霍戎去帮他买点什么什么海产回来,但很少自己去,从来都远远地看着,因为那股压抑感,让他不敢靠近。
    他说道:“我不怕了,你看我都能游泳了……”
    比起几年前,他的外表变化并不大,只是变得成熟许多,让人感觉到他是个成年人了,感觉到他是真的长大了、自立了。噺  鮮 尐  說
    霍戎想说游泳池和真正的大海是两码事,可他看见赵远阳认真的神色,只能默许他去,道:“我陪你一起去买。”
    赵远阳却拒绝了:“哥,我不是小孩子了,我怕的话,我会退回来的。”他坚定道,“你让我自己去吧。”
    他总有本事让霍戎脾气全无,霍戎只好点头同意:“去吧,我站在这里看着你。”
    赵远阳朝沙滩那头走去,海浪声音很大,海风也很大,呼啸着,赵远阳的衣服都被猎猎的风吹鼓了起来。
    近几年间,因为赵远阳私下里的帮助,父亲从一个小渔民,变成了海鲜大王——他从零售海鲜做起,直到大规模批发海产品、冻品,现在还开了店,注册了商标,带着整座岛上的人发家致富。
    尽管如此,他仍旧喜欢做一些基层工作,和老乡们一起出海打渔,似乎乐在其中。
    赵远阳慢慢走过去,直到靠近了海边,他才感觉到自己腿在发抖。
    海水的声音冲击着耳朵,打在耳畔,赵远阳脸色变得苍白起来,呼吸也变得急促,脑子里一阵晕眩。
    他一下跪倒在地,手掌和膝盖统统陷入黄色的砂砾中。
    霍戎站在原地,见他不对,立马跑了过来。
    还没等他过来,赵远阳听见一个人过来了,伸手扶起他:“小伙子,你没事吧?”
    赵远阳脑子晕乎乎的,但这声音却让他精神一振:“我……我没事,”他站起身来,看向来人,“这位……”他纠结着用词,却被他疑惑的声音打断:“小伙子,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
    他心里倏地一热,一开口就道:“你记起来了?”
    赵父仔仔细细地端详着他,望着他欣喜若狂的脸,突然恍然大悟,一拍手道:“我记起来了,你是当年那个餐厅的小老板,我记得你,我不会忘的。”
    赵远阳愣了愣,海风呼啸着,吹得他脸生疼,吹得眼睛酸涩。
    见他没说话,赵父开始怀疑自己的记性了:“你不是吗?像你这样好看的人,我不应该会认错的。”
    赵远阳苦涩道:“是啊,是我,你没记错。”
    他眼眶略微湿润,声音却显得镇静:“我过来买点海参,我记得这边海参卖得新鲜又便宜,没想到遇到了您……”他说到这里,已经感觉到泪水顺着脸颊下来了,赵远阳伸手一抹,解释道,“说起来,您长得很像我一位故人,我总是忍不住认错,一看见就难过。”他微微一笑,“不过……您不是他。”
    赵父哂笑:“不止你,我也遇见好些个人了,说我长得像一位企业家……其实我就是打渔的,哪里有企业家的本事。”
    赵远阳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他点点头,最后以极优惠的价格,购买了大量的新鲜海产品,转身回到车上。
    当然,他并未靠近海,而是走到旁边的市场上购买的,还买了一些闭合的蚌,打开后里面有一些天然珍珠,赵远阳挑了几个,把那些大小各异的珍珠冲洗干净后,揣到了兜里。
    上了车,他坐在霍戎身旁,心里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剩下的就是释然了。
    霍戎长臂搂着他的肩,车子离海边越来越远,赵远阳的目光也从窗外收了回来,头一歪,靠在霍戎身上。
    “我们阳阳变勇敢了。”霍戎轻声道。
    赵远阳闭着眼睛说:“我还是怕,但是没以前那么怕了,可能再过几年,等我忘记那个梦,我就变得真正勇敢了吧。”
    他伸手一摸兜,摸出几颗大小不一的珍珠来,他有个习惯,就是无论见到了什么,只要让他觉得欣喜的东西,他就会送给霍戎。譬如几年前,他们“刚认识”不久,赵远阳在九月的校园里摘了一捧桂花,就顺手送给霍戎了。
    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礼物,赵远阳很难想起当时的感觉了,只隐约记得,他时隔多年走在高中校园里,馥郁的桂花香让他心里一片安宁喜悦,他觉得这东西既然能让他高兴,自然也能让霍戎高兴了,于是出于讨好的心态,就摘了一把送给他。
    他在手心里挑了挑,想挑个好看些的,圆润些的,但这些珍珠毕竟都是天然淘汰品,都是由瑕疵的,没有特别圆润、特别规整的。他挑不出来了,索性全给霍戎了,放在他的手心道:“送你了。”
    他一笑,用手心握住:“谢谢阳阳。”霍戎也有个习惯,那就是无论赵远阳送他什么,他一定好好收着。
    他非常珍惜这些礼物,哪怕再微不足道的礼物,也是远阳出于真心的,胜过金山银山。
    因为珍惜这个人,所以珍惜所有的点点滴滴,从前到后。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番外的,明天争取双更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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