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应该杀人如麻,嗜血成性吗?
就为了一块墓地,你们就欢天喜地的上赶着去帮萧家的忙……
这得是有多穷啊!
你身为厉鬼的逼格没了你知道吗?
而这件事情萧高轩还真就听说过。
因为那几个人是真的钉子户,仗着自己在那几座山上有个百八十年前建的,现在都已经塌了大半,根本没人住的泥砖屋,一开口就要十倍的拆迁款。
当时可把萧父气坏了。
因为那个村和他们家还算有点关系,他妻子的奶奶就是那个村子里出来的。
正是因为这点拐弯抹角的关系,所以萧父当初才会做出把疗养院建在那个村子的决定,图的就是一个造福乡里。
结果那几个钉子户闹出这么一出,简直是在打他和他妻子的脸。
不过没过几天,那几个钉子户就突然改口了,不仅不要十倍的拆迁款了,原定的拆迁款也只要了一半,公司怕他们再闹事,想全额补给他们,他们都不要。
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是因为他们家都闹鬼了。
所以那个鬼居然是面前的红衣厉鬼?
然后就又听红衣厉鬼说道:“结果你们家是怎么做的,表面一套,暗地里又是一套,有主的坟墓倒是全都安置了,没主的坟墓,直接就给推平了,遗骸露出来的,陪葬品全都捡走,骨头随便碾碎埋了……”
说到这儿,红衣厉鬼死死盯着萧高轩的眼睛又红了,猩红的那种红。
不用说也知道,被拿走陪葬品还碾碎了遗骸的人是谁!
以至于众人都顾不上害怕红衣厉鬼了,他们当下转过头看向萧高轩,脸上的鄙夷根本遮掩不住。
萧高轩:“……”
他家公司这么黑,他怎么不知道!!!
所以他急声说道:“不可能,虽然我们不知道这件事情是你们做的,但是我爸他们当时都以为这件事情是那个村子里的一些看不惯的过了世的老人动的手,所以为了感谢他们,他们还专门拨了双倍的资金修建公墓……”
“呵呵!”
红衣厉鬼:“你的意思是我在撒谎?”
要不是因为这件事情,她何必千里迢迢地跑过来。
——事实上,她原本是想直接去找萧父他们的麻烦的,只是他们身边要么带着天师,要么堆满了法器,所以她只能退而求其次,找上了萧高轩,谁知道反而撞进了方言钦手里。
早知道这样,她还不如直接去找萧父他们呢。
萧高轩的声音直接就低了下去。
因为想想也知道,在现在这种情况下,红衣厉鬼竟然敢说出这样的话来,显然是不怕他们去查证的。
所以出问题的还真有可能就是他们家。
想到这里,萧高轩的气势也跟着弱了下去。
他现在该怎么办?
当然是有问题就解决问题啊,哪怕揪出问题的是个厉鬼。
所以他当即咬牙说道:“你放心,这件事情我们家一定会给你们一个交代,要不然不用你来找我们的麻烦,我们家自己就先遭天谴了。”
既然事情已经真相大白,那方言钦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所以他直接挥了挥手:“既然如此,那你走吧。”
红衣厉鬼却是愣住了:“你要放我走?”
要知道她以前遇到的那些天师,就算明知道她们没有做过什么大的坏事,也会打着非我同类其心必异的幌子,杀掉他们,或者把她们抓回去做驭鬼,甚至练成养料喂养他们养的驭鬼。
要不然她刚才何必那么低三下四的讨好方言钦。
结果方言钦居然要放她走?
那她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红衣厉鬼这才反应过来。
不管方言钦打的什么主意,只要她现在逃得远远的,就算方言钦以后后悔了,也抓不到她。
想到这里,红衣厉鬼忙不迭地一甩袖子,化作一道黑烟,跑了。
陈四等人这才终于缓过神来。
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事情,他们仍然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所以他们忍不住齐齐转头看向了方言钦。
也就在这个时候,会议室的大门突然打开了,门外走进来一个中年男人,看见现场乱七八糟的样子,他先是一愣,然后才说道:“应总,陈总……你们可让我好找……”
一边说着,他一边凑了上来,然后掏出一张支票,说道:“这个,应总,您开的这张支票,我刚才让人拿去银行了,结果那边说,您的账户被冻结了,这钱……它取不出来了,您看?”
方言钦眉头微皱,前身的记忆也慢慢地涌了上来。
前身应言钦,是海市应家当家人的独子,今年四十九岁……
方言钦:“……”
其实也还行!
毕竟他连八百多岁的老头子都穿过了。
现在才四十九岁而已,不慌。
所以他继续接收起了前身的记忆。
应家是海市数一数二的豪门,海市是华国经济实力最强的一个市,可想而知应家在华国商界的地位。
但是应言钦却并不是应家的继承人。
否则萧高轩怎么敢捉弄到他头上来。
应家的现任继承人是应言钦的儿子,应棱。
按理来说,一般的豪门为了家族的稳定,都不会贸然越过儿子,将家业交给孙子,因为朱元璋就是最好的教训。
可是应言钦的父亲应荣轩偏偏就这么做了。
而这,就要从五十年前说起了。
应荣轩出生没落家族应家,为了挽救家族,他主动抛下了出身低微的青梅竹马的爱人,求娶了暴发户出身的徐家小姐。
在徐家和徐家小姐的帮助下,应荣轩顺利地止住了应家的颓势。
第二年,应言钦就出生了。
只是徐家小姐的命就没那么好了,应言钦刚满十四岁,她就因病去世了。
事后,应荣轩拿着徐家小姐的遗嘱,继承了徐家小姐的绝大多数遗产,包括徐家小姐嫁给他之后,自行创立的公司。
合并了徐家小姐的公司之后,应荣轩的公司瞬间扩大了一倍不止,加上他们当时本就处于时代的风口上,所以应家很快就在海市彻底站稳了跟脚。
而徐家却因为决策失误,慢慢走上了下坡路。
应荣轩这才想起了他的那位青梅竹马。
他这才知道他们分手之后,在中学当老师的她就被她父母嫁给了钢铁厂的一个离过婚但是没有孩子的副厂长做老婆。
那个副厂长原本还挺喜欢她的,直到他知道她和应荣轩有过一段,而且应荣轩一直有偷偷摸摸给她寄钱花的事情之后,忍不住对她动了手。
她当时也知道她和应荣轩已经回不去了,为了保住名声,所以她只能选择了‘委曲求全,并且承诺会跟他断绝联系。
当时,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女儿。
为了孩子,那个副厂长也选择了妥协。
可是副厂长越想越觉得憋屈,加上越看越觉得女儿长的不像他,所以渐渐地就钻起了牛角尖,迷上了喝酒。
而他喝醉之后,一想起这件事情,就会动手打她。
没过两年,她就被那个副厂长失手打死了。
因为这件事情本来就是她有错在先,加上那个副厂长赔了她娘家一大笔钱,所以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得知了这些事情之后,应荣轩自然是愧疚不已,所以他直接出手把那个副厂长送上了枪决的刑场,又把她女儿孙安娴接到了身边教养。
当时的应言钦不过十六岁,加上应荣轩平日里对孙安娴比对他好了不知道多少倍,就误以为孙安娴是应荣轩的私生女,所以渐渐地叛逆起来。
本来应言钦也是有改邪归正的机会的。
他上了大学之后,喜欢上了他的班主任——一个因为上学早,所以只比他大了两岁的女孩子。
为了讨好她,应言钦卯足了劲学习,一年就从需要花钱才能上大学的学渣变成了年级十的好学生的存在。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就在他终于打动了那个女孩子的时候,应荣轩却起了让应言钦和孙安娴结婚的心思。
因为他想让应言钦和孙安娴来填补他心中没能和青梅竹马的初恋在一起的遗憾。
应言钦当然不答应。
可是在绝对的权势面前,他的反抗没有任何的意义。
因为应荣轩随即就举报了那个女孩子,说她勾引学生,枉为人师。
随后她就被学校开除了。
而应言钦则是直接被应荣轩绑了回去。
对应荣轩来说,应言钦不从也没关系,一碗药下去,一切就都解决了。
就这样,应言钦和孙安娴结了婚。
第192章
应言钦也彻底死了心, 尤其是在得知那个女孩子被学校开除后,她的母亲听说了这件事情,一气之下一病不起, 没过多久就去世了的消息之后。
但他还是给了应荣轩和孙安娴最后的机会,那就是他和孙安娴离婚, 应家好好补偿那个女孩子一家。
应荣轩怎么可能答应。
在他看来, 他给应言钦选的路才是最好的, 应言钦吃他的用他的, 结果却为了一个女人忤逆他,简直是不知好歹。
就为了一块墓地,你们就欢天喜地的上赶着去帮萧家的忙……
这得是有多穷啊!
你身为厉鬼的逼格没了你知道吗?
而这件事情萧高轩还真就听说过。
因为那几个人是真的钉子户,仗着自己在那几座山上有个百八十年前建的,现在都已经塌了大半,根本没人住的泥砖屋,一开口就要十倍的拆迁款。
当时可把萧父气坏了。
因为那个村和他们家还算有点关系,他妻子的奶奶就是那个村子里出来的。
正是因为这点拐弯抹角的关系,所以萧父当初才会做出把疗养院建在那个村子的决定,图的就是一个造福乡里。
结果那几个钉子户闹出这么一出,简直是在打他和他妻子的脸。
不过没过几天,那几个钉子户就突然改口了,不仅不要十倍的拆迁款了,原定的拆迁款也只要了一半,公司怕他们再闹事,想全额补给他们,他们都不要。
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是因为他们家都闹鬼了。
所以那个鬼居然是面前的红衣厉鬼?
然后就又听红衣厉鬼说道:“结果你们家是怎么做的,表面一套,暗地里又是一套,有主的坟墓倒是全都安置了,没主的坟墓,直接就给推平了,遗骸露出来的,陪葬品全都捡走,骨头随便碾碎埋了……”
说到这儿,红衣厉鬼死死盯着萧高轩的眼睛又红了,猩红的那种红。
不用说也知道,被拿走陪葬品还碾碎了遗骸的人是谁!
以至于众人都顾不上害怕红衣厉鬼了,他们当下转过头看向萧高轩,脸上的鄙夷根本遮掩不住。
萧高轩:“……”
他家公司这么黑,他怎么不知道!!!
所以他急声说道:“不可能,虽然我们不知道这件事情是你们做的,但是我爸他们当时都以为这件事情是那个村子里的一些看不惯的过了世的老人动的手,所以为了感谢他们,他们还专门拨了双倍的资金修建公墓……”
“呵呵!”
红衣厉鬼:“你的意思是我在撒谎?”
要不是因为这件事情,她何必千里迢迢地跑过来。
——事实上,她原本是想直接去找萧父他们的麻烦的,只是他们身边要么带着天师,要么堆满了法器,所以她只能退而求其次,找上了萧高轩,谁知道反而撞进了方言钦手里。
早知道这样,她还不如直接去找萧父他们呢。
萧高轩的声音直接就低了下去。
因为想想也知道,在现在这种情况下,红衣厉鬼竟然敢说出这样的话来,显然是不怕他们去查证的。
所以出问题的还真有可能就是他们家。
想到这里,萧高轩的气势也跟着弱了下去。
他现在该怎么办?
当然是有问题就解决问题啊,哪怕揪出问题的是个厉鬼。
所以他当即咬牙说道:“你放心,这件事情我们家一定会给你们一个交代,要不然不用你来找我们的麻烦,我们家自己就先遭天谴了。”
既然事情已经真相大白,那方言钦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所以他直接挥了挥手:“既然如此,那你走吧。”
红衣厉鬼却是愣住了:“你要放我走?”
要知道她以前遇到的那些天师,就算明知道她们没有做过什么大的坏事,也会打着非我同类其心必异的幌子,杀掉他们,或者把她们抓回去做驭鬼,甚至练成养料喂养他们养的驭鬼。
要不然她刚才何必那么低三下四的讨好方言钦。
结果方言钦居然要放她走?
那她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红衣厉鬼这才反应过来。
不管方言钦打的什么主意,只要她现在逃得远远的,就算方言钦以后后悔了,也抓不到她。
想到这里,红衣厉鬼忙不迭地一甩袖子,化作一道黑烟,跑了。
陈四等人这才终于缓过神来。
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事情,他们仍然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所以他们忍不住齐齐转头看向了方言钦。
也就在这个时候,会议室的大门突然打开了,门外走进来一个中年男人,看见现场乱七八糟的样子,他先是一愣,然后才说道:“应总,陈总……你们可让我好找……”
一边说着,他一边凑了上来,然后掏出一张支票,说道:“这个,应总,您开的这张支票,我刚才让人拿去银行了,结果那边说,您的账户被冻结了,这钱……它取不出来了,您看?”
方言钦眉头微皱,前身的记忆也慢慢地涌了上来。
前身应言钦,是海市应家当家人的独子,今年四十九岁……
方言钦:“……”
其实也还行!
毕竟他连八百多岁的老头子都穿过了。
现在才四十九岁而已,不慌。
所以他继续接收起了前身的记忆。
应家是海市数一数二的豪门,海市是华国经济实力最强的一个市,可想而知应家在华国商界的地位。
但是应言钦却并不是应家的继承人。
否则萧高轩怎么敢捉弄到他头上来。
应家的现任继承人是应言钦的儿子,应棱。
按理来说,一般的豪门为了家族的稳定,都不会贸然越过儿子,将家业交给孙子,因为朱元璋就是最好的教训。
可是应言钦的父亲应荣轩偏偏就这么做了。
而这,就要从五十年前说起了。
应荣轩出生没落家族应家,为了挽救家族,他主动抛下了出身低微的青梅竹马的爱人,求娶了暴发户出身的徐家小姐。
在徐家和徐家小姐的帮助下,应荣轩顺利地止住了应家的颓势。
第二年,应言钦就出生了。
只是徐家小姐的命就没那么好了,应言钦刚满十四岁,她就因病去世了。
事后,应荣轩拿着徐家小姐的遗嘱,继承了徐家小姐的绝大多数遗产,包括徐家小姐嫁给他之后,自行创立的公司。
合并了徐家小姐的公司之后,应荣轩的公司瞬间扩大了一倍不止,加上他们当时本就处于时代的风口上,所以应家很快就在海市彻底站稳了跟脚。
而徐家却因为决策失误,慢慢走上了下坡路。
应荣轩这才想起了他的那位青梅竹马。
他这才知道他们分手之后,在中学当老师的她就被她父母嫁给了钢铁厂的一个离过婚但是没有孩子的副厂长做老婆。
那个副厂长原本还挺喜欢她的,直到他知道她和应荣轩有过一段,而且应荣轩一直有偷偷摸摸给她寄钱花的事情之后,忍不住对她动了手。
她当时也知道她和应荣轩已经回不去了,为了保住名声,所以她只能选择了‘委曲求全,并且承诺会跟他断绝联系。
当时,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女儿。
为了孩子,那个副厂长也选择了妥协。
可是副厂长越想越觉得憋屈,加上越看越觉得女儿长的不像他,所以渐渐地就钻起了牛角尖,迷上了喝酒。
而他喝醉之后,一想起这件事情,就会动手打她。
没过两年,她就被那个副厂长失手打死了。
因为这件事情本来就是她有错在先,加上那个副厂长赔了她娘家一大笔钱,所以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得知了这些事情之后,应荣轩自然是愧疚不已,所以他直接出手把那个副厂长送上了枪决的刑场,又把她女儿孙安娴接到了身边教养。
当时的应言钦不过十六岁,加上应荣轩平日里对孙安娴比对他好了不知道多少倍,就误以为孙安娴是应荣轩的私生女,所以渐渐地叛逆起来。
本来应言钦也是有改邪归正的机会的。
他上了大学之后,喜欢上了他的班主任——一个因为上学早,所以只比他大了两岁的女孩子。
为了讨好她,应言钦卯足了劲学习,一年就从需要花钱才能上大学的学渣变成了年级十的好学生的存在。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就在他终于打动了那个女孩子的时候,应荣轩却起了让应言钦和孙安娴结婚的心思。
因为他想让应言钦和孙安娴来填补他心中没能和青梅竹马的初恋在一起的遗憾。
应言钦当然不答应。
可是在绝对的权势面前,他的反抗没有任何的意义。
因为应荣轩随即就举报了那个女孩子,说她勾引学生,枉为人师。
随后她就被学校开除了。
而应言钦则是直接被应荣轩绑了回去。
对应荣轩来说,应言钦不从也没关系,一碗药下去,一切就都解决了。
就这样,应言钦和孙安娴结了婚。
第192章
应言钦也彻底死了心, 尤其是在得知那个女孩子被学校开除后,她的母亲听说了这件事情,一气之下一病不起, 没过多久就去世了的消息之后。
但他还是给了应荣轩和孙安娴最后的机会,那就是他和孙安娴离婚, 应家好好补偿那个女孩子一家。
应荣轩怎么可能答应。
在他看来, 他给应言钦选的路才是最好的, 应言钦吃他的用他的, 结果却为了一个女人忤逆他,简直是不知好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