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十点的订婚宴,而现在是十二点。
    没有消息。
    没有动静。
    什么都没有。
    “我想睡觉了。”沈橙说,“你不用守着我,我睡不着。”
    熊母张了张嘴,还是默默地离开。
    沈橙看向窗外,玻璃通透,天朗气清,什么都很好。
    可他不好。
    很不好。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被包扎的手腕。
    慢慢地,张嘴咬开纱布。
    伤口狰狞。
    你看,沈橙,没有用的,无论你怎么做,都留不住的。
    可能死在她面前,都不会令她有丝毫的动容。
    沈橙将自己的心收了起来。
    他像父母期望的那样,按时吃药,按时走动,按时思考,按时微笑。他手腕上的伤口开始结痂,也在父母的陪同下,去看了心理医生。
    心理医生说他状态不错。
    只是轻度抑郁而已。
    呵,轻度而已。
    没什么大不了的。
    一年之后,沈橙顺利毕业,他跟同学一起照相留念。
    最后一次的散伙饭上,热热闹闹,吵吵嚷嚷。
    有人提起了她。
    那个美丽的、引人注目的风云人物。
    “呜呜呜女神订婚太早了!”
    “我连撬墙脚的机会都没有。”
    “你小子还敢撬啊!小心人家未婚夫一锄头锄死你!”
    “可恶年下姐弟恋是不可能有好结果的我等着他们分手!”
    “啧啧啧你可真恶毒啊。”
    有人撞了他胳膊。
    “哎,你说……”
    他风轻云淡。
    “我忘了。”
    对方挠了挠头,“什么你忘了啊?哥,我只是想问你,你说大四考研会不会浪费时间啊,能一边工作一边考研吗?哎,我女朋友家里那边催婚了,感觉不拼命点,就没法把她娶回去了啊。”
    年轻的面容洋溢着蓬勃朝气,有着对未来的憧憬。
    “哥,哥,哥你咋啦?”
    咋就哭了呢?
    “我失恋了。”这个在毕业答辩上锋芒毕露的男人呜咽着,“永久性的。”
    “不是吧?那个女的这么没眼光啊。”
    男同学感到不可思议,沈橙是他们学院的太阳之子啊,说是教授手中宝也不为过,未来前途光明,女孩子不赶紧收着,还把人给甩了?“不行,哥,你说是谁,弟弟非得好好跟她理论!”他捋着袖子。
    沈橙轻声念出她的名字,“……奚般弱,你去吧。”
    男同学讪讪笑了,把自己的脚收回来,“哥,你开玩笑呢。”
    奚家的那位跟他们就不在同一个档次上,当他们为一份工作四处奔波,对方早就回家继承千万矿产了,而且未婚夫的背景神秘强大,这强强联手,谁敢有意见?
    沈橙沉默了,他手指轻轻弹着玻璃杯。
    该怎么去愈合那道伤口?
    沈橙也不知道。
    他连本带利退回了七百万,解除了跟红象科技的合约。他去工作,去加班,去赚钱,渐渐的,有人称呼他“沈组长”、“沈经理”、“沈执行官”。
    年少时曾经梦寐以求的一切在七年之后得到了彻底的实现。
    他住着带有小花园的别墅,车库里有最新限量的跑车,有越来越多的女人向他示好。
    包括林春柳。
    这个从农村出来的女人,她穿着低领衬衫跟包臀短裙,像是一件努力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的货物,以碰瓷的姿势,出现在他的面前。
    黑丝袜透着一股子风尘味。
    林春柳过得不太好,她一直试图跟潜力股沈橙搭上线,但这人被认回去后,打了一场拐卖官司,其手段之冷血,令林春柳心生胆怯。
    她初中学历,又不想去干活,寻思着自己重生之后,怎么也算得上是年轻貌美,最合那些富家老板的口味。
    然而人家钟情那些清汤挂面的大学生,她除了身材好,也没有其他太大的优点。
    她想钓个年轻富豪,但人家名校出身,相貌好,眼光高,口味也挑,完全把她当成没有姿色偏要卖弄的大妈。中年富豪呢,有家有室,她的手段招儿还比不过狐狸精转世的小情人们。
    至于老富豪,林春柳实在下不了嘴,她才三十岁,不想去伺候七八十岁的老头子。
    但是很快,林春柳连酒会也混不进去了,她蹲守在一些高档写字楼下,通过添加附近人进行聊天,小范围搜索目标。
    有天她看到了沈橙。
    他果然如她前世那样,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白衬衫斯文干净,气质斐然,成熟稳重,站在一群秃头男人中间,可谓极品。
    重新燃起了林春柳的追求心思。
    可是沈橙出入的地方,不是慈善晚会就是各种商贸会议,非圈内人士很难混进去。
    于是她咬咬牙,想出了碰瓷这一招。
    她脸上挂着无懈可击的笑容,正要打招呼,对方看也不看,拖出手机,“王律师是吧?你过来处理一下,有人碰瓷,对,有行车记录仪。”
    林春柳吓得慌忙跑了,高跟鞋还掉了一只。
    沈橙没把这插曲放在心上。
    他的生活如白开水般索然无味。
    他抽烟,酗酒,蹦极,玩各种刺激的极限运动。
    他也想过纵情于男女关系,利用其他女人来忘记她。
    可他不行。
    哪怕是酒精催化,他依然难以去接触那个不是她的女人。
    他感到恶心,而且负罪感极其强烈。
    她像是扎进血管里的针,微微刺痛,你放着不管,或许能麻痹一时。可是,一旦你抽出来,血流不止,整个人都垮了。
    他工作越来越晚,喝酒越来越凶。
    直到有天晚上,他摇摇晃晃从酒吧出来,抱着柱子吐得很厉害。
    后来不知怎么的,他跟街边的流浪汉有一搭没一搭聊起来。
    “小伙子,失恋啊。”
    “嗯,失恋七年了。”
    “我看你斯斯文文的,不差钱啊,干嘛不把姑娘追回来?”
    沈橙嘴唇嚅动。
    “我……不敢。”
    是的,他不敢,他当过操盘手,也当过天使投资人,在生死关头,冷静如常。为一份企划案,沈橙生生把团队骂哭,成员们私底下说,他上辈子一定是杀猪的屠夫。
    但这么杀伐果决的他,在感情的问题上,依然是个胆小鬼。
    他知道她的手机号码,知道她家的地址,知道她出差的城市,只要他想,他可以轻松营造出无数个偶遇的场合。
    可是他不敢,不敢出现在她的面前。
    “人生能有多少个七年呢?白白浪费可不好啊,来,小伙子,你手机给我,大哥今晚就讲义气,帮你把人约出来,什么爱不爱的,当面说清楚!”
    沈橙下意识掏出手机。
    流浪汉拿到手就撒腿跑了,迅速跳过红路灯。
    “……我操!”
    沈橙暗骂一声,捂着发疼的胃,追了上去。
    “手机!有人偷手机了!前面的,帮我拦一下!”
    前方是一对情侣,男方十分迅速,一个飞腿,将流浪汉撂倒在地,手机飞进灌木丛。
    该不会碎了吧?
    沈橙心一惊,慌忙跳进去四处翻找,猫儿刺挠得他满脸血痕。
    他从泥土边找到了倒插的手机,屏幕碎了一块,他摁着键,紧张地开机。
    屏幕亮起了熟悉的光,以及熟悉的面孔。
    那是他们在沙发上互相依偎着的,唯一的,合照。
    有人拍了他的肩膀,“先生,这个小偷怎么处理啊?送派出所吗?那个,我们要赶着回去,可能没办法陪你去了。”
    沈橙收拾心情,“谢谢您,接下来就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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