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人全程一言不发,只是安静的执行着青年的吩咐,随后跟在了后边的马车上
    马车遥遥远去,而原本的北平王府却是被一片火光笼罩,终将化为灰烬。
    *
    皇都之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百姓们知晓白渺的名头了。
    对于老百姓来说,上位者是谁并不重要,但若是能叫他们过上好日子,那便一切都好。
    常言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而百姓与君王的关系便是如此。
    前些年来,大胤百姓的生活说不上兴兴向荣,但却能道上一句安定平静,这均是武帝的功劳,在他严苛治理下,虽然法例无情、惩罚残酷,但却根本上造就了一个有秩序的安定社会。
    不过从去年冬日开始,因为陆续出世的石涅、火墙,倒是叫百姓们过了一个好受的冬日,因而这新一年的开头,比起往年来说更加的热闹且富有人气儿。
    而还宅在宫中的白渺只知道自己的妖力在变得充盈,却不晓得皇都大街小巷中有关自己的传闻,那热度,几乎要赶超大胤有名的玉殊公子了。
    *
    这传言传了这么久,却是一点儿没透透出高人的具体信息。
    醉芳庭的最高层,开着半截窗户,俊美却苍白的青年一脸怅然,那微微蹙起的眉毛,却是叫瞧见的人恨不得掏心掏肺的来抚平。
    依我猜啊,公子口中的高人也快出现了,丹娘一身孔雀绿的襦裙,雪白的皮子路在日光之下,有种妇人的风情之美,她娇笑道:现在大街小巷里,人家都谈论那唤作白渺的人,怕是没几人记得咱们玉殊公子的大名儿了!
    都是些喜新厌旧的人呀!青年,也就是那位玉殊公子懒懒支着额头,脸上却是一点儿不在意的模样,丹娘,这日子过的好无聊啊!
    公子是想要热闹?丹娘一双娇媚的眸子里闪过暗光,葱白的指尖点了点自己抹着口脂的红唇,轻声道:热闹,不远了
    确实。玉殊公子勾唇,那眸子像是藏匿了无尽的温柔,我等着那一天呢。
    *
    皇宫御书房内。
    此时日头正好,在外面熘了一圈回来的白渺打算洗心革面、励志上进,不能再做懒散的咸鱼了!
    这会儿武帝还在前朝议事,白渺便在御书房中坐着,在桌面上找到了几幅武帝之前写下的字迹,自个儿捏着毛笔临摹。
    上辈子白渺的字就写的不好看,初高中的时候经常被语文老师因为字迹的问题揪住教训,虽然在那之后白渺也下定决心要好好练字,只可惜每次都坚持不到一周便放弃了。
    但是现在生在古代,白渺感觉自己身边的人都能写出一副好字,就好比武帝的字迹笔走龙蛇,自带磅礴的霸气,野性蓬勃,点横撇捺都下笔有劲儿,被浓墨一渲染,便是最普通的作品,都能与那些个书法大家媲美。
    而贺闻舟的字虽不如武帝霸气,但也有自己的风骨,一手草书叫人瞧着望尘莫及;夙全的自己则更加工整秀美,绝对是那种适合刻在石碑上的字体,大大小小像是同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看着就赏心悦目。
    至于歧仲、李福全他们,字虽少了风骨与气势,但胜在笔法流畅,各有各的特点,至于夹在中间的白渺,那一手狗爬字迹简直叫人不忍直视。
    于是今日正好把这事儿想起了的白渺,便打算临摹武帝的字迹练习练习。
    此刻,御书房内静悄悄的,只能听到毛笔摩擦竹简的声音。
    白渺练的练着,便觉着竹简写字累手,还容易晕染,怎么也没有纸张方便。
    看来,得想想怎么把纸做出来了自重生到大胤以后,这已经不知道是白渺第几次有造纸的想法了。
    吱呀。
    是门被推开的声音。
    白渺偏头望去,是进来的武帝。
    陛下,你教我写字吧!
    怎地什么也想学?涂修霆大步而来,低头看了看白渺临摹的成果。
    只见其形,不见其骨。
    陛下,如何?白渺眼睛亮晶晶的,虽然只是临摹,可就他自己看来,比最开始的狗爬字已经有了很多的进步。
    涂修霆沉默半晌,不忍心打击小家伙的兴趣,只能憋着声道:不错。
    嘿嘿我也觉得还不错。白渺笑笑,又看向竹简上的字。
    朕教你。涂修霆伸手握住了白渺的右手,一点一点的纠正着对方握笔的姿势。
    握笔的时候,要注意手势,武帝的声音被暖融融的日光驱散了寒意,只有深藏的温柔,笔杆正直,指实掌虚,自然放松。
    武帝的手有些粗糙,但却热的让人脸红心跳,白渺此刻站在武帝的身侧,手臂被对方揽住一半,稍稍往后靠,便能感受到男人身上炽热的气息与强健有力的心跳。
    白渺写着写着,便觉得手里的毛笔它不香了,手腕纵然是被武帝握着,都酸困的厉害。
    写不动了?涂修霆观察细致入微,一瞬便察觉了白渺的不自在。
    他捏了捏少年细白的腕子,手指按着穴位轻轻揉捏,你这力气不够,还是先从最基本的来,每天写十张大字吧。
    好嘛,白渺撅了撅嘴,我总能练好的。
    作者闲话:  求收藏推荐评论!
    新人物出场!
    猜猜蒙面人是谁~
    第086章 食金蚁
    初春将至,天气虽是回暖了些许,但风依然有些刺骨。
    枝头上冒出了新新的绿芽,时不时还能在天上瞧见活泼的燕雀。
    南阳王府。
    夜歧怀中抱着一柄长剑往内走,而他身侧正是那日下令烧了北平王府的青年。
    今日,青年也依然带着一副面具,身上是黑红色的长衫,不似世家子弟那般华贵,却有些江湖人士的浪荡不羁。
    妈的,老子真是被当骡子操劳,青年一边走着一边骂骂咧咧,一张嘴就从来没有停下过,那狗日的倒是自己个儿去皇都了,现下什么累的活儿都累在我头上了,想想就气!
    夜歧一声不发,似乎已经习惯了青年的暴躁。
    夜老弟你倒是说句话啊!可青年却不满于身侧人的安静。
    您唤我夜歧便好。
    你!青年气唿唿的一甩手,竟是直接一掌打碎了南阳王府的院门,他嫌弃的看了看,嘟囔道:什么破烂玩意儿,也就那老匹夫才用这劣质货。
    走到府内后,便立马有侍卫将两人领到南阳王府的地窖。
    地窖在府邸之下大约十来尺的地方,宽敞黑暗,到处都是石壁,没有梯子,人们只能站在上边儿看,隐约能听到窸窣声。
    墙壁上的烛光很是微弱,青年在昏暗中眨了眨眼睛,火气便不打一出来,只觉哪哪儿都看不顺眼,妈的点个亮点儿的灯能死?这乌漆墨黑的老子是火眼金睛?能看到个鬼?
    夜歧冷声道:点不得灯。
    见青年一副要听解释的模样,夜歧解释:这地窖下面全是黑蚁,壁上涂了油它们爬不上来,但若点了光,蚁群便躁动了。
    蚁群?青年皱眉,一地窖的黑蚁,那画面光是想一想,都叫他这个大男人觉得身上难受,朱烈那老匹夫什么爱好?养蚂蚁?
    说着,青年眯眼往下看了看,模煳间瞧见那几乎有小指宽的的黑蚁密密麻麻一片。
    这便不知道了。夜歧回答:陛下的意思就是让我们搞清楚这其中的秘密。
    顿了顿,他继续道:南阳王在被抓的那日便咬舌自尽了,他这些年走私得来的金银却是不知所踪,这段时间魇龙卫一直追查,一无所获,唯一有异的便是此处豢养着黑蚁的地窖。
    哈?这全是蚁群,怎么那老匹夫还能把黄金藏在蚂蚁肚子里?
    青年不屑冷笑,却在话落后和夜歧都陷入了一阵沉默。
    也不知过了多久,夜歧开口了,只是声音有些干涩,藏在蚂蚁肚子里
    匪夷所思。青年摸着下巴,忽然道:我想起来了!
    什么?
    妈的!朱烈这龟孙儿就不是个好家伙!青年气的又锤了一下石壁,解释道:早几年老子混迹江湖的时候,层听说过有种黑色的蚂蚁名叫食金蚁,因为它们有种特殊的习性能吃下金银后将其藏匿在肚子里,只要有足够的人血来供养这些蚂蚁,那金银便可安好的带着食金蚁的肚子中,若是缺了人血,金银也会在食金蚁的肚子里逐渐消失
    顿了顿,青年问:从南阳王死到现在,有多久了?
    将近一月之久。
    也就是说,如果老子猜得不错,这些都是食金蚁,那么它们已经近一个月没有吸食过人血了,青年眉头紧皱,眼神烦躁,那么它们肚子里的金银怕是剩不了多少了。
    食金蚁怎么处理?
    得得得,一把火烧了!青年暴躁异常,多浇点儿油,烧的旺点。
    是。守在地窖门口的侍卫们立马照办。
    很快,熊熊烈火便在地窖中燃起,原本黑沉的空间变得明亮,地窖底部的黑色蚁群被火焰包裹、吞噬,油光覆在它们的身躯上,不一会儿便响起了噼里啪啦的声音,伴随而来的还有一股浓烈的焦煳味儿。
    青年在火光的映衬下,在逐渐消融的黑色蚁群中果然看到了金色的微光。
    您猜对了。夜歧道。
    猜对了青年闻着这味儿只觉得脑子疼,也不知道朱烈那老家伙杀了多少人才能豢养这一地窖的食金蚁。
    炽热的火焰逐渐变小,地上乌黑的痕迹愈来愈多,终于在小半个时辰后,地窖的火焰完全熄灭。
    青年捂着鼻子低头一看,大片大片都是焦黑的痕迹,偶尔能瞧见一些淡金色的颗粒。
    夜歧道:来人,下去清理一下。
    是!
    地窖中黑煳煳的东西被清理掉,很快便露出了大片大片金灿灿的粉末,都是颗粒细小的金子。
    这一次,地窖中点燃了明亮的烛光。
    朱烈走私得来的金银大约有多少?青年问道。
    粗略估计,南阳王走私已经有三年多了,黄金至少得千万两。夜歧着重道:只是粗略计算,实际数量应该更多。
    青年懒洋洋道:就这地窖下面的食金蚁,差不多能有上几十万只,我们眼下见的都是近一个月没有人血供养的食金蚁,它们的身体和体内的黄金都有所消耗,江湖传闻一只食金蚁最大可吞下十来两黄金,可想而知,那得有多大。
    夜歧看了看地窖下正收敛这金色颗粒的下属,轻声道:这些黄金颗粒,几乎不到南阳王走私的几十分之一。
    没办法,青年摊了摊手,剩下的都被食金蚁消耗了,朱烈那龟孙儿也是心眼子多,自己得不到也不让我们得到!妈的,越想越气,老子真想把他的尸体找出来抽一顿子!
    既然地窖的事情解决,您便可以随属下一起回皇都了。夜歧淡淡。
    走走走!回皇都!青年一脸迫不及待,拦着夜歧的肩膀就往外走,老子在封地都要呆不住了,那地片儿的姑娘都生的忒剽悍,可不是老子的菜!等回头,我可要去皇都那有名的醉芳庭好好宿上几夜。
    醉芳庭是小倌楼。
    小倌?无妨无妨!男的女的无所谓,老子就喜欢温柔的!
    *
    从南阳王府放出的信鸽,比起夜歧一行人还要提早十来日先到了皇都。
    御书房内,武帝看着从信鸽爪子解下来的一小块木片,神色有些冷凝。
    陛下?写着大字的白渺手指一顿,不解的看向自己身侧没有动作的男人,是出了什么事吗?
    不是大事。涂修霆将那写着字的木片递在了白渺的手中。
    白渺细细一瞧,心中有些惊讶食金蚁这东西在他上辈子的世界中是不曾存在的,白渺只在小说中看过,却不想大胤竟然真的存在这般奇异的物种。
    那岂不是就收不回南阳王走私的钱财了?武帝政治上的事情,基本没有瞒着白渺的。
    只能收回几十分之一吧。涂修霆揉了揉眉心。
    陛下,咱们库里是不是没钱了?白渺小心翼翼的问。
    涂修霆轻笑,倒还不至于,养一个你朕还是绰绰有余的,不过
    不知想到了什么,武帝的眼神忽然冷了下来。
    不过什么?白渺好奇。
    朝中大臣在户部的欠款也该算算账了。
    他们欠了很多吗?
    对于朝臣在户部欠款的这类事情,白渺在上辈子有过一星半点儿的了解,首当其冲的便是清朝雍正年间。
    白渺还记得自己那时看《雍正王朝》,开篇就是黄河水患,而有了水患自然需要赈灾,赈灾便是需要金钱的支持,但是这个时候众人才发现国家没钱了!
    直到现在白渺也记得很清楚,在《雍正王朝》中,国家的钱都被那些尸位素餐的大臣们借走了。
    常言道借钱容易还钱难,在《雍正王朝》中亦是如此,白渺依稀记得在剧情中,拿了圣旨追钱的四爷说过一句话站着借钱,跪着讨债,而且即便是跪着也不一定能把钱财给讨回来。
    在古代社会中,从户部借钱的官员们,不论大小官员还是王公贵臣,基本都是看风向行事,小官们就看大官还不还,大官们就看皇室子弟换不换,而皇家人的钱又哪里是好还的?因而在《雍正王朝》中,追债一事便极为艰难。
    不过白渺转念一想,武帝现下身侧没有旁的兄弟姐妹,自是不存在皇室子弟借钱不还的事情,那么主要便是看朝廷中大官的态度了。
    很多。武帝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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