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挑着眉问着身旁团过来奉承她的秀女们。
    围在她周围的秀女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互一问,竟都不认识。
    “京里的姑娘都是见过的,这妹妹瞧着眼生,怕是才从别的地方来的。”圆脸笑的有个小酒窝的秀女向着张锦华说道。
    “想来也是,长得这般模样,一看就不是什么有门有户的大家闺秀”,有想讨巧的秀女随即应和着。
    这次选秀,秀女们穿的是统一由内务府送到府中的蓝色云间短褂和黛紫缎裙,足下是绣了小银花的含珠履,其他的也只每人头上的银珠花钿不同。
    同样的服饰,若是陆娆在场,那旁的人就休想分走半分姝色。
    眉黛夺将萱草色,蓝裙妒杀翠雀花。
    妒杀啊。
    张锦华的脸色瞬间就阴沉了下来。
    很多事,在有些人看来就是天经地义的。比如,我出身高贵,我家世显赫,你就该奴颜婢骨,卑躬屈膝的讨好我,对着我笑脸相迎,否则你就是在和我过不去。
    这毫无道理的想法,不为什么,就因为,被捧惯了。
    这其中的代表人物,就如张锦华。
    她的身份显赫,她是太后的亲侄孙女,她爹是国公,她是家中的掌上明珠,那就也得是旁人捧着的明珠,因此,张锦华被养的骄纵蛮横。
    可偏偏这京城闺中数得着金枝玉叶就得算她了。
    姣好的面容,华贵的首饰,显赫的身世,但凡有个什么女子的聚会,只要她出现,什么时候她张锦华都是众星拱月般的存在。
    可这会儿却不知道从哪冒出来个野狐狸,艳压群芳,她哪里肯罢休?
    想着,她抬脚就往陆娆站着的地方走去,小地方来的野丫头,这就想要飞上枝头变凤凰,呵,也要看看她配不配。
    见张锦华冲着陆娆走过去,她身旁的那些秀女犹豫了半刻,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走了几步,可到底没敢紧紧的跟过去。
    大乾朝的选秀与前朝不同,每三年一次的大选全凭秀女自愿,没有什么停嫁停娶,适龄少女必须参加选秀的规定。
    当然,皇宫,这全天下权势最显赫的地方。
    世间碌碌,所求大抵逃不过一个活的好,活得更好,都是在凡尘中打滚,削尖了脑袋往上爬的俗人,面对有可能一步登天的希望,少有人不动心的,每年大选,前来参选的妙龄少女数不胜数。
    自然,这些参选少女都是被家中精挑细选出来,寄予厚望的送进宫中,所以现在站在这里的,就没有脑子不好使的。
    这可是在这天子脚下,选秀的紧要关头,平日里捧着她张锦华也就罢了,横竖她家世显赫,巴结起来也不亏。
    可这般气势汹汹的去寻人的不是,要有个什么,她们这些人可不是张锦华,能有个好家世,有个好爹兜着底,她们若是敢出了什么差池,犯了忌讳,惹得家族蒙羞,少不得一条白绫了结自己来全了家族的颜面。
    “你是哪家的?”
    这话问的毫不客气,声音从旁边传来,四周几步之内没有旁人,闷头想自己事情的陆娆,闻言诧异的抬起了头,到这地方了,竟然还有敢来找茬的?
    就算有,这种剧情走向不是该去找女主吗?
    原著里,陆玉作为一个这也躺躺,那也躺躺只管淌水的炮灰,那是爬完这张床就去爬那个榻,实在不行还能露天席地的来个“野战”。
    委实是忙的没什么工夫和女人进行勾心斗角的明争暗斗或是唇枪舌剑的。
    作者少写,陆娆也就没留神琢磨,所以一时间,有人来找茬都没反应过来。
    她看向眼前的女子,肤白貌美,明丽高傲,只神态太过傲气,说话的时候,下巴恨不得仰起天上去,如此高傲神气的像只小公鸡一样的人,稍微一琢磨就知道了。
    在这种时候冒出头的,不是蹦跶的要死的早的傻缺,就是后台硬的一匹,头铁的不行,什么都敢刚一刚的关系户。
    这两种无论哪种,沾上都没个什么好结果,陆娆都不想和她有个什么交集,所以——
    “你,你怎可如此,如此,嘤嘤嘤”,陆娆一偏头,眼睛就红了,眼泪滚滚而下,像极了嘤嘤怪。
    咳咳,这是陆娆思量几日后,准备走的路线,今日拿来试一试——
    这个角色的基本定位是,身娇体弱,美貌娇气,规矩极好的草包美人。
    一般这种角色,都能活的不错,有活不下去的,大概率都逃不过两种死法,要么就是不分场合的怼怼怼,规矩差到被拖下去,要么就是遭人嫉恨,被暗暗毒害。
    打从要参加大选之后,陆娆就花了几日的时间细细的给自己的未来规划了一下人设。
    从前,她在府里的时候,给自己立的是吃过苦头后痴心不改,却学的乖巧了些的忠心耿耿,恨不得为主子肝脑涂地的美貌利器。
    因着是刚刚穿越,那会儿,陆娆循规蹈矩,最怕的就是被一句不中用了给拖下去,所以做的简单粗暴表明衷心的人设。
    好在,她做的不错,成功稳住并苟到了入宫参选。
    这之后,陆娆计划着她的路线就得改改了。
    原著里陆玉是一心为三皇子做事的好'狗腿',对着太子使尽了百般手段却毫无所得后,更是狠下心用自己的身体做武器,睡在了无数的床榻上得到各种消息和种种便宜,只为了给三皇子铺路。
    但陆娆才不是这般衷心的好手下,她可是十足的小人脸,她甚至是打定了主意暗地里踩两脚三皇子,还想要她卖心卖身,卖肾卖肝?
    呸!可做他的白日梦去吧。
    因此为这以后的好日子,陆娆细细想过,也参考了模模糊糊记着的为数不多的原著细节,肝了几个晚上,总算是计划好了。
    如今她年纪还小,娇俏俏的小姑娘的模样,不用学的什么面面俱全的,便是娇气些也无妨,长得漂漂亮亮的小姑娘娇俏的立在那,就算是不聪明,可懂规矩,便是不喜欢,也不会让太子觉得厌恶。
    因为进了太子府,太子就是顶头的boss,又是衣食父母,也是大靠山,这是必须要打好交道的神仙。
    所以陆娆决定做只口头上的小舔狗。
    即甭管心里怎么想,嘴上是一定要甜,行动一定是殷勤的。
    用陆娆的话来说,就是把太子当成老板加爱豆,老板是要放在嘴上尊敬的,爱豆是要闭眼吹的,是一见他就能随时随地冒着星星眼的。
    原著里的太子对着除了女主外的人,都是一幅飘在云端的神仙模样,但是神仙应该也不会对这样嘴甜殷勤,追捧吹捧自己的‘凡人’有什么意见的。
    若是再瞧着能有几分顺眼,手指头里随便漏下点什么给陆娆,得,下一世都不用愁了。
    这路线好不好走,陆娆还要慢慢调整试探。可这会子,应付人是够用了,你端看张锦华瞠目结舌的模样就知道了。
    “你,你哭什么,我又还什么都没说呢?”
    这院子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来,张锦华的下巴都不仰了,她心里头那叫一个气。
    不是该你来我往一番之后,被自己奚落一顿,这野丫头才无地自容的哭泣吗怎么她还来得及奚落呢,这就已经哭了?张锦华憋着的劲都还没使呢。
    陆娆才不管她张锦华怎么想呢,要知道,言辞犀利,口齿伶俐,能用语言占据上风,温和而又不失礼的三言两语将对方气的七窍冒烟,在对方扬手欲打的时候,被男主|男二|备胎及时拦下,那是女主才有的待遇,女主有女主光环,而陆娆,只有炮灰光环,而这光环的效果——
    恩.不说也罢。
    所以,能用几滴眼泪就解决的问题搞得那么复杂做什么。
    陆娆一边拿帕子压着眼角,一边哽咽着开口,:“我与姐姐都是待选秀女,姐姐怎可,怎可如此轻率的就来,就来,嘤嘤嘤。”陆娆一边嘤嘤嘤,一边在张锦华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神速踩着小碎步离开了花坛。
    当然,陆娆的这话是有依据的,这大乾朝身份最尊贵的是什么人,是皇帝,这全天下的人都是皇帝的子民。
    如今参加选秀的女子都是为了入宫侍奉皇帝,或是指给旁的皇亲国戚,这身份的变化就只在朝夕,你敢说皇帝的女人不如什么大臣的女儿?
    因此,这参选秀女除了相熟的人,其他人之间家世一概不言,只有殿选时才会由太监高声唱和,以供皇帝知晓。
    如此,陆娆不说也无错,只是若是旁人,少不得解释几句,或者骨气傲些的会争辩几句,如她这没头没脑的只是嘤嘤嘤,完了还跑了的属实是少见。
    只留下盛气而来,满脸茫然的张锦华站在原地,她这是遇见了个什么品种的嘤嘤嘤怪?还有,她刚刚要说什么来着?
    没等她想明白,宫里就响起了鞭声,随之而来的是被一众小太监拱卫着来到这宫门口的红衫大太监。
    才进门,他环视了一圈这院中的秀女,之后,他一抬手,小太监就将花名册送到了他的手中。
    大太监捧着手里的花名册就尖着嗓子高声唱和:“元德十九年,共一百八十六位秀女,入殿圣选。”
    *
    宣读到名字的秀女按照宣读顺序排成一排,跟着太监走了,在场的众人也无暇关注刚刚发生的那场没头没尾的闹剧,所有人都紧张的候在原处,等着被传召。
    陆娆也竖起耳朵仔细听着太监的宣读,在听到白凤仙的时候,陆娆心里妥了,那就是女主。
    关于女主的名字,原文中还专门写过。
    据说是因为女主她娘阮氏怀女主的时候,梦见了红日高悬,彩凤齐飞,连她的身边都开遍了漫山遍野的凤仙花,为这,她娘还专门去了福台寺去求签,一连三签,皆是上上签。
    这般极好的意头,女主的名字都破例没随白家这一辈的明字走,独独取了凤仙。
    如今女主的名字并没有引起众人的注意,大家都紧张的等候着什么时候轮到自己被传召。
    陆娆听过女主的名字之后,就聚精会神的等着宣读自己,等了好几拨,终于,轮到了她。
    只听得太监对着名册念起了她的名字和籍贯,陆娆听罢,就走出来,在等待宣读他人的时候,那太监总管都看了好几眼从人群中走出来的陆娆后,才宣读起了下一个。
    这次也是五人,随着太监一路去了休元殿。
    与前朝的选秀规矩不同,大乾朝的选秀,没有你对我答,圣心大悦的名场面。
    所有的秀女都是悄无声息,规规矩矩,恭恭敬敬的对着皇帝行叩拜大礼。
    宣读她们身份的是另一个早早就候在门口的总管太监。
    陆娆她们这些待选秀女只管行了礼就直起腰跪在远处,不用她们张嘴说话。
    她们这些秀女都是被选了又选的,能来复选的都是验明正身的秀女,用不着她们开口证明自己是不是个哑巴或是声音好不好听,不好听的早被刷下去了。
    这时候是没什么人敢大胆的抬眼抛个媚眼给皇帝的,所有秀女目光微微低垂,平视着眼前的金砖。
    陆娆的头也不敢偏,视线最高也只看见了正中间那双明黄色的鞋子。
    “书侍郎常禄山之女,常穆珍,年十六。”
    正高高坐在上首的就是章元帝,章元帝今年已然四十有八,他的身材消瘦却高大,大乾朝的先祖是武将起家,马背上打下来的天下,因此身材普遍都高些,章元帝威仪极重,身旁的太监都躬身低头,屏气凝神。
    他看着起身又行了一礼的常穆珍,规矩倒是不错,只章元帝的眼光被宫中数十年如一日的美人养刁了。
    放在旁的地方,这常穆珍倒也算小家碧玉,但对于章元帝来说,明显入不了他老人家的眼。
    章元帝的目光落在常穆珍身旁跪着的女子身上。
    她小小的一个,乖乖巧巧规规矩矩的跪着,蓝色的衣衫衬得她看起来精致又柔弱,她的乌发上别着支白玉簪,微微垂着脸,头也不敢抬,只敛眉看着眼前,殿外的晨光笼罩着她的身影,映的她像玉团捏成的玉人,白的清透。
    章元帝眼神没转,只一抬手,一旁的两个太监立马弓着腰,捧着红檀木托盘到章元帝手边。
    左边那个太监托盘里放着的是一枚枚样式精美的玉佩,右边太监托盘里放着的是一支支粉红的宫花。
    章元帝此时却兴致颇高的随手指了宫花,那太监立即转身走下御阶。
    候在御阶下躬身等候的太监从托盘里取了宫花,往跪着的常穆珍走去,托着托盘的太监则迅速回到章元帝身边。
    见状,宣读的大太监也高声唱道,:“常穆珍,赐花一支。”
    被赐花的常穆珍,在听到这话时腰都软了,眼泪瞬间就噙在眼中,却不敢在此时落下,她双手接过了宫花,略有些颤音的跪地谢恩,:“臣女谢陛下恩赏。”一边说,一边起身,被小太监引着从一旁离开。
    之后,宣读的大太监读起了下一个人的名字,正是陆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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