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像要生气,他朋友嘻嘻哈哈地说,“不提就不提,我不是为你高兴么。对了,听说第一名是跳级的神童,比我们整整少读四年?那不还是个小屁孩?你见过没有?”
    “见过一面。”郑志远想起他跟父亲去徐家的那次,“她像她爸。”他比了一下,“差不多一米五几,以后矮不了。”
    “神童平常有什么爱好?”他朋友好奇地问。
    “看书,跑步,游泳,打牌。”
    “还以为书呆子,没想到爱好挺多。”
    郑志远叹了口气,“怎么可能是书呆子,她家里环境那么好,从小在大城市长大的,唱歌跳舞都会。老吴啊,我们跟人家的起跑线不一样。我们普通话都不会讲的时候,她已经在学英语;我们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城里,她已经去过国外;我们考上一中拿到一枝英雄,她一直用的是派克。”
    吴砾愣了下,“你认输了?”
    郑志远拍拍吴砾的肩,“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笑到最后还得再看。”比较有利的一点,女孩,到了高中未必行,说不定一场早恋就完了。
    他俩勾肩搭背走进小卖部,门里门外也是一堆堆的学生,三五成群,手里拿着冷饮,边吃边聊。
    郑志远替几个也考进一中的初中同学付了钱,给自己也拿了根盐水棒冰,站在树下边吃边聊。明天开始军训,中考后漫长的暑假要结束了。
    “怎么了?”吴砾注意到郑志远突然停止咀嚼冰棒。
    “没事。”郑志远悄声对老同学说,“那边就是安歌和何明轩。”
    何明轩皱着眉头听徐蓁发牢骚。
    “我不想剪短发。”徐蓁心疼地摸着她的马尾辫,养了三年多总算像样。一朝回到从前,安景云怕影响学习,让她剪短。
    “跟我们说有什么用,有这个力气,你干吗不劝安阿姨?”何明轩不能理解。
    “……”徐蓁跺了下脚,“我就是抱怨下,你不想听就直说。”
    “我是直说……”
    “你还说!”徐蓁更生气了,“我不跟你说了!”她转过身催道,“你们走那么慢,是怕踩死蚂蚁?”
    “来了-”安歌应了声,却没加快步伐,仍然看着方辉扭动手上的魔方。冯超略带歉意地对徐蓁笑了下,“快了。”
    徐蓁真是服了他们,听见风就是雨,听安歌说有窍门,立马付诸实践。想到接下来三年还是同学,她就觉得这日子啊-谁能料到这三小只提前一年参加中考,却考得比她还好呢。
    徐蓁险险过了统招线,总算在红榜上占了一个位置,这三个,连方辉都有600分。成绩出来后,方家伯伯送来一大包大白兔奶糖,还让卖西瓜的送上来两百斤瓜,说多亏安歌。这孩子把凡是需要背诵的内容,从定义到诗词,统统录了下来,让方辉听着复习。不然,以方辉背书那德行,语文历史政治绝对拿不到那么高分。
    “那个是安歌的大姐。”
    徐蓁听到有人说到自家名字。她转头看了眼,发现是几张陌生的脸,不在意地又回过头。
    “状元相貌平平……”说到这里,吴砾被徐蓁狠狠瞪了眼,吓得话只说了半截,还有半句“没有三头六臂”吞了回去。
    好凶。
    “她啊就是这样,目中无人。”等人走远,郑志远安慰吴砾。
    第九十七章 新生
    为了保持班级均衡发展, 三百零二名高一新生被打乱分进六个班。因为安歌多次跳级, 年纪比同学小一截, 学校网开一面同意个人的要求,仍让她跟方辉同桌。徐蓁在一班,何明轩在三班, 冯超在六班。
    他们是本校初中部直升的, 跟小卖部阿姨早就混得老熟。隔了一个多月没见,阿姨亲亲热热挨个叫,给徐蓁拿了重赤豆棒冰, 安歌是娃娃头雪糕,三个男孩喝汽水,特有经验地比划给孩子们看, “明天起可不能穿短袖短裤,操场上蚊子有这么大。”
    工农兵,高二下乡学农, 高三进厂学工,每个学年都有任务, 让学生们品尝三种人生的滋味。学校很狡猾地把学工放在纺织厂, 纺织厂又闷又热又吵, 空气中飘着臭味和纤维,条件十分恶劣。呆上半天,再调皮捣蛋的学生也想好好学习:考不上大学, 就得接受分配进厂做工人。
    高一呢, 现在的军训还不叫军训, 是基层民兵集训,第一件任务:拔草。大半个暑假下来,操场上的草长疯了。
    “二班班主任是哪个?”阿姨在小卖部一呆十年,很多老师还没她资格老。
    “梁老师,教数学的。”
    说到这个,安歌就郁闷,她跟梁老师命里注定的师生怎么着?梦里他是她高中时的班主任,如今居然还是!
    “梁为民?”阿姨想了想,“刚调来的大学生。这个年轻人聪明的,十六岁就考上大学了,正儿八经的师范本科生。不过,”她看看面前的方辉,笑道,“青出于蓝胜于蓝,将来你们肯定比他强。”
    有两个光芒耀眼的哥哥,方明不负众望考进名校,方亮从预备班进了少年班,方辉目前的人生就是“某某的弟弟”。看到阿姨熟悉的笑容,方辉知道,他最好夹紧尾巴,老老实实好好学习,争取考进重点大学,给弟弟做榜样。
    这一想,方辉就有点脚底发滑,想溜……
    三口两口喝完汽水,把玻璃瓶还给阿姨,小伙伴默契地加快动作,一起走出小卖部。
    时间还早,你看我,我看你。
    “打一局?”方辉建议。
    徐蓁翻了个白眼,撇了撇嘴,“方辉你收收心吧,开学了,该看书了,别整天想着玩。”方辉初一有阵子成绩掉得厉害,经常班上倒数几名。那会方家已经分到新房搬离大院,还是毛毛细心,被她发现方辉放学后没直接回家,逗留在外打桌球。为了劝方辉收心,毛毛花了不少功夫,有阵子天天吵嘴,比教自家傻二二还费劲。
    何明轩看了眼冯超,伸出长胳膊勾住方辉的肩,“大姐说得对。走,我们好好谈谈。”他的另一条长胳膊,就那么一伸,把冯超也拉走了。
    徐蓁又翻了个白眼,侧头看到安歌一脸忍笑,“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嫌我嘴碎,当面应得欢,背转身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见安歌光笑不说话,徐蓁想起另一件事,“刚才你们班主任找你谈话,你干吗挑了个体育委员当,学习委员不好吗?”
    安歌无所谓地说,“体育委员才好,劳体不劳心。”
    徐蓁,……
    你个小傻瓜,学习委员经常跟老师打交道,课上有什么没听懂的可以课后多问。
    安歌一把勾住她胳膊,“姐,我知道你是好心。我会好好学习。”
    徐蓁嫌弃地说,“干吗学何明轩,怪热的天挤一起,一边去。”说是这么说,她也没推开安歌,哼哼地说,“你们班有两个运动员,你体育成绩再好也不如人家专业,好意思当体育委员,不怕别人不服。”
    “他们下午要练习,没空代表班级去领运动器材。”一中每周有三节体育课,六节体育活动课,等于天天要运动,可以说在身体素质上学校非常用心。至于普通同学,安歌不怕自己没说服力,五十米短跑七秒三,快不快?原先耐力不行,几年来一直跑步上学,不行也练得行了。
    “随便你。”徐蓁叹了口气,“你运气好,班主任教数学。我就差了,抽到一班,体育老师当班主任。”
    那可不一定……安歌记忆中那位中年体育老师耐心和体力特别好,对班上每个同学都很重视,他带的每届毕业生重点本科录取率很高。相反,这几年梁老师却在一场漫长的恋爱中,时常情绪不稳定,甚至为了陪女朋友看电影翘班。即使他个人有几分才智,可说真的……不适合当老师。
    除了梁老师之外,安歌还在班级名单上见到另一个熟悉的名字,“郑志远”-曾经给妈妈和姐姐吃闭门羹的那家人的独生子。这才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一中出名的“大师兄”,升得比他父亲更高,走得比他父亲更远,年少成名,光芒覆盖前后几届校友。爷爷在世的时候,他们提出跟徐蓁年龄相当可以结亲,爷爷走后他们再也没跟徐家有过交往。人走茶凉,很自然的事,安景云也是天真了,但对不起,安歌护短,就是要实力碾压到郑志远拔腿追不上。
    “有我呢!”不是安歌吹牛,主要一中的学习方式更注重自身,老师不会反复讲解;课上只要不影响他人,老师不管,看别的书也行,睡觉也行,吃东西也行。这种情况下对自学和自律的要求比较高,而她在这两样能力上还是可以的,毕竟能让人分心的已经试过了。
    玩乐要趁新鲜,炒冷饭就少了滋味。
    大量的影视剧涌进来,《上海滩》、《射雕英雄传》、《血疑》……大量的漫画书出现,《叮当猫》、《丁丁历险记》、《七龙珠》……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滋味不好过,安歌也不想为了强行尬话题把这些再看一遍。真是幸亏有个捱过孤独的灵魂,可以经得住考验。不过话说回来,家里姐妹多,最大的好处就是想独处都难,时间和空间都满满的。
    这会徐蓁骑车带着她去胡阿姨那里。
    自从安歌升入初中,徐蘅中午在胡家搭伙。家里给徐蓁买了一辆二十六吋凤凰女式车,早上徐蓁骑车带徐蘅,把她送到小学,然后自己再去一中,傍晚仍是她把徐蘅接回家。
    安歌和冯超上学和放学跑着来回。安景云提过再买一辆自行车,但安歌拒绝了,慢跑对身体好。就是有氧跑消耗脂肪,她跟冯超那点婴儿肥扛不住。跑了两年步,外头的人都觉得这俩孩子不容易,面黄肌瘦跟仍在困难年似的。
    徐蓁羡慕地说,“怎么不长肉的,带着你都没觉出份量,瞧你吃得也不少。”
    跟安歌不一样,她从小偏于壮实。安景云说她像奶奶,圆身子。过去人人都吃不饱的时候,地主家挑媳妇喜欢胖的,安景云一米六二一度只有七十多斤,被徐老太嫌太瘦,没想到现在又开始流行苗条个。
    “多喝牛奶多吃鸡蛋,少吃猪肉米饭。”安歌安慰徐蓁,“很快就瘦了。”徐正则一八零的大个子才一百二十多斤。从基因角度来说,徐蓁不可能成大胖子。
    “可我喜欢吃猪肉和米饭-”
    “那……就多刷题。”脑力劳动也能减肥。
    徐蓁痛苦地叫了一声,“没完没了。”
    “文理分班后就好了,放下部分科目可以轻装上阵。”从这点来说,安歌觉得还是国外教育好些,不需要孩子做通才。
    徐蓁哭唧唧,“可我也不喜欢英语。”文科也得考英语。不知道为什么,她语文能考近满分,英语就是磕磕巴巴。安友伦在美国探亲时,假期过去给他做伴的是安歌不是她,外公需要小翻译来解决语言不通。
    安歌不说话,徐蓁也知道是自己的问题。冯超按安歌教的去做,每天跟着录音背一篇小短文,英语溜得很。
    “行,我咬咬牙吃了这个苦……”徐蓁自言自语。
    “你最好爱上它。你不爱它,它也不会爱你。”
    “小鬼头,别把爱不爱的挂在嘴上,别人会笑你。”徐蓁警告道,“在班里你和方辉也远些,免得别人说三道四,讲你是他的……”她把话吞了回去,郑重申明,“你不小了,要注意。”
    不就是童养媳么。安歌无声地帮她接上去。
    “将来要考清华北大,你不能分心。”
    安歌,……
    必须抗议,“我想当飞行员。”
    “别傻了,招飞只招男的,你想去人家也不要。”徐蓁蹬着车,冷漠地指出现实,“还是好好学习,替我们家争光。你的成绩只要保持下去,完全可能考上。”
    安歌,……
    “干吗,又觉得我们在干涉你的人生?我们心疼你,怕你浪费聪明才智。我也是这样过来的,知道现在讲没用,等再过几年你就懂得了。对了,你为什么想当飞行员?”
    理由多了。
    安歌还没开口,徐蓁说,“到了,准备下车。”
    她放缓车速,安歌轻巧地跳了下来,抬眼看向胡家的铺子,招牌在阳光下格外耀眼:“胡记炒货”。
    第九十八章 选择
    民以食为天, 这两年每个人手上的闲钱比从前多, 立马体现在“吃”上。胡阿姨的炒货、小王的早点, 薄利多销,有了口碑形成良性循环。李勇的维修铺也不差,他跟安歌一商量, 狠下心和徐正则合买一间店面, 把铺子搬到外头大街上,就在文房四宝店隔壁。
    三十二块一平方,连税费总共花了三千五百块。
    房子很旧, 比安友伦的岁数还大,破破烂烂,前店后院, 几间瓦房。不过安歌坚持,徐正则本来无可无不可,李勇呢在横机上挣到一票, 如今又买了第二台,用了两个人帮工, 觉得小外甥女旺财, 所以最终选定这里。
    整了整瓦, 刷完白水,老平房换了付气色,看着蛮像一回事。李勇夸安歌眼光好, 但他不知道, 再过十几年此地变为市政规划的新商业区, 平房被拆除,改建为古色古香的两层小楼,产权主人原地回迁。不用十年,商业兴旺发达,这里叫到每平方七八万仍然有价无市。生意不好做,成本一大块是租金;市口不好的地方房租倒是低,生意却差得整天做不到一注;只有捏着房子的才稳得住。一句话,石头往山里搬,越是手头有资金的人,越容易找到钱生钱的门路。
    如今胡家小院专心做炒货,另一侧也建了一间简易烘房。安歌和徐蓁推门进去,坐在烘房外的胡晓冬抬头向她俩一笑,“来了。”
    徐蘅在胡晓冬旁边,两人正在捡豆子,把干瘪的挑出来,留下颗粒饱满的。自从胡家卖熏青豆赚到钱,旁边相继也有人家敲墙开门做炒货生意,但说到滋味还是胡家的最好,就是好在材料上。
    安歌自己搬了张小板凳坐下帮忙,徐蓁向来不耐烦做零碎生活,从书包摸出一本小册子,默背英语单词。
    胡晓冬拄拐起身,进厨房从冰箱里拿冷饮待客。徐蓁连忙叫住,“我们在学校吃过了。”
    徐蘅一听顿时不依,“你们在外头……”徐蓁老实不客气打断她的话,“你就没吃?冬冬,二二来后吃过什么?”
    “半块中冰砖,四分之一西瓜,两杯酸梅汤。”胡晓冬也站徐蓁这边,实在徐蘅的肠胃太不牢靠,动不动上吐下泻,偏偏她就是控制不住食欲。
    徐蓁拖长声音,“我只吃了一支重赤豆……”
    安歌低头笑,徐蓁不喜欢吃奶油类的东西,嫌甜腻腻的不清爽。不过徐蘅心里的小算盘算不到这点,只会从棒冰和冰砖的单价上比较,她对钱也是同样喜欢得不行。还是先天大脑发育不全的亏,自我控制能力比普通人差。
    胡晓冬给她们各倒了一杯酸梅汤,这也是家里自己做的,从中药房买的乌梅、山楂、甘草,加的是冰糖,味道比冲酸梅晶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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