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微博写得非常之长,林辰一字一句看下来,只觉得这条分析看似有理有据,实则仍旧有不少问题。
他向身边望去,这才注意到,刑从连的阅读速度似乎比他更快些,在看完整条微博后,刑从连脸色再次变得不太好看,想来,刑从连大概是因为案件细节被泄露而表现得非常不悦。
“这和你没什么关系,现场人多嘴杂,很难说有谁在偷听偷看。”他说。
“这不是偷听或者偷看,而是我们内部有人向外透露传递案件讯息。”
“何以见得?”
“呵呵,如果如这个微博主人所说,她所得到的血浆信息是围观者透露给他的现场消息,那为什么没她有提到现场那束玫瑰花,毕竟那束玫瑰,才是整个现场发生的事情中最可怕的一幕,微博主人没有道理不提,所以想想,最大的可能性是,透消息的人很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因此找些不那么重要的案件细节往外说,或许是为了哄小女朋友开心。”
听了这番话,林辰再次无言,刑从连这个人,好像已经不能用单纯的心眼多来形容了。
第110章 童话
“玫瑰怎么了?”
卡座对面的少年人猛然抬头,这么问道。
大概是最近遇上的案子太多,王朝的推理能力与日俱增,又或者说,当遭遇太过事情后,再单纯的心思也会逐渐变得敏锐起来。
林辰觉得嘴里的抹茶冰淇淋有些微苦味,他想,刑从连也一定是这么觉得的。
“小王先森,您最近的问题好像特别多?”刑从连说。
“等等……玫瑰、流莺?”
像是终于意识到其中关节,王朝在念出这两个关键词后,抢过电脑,只敲了一个单词。
虽然笔记本背对着他们,但林辰依旧从少年僵硬的面孔上猜测出,他大概已经发现了他们想要向他隐瞒的那件事。
“你们干嘛瞒着我!”
少年猛地将笔记本电脑翻了过来,屏幕中出现了大小各异的照片。
每张照片上都是鸟。
那些鸟有灰褐色羽毛和同样灰褐色的喙,它们或在天空翱翔,或在枝头婉转歌唱,而它们中的其中一只,被刺死在玫瑰花茎中。
甚至还有一位英国作家,曾为那只被玫瑰花刺死的鸟写过一则非常悲伤而美丽的童话。
林辰将视线移向搜索栏,望着少年自己找到的结果,他忍不住感慨,再这样下去,王朝大概很快就可以独当一面了。
搜索栏上只有两个字,是一种鸟类的名字,那种鸟的名字叫夜莺。
夜莺总体来说并不算美丽的鸟类,但它音域极广,与其他鸟类不同的是,夜莺是少有的在夜间鸣唱的鸟类,所以,这是夜莺被称之为夜莺的原因。
其实,如果只是一只死去的夜莺,并不会让林辰体会到感到刺骨的寒冷。
他之所以能感到恶寒,完全是因为英国作家王尔德写过的那篇非常著名的童话。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看过那个故事了,具体来说,他也只在很的时候,看过一遍那则童话,可至今,他仍旧能清晰记得那篇童话里的每一个细节。
故事起源于一位想邀请心仪女孩跳舞的青年学生。
女孩的要求非常简单,她说,他若为她采一支红玫瑰,她便同意与他在王子的晚宴上共舞至天明。
可时值隆冬,青年学生又哪里能找到一支红玫瑰呢?
青年学生因此在花园哭泣,同王尔德大多数童话一样,小夜莺听到了他夜夜歌唱的对象在花园中哭泣。
望着他的原本优美的面容变得忧伤,小夜莺想,你的爱如此深情,而你不过是要一枝玫瑰,我总能为你找一支红玫瑰花来。
然后,它遇到了白如海涛泡沫的白玫瑰,又见到了黄如美人鱼金发的黄玫瑰,可它们都不是他要的红玫瑰。
最终,小夜莺来到了一株枯萎的红玫瑰。
可那株红玫瑰的根茎已被暴风打断、血脉已被寒冬毁坏,红玫瑰说,它今年无法盛放,而能让它盛放的唯一方式,则非常可怕。
林辰再次回忆起刑从连拆开那束玫瑰花时的场景。
玫瑰的尖锐的根茎刺穿了夜莺的身躯,那正是故事中,让红玫瑰盛放的唯一方式。
王尔德依旧是那个残忍又温柔的王尔德。
故事中的红玫瑰告诉小夜莺,唯有它在夜色中的歌声,才能使玫瑰诞生,而除非它用鲜血浸染,玫瑰才会变成红色。
生命固然宝贵,可夜莺想,它渺小的心灵,又如何能与人的心相比呢?
因此,它同意了玫瑰的要求,在月色降临时,它飞到那颗玫瑰树上,将胸口压向尖刺,它张开双唇,开始整夜歌唱,那根刺越扎越深,它生命的血液也不断流逝,最终,疼痛深入它的骨髓,玫瑰花刺终于扎入了它的心房。
小夜莺用生命为它所爱的人换取了一朵红玫瑰。
但这却并非故事的终结。
毕竟关于青年学生的爱情还未交代。
林辰回忆起,故事的最后,不知情的青年学生摘下玫瑰,送到了他所爱的姑娘面前。
可那位姑娘却说,你的一支玫瑰,哪里及得上我今日收到的诸多宝物。
青年学生恼羞成怒,将红玫瑰扔到地上,一辆马车的车轮,恰好从那朵玫瑰花碾压而过。
这便是故事的终结。
林辰想,这真是一个美到极致的故事。
他再次揉了揉眉心,抬头。
他向身边望去,这才注意到,刑从连的阅读速度似乎比他更快些,在看完整条微博后,刑从连脸色再次变得不太好看,想来,刑从连大概是因为案件细节被泄露而表现得非常不悦。
“这和你没什么关系,现场人多嘴杂,很难说有谁在偷听偷看。”他说。
“这不是偷听或者偷看,而是我们内部有人向外透露传递案件讯息。”
“何以见得?”
“呵呵,如果如这个微博主人所说,她所得到的血浆信息是围观者透露给他的现场消息,那为什么没她有提到现场那束玫瑰花,毕竟那束玫瑰,才是整个现场发生的事情中最可怕的一幕,微博主人没有道理不提,所以想想,最大的可能性是,透消息的人很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因此找些不那么重要的案件细节往外说,或许是为了哄小女朋友开心。”
听了这番话,林辰再次无言,刑从连这个人,好像已经不能用单纯的心眼多来形容了。
第110章 童话
“玫瑰怎么了?”
卡座对面的少年人猛然抬头,这么问道。
大概是最近遇上的案子太多,王朝的推理能力与日俱增,又或者说,当遭遇太过事情后,再单纯的心思也会逐渐变得敏锐起来。
林辰觉得嘴里的抹茶冰淇淋有些微苦味,他想,刑从连也一定是这么觉得的。
“小王先森,您最近的问题好像特别多?”刑从连说。
“等等……玫瑰、流莺?”
像是终于意识到其中关节,王朝在念出这两个关键词后,抢过电脑,只敲了一个单词。
虽然笔记本背对着他们,但林辰依旧从少年僵硬的面孔上猜测出,他大概已经发现了他们想要向他隐瞒的那件事。
“你们干嘛瞒着我!”
少年猛地将笔记本电脑翻了过来,屏幕中出现了大小各异的照片。
每张照片上都是鸟。
那些鸟有灰褐色羽毛和同样灰褐色的喙,它们或在天空翱翔,或在枝头婉转歌唱,而它们中的其中一只,被刺死在玫瑰花茎中。
甚至还有一位英国作家,曾为那只被玫瑰花刺死的鸟写过一则非常悲伤而美丽的童话。
林辰将视线移向搜索栏,望着少年自己找到的结果,他忍不住感慨,再这样下去,王朝大概很快就可以独当一面了。
搜索栏上只有两个字,是一种鸟类的名字,那种鸟的名字叫夜莺。
夜莺总体来说并不算美丽的鸟类,但它音域极广,与其他鸟类不同的是,夜莺是少有的在夜间鸣唱的鸟类,所以,这是夜莺被称之为夜莺的原因。
其实,如果只是一只死去的夜莺,并不会让林辰体会到感到刺骨的寒冷。
他之所以能感到恶寒,完全是因为英国作家王尔德写过的那篇非常著名的童话。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看过那个故事了,具体来说,他也只在很的时候,看过一遍那则童话,可至今,他仍旧能清晰记得那篇童话里的每一个细节。
故事起源于一位想邀请心仪女孩跳舞的青年学生。
女孩的要求非常简单,她说,他若为她采一支红玫瑰,她便同意与他在王子的晚宴上共舞至天明。
可时值隆冬,青年学生又哪里能找到一支红玫瑰呢?
青年学生因此在花园哭泣,同王尔德大多数童话一样,小夜莺听到了他夜夜歌唱的对象在花园中哭泣。
望着他的原本优美的面容变得忧伤,小夜莺想,你的爱如此深情,而你不过是要一枝玫瑰,我总能为你找一支红玫瑰花来。
然后,它遇到了白如海涛泡沫的白玫瑰,又见到了黄如美人鱼金发的黄玫瑰,可它们都不是他要的红玫瑰。
最终,小夜莺来到了一株枯萎的红玫瑰。
可那株红玫瑰的根茎已被暴风打断、血脉已被寒冬毁坏,红玫瑰说,它今年无法盛放,而能让它盛放的唯一方式,则非常可怕。
林辰再次回忆起刑从连拆开那束玫瑰花时的场景。
玫瑰的尖锐的根茎刺穿了夜莺的身躯,那正是故事中,让红玫瑰盛放的唯一方式。
王尔德依旧是那个残忍又温柔的王尔德。
故事中的红玫瑰告诉小夜莺,唯有它在夜色中的歌声,才能使玫瑰诞生,而除非它用鲜血浸染,玫瑰才会变成红色。
生命固然宝贵,可夜莺想,它渺小的心灵,又如何能与人的心相比呢?
因此,它同意了玫瑰的要求,在月色降临时,它飞到那颗玫瑰树上,将胸口压向尖刺,它张开双唇,开始整夜歌唱,那根刺越扎越深,它生命的血液也不断流逝,最终,疼痛深入它的骨髓,玫瑰花刺终于扎入了它的心房。
小夜莺用生命为它所爱的人换取了一朵红玫瑰。
但这却并非故事的终结。
毕竟关于青年学生的爱情还未交代。
林辰回忆起,故事的最后,不知情的青年学生摘下玫瑰,送到了他所爱的姑娘面前。
可那位姑娘却说,你的一支玫瑰,哪里及得上我今日收到的诸多宝物。
青年学生恼羞成怒,将红玫瑰扔到地上,一辆马车的车轮,恰好从那朵玫瑰花碾压而过。
这便是故事的终结。
林辰想,这真是一个美到极致的故事。
他再次揉了揉眉心,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