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不怕伤了小陈的自尊,自顾自地道:“你也不用谢我,这饭只花十二块钱,你待会拉二胡给我听就行了。”
    “啪”地一声,是一次性筷子被掰开的声音,她还特地磨了磨筷子上的毛刺,将筷子放进小陈的手中。
    小陈却并不领宁馥的好意。
    他猛地一甩手,那筷子就立刻被甩了出去,滚出老远。
    “我吃过了,不饿。”
    他说完,自顾自地拉起了二胡,仿佛不打算再和宁馥说任何一句话。
    青椒肉丝盖饭就在旁边冒着香气,他也无动于衷。
    一个三十多岁,正值壮年的男人,即使因为常年行乞,营养不良身体不好,但也不该只吃半个馒头就饱了。
    若说他患有重病,可除了眼睛盲了行动不便,身上脏兮兮地发臭,却还有力气拉上一整天的二胡。
    他为什么不吃呢?
    是不想,还是……不敢?
    她注视着小陈的脸,他蒙着白翳的眼无神地注视着前方,因为要博人同情博人眼球,因此也不能戴墨镜。
    《二泉映月》的曲调又响起来,琴声悠扬,第一段快要结束的部分,又重复了。
    明日高悬,正是下午两点最热的时候,宁馥突地打了个寒颤。她猛然若有所觉地一回头——
    大陈站在天桥下,正望着他们。
    *
    大陈似乎只是不放心自己这个瞎子小兄弟,见宁馥转回头来,还朝她招了招手,然后便转身离开了。
    宁馥一颗心激跳了几秒,这才深吸一口气让自己镇定下来。
    她虽然快穿过无数的言情世界,什么霸总的小黑屋啦,反派的“爱心锁链”啦都经历过不少,自认也是见过世面的,可却从来没像此刻一样,有被吓到。
    事到如今,那一丝怀疑已经盘旋成一团浓重的疑云,笼罩在宁馥的心上。
    追寻真相,这是记者这个身份与生俱来的本能和冲动,是恐惧无法驱散的。
    ——即使她现在还根本算不上个正经记者。
    小陈果然还会理她。
    哪怕他一次次做出拒绝的姿态,甚至紧闭双唇,言语动作无不透露出不耐和暴躁,但只要宁馥没被他吓走、依旧蹲在他旁边时不时地问些问题,十个问题里他会回答一两个。
    哪怕大多数是简单的点头、摇头、“是”或“不是”,这也已经是非常大的突破了。
    “其实你一天能讨到的钱不算少。”宁馥笑笑,小陈面前的搪瓷缸子里已经又铺了薄薄一层硬币和几张纸币了,“你不怕有人欺负你瞎,把你的钱拿走么?”
    她说话直白,倒不想那些个估计他眼睛,讲话小心翼翼的大学生。
    小陈对一个施舍的路人道完谢,说道:“不会。”
    他倒是很笃定,冷淡道:“有我哥呢。”
    宁馥眨了眨眼。
    她搜索了一下回忆,至少在原女配的记忆中,从一入学,好像就没怎么在学校附近这两个位置看见过大陈小陈以外的乞丐。
    似乎也没发生过抢地盘欺负人或者乞丐们打架斗殴的事件。
    可能是地盘已经划分好了。小陈有他哥“撑腰”,没人敢来欺负他是个瞎子。
    宁馥看他手上似乎有茧子,便道:“能给我看看你的手吗?”
    小陈有些警惕,但似乎是想到宁馥这些天来的“诚意”,将手伸了出来。
    常握琴弓的位置确实都有一层茧子。
    茧子是老茧,他手上还有些细碎的伤痕,可能是这些年伤到的,又或者当初在工地打工时难免的伤口,但依旧无法遮盖那拉琴磨出的印记。
    如果不练上十几年,是磨不出这样的老茧的。
    宁馥又问:“你练琴很久了吧。有多久?”
    也许是想到练琴的不易,小陈的声音低沉,“我是瞎了以后才开始练琴的。四五年了。”
    如果是真的,听到这故事的人免不了称赞一声天才,一个盲人,在失去视力以后才开始练习二胡,如今还能拉的似模似样,期间付出的辛苦努力,绝对不是常人能比。
    但因为带着怀疑之心,所见便处处有蹊跷。
    他手上的茧子,那模样绝对不止是练琴四五年能磨出来的。
    他为什么要说谎呢?
    眼瞎后练出二胡技艺的故事,让小陈的行为与其说是乞讨,不如说是卖艺。后者显然更令人尊敬,——
    也能得到更多的钱。
    天色已经渐渐地暗下来,小陈又拉了一编《二泉映月》。
    这可能是今天的最后一遍,因为他该回“家”去了。他开始整理,摸索着将琴弓数组起来。
    宁馥忽然道:“你今天一共拉了五遍二泉映月。”
    小陈的动作一顿。他似乎没想到宁馥会听得这么认真,连次数都给他数出来了。
    她接着道:“按照这样的频率,就算你三年前才开始到这里拉琴乞讨,一年算你三百天,一天四次,三年,就是三千六百回。”
    “三千六百遍《二泉映月》,你为什么会一直在同一个地方出错呢?”
    盲人的呼吸突然粗重起来,他猛地抬起头,在这路灯还未亮起,月光尚且昏暗的铁灰色黄昏里,已经瞎了的两颗白蒙蒙的眼珠似乎准确地找到了宁馥的方位,死死地盯着她。
    就像他们突然对视了一样。
    宁馥悚然一惊。
    小陈起伏的胸膛却突然平复下去,他的眼睛刚刚迸射出的一丝微光也飞快地消失了,在昏暗的光线中,两只眼睛就像死鱼的眼珠子,动也不动。
    他冷漠而平淡地反问:“我拉错了吗?”
    看起来,他一点都不在意这件事,“可能是最初学的时候就学错了吧。我是个瞎子,看不见谱。”
    “小姑娘在这里一整天嘞。”
    背后突然传来人声,宁馥一回头,大陈正站走过来,手里拎着木棍,“我中午看见你啦,好心肠。”
    大陈道:“不过他身体有病,不能吃油腻的,你给他买饭他也不会吃的。”
    宁馥笑笑,“我也是第一次见盲人拉琴能拉的这么好,你弟弟真厉害啊。”
    大陈仿佛与有荣焉,他道:“他是下过苦功夫。害,我们就是这个命,会拉二胡又怎么样?还不是在街上要饭!”
    他打量了一下宁馥,问道:“你是这里的学生吧。”大陈漫不经心地朝学校指了指,“要交期末作业?采访的话你找这个闷葫芦没用的,找我吧,我给你说。”
    他轻车熟路,“可以拍照,如果录像就要加钱。”
    宁馥惊喜地道:“真的吗?那我明天采访您行吗?”她有些不好意思,“我今天没带设备。”
    大陈点点头,“行啊。”
    宁馥一副怕他反悔的样子,急忙与大陈约定了明天的采访时间,说好两个乞丐要一起出镜。
    大陈将棍子伸给小陈,拉着他走了。
    宁馥望着他们的背影走下天桥,她从另一头下了天桥,远远地跟在后面。
    离学校一公里多,有一处棚户区,算是城中的贫民窟,老居民许多都搬走了,住在这里的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很多外来的小商贩为了图便宜,两三家合租一套平房的都有。
    政府也治理过几次,但这片区域,就如同这一线大城市光鲜亮丽外表下的癣芥之患,总是难以根治。有的人走了,总有人又住进来。
    二陈,就住在这片棚户区最外围、最偏僻的一个小平房里。
    宁馥只远远地看了一眼位置,没有立即跟过去。她先在别处吃了个晚饭,然后给自己的设备充好电。
    手持微型摄像机,一直就装在她随身的背包里。
    与此同时,她能感受到,脑海中的原女配的情绪,也越来越焦虑、越来越担忧了。
    她不傻。相反,她是太聪明了。
    即使没有宁馥的任何提示,她也和宁馥想到了一起去,她意识到这两个乞丐有问题,而且很可能是隐藏着一个可怕的、危险的大秘密。
    作为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如果此时她能够把控自己的身体,她绝对要立刻回宿舍去!
    为什么不能老老实实做完原本简单到无脑的作业?!为什么非要刨根究底?!为什么非要这么敏锐?!
    事到如今,原女配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占据自己身体的“孤魂野鬼”并不是她心中暗自咒骂的“蠢货”。
    虽然她显示出令人绝望的正义感和非常能惹麻烦的执着,但她也的确有一双如刀的眼睛。
    只盼她这份细致敏锐能让她保护好自己的身体。
    *
    夜深了。
    凌晨十分,街道上几乎已经没了行人,车流也变得极少,偶尔驶过的汽车远光灯照到喝夜酒正在路边呕吐的醉汉。
    宁馥按照记忆中的路线,来到了那片棚户区。
    她打开了摄像机,电池满格,画面也还算清晰,不过因为光线所限,有些模糊的噪点。
    棚户区里还有些人声。
    这里住的小摊贩们有的刚出摊回来,因为用水和公共厕所的分配时间吵吵嚷嚷,但这些声音也只是隐隐约约地传过来,那种烟火气的温暖,似乎也被隔绝在外。
    宁馥接近了二陈住的房子。
    两个乞丐能住进这里,成了不再流浪的人,是因为这房子本就没有主人。
    它在棚户区里都算是最偏僻的,离大街最远,靠着一条死胡同,连狗都不去里头拉屎。
    而且这屋子也实在太破了,连那些为了攒钱,抠得要和别人挤一张床的小贩们也不愿意来住。
    屋子是砖房,但墙砖已经不知是哪朝哪代的古董,酥得直掉渣。房顶盖着瓦,隔几片就有一块碎的,想必下雨的时候屋里水声也不小。这应该是很久以前人家用来堆放煤炭储存蔬菜的小房。
    屋子后面堆着一些杂物,编织袋中鼓鼓囊囊地装着东西,看形状像是捡来的易拉罐,袋子上却已经落满了厚厚的一层灰。
    宁馥尽量放轻脚步,无声无息地靠近。
    她知道这举动有些大胆得过火,但她必须要求证,才能有针对地准备明天的采访。
    ——才能决定……她拍摄的东西到底是采访的背景素材,还是报警以后的呈堂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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