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正看着李叔手中的银枪流口水,突然见银枪被扔过来,忙接住,疑惑地看着李叔。
    李叔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灰,“你个臭小子,出远门也不知道带个家伙,这山高路远,万一路上遇到个打劫的怎么办。”
    “这太平盛世,哪有打劫的,”林风哭笑不得,不过看到手中的银枪,立马变了口气,“李叔,你是看我出远门,打算把你的宝贝借我?”
    李叔瞥了林风一眼,“要不我拿出来干嘛!”
    林风立刻欢喜地抱住银枪,“谢谢李叔,谢谢李叔,还是李叔你疼我!”
    “行了,别油嘴滑舌,外面不比家里,路上小心。”
    林风忙点点头,“李叔,我晓得。”
    李叔摆摆手,“趁着天早,快走吧,别耽搁赶路。”
    林风笑嘻嘻给李叔鞠了个躬,然后抱着银枪往外走,对李叔挥挥手,“李叔,我走了,对了,您既然回来了,别忘听着点我家动静,我这几个月不在家,可别让贼来做窝了。”
    李叔弯腰抱起长匣子,“我过几日还要去山里,可能没法照看到。”
    林风转头,奇怪道:“叔你夏天要进山?你不是说夏天山里蛇多,不方便打猎么。”
    李叔不在意地说:“注意点就好,没事,我看今年气候不错,山里猎物多,想趁机多打些,冬日也能轻松些。”
    林风知道李叔素来是个谨慎的人,放下心来,“那叔,你小心些。”
    “好了,快滚吧,”李叔摆摆手。
    ……
    绿树成荫的山间小道上,林风随意坐在马上,喜滋滋地擦着手中的银枪,他对这柄银枪可以说垂涎已久。
    林风自幼跟着李叔习武,可自从习武开始,林风就发现他的力气要比一般人大得多,本来林风开始时也想像别人那样学个剑,飘逸好看,等大了,也好像电视上随时能装个逼,可无奈剑太轻,甚至许多兵器对他都太轻,所以选来选去,林风最后只好选中了兵器之王——枪。
    好在李叔最擅长的也是枪法,倒意外适合他。
    只是在经过十年苦学,枪法初有小成后,林风悲催的发现,他居然弄不到一把趁手好枪。
    或者说,在见识了李叔的银枪后,他再看不上别的银枪。
    李叔的银枪,枪头乃是精铁所铸,穿铁板如同穿豆腐,枪杆更是一绝,明明是木杆,却如银铁压手,而用起来更妙,不仅可硬可韧,端得是再合手不过。
    林风也曾经向他娘要钱,打算去买一杆银枪,可就连江南最大兵器坊的银枪,居然都没这把好,林风又看不上那些差的,最终只好天天打仗靠拳头。
    唉,想有把好枪可真难!
    拿着帕子小心把银枪落灰的地方擦了擦,擦到枪杆,林风再一次好奇起来,不由挠挠头,嘀咕道:“这银枪枪杆到底踏马的是什么木头做的?”
    枪头的精铁虽然难得,可在林风眼里,应该是铁加了一些稀有元素锻造出来的,真要想弄,虽然费劲却也能弄到,可唯独这枪杆的木材,林风看了多少遍,都没猜出到底是什么木。
    为此,林风还特地去江南最大的木匠铺看过各种木料。
    其实这个问题林风也曾经问过李叔,只是李叔每次一听到这个话题,都沉默不语,被他问得次数多了,问烦了,就直接说“别想了,这木材早绝种了”。
    林风却对李叔的说法不信,这枪一看就不是什么古董,撑死了几十年,古代又不是后世的现代,工业开采木材,好好的林木,哪那么容易开采没。
    可惜李叔不肯说,林风再想问,也只能憋着。
    不过好在,这次李叔居然大方地借给他,这一路,他可好好用用解解馋。
    林风开心地擦着银枪,就等路上有哪个毛贼不长眼,让他试试枪。
    正擦着,林风突然觉得手下微微有些不平,忙凑上去看了看,就见银枪枪杆尾部,有两个微微凸起的小字。
    “效……节”
    林风仔细辨认了下,才认出这两个已经模糊的篆字。
    林风觉得好生奇怪,银枪上刻字不是一般都刻在枪头上么,毕竟枪头是金属,直接压上,也可不担心被磨没,可这刻字,怎么在木质的枪杆上。
    这要天天用,磨没了怎么办?
    真是奇哉怪矣!
    而且这两个字什么意思,这把枪的名字?
    林风挠挠头,倒觉得更像人的名字,林风突然想到李叔姓李,顿时眼睛一亮。
    难道这是李叔的名字?
    李叔真实姓名叫李效节!
    林风顿时觉得自已真相了,哈哈,李叔天天遮遮掩掩的,肯定想不到他的枪会出卖他吧!
    李叔虽然和林风母子认识十七年了,可他们还真不清楚他的底细。
    林风听他娘说,当年他娘自赎自身逃出教坊,一路怕老鸨报复,很是东躲西藏了一阵,结果在有一次走到无人小路时,撞上了一身伤失血过多还剩一口气的李叔。
    他娘告诉他当时她怕极了,毕竟李叔一看就是亡命之徒,而事实证明他娘不愧是教坊出来的,很有识人之明,李叔一看到他娘,就把银枪架在他娘脖子上,让她救他。
    他娘一边哆哆嗦嗦给他包扎,一边想着用发簪戳死他的概率,就在他娘终于忍不住拼命一博时,李叔居然清醒过来,等看清他娘大着肚子,对他娘以礼相待起来。
    他娘本来觉得自己要死,才想着拼命,如今李叔不想弄死她,她也不值得冒险,于是他娘单方面暗中罢手,又本着破败消灾的念头,出了钱,给李叔买了点药治伤。
    后来他娘装成寡妇,在江南一个小城买了个院子生下他,而李叔,因为没地方去,居然也跟着他娘买了隔壁,靠着一身武艺成了猎户,平时靠打猎养家糊口。
    再后来两家相处久了,居然也是一对和睦的好邻居。
    林风看着银枪上的名字,嘿嘿一笑,想不到他擦个枪,居然知道了李叔的真名,等回去,一定好好笑笑他。
    让他天天装得神神秘秘的,一副高人的模样!
    就在林风想着等回去怎么打趣李叔时,突然,一阵极轻的打斗声传来,林风脸色一变。
    不好,前面有山匪!
    第3章
    林风在今天之前,其实是没见过山匪的!
    他出生的时代极好,用他娘林情儿彪悍的话说,他前世一定积了大德,才命好一出生就遇上这安稳的盛世。
    林风不知道他前世算不算积德,不过他很赞同他娘的后半句,他确实命好。
    他娘出生时,正赶着前朝灭亡,各地藩王纷纷独立,外加契丹入侵,旱灾涝灾不断,百姓流离失所,民不聊生。
    哪怕后来几个藩王你争我斗十余年,最后胜者为王,成功建国立朝,整个天下也是一团糟,林情儿怀上林风那年,那唯一的开国皇帝,居然还被兵变挂了。
    就在林情儿都觉得自己不该在这乱世生孩子,不该让孩子一出生就和她一样做乱世人时,谁曾想到,一位圣人横空出世,没用两年,就让这满目疮痍的天下成了太平盛世。
    所以林风从会走路起,周围就一片祥和,大家日升而出,日落而归,街上买卖,地里耕田。
    别说兵乱,活到十六,林风连大型的打架斗殴都没见过几场。
    因此之前出来时李叔让他注意山匪,林风嘴上虽然答应,心里却是不以为然。
    如今这世道,谁冒着掉脑袋的风险,落草为寇啊,又不是实在吃不起饭。
    可谁想到,今儿偏偏就让他遇上了。
    林风停下马,侧耳倾听。
    林风虽然没有多少打斗的经验,可好在他有个经验丰富的李叔。
    李叔曾教过他,如果是整齐的马蹄声,那是骑兵,有多远躲多远,因为骑兵有骑阵,进退有序,单枪匹马压根没用。
    如果是杂乱的马蹄声,那是散兵或者马匪,这种遇到不要慌,快跑,他乱你也乱,只要你跑得快,他就追不上。
    如果对方没有马,那就轻松点,可是要小心整齐的步兵,步兵亦有军阵,一旦被围上,哪怕你骑马,也插翅难飞。
    而剩下的,没马还不整齐的,就是虾兵蟹将或者山匪,这样的,真撞上也不用怕,你可以单挑。
    林风侧着耳朵听了听,很好,没有马蹄声,没有骑兵,砍杀声也不整齐,不像正规军队,再加上最近没听过有什么战事,看来他刚开始的判断没错,应该就是山匪。
    确定前面确实是山匪后,林风的第一反应是往回跑报官。
    林风的耳朵由于习武比较灵,以他听到的声音,事发地离他最起码得有三四里。
    这样的距离,那群山匪绝对还没发现他。
    既然没发现他,那他干嘛吃饱了撑的往前凑!
    打山匪很好玩么?
    这又不是玩通关游戏!
    遇到危险找警察,啊不,找官府才是正路。
    不过刚要撤,林风又停住了,这古代不是现代,可不具备五分钟出警的速度,如今那边正在打劫,等他叫来官府的人,那边黄花菜都凉了吧!
    所以,现在他应该是跑去报官,还是救人?
    小安在后面骑着马,见前面自家郎君突然停下,便也跟着停下,只是等了许久,却不见他家郎君动弹,不由问:“小郎君,怎么了?”
    林风回过神,“前面可能有山匪。”
    “啊!山匪!”小安大惊,“那咱们?”
    林风犹豫了一下,终于下定决心。
    “咱们悄悄去看看。”
    这里离最近的县城有十来里,就算骑马,也得大半个时辰,等到官府衙役来,只怕前面也完事了,不如他先偷偷去看看,万一他自己可以解决,他就去拔枪相助一下,如果对方明显实力很强,那没办法,他只能回去报官搬救兵了。
    ……
    茂密的草丛中,林风悄悄伸手拔开草,看向下面山路上正打得激烈的两队人。
    只是等看清后,林风一愣。
    来之前,林风还以为是山匪仗着人多势众,打劫过往落单的路人,可来之后,林风才发现,山匪打劫的,居然是一支护卫周全装备精良的车队。
    而且这车队的护卫,甚至比山匪人数还要多点。
    只是山匪明显更凶悍,护卫的车队又好像有点经验不足,才落了下风。
    不过生死之间,落了下风就是要命的。
    果然,林风看着时候,车队这边,就已经有两个被砍伤。
    林风捂眼,这到底哪家的商队,弱成这熊样。
    另一边,马车上,一个身穿华服,气度不凡的中年男子看着身边越来越少的护卫,素来矜持的脸上也露出一丝焦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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