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公孙鞅年少地时候,家里不富裕,但也不是吃不起肉。对吃猪肉也不会有什么太深的感触,有就吃,没有就算了,运气好的时候也能吃上羊肉,但唯独猪身上的杂碎是不吃的。
    杂碎是统称,表示猪身上一些有别于肉类特征的食材。
    比如说尾巴,蹄子之类的,一方面食材处理过程中不得要领,另外就是香料使用少,腥臭味很浓的部位很少会有胃口。比如说猪蹄,这可是好东西,但问题是猪蹄一个需要很长时间的慢炖,细细熬煮的食材,急了可不好吃。另外就是除去猪蹄本来携带的臭味,这很麻烦,也没有人做。味道古怪的肉类,吃的人自然也不会有多少。还有这个时代的人对内脏都这么爱搭理。
    但是唯一有一种内脏会很受欢迎,就是——肝。狗虽然上不了席面,但是代表了时代最高美食的‘八珍’里有一道菜就是狗肝做的,这道菜的名字叫——肝膋。在八珍里面地位不高,但是想要制作这道菜,所消耗的食材是惊人的。当然猪肝也有很多人喜欢,地位也很高。主要是猪肝肉质细腻,腥味相对来说也不重。有些宴席上会将肝作为脍来食用,就是生猪肝切好之后,蘸着酱料生吃。
    儿科猪尾巴……确实不再例外的范畴之内。
    连他这种‘穷人’寒门出身的子弟都不会看一眼的猪尾巴,竟然被边子白领回来了,那一刻,公孙鞅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太子安敢欺人太甚!”
    自认为是老实人的公孙鞅也被气得够呛,他固执的认为,边子白一定是被太子训给羞辱了。然后眼巴巴地看着边子白,似乎想要让他出头。
    没办法不生气啊!
    他眼巴巴等着吃胙肉,吃祭祀等级最高的太牢祭品,分不到牛肉也就罢了,连羊肉也混不上。按照边子白的官职和重要性,内史令是国君近臣,于情于理,给一块牛肉是绝对不过分的。就算是今日夏祭邀请了不少使团和国君,牛肉没有指望了,但羊肉总该给吧?
    要是太子按照礼数,至少得给边子白留个羊头,以示尊重。
    边子白有点诧异的挑眉道:“我原以为,你是不介意这些的。再说了,太子训倒是没有要可以打压内史府的意思,反倒是他身边的那个宦官有点意思,似乎对我有很深的敌意。估计这家伙原本准备让我连一条猪尾巴都分不到。只不过,出了一点小意外而已。”
    “你不生气?”公孙鞅忽然间发现边子白的心有点大,大到他不认识了。这家伙不是一直很小心眼的吗?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
    边子白呵呵笑道:“你觉得我如果闹起来,最后吃亏的是谁?”
    对于闹事的结果,公孙鞅并没有过多的考虑过。毕竟他是出于气愤才对太子训表示了强烈的不满,等到沉下心来之后。他却发现,边子白的做法似乎很正确:“如此盛况,各国的国君都在,加上使团,邦交使节就不下数百人,几乎诸侯能来的都来了。要是这时候给太子难堪,你只能离开卫国了。毕竟让一个储君记恨你,这是一件如同头上架着一把刀的危险。正所谓:君子不立与危墙之下。不过,你不觉得卫国这堵墙要倒的可能很大吗?”
    “不过子白,依你之才,在卫国还是屈了。鞅虽不才,也知道子白有执政只能,却只能屈居于内史之中,才不得舒展,志无法高歌,乃人生一大苦楚,不说了,满饮此杯。”
    这家伙,蛊惑人的本事不大。却在宴会上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出来,着实让边子白很惊讶。
    不过,公孙鞅的胆子确实有待提高,就见这家伙如同做贼一般,四处偷窥,发现没有人才低声说了这些。
    边子白不解:“看来你的怨念很大,我猜应该不是源于你说的事吧?”
    公孙鞅长叹道:“你根本就无法想象,一个幼童,在很小的时候就幻想着国君祭祀的时候分到的那块胙肉,可是临了你看……”说话间,他拎起那条在簋里面躺着的,孤零零的猪尾巴,不屑道:“某只能在卫国享用猪后的命,你觉得我会没有怨言?”
    猪后,也就是猪尾巴。
    就在那一瞬间,边子白很想告诉公孙鞅,猪尾巴是很不错的食材。在猪身上,属于价值最高部分。不比猪耳朵,猪鼻子之类的差。而且做法多样,都是难得一见美食,比如说:红烧,卤味,香辣……不管何种做法,都是一道佐酒佳肴。
    可是边子白也知道,他就算是这样说出来,估计公孙鞅也不信,反而是固执的认为边子白在骗他,欺负他的智商。
    “不喜欢就扔掉,不吃了!”
    边子白对于外头的食物,基本上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烤肉还好一些,要是煮和蒸,都非常抗拒。
    尤其是放了一晚上的白煮肉,味道且不说,根本就没有味。但是有点变质的情况下,还是小命要紧。这个时代,咳嗽一声,地动山摇,要命起来,甚至可能演变长一场席卷南北的瘟疫。别说现在了,就算是两千年后的一战之后,一场西班牙流感夺走了几千万人的生命,杀人无数。更何况作死吃下无数不知名的微生物入嘴。这和自杀没有什么两样。
    要是之前,公孙眼还在抱怨的话,听到边子白要将猪尾巴扔掉,顿时不乐意了,盖上盖子沉声道:“虽然尾巴上没有肉,但也是我长这么大享用的第一块胙肉。”
    “我也是!”
    “我不信。”
    “骗你是小狗。”
    “你说吃屎我都不信。”
    ……
    虽然是朋友,边子白有时候也一棍子打死这家伙的心塞。这家伙别看浓眉大眼的,平日里也是一副谦谦君子的打扮,可就是长了一张毒嘴。
    红口白牙,死命地和那条猪尾巴较劲着,似乎连骨头都要咬碎似的。一边还含着食物,言语不清地问:“你真的不要,不难吃。”
    当然不难吃,白煮肉的味道,并非取决于食材的本身,而是来自于酱料的味道。都是熟悉的酱料,味道也是习惯的口味,自然不会太难吃。但是边子白还是摆手表示自己无福消受。
    公孙鞅吃着猪尾巴,嘴巴一会儿鼓起,一会儿瘪下去,活泛的很,良久,他却说出来一句让边子白措不及防的话:“如今的卫国,已经没有继续呆下去的理由了。”
    说完这句话,公孙鞅仿佛身体里的力量被抽调一空,整个人也阴郁了下来。
    边子白问:“你要走?”
    “一个没有任何职务的下大夫,子白,你告诉我一个不走的理由?”
    公孙鞅的怨气不是一般的大,其实在卫国,很多人都看好公孙鞅。比如说子思和公叔旦,可是前者辞去国相的官职不过是时间问题,后者在庙堂的话语权很轻。根本就无法支撑起公孙鞅对于仕途的期待,或者说他的野心。
    公孙鞅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要成为一个毫无主见的附庸,他是要做一番大事业出来的人。
    这么能够容忍自己在卫国连一个属于自己的官舍都没有的境况呢?
    边子白沉思了一会儿,点头认同道:“也好,什么时候离开?”
    公孙鞅吐出一块猪骨头,仿佛出了胸口的一口恶气,整个人都神清气爽起来:“眼下还不行,我公孙鞅虽不敢说才比周公、姜侯,但眼下不过是一个无名之辈,宝物蒙尘,要让人重视恐怕不容易。想要闯荡,至少要在卫国做出一番大事出来。”
    在卫国做出一番大事?
    边子白的眼神很不自然地看向了太子训的方向,说起来也是可怜,这位的年纪要是在其他诸侯,自己的儿子都被册立太子了,可如今呢?他自己还是一个储君,老头子活的太长,让当儿子都没有了念想。
    公孙鞅哪里不清楚边子白的坏心思,顿时阻止道:“子白,别害我,我可没说。”
    有些话是不能说透的,就像是现在。在边子白看来,大事,还要发生在卫国,不外乎就是政变了。弄死太子训,扶持新的公子担任国君或者储君。这才是一个士大夫所说的大事的样子。但是政变的话,公孙鞅真没有这个胆子。
    再说了,他一无权,二无兵,自己还是个落魄贵族出身,他总不至于单枪匹马就把太子给废了吧?
    这也太高看他了。
    边子白好奇道:“是去秦国吗?”
    “秦国?”公孙鞅一脸不屑地反应似乎受到了看轻似的,撇嘴道:“秦国危在旦夕,有什么搞头?我是想去卫国,听说李悝的《法经》就在公子罃的手中。有机会的话,真想去研学一番,这恐怕是如今唯一的富国强军之法了。”
    李悝变法,让魏国一跃成为第一流的强国,自然有其独到之处。
    可连边子白都没有想到,公孙鞅竟然在他的影响之下,还是打算走上老路,甘愿当法家的门徒。而边子白也相信,公孙鞅要是一门心思扑在研究法家思想的事上,肯定已经决定了今后的选择,入魏,等待被重用的时机出现。
    至于秦国……
    恐怕公孙鞅从一开始都没有考虑过,这是一片蛮荒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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