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裴向雀在学校待了几个月,大多数地方都熟识了,现在正往学生会赶过去。他才加入社团绘画部的时候,学长学姐知道他有这个病,都当他是水晶玻璃人,什么事也不让他干,专心学画画就好。可后来关系好了,知道裴向雀也不是多在意自己的病,反而能够坦率地表露出来,又因为画的好,就适当地让他出门跑跑腿,见见别人,也能长见识。
社团本来和学生会不同,不用接学校里的事务。可是这次不同,学校的七十周年校庆,整个学校都要动员起来。绘画部要去志愿学生会的宣传部,大家都忙得脚不沾地,学姐拿了一沓画好了的宣传画,让裴向雀送过去给学生会主席,要是有什么问题,可以当场提出来改一改,而且裴向雀画的也好,只要沟通耐心,肯定能改的出来。
裴向雀到了学生会的办公室,里头全是人来人往,连说句话应声的时间都没有,更何况裴向雀还是举着个纸条,问旁人问题,根本没人搭理他。
他就像个小可怜一样蹲在门外,茫然地找寻着里面的人头。突然,一个人走到他的面前,叫了一声,可裴向雀听不明白,立刻将纸条递了上去。
那人比裴向雀高半个头,长相算得上是英俊阳光,看到裴向雀正脸的时候眼里划过一丝不知名的情绪,笑容多了些油腻,在手机备忘录打上一行字,“我就是学生会主席张术,你有什么问题吗?”
裴向雀不认识他,但还是老老实实把宣传画交给他,犹豫着该怎么说接下来的话。
张术朝他走近了一些,就像是亲密的男同学之间距离,接东西的时候甚至有意无意地碰了碰裴向雀的手,又打下一行字,“这里太吵,我们去另一个办公室,那里没什么人。”
裴向雀本来就肩负着任务来的,对旁人的情绪也看不懂,默认眼前的这个学长和部里的学长一样都是好人,只是凭靠本能落后一步,跟在他的身后,进了办公室。
而张术倒有一丝惊喜。他没料到这一届新生里有这么个漂亮的男孩子,最重要的是,还是个哑了的傻子,连话也不会说。
这样的话,玩了也就玩了,裴向雀怎么能说得清?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歪,陆叔叔吗?我画的陆叔叔好不好看?
大裴:讲真,你的鸟爪子能画出好看的?到时候不还是听的假话。
小雀:陆叔叔的假话,假话,也是真话!
大裴:掩耳盗铃,自欺欺雀,要不得要不得。
小雀:略略略。
第95章 情歌
那几张宣传画,磨磨蹭蹭地看了一个下午。
张术有说不完的问题,一个一个地提出来,还是用纸笔写的,有些要求模糊不清,连裴向雀也改不出来,还要询问负责的这次宣传画的学姐。那位学姐到最后都被问的不耐烦了,说是要亲自过来瞧瞧,被张术三言两语给婉拒了回去。
裴向雀也没察觉到不对劲,只是很专注地改着宣传画上的图案。
从张术的角度看过去,恰好能看到裴向雀的偏着半张脸,身影落在地板上,影影绰绰的,连轮廓都是纤瘦动人的。
他心想,这个裴向雀未免长得也太好看了。而且,最要紧的瞧起来就天真的过分,又不会说话,稍微哄一哄就能上手。
张术的手便开始不太安分起来,装作裴向雀没明白自己的意思,急着去捉对方的笔,他的动作本来很快,能触碰到裴向雀修长白皙的手指。
可他却扑了个空,指头直直地栽到桌面上,磕的好大的一声。
这完全是裴向雀下意识的反应,他不喜欢和不熟悉的人有什么肢体接触,加上从前做了很长时间的工,身体锻炼得很结实,一般人很难近得了他的身。
张术一愣,状似无意地笑了笑,用另一只手打下一行字,“对不起啊,小学弟,我方才就是想和你改个东西,一时着急。”
张术自诩是个文明人,即使心里的想法龌龊,表面上还是要装模作样,觉得自己特别有绅士风度。
他是想把裴向雀弄上手,可以后的机会有的是,不必急于一时,闹得难看。比起不心甘情愿的那种,他倒是想要对方真心实意地喜欢上自己,愿意为自己付出一切的那种。
张术丝毫不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什么问题。就像他高考那会,班上一个沉默寡言的男孩喜欢上了他,张术引诱着对方向自己表白,两个人上了床,还说过许多甜言蜜语,到了大学,他还不是立刻把对方拉黑,断了联系,反正以对方的性格,又不可能对旁人宣传。
张术沾沾自喜地想着,即使裴向雀长得好看,可是不会说话,在大学里肯定找不到对象。与其便宜别人,不如由自己这个学长教会他谈恋爱的滋味,也算是功德一件。
裴向雀看了这句话,微微皱眉,摇了摇头。
最后他被留到了天黑,才改完了全部的图案,张术却不放他走,要请客吃饭,裴向雀执意要走。虽然张术一直很客气,甚至有意讨好,可是裴向雀却有着天生的敏感直觉,他不太喜欢这个人。
这种讨厌是没有来由的。
可张术却不轻易放过他,又寻了个理由,说是还要和学生会主席团把宣传画再讨论一遍,到时候出问题还是要找他。裴向雀没有办法,只好留下了手机号码。
好不容易逃离了学生会,裴向雀又被另一个学姐打电话叫了过去。他长得好看,无论到什么地方都吸引人眼球。每次社团里要办什么活动的时候都把他拉出来,当个吉祥物似的摆在柜台前,就有女孩子源源不断地过来瞧瞧他,顺带了解合同。
在学校待到九点多钟,裴向雀才算是干完了所有事,也没和陆郁打电话,自己打车回了家。他知道最近陆郁很忙,似乎是因为家里出了事情,工作一下子就多了起来,也不随意打扰对方,顶多有时候想极了,发几个亲吻的表情过去。
那个表情还是陆郁自己画的,是一只胖乎乎的小麻雀张着嘴,展开翅膀比心的图片。
和往常一样,在乘车回家的路上,裴向雀打开手机,点开Song的后台。经过一段时间之后,“陆麻雀”这个账号在Song上很快就红了。他唱歌实在是太过动听,连后期都没用过,纯粹靠的是天赋和实力。加上才开始又以唱江南小曲系列出现,后续也大多是各地的曲调,个人风格突出,旁人模仿不来,粉丝群便稳定了下来。
现在网上到处都有为他打Call的迷弟迷妹。
而在他红起来的这段时间,陆郁并没有做过什么,没有暗地里阻止,也没有找人把裴向雀推红,一切顺其自然。顶多是派人搜集了各地的歌谣,再挑选合适地出来给裴向雀。裴向雀只要唱歌就很开心了,而且听众也很喜欢,便也将这个系列一直持续了下去。
除了这些歌,偶然还有一些儿歌和流行歌曲,也都很受欢迎。久而久之,迷弟迷妹们似乎从中发现了一条隐藏起来的规律。
那就是陆麻雀从来不唱情歌。才开始是有人反映自己当地的民谣小曲里本该有许多大胆的情歌,在陆麻雀的系列里总是不见踪迹。
这样的反映多了,就引起了旁人的好奇心。每次裴向雀上传新歌的时候,总有人问为什么这次又不是情歌,或者陆麻雀小哥哥什么时候才唱情歌。
裴向雀撑着下巴,一条条地翻阅评论,很多问了这个问题。
倒叫他回忆起了往事,那时候他心里默默地喜欢陆叔叔,也不敢表白,只好有时候在晚上唱情歌稍稍表达自己的感情。
那时候的裴向雀总是惴惴不安的,他的心脏跳得厉害,又期待又害怕,生怕陆叔叔听出自己的感情,又希望他能听得出来。
后来他们在一起了,正式谈恋爱,搞对象,连名字都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裴向雀终于可以光明正大为自己的陆叔叔唱情歌了。
裴向雀抬头,透过半开的车窗能瞧得见外头的月亮,月光很盛,又圆满。他的心里也是圆满的,想着,自己以后要为陆叔叔唱一辈子情歌的。
他点开一个按键,思索了片刻,非常认真地在微博的发表框里打下一行字。
“非常感谢大家的喜欢,但是很抱歉,以前没有唱过情歌,以后也不会唱。因为有很爱的人,只会为了那个人唱情歌。”
裴向雀在学校待了几个月,大多数地方都熟识了,现在正往学生会赶过去。他才加入社团绘画部的时候,学长学姐知道他有这个病,都当他是水晶玻璃人,什么事也不让他干,专心学画画就好。可后来关系好了,知道裴向雀也不是多在意自己的病,反而能够坦率地表露出来,又因为画的好,就适当地让他出门跑跑腿,见见别人,也能长见识。
社团本来和学生会不同,不用接学校里的事务。可是这次不同,学校的七十周年校庆,整个学校都要动员起来。绘画部要去志愿学生会的宣传部,大家都忙得脚不沾地,学姐拿了一沓画好了的宣传画,让裴向雀送过去给学生会主席,要是有什么问题,可以当场提出来改一改,而且裴向雀画的也好,只要沟通耐心,肯定能改的出来。
裴向雀到了学生会的办公室,里头全是人来人往,连说句话应声的时间都没有,更何况裴向雀还是举着个纸条,问旁人问题,根本没人搭理他。
他就像个小可怜一样蹲在门外,茫然地找寻着里面的人头。突然,一个人走到他的面前,叫了一声,可裴向雀听不明白,立刻将纸条递了上去。
那人比裴向雀高半个头,长相算得上是英俊阳光,看到裴向雀正脸的时候眼里划过一丝不知名的情绪,笑容多了些油腻,在手机备忘录打上一行字,“我就是学生会主席张术,你有什么问题吗?”
裴向雀不认识他,但还是老老实实把宣传画交给他,犹豫着该怎么说接下来的话。
张术朝他走近了一些,就像是亲密的男同学之间距离,接东西的时候甚至有意无意地碰了碰裴向雀的手,又打下一行字,“这里太吵,我们去另一个办公室,那里没什么人。”
裴向雀本来就肩负着任务来的,对旁人的情绪也看不懂,默认眼前的这个学长和部里的学长一样都是好人,只是凭靠本能落后一步,跟在他的身后,进了办公室。
而张术倒有一丝惊喜。他没料到这一届新生里有这么个漂亮的男孩子,最重要的是,还是个哑了的傻子,连话也不会说。
这样的话,玩了也就玩了,裴向雀怎么能说得清?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歪,陆叔叔吗?我画的陆叔叔好不好看?
大裴:讲真,你的鸟爪子能画出好看的?到时候不还是听的假话。
小雀:陆叔叔的假话,假话,也是真话!
大裴:掩耳盗铃,自欺欺雀,要不得要不得。
小雀:略略略。
第95章 情歌
那几张宣传画,磨磨蹭蹭地看了一个下午。
张术有说不完的问题,一个一个地提出来,还是用纸笔写的,有些要求模糊不清,连裴向雀也改不出来,还要询问负责的这次宣传画的学姐。那位学姐到最后都被问的不耐烦了,说是要亲自过来瞧瞧,被张术三言两语给婉拒了回去。
裴向雀也没察觉到不对劲,只是很专注地改着宣传画上的图案。
从张术的角度看过去,恰好能看到裴向雀的偏着半张脸,身影落在地板上,影影绰绰的,连轮廓都是纤瘦动人的。
他心想,这个裴向雀未免长得也太好看了。而且,最要紧的瞧起来就天真的过分,又不会说话,稍微哄一哄就能上手。
张术的手便开始不太安分起来,装作裴向雀没明白自己的意思,急着去捉对方的笔,他的动作本来很快,能触碰到裴向雀修长白皙的手指。
可他却扑了个空,指头直直地栽到桌面上,磕的好大的一声。
这完全是裴向雀下意识的反应,他不喜欢和不熟悉的人有什么肢体接触,加上从前做了很长时间的工,身体锻炼得很结实,一般人很难近得了他的身。
张术一愣,状似无意地笑了笑,用另一只手打下一行字,“对不起啊,小学弟,我方才就是想和你改个东西,一时着急。”
张术自诩是个文明人,即使心里的想法龌龊,表面上还是要装模作样,觉得自己特别有绅士风度。
他是想把裴向雀弄上手,可以后的机会有的是,不必急于一时,闹得难看。比起不心甘情愿的那种,他倒是想要对方真心实意地喜欢上自己,愿意为自己付出一切的那种。
张术丝毫不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什么问题。就像他高考那会,班上一个沉默寡言的男孩喜欢上了他,张术引诱着对方向自己表白,两个人上了床,还说过许多甜言蜜语,到了大学,他还不是立刻把对方拉黑,断了联系,反正以对方的性格,又不可能对旁人宣传。
张术沾沾自喜地想着,即使裴向雀长得好看,可是不会说话,在大学里肯定找不到对象。与其便宜别人,不如由自己这个学长教会他谈恋爱的滋味,也算是功德一件。
裴向雀看了这句话,微微皱眉,摇了摇头。
最后他被留到了天黑,才改完了全部的图案,张术却不放他走,要请客吃饭,裴向雀执意要走。虽然张术一直很客气,甚至有意讨好,可是裴向雀却有着天生的敏感直觉,他不太喜欢这个人。
这种讨厌是没有来由的。
可张术却不轻易放过他,又寻了个理由,说是还要和学生会主席团把宣传画再讨论一遍,到时候出问题还是要找他。裴向雀没有办法,只好留下了手机号码。
好不容易逃离了学生会,裴向雀又被另一个学姐打电话叫了过去。他长得好看,无论到什么地方都吸引人眼球。每次社团里要办什么活动的时候都把他拉出来,当个吉祥物似的摆在柜台前,就有女孩子源源不断地过来瞧瞧他,顺带了解合同。
在学校待到九点多钟,裴向雀才算是干完了所有事,也没和陆郁打电话,自己打车回了家。他知道最近陆郁很忙,似乎是因为家里出了事情,工作一下子就多了起来,也不随意打扰对方,顶多有时候想极了,发几个亲吻的表情过去。
那个表情还是陆郁自己画的,是一只胖乎乎的小麻雀张着嘴,展开翅膀比心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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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网上到处都有为他打Call的迷弟迷妹。
而在他红起来的这段时间,陆郁并没有做过什么,没有暗地里阻止,也没有找人把裴向雀推红,一切顺其自然。顶多是派人搜集了各地的歌谣,再挑选合适地出来给裴向雀。裴向雀只要唱歌就很开心了,而且听众也很喜欢,便也将这个系列一直持续了下去。
除了这些歌,偶然还有一些儿歌和流行歌曲,也都很受欢迎。久而久之,迷弟迷妹们似乎从中发现了一条隐藏起来的规律。
那就是陆麻雀从来不唱情歌。才开始是有人反映自己当地的民谣小曲里本该有许多大胆的情歌,在陆麻雀的系列里总是不见踪迹。
这样的反映多了,就引起了旁人的好奇心。每次裴向雀上传新歌的时候,总有人问为什么这次又不是情歌,或者陆麻雀小哥哥什么时候才唱情歌。
裴向雀撑着下巴,一条条地翻阅评论,很多问了这个问题。
倒叫他回忆起了往事,那时候他心里默默地喜欢陆叔叔,也不敢表白,只好有时候在晚上唱情歌稍稍表达自己的感情。
那时候的裴向雀总是惴惴不安的,他的心脏跳得厉害,又期待又害怕,生怕陆叔叔听出自己的感情,又希望他能听得出来。
后来他们在一起了,正式谈恋爱,搞对象,连名字都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裴向雀终于可以光明正大为自己的陆叔叔唱情歌了。
裴向雀抬头,透过半开的车窗能瞧得见外头的月亮,月光很盛,又圆满。他的心里也是圆满的,想着,自己以后要为陆叔叔唱一辈子情歌的。
他点开一个按键,思索了片刻,非常认真地在微博的发表框里打下一行字。
“非常感谢大家的喜欢,但是很抱歉,以前没有唱过情歌,以后也不会唱。因为有很爱的人,只会为了那个人唱情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