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了将近一个小时,罗九大致了解了猎鹰以及他们的首领,明星唐一宁,她招来董先,将斑驴的内脏和血,连带着那口锅全给了男人。
    对方却苦着脸,难以置信地说:“这种东西,要来有什么用?老板,你食物那么多,那么富有了,干嘛对我这种穷人这么吝啬啊?”
    “喂,这里最少有十斤,你别贪心好不好!”董先不忿地说,“你知道内脏跟血有多好吃吗?要不是你提供了点有用的东西,我巴不得啥都不给。”
    “那这玩意儿怎么吃啊?”
    董先哼了一声,“清水洗干净以后,再用油爆炒,各种调味能把异味压下去,特别香,口感也好,你要是不想要,给你两斤别的肉也行啊。”
    罗九之所以把十斤的斑驴内脏、血都给出去,不是她嫌弃这部分,而是处理起来太麻烦了,光是要除掉异味就得用各种调味慢慢地烹调才可以好吃,对于有着充裕食材的她来说,性价比太低。
    “真的?”男人看董先说的头头是道,有点信了。
    “当然是真的。”董先一脸不耐烦。
    男人欢天喜地地接过了那一盆内脏,嫌弃的闻了一眼,收进了储物格。
    董先说的当然是真话,只要技术好,就能做出美味,但前提是技术好,调料齐全,罗九有的各种去腥增香的调味,男人全没有,光凭这一盆内脏,怎么可能好吃的起来呢?
    男人是吃营养剂长大的,哪里懂得这些,被坑了还喜滋滋的到处炫耀。
    夏迟看在眼里,冲慢悠悠走回来的董先竖起大拇指。
    董先嘿嘿摸着下巴笑起来,又坐回斑斑跟前,逗弄起来。
    有了两顶帐篷以后,同时能够休息3个人,每个人的睡眠时间也拉长了2-3小时,更有利于次日的行程。
    他们照例是往身上搭了条湿毛巾,向着东北方前进,快到中午的时候,太阳越来越大,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好像比刚进平原的时候,更热了。
    “超过四十度了。”罗九忽然说。
    她抬起毛巾擦掉额头冒出的汗,心情也稍微有些烦躁。
    按理说从湿季过渡到干季,总需要一两个月,可他们才进平原3天,怎么能热到超过40度?难不成是平原上的四季被压缩了时间?
    此念一出,瞬间就能解释为什么温度越来越高,要让玩家在10天内感受感受热带草原的残酷,这确实是个好方法,干季又干又热,连草都枯黄一片,除了中心地带的猴面包树,根本没有水源。
    而没有水,就无法存活。
    玩家被无形的限制在这一片区域了,还没几个人发现。
    “我要中暑了,峰哥,水。”董先凑到刘一峰身边,一手要稳稳抱着斑斑,单手去够他腰间的水壶,大口地灌了几口,舔/掉嘴角的水珠,才依依不舍地还了回去,“等再碰到猴面包树,我也要买个水壶,反正也不贵,没水根本走不远。”
    他埋怨自己不够细心,明明账户上的星币足够买七八个水壶了,却没往这个方向想,太过依赖罗九的结果,就是很简单的事情,却容易被忽略。
    ”前面就有猴面包树。”夏迟提醒。
    距离他们百米不到的地方,零星地生长了几棵不算大的猴面包树,已经有一批人在底下休息。
    今天至少要走20公里,所以不可能为了取水停下脚步。
    董先握紧了自己的刀,对罗九说:“老大,我过去取点水,你们先走。”他犹豫了一下,把斑斑交给夏迟,“你先帮我抱着,我马上就回来。”
    斑斑还没有力气下地行走,但却已经很有活力。
    从董先身上离开,他开始挣扎抗拒着夏迟。
    夏迟无奈地笑了下,又将斑斑交给罗九,“老大,我跟他一起过去,一个人不安全。”
    罗九点头,接过斑斑,没有停下,但也放慢了脚步。
    董先回来的时候,又拎了两壶水,其中一个是顺便帮夏迟买的。
    他兴冲冲地跑过来说:“老大,你猜我刚才听见了什么?”
    等到刘一峰和罗九都看向自己,他才迫不及待地说:“那边的玩家闲聊的时候说,猎鹰不久前才经过这里,也是向着东北方前进,我们很可能会碰上!”
    罗九挑起眉毛,“那就走快点。”
    她对猎鹰这个组织,有着强烈的好奇心。
    毕竟这是她进游戏以来,头一次看到可以堪称组织的玩家联盟。
    她很想见识一下,不管是知名的男星首领,还是牵动整个草原玩家的「狂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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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四人轻装出行的速度,总是比百人浩浩荡荡前进要快得多,从打听到猎鹰消息到他们远远望见,也不过两个小时,罗九将弓箭和「暮色」一块收进储物格。
    多余的那把自制弓箭,罗九交给了夏迟,只不过由于草原上没有适合制作木箭的树枝,他没办法练习准头,才一直没有使用。
    一部分晒干的陈皮和桂皮,罗九用小囊装起来,系在腰间,剩下的部分则存在董先身上,很容易就腾出了3个储物格容纳武器。
    暮色太过显眼,必要的时候,她需要稍微掩饰一下,防止被认出。
    他们跟在猎鹰队伍后方几十米的位置,走出去三四百米,落在最后的猎鹰玩家发现了四人的存在,就冲他们招手,“喂,你们跟着我们干啥呢?是想搞偷袭吗?”
    董先长了张人畜无害的脸,无辜地摇头,“不是的,我们是听说猎鹰的名气,特别想加入,你看要怎么做才好?”
    男玩家自豪地挺起胸膛,在他的胸口上,别了一根鹰的褐羽,彰显着他的身份,“猎鹰可不是那么好加入的,想成为其中一员,就要等大部队扎营后,由成员引荐,才可能获得进入的资格。既然你被我发现了,那就由我引荐吧。”
    他不过是最底层的一个成员,却因终于找到可以卖弄的对象而暗自得意,脸上根本藏不住表情,看的董先微微皱下眉,仍然讨好着说,“好的好的,谢谢。”
    “那就赶紧跟上吧。”他小跑着前进了,扭头冲他们招手。
    董先嘟哝,“干嘛不干掉他们几个,抢走羽毛,混进队伍?”
    小说里经常看到这样的情节,他有些跃跃欲试。
    罗九敲了下他脑袋,让他自己想。
    他边跑边想,还是没想通,打开了直播间,让粉丝帮忙一起想。
    福至心灵的瞬间,总是突如其来。
    董先拍了下脑袋,“我知道了!”
    既然他们的粉丝可以潜入别人的直播间,成为探子、间谍,那猎鹰首领也可以放自己的粉丝去成员的直播间监视啊,万一他们杀掉了,混进去了,结果却被人给捅出去,深陷敌营的自己,岂不是要彻底玩蛋?
    老大肯定是能跑的,他可跑不出去啊!
    想明白这茬,董先就乖乖跟在猎鹰队伍后面,表情收敛的连异样都不敢流露。
    ————
    “报!前方七八公里处,有象群经过!”猎鹰内爬树最好的玩家组成了斥候队,爬到附近最高的猴面包树上,眺望远方,他们负责勘察附近是否有适合猎杀的动物出现,一旦看到,就回来通报情况。
    猎鹰的核心前进路线是东北方,但要是有猎物,会短暂的偏离前进方向,猎杀,举办狂欢日,补充了物资后,再继续前进,因此速度并不快,但却很稳定,保持着每天10公里。
    “哪个方向?”面容年轻却十分俊美的男人,头戴着一顶草帽和墨镜,慵懒地坐在一张由4个强壮男玩家抬着木棍支撑着的木椅上,偏头跟被烈日晒得很黑的消瘦玩家说话,男中音十分悦耳。
    他甚至不用亲自下地行走,就一直在前进了,可谓是无数玩家梦寐以求。
    “西边,象群移动速度慢,按照这个速度,最多五十分钟就会经过这个位置。如果继续前进,会错过。”消瘦男人说完,就有人捧着水上前,很快就退下了。
    唐一宁抬起手,示意队伍停下。
    他的身后有两名声音洪亮的男人跑出去。
    队伍在最短的时间内成功停下,前后不超过三分钟,效率之高,确实令人佩服,可见底下的人对服从命令有着明确的认知。
    “你带三个小队去布置陷阱。”唐一宁摘下墨镜,眯着眼睛眺望远方,前方很是平坦空旷,连高一些的杂草也没有,挖起陷阱来非常的通畅。
    “是!”一个强壮的男玩家应声离开。
    一支小队10个人,三支足够在一小时内挖出大量的陷阱,对付一头行动缓慢的非洲象来说,绰绰有余,离开的男玩家是最初被唐一宁招揽的核心人员,负责领导小分队。
    挖陷阱必须要有工具,最初的启动资金来自唐一宁的粉丝团,在短短2天内贡献了超过10万星币,不仅让他购买了药物、武器,在适应环境、了解了草原主要的野生动物后,他很快就构思出「猎鹰」,用金钱和物资诱惑强壮有力的玩家结伴同行,成功猎杀了一头长颈鹿后,他开始着手组建这个庞大的组织。
    挖陷阱自然需要工具。
    先挖出能够绊倒非洲象的深坑,直径与深度都是1-2米,但数量却要够多,哪怕非洲象只是在匆忙逃跑中踏错了一个坑,就会被底下涂了超强麻醉药的尖锐耙子扎破皮肤,就算是皮糙肉厚如非洲象,也根本抵抗不了十分钟就会彻底昏迷。
    但在这之前,需要出动敢死队,去分散象群的注意力,把绝大部分的象群逼离前进的路线,再引诱其中一头向陷阱而来。
    超过百人的猎鹰,光是敢死队成员就占了超过五成。
    为了唐一宁编织出来的美梦,他们丝毫不畏惧死亡。
    罗九等人被那名敢死队的成员引荐给了负责招人的干事,作为奖赏,他成为了此次冲锋的先头部队,负责攻击象群,激怒它们,第二批敢死队则负责让它们偏离方向,第三批引诱落单非洲象进入陷阱。
    一共派出40名敢死队玩家,他们之中有一半人没有锐器,相当于赤膊上阵,但这并不能影响他们的狂热。
    “就是你们几个要加入猎鹰?”负责招人的玩家在游戏外恰好也是名资深人事,他眼光毒辣,时常能将合适的人选放在最合适的岗位上,也为猎鹰挑选了不少人才,有几个成为了核心成员,包括他自己。
    他的目光集中在罗九和刘一峰身上徘徊,按照常理来说,应该是更强壮的刘一峰吸引他的注意力,但他的眼睛却忍不住往纤细的女人上瞟,哪怕她面带和善的笑容,心头都不由自主的生出一点寒意。
    这是为什么?
    “你们有什么能力?”
    “能活到现在,不已经是种能力了吗?”
    罗九的话噎地男人一顿,只能无奈承认她说的确实有理。
    “你们是从外面来的,还是本来就降落在这里?”
    “外面,森林。”罗九回头指了下来时的方向。
    这是实话,男人点头,“行,这是猎鹰的标志,你们需要佩戴在显眼的位置,不然会被当做敌人。”他取了四根褐羽依次递给四人,见罗九翻来覆去的把玩,却并不配戴,忍不住问,“你在看什么?”
    “为什么和你的颜色不一样?”男人佩戴的羽毛,是黑色尾端带了一缕白,跟纯褐羽不同。
    男人刚想解释,罗九就反手插在胸前口袋,微笑着说:“我知道了,代表着我们身份的差别。”
    他们是炮灰,而他是干事。
    “敢死队是最英勇的战士,完成任务的敢死队员会受到猎鹰全体玩家的敬畏,他们会优先享受一切物资,包括水、食物、武器甚至……”男人在后面大声地背诵着成功洗脑了几百个玩家的言论,但罗九却背着他走得越来越快,不知道到底听进去了几句。
    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很难以言语。
    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告诉首领。
    而唐一宁,正忙着指挥现场。
    此次的40名敢死队在他跟前整齐列队,听着他豪情壮志的动员宣讲,个个热血沸腾,恨不得立马上阵杀“敌”,建造不世武勋。
    他站在一旁麻木地听着,不敢打扰,只好期待着快点结束。
    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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