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福晋心酸不已,眼圈都红了,她上前执着林羡余的手道:“我也得赶紧回去了,否则回头五爷怕是要说我不贤惠了。”
    听到这话,林羡余气歪了嘴:“小妾动了胎气,什么时候竟得嫡福晋去伺候了?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胤禟立刻气呼呼附和:“可不是么!一个妾室,随便派个人,就能把皇子贝勒呼之即来!反了天了!”
    林羡余突然脸色古怪,丫的她居然跟这个小渣九处于同一阵营,一起声讨五贝勒和他的小妾了?
    五福晋苦笑连连,九弟妹那可是董鄂家嫡出的格格,到底是腰杆硬,她可不一样。
    “是我有失地主之谊,还请九弟九弟妹见谅。”五福晋连忙赔礼道歉。
    林羡余更加火大了,又不是你的错,你道歉个毛啊!
    致了歉意之后,五福晋也连忙登上马车,匆匆离开了。
    五贝勒夫妇就这么干脆利落地走人了,虽然五贝勒交代了山庄下人要好好招待九阿哥夫妇,但胤禟脸色还是十分晦气。
    他看了自己福晋一眼,“那个……还要去狩猎吗?”
    “去!”林羡余掐腰道,老娘快气死了,当然要出去发泄一下!
    胤禟暗喜,心中跃跃欲试。
    山明水秀的林间,正是草木繁盛之季,这繁密的林间也不乏野兔、野鸡之类的小兽小禽,偶尔天上还有成群结队的大雁。
    这个时代,哪怕是京郊,也不乏野味,而且在这个世界,捕猎野味是合法的,不必担心牢底坐穿。
    林羡余心中不爽,换了骑射装,便挑了一把上等的石弓。
    倒不是这里没有更强的弓,而是这些传统弓,石弓以上不只是需要极大的臂力,更需要足够的臂长。
    林羡余臂力自是绰绰有余,但臂长……
    嗯,没办法,这辈子这个躯壳太过娇小,跟现代的她是差不多身高,还不到一米六。
    个子矮的人,一般胳膊也短。
    以她如今的臂长,也只够拉满石弓。
    虽然胤禟对自己福晋的力气心里比较有逼数,还是忍不住羡慕,羡慕中又有一丝丝妒忌。
    爷自小三更五鼓,勤于弓马骑射,也只能开半石弓。胤禟转念一想,臂力强,不代表准头好,骑射之道,若失了精准,臂力再强,也是无济于事。
    心下如此安慰着自己,胤禟就瞧见自己马背上那个娇小的女子已经骤然拉满了石弓——而且,那石弓居然是朝着天上射去!
    胤禟心下正狐疑着,便听到头顶上“嘎”的一声惨叫,就像是大鹅的叫声。
    “噗通”一声,一只大雁坠落下来!
    胤禟急忙仰头望去,且不说这会子日头高照,晃得人根本看不清,要知道这大雁飞得可是又高又快!非神射手难猎到!
    大户人家婚嫁,为求一对大雁,少不得费劲心力和钱财。
    林羡余看着掉在地上那只被射穿了翅膀的头雁,又抬头瞅了一眼其余大雁,都已经紧急拔高飞行高度,已然超出了石弓的射程。
    林羡余只能遗憾放弃,转而狩猎这山中的小禽小兽。
    “咻!咻!咻——”
    今日狩猎,简直成了林羡余一个人独场秀。
    胤禟看着一只只猎物,无不是一箭击中,他从开始的惊讶,到渐渐麻木。
    百步穿杨,例无虚发!
    胤禟从前只听说军中有这样的猛将,却不曾亲眼见过。
    如今算是开了眼界了!
    福晋如此威猛,爷该怎么办?
    胤禟心里有点慌。
    日暮膝下,满载而归。
    狩猎了一个下午,这片山林中的小动物们可算是遭了殃了。
    而林羡余总算是舒坦了,载着各色死翘翘的野味,和一只受伤的头雁回到了山脚下五贝勒的温泉别院。
    她现在只想痛痛快快吃一顿野味,然后好好泡个澡。
    人生在世,最要紧的就是吃喝玩乐。
    渣男什么的,都给老娘滚粗。
    胤禟看着那只还在嘎嘎叫的大雁,忽的道:“这只头雁品相不错,若是杀了吃肉未免可惜了,给它治一下伤,等养好了便送去爷的府上。”
    “嗻!”别院的总管一脸谄媚,“九爷当真是骑射过人,竟能猎到大雁!”
    胤禟脸色一瞬间有些尴尬了,那可不是爷猎到的。
    林羡余这辈子可不想被人称赞“勇武”了,便小鸟依人地站在小渣九身旁,甜美一笑,软声道:“爷今日真是太勇武了!”
    胤禟脸皮紫胀,他今日光顾着看董鄂氏施展骑射了,所猎寥寥无几!
    虽说一些随从护卫都看到是九福晋力挽石弓、射术精湛,却也都不敢拆台,九爷脾气不好,谁若让他丢了面子,回头你就该掉脑袋了!
    胤禟很想问问这个董鄂氏,说这种话捧她,到底是什么意思?
    林羡余已经笑眯眯吩咐别院下人生火烧烤了,“那只竹鸡留着炖汤,其余的全都烤了吃!对了,这山庄里可有好酒?我们九爷最喜欢美酒了。”——只可惜这里没有美人献上歌舞,要不然吃着烤肉、喝着美酒,再欣赏一下歌舞,那简直就是快活似神仙。
    别院总管连忙道:“有的有的,有窖藏了十年的绍兴花雕酒,很是香醇呢!”
    林羡余暗暗咽下一口口水,这花雕酒越是陈酿越好喝。
    自从体力增加,林羡余发现自己的酒量也跟着大涨。
    很快,山庄别院开始飘荡肉香,一盘盘炙烤好的野味被端上桌儿,林羡余看在眼里,不禁食指大动。
    胤禟素日只瞧着这个董鄂氏脾气暴躁、动辄喊打喊杀,这还是头一次看到她如此开心的样子。
    胤禟眉心稍稍舒展,“你很喜欢吃烤肉?”
    林羡余将一块肥瘦相间的烤肉塞进嘴里,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那是自然!这世上有谁不喜欢烧烤?!”
    而且这里的厨子手艺也相当过关,烤得微微焦黄,入口酥香肥美,却不觉得腻歪。
    胤禟端起犀角杯,抿了一口花雕酒,味道的确不错,看样子五哥的确是打算好好招待他的,只可惜……五哥府里的小狐媚子不省事。
    也罢,这个董鄂氏骑射远胜男儿,他这辈子怕是别想在她面前露一手了。
    忽的,胤禟不由想起了这个董鄂氏方才在林中,那双眼睛,犀利得宛若鹰隼,但凡是被她盯上的猎物,无一逃脱!
    当时那双眼睛,简直……令人难忘!
    跟这会子笑眼眯眯、大口吃着烤肉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有时候,胤禟忍不住觉得这个女人凶猛得像九天的海东青、像草原的狼,但有的时候,却是如此凡俗,凡俗得像是个平常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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