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里满满当当地全部种着植物,但是大部分以果树为主,其他的大部分有特殊作用的植物,但是却没有任何的粮食作物,粮食作物在这里根本没有办法生存,让她和耀哥哥不知道叹了多少次气,水果虽然是好,也能管饱,但是总归代替不了粮食。
她和耀哥哥两个在末世一直研究怎么让空间种上粮食,但是最后没有任何的结果,唉,往事不想多提,赶紧解决眼下的事情。
找了一棵桃树,用意念把上面的桃子摘得仅仅剩下十来个,不过却没有立马把这棵树移出去,而是到了一处长得茂盛的草前面停下。
这些草粗粗看上去跟狗尾巴草差不多,但是仔细一看就知道它和狗尾巴草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它的叶子比狗尾草要宽,要长,而且上面长的穗,也比狗尾草的穗长近乎一倍。
这草是她在末世的杰作,经过五年的研究才研究出来的灵草,别看它其貌不扬,但是却是粮食丰收的神器,有它在,粮食亩产千斤不是梦,如果用上好种子,亩产2000斤也是能达到的,所以她今天除了桃树之外,她还要带一些灵草回去。
闪身从空间里面出来,先是用意念把空间里的桃树给移到挖好的树坑里,然后再从空间里挪出来一个小机器,压实周围的土,再就是移出来一堆灵草,一切准备妥当,她才扬声喊人。
“耀哥,高峰哥,快,快来,我找到桃树了,快来,要不然桃子就被鸟吃完了。”
她后面的话可不是假话,这棵树上本来有十来个果子,可是刚移出来,就引来了鸟儿啄食,眼瞅着又飞来两只鸟儿,她喊人的声音都劈了音。
“卧槽,老子的桃子,老子还没有尝一口,就被鸟儿给吃光了。”
牛高峰听到喊声跑着过来,看到桃树上那吃得欢快的鸟儿,心疼地脸都扭曲了,赶紧跳脚去赶鸟,最后在林耀的帮助下只抢救下来八个半桃子。
“真是太便宜这些鸟了。”
心疼地瞅着八个桃子上的鸟啄过的痕迹,牛高峰在心里把鸟列为目前他最讨厌的动物,没有之一。
大概鸟儿感受到了他的恶意,飞走之前在他的头顶直接投掷了一坨翔,让牛高峰差点原地暴走。
林耀看不惯他的蠢样子,凉凉地启唇说了一个“蠢”,而沈灵月直接爆笑出声,牛高峰愤怒地望着飞远的鸟儿,别让他逮着了,否则他要把它的毛给拔光。
“以前的那棵树既然找不着了,就算了,咱们赶紧把这棵树给刨走拉回去吧。”
林耀这才和刚刚把自己头发擦干净的牛高峰一起,开始刨树,沈灵月也在旁边帮忙,就这他们三人也差不多刨了半个多小时才在不伤树根的情况下,把树给刨了。
“哎哟,累死我了,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干这么重的活儿。”
终于把树给放倒,牛高峰一屁股坐在地上,边擦汗边喝水,而林耀和他的动作神同步,让沈灵月再次叹气,尽管心里已经认定林耀不是耀哥哥,可是看着他顶着耀哥哥的脸做粗鲁的动作,还是有些不适应。
“咱们赶紧回去把树种到果园里面去,要不然怕桃树离开土时间长了,不容易种活。”
这还了得,他们还打算明年吃桃子呢,于是不再休息,站起身准备做搬运工。
可沈灵月却遇到了难题,林耀和牛高峰要抬桃树,那么带上山来的工具就得她拿着,这样的话,灵草就没有办法拿了。
“狗尾巴草哪里都有,不用带。”
“耀哥,这不是狗尾巴草,是灵草,只是和狗尾巴草长得像而已,特别的宝贵。”
可惜林耀却不相信沈灵月的话,打算再劝她放弃,毕竟他们在深山,杠着大树下山可不容易,沈灵月察觉到他的意图,赶紧把他拉一边去,悄声和他说了灵草的种种宝贝功效,让林耀恍恍惚惚,世界上还有这样神奇的草?
第12章 利国利民的大事
“这草真有你说的那样神奇?”
“耀哥,你救了我的命,我骗谁也不敢骗你啊。”
沈灵月坚定的语气,让林耀不得不相信,眼睛不自觉地看向那堆绿色的跟狗尾巴草一样的灵草,心里火热火热的,如果这是真的,那么这事情就大发了,他到底救了一个什么样的神仙。
“真的能亩产千斤?”
林耀恍恍惚惚地再次求证,没有办法,翻两倍甚至三倍的亩产意味着什么,他就算再不知事,也知道这事儿的重要性。
他虽然上学的时候成绩不怎样,但是也是知道让人民吃饱肚子对一个国家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它直接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不是有句话叫作“民以食为天”吗?
“当然,亩产千斤只是最保险的说法,如果有比较好的种子,照顾比较精心的话,亩产两千斤都不是问题。”
沈灵月见林耀还有点恍恍惚惚,重新把灵草的功效又说了一遍,而她的这句话,让林耀的眼睛爆亮,心中豪情万丈,大侠们不都是扶危济困,以拯救天下百姓为己任吗,眼下就有一个机会,他林耀也要和金庸书中的大侠一样,干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儿了。
“这狗尾,这什么草一定要带回去的,这附近有没有了,这么好的草,咱们得多带一些回去。”
“没有了,只找到这么点儿。”
“时间还早,要不咱们再找找?”
这么好的草在深山里长着太浪费了,他想干一番大事业,沈灵月的拔的那点草连塞牙缝都不够。
“耀哥,时间不早了,这深山不安全,我们还是先回去吧,以后等有时间了,我们再来也是一样。”
沈灵月清楚的知道,这灵草是空间出品,林耀就是翻遍整座山都不会找到一根草毛的,而且深山毕竟不安全,他们还是赶紧离开为好。
“没事儿,男子汉大丈夫从来不怕危险。”
“嗷呜……”
远处的一阵狼嚎,让林耀的脸色马上变得苍白起来,这伏龙山真的有狼呢。
“耀哥,我害怕,咱们赶紧出去吧。”
牛高峰听到狼嚎声,“嗷”的一声蹿到了林耀身边,哆嗦着嘴唇要离开。
“男子汉大丈夫,不能怂!”
“耀哥,我不是男子汉大丈夫,我害怕!”
沈灵月颤颤巍巍地表示了害怕,她是个战五渣,林耀和牛高峰又是普通人,他们三人可没有办法战胜狼群,虽然空间里有武器,但是问题她敢拿出来吗,所以目前最保险的办法,就是赶紧打道回府。
“那好吧,咱们赶紧回去。”
林耀说了这一句话后,心里轻松多了,如果仔细听的话,就能发现他的声音都带着颤音呢。
两个男人负责抬树,沈灵月麻利地,用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编织了一个篓子装草,让林耀和牛高峰都佩服地竖起了大拇指,他们村最熟练的手艺人,都不能做到这个程度。
几人下山的路可没有上山的路好走,特别是现在正是午后,大地积蓄了一上午的热量,正向蒸笼一样笼罩着笼罩着世间万物。
不提林耀和牛高峰两人的身上已经被汗水湿透,就是沈灵月身上也是汗如雨下,活了这么久,沈灵月从来没有这么大量的流过汗,她真担心自己会因为大量出汗而脱水,这年代的科技真是太落后了,怎么就没有空调衣呢。
空调衣也是她的科研成果,末世的环境非常恶劣,极端高温或者极端低温都是家常便饭,有时候人们一天之中就要经历两个极端的天气,所以人们出门不得不准备两件衣服,一件是能够降温的衣服,能够抵抗极端高温天气,一件是能够保暖的衣服,保暖性非常好,用来抵抗极端低温天气。
值得一提的是,这两件衣服都是由环保材料制成,轻薄靓丽,是末世人不可或缺的必备生活物品,而制作衣服的料子她在研究植物习性的时候无意发现,不过制作这样的衣料涉及到很多的高科技手段,这个年代的科技水平也不知道能不能制作出来。
“哎哟!好疼!”
一声惨叫让沈灵月从怀念空调衣的惆怅中回过神来,转头去看,原来是牛高峰摔倒了,不仅仅摔倒了,还扭伤了脚,甚至被桃树给砸了一下腿,脸上也被桃树的枝丫给划伤了,实在是惨。
“高峰哥,你没事儿吧?”
“有事儿,走不了路了。”
身上的痛楚让牛高峰实在说不出硬气话了,他这会儿无比后悔跟着上山来,果然高看了自己的体力和能力。
“小月,我和高峰在这里等着,你去山下面喊下红兵,让他过来帮忙。”
牛高峰现在自己都顾不了自己,根本不可能抬树下山去,好在这里离山脚也不远了,路上也安全,沈灵月跑一趟也不会有危险。
谁知道话音刚落,林红兵的声音就传了过来,他这是在山下等得有些久,有些不放心,利落地收拾了一些树枝和树叶等,把拖拉机一伪装,然后上山来了,没有想到会在半路上遇上人。
“耀哥,高峰,小月,你们真找到桃树了,高峰怎么了?”
牛高峰忍着疼给了林红兵一个白眼,看不出来啊,他这是受伤了,这林红兵竟戳他痛处,有没有兄弟爱了。
而林红兵见牛高峰还有精力闹小情绪,就知道他的伤势没有大碍,放下心之余,便和林耀打听这次进山的收获,得知他们不仅找到了桃树,还找到了八个桃子,眼睛都亮了,有口福了。
有了林红兵的加入,下车的时候林耀轻松了不少,牛高峰是家里的独苗苗,虽然够哥们义气,但是干活的时候还真比不上林红兵。
这边沈灵月扶着牛高峰一瘸一拐地慢腾腾地跟在林耀他们后面下山,由于牛高峰的伤势,两人走得特别慢,前面的俩人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小月,你高峰哥我这次是不小心,所以才会摔倒受伤的,往常我可是很能干的。”
前面俩人走远了,牛高峰开始了自己的挽尊之路,虽然沈灵月现在不算是美女,但是也是一个异性,年轻小伙子自然不愿意在异性面前出糗的。
“嗯,我知道的,前天晚上,高峰哥在和坏人打架的时候,身手可利落了呢。”
沈灵月察觉了牛高峰的小心思,含笑地附和道,牛高峰顿时把头又抬高了,胸膛也挺直了,小月妹子真是善解人意啊。
“你是五妮儿?你不是去省城找你亲爹娘了吗?”
好容易快挪到山脚了,也看到去而复返回来接他们的林红兵了,谁知道这时候突然从山的另外一条小道上走出来一个大岭村原主的熟人。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大岭村的支书沈清德,他虽然生气沈灵月不告而别,偷拿大队介绍信的举动,但是心里到底对于她还有一份恻隐之心,所以再次见到出现在自家后山上的小姑娘,首先想到的就是小姑娘是不是遇到难处了。
而沈灵月也没有想到会遇到沈支书,不过好在不是沈根柱家的人,从原主的记忆来看,沈支书为人还是不错的。
“支书伯伯,我遇到了一些事没有走成,您能不告诉我爹娘您遇到我的事吗?”
沈支书叹了口气,沈根柱是他没有出五服的本家兄弟,按说他该站在他那边的,可是想到目前小姑娘的遭遇,再次叹口气,人再亲也不能昧良心啊。
“我不会告诉他们家人的,不过你爹娘他们今天早上就出发去省城了,说是要去省城找你呢,家里如今只剩下你俩兄弟在家。”
沈根柱夫妻去省城了?这可是好消息,就是不知道这俩极品性子,到了省城后能不能发挥好,莫家最重脸面了,真希望他们能够在莫家的脸面上踩上两脚。
“五妮,你搀扶的这后生是谁啊?”
沈支书见牛高峰是生面孔,沈灵月还搀扶着他,这在保守的农村可算是亲密的动作,虽然这姑娘不是沈家人了,但是毕竟是在眼皮子底下长大的姑娘,真不希望她行差踏错毁了清白名声。
第13章 特种兵林大哥上线
“支书伯伯,他叫牛高峰,是县城东边向阳公社的,我这次在县城遇到点儿事儿,是他还有他的朋友救了我,今天过来是过来取我藏在后山的东西。”
沈灵月暗暗庆幸,林耀他们刚才把桃树给抬下山去了,要不然碰到了支书之后还真是不好说,而她说的话也是真假参半,沈支书还真是相信了她的话,但是听着她的意思还要跟着这后生离开,眉头又皱了起来,姑娘家哪里能随随便便地跟着陌生小伙子回家去。
“五妮,既然回来了,就回家去吧,你爹娘不在家,没人给你委屈,住别人家里总归不好。”
不是自己亲闺女,说话不能太直接了,沈支书委婉地劝说沈灵月,单身女孩子不适合跟陌生小伙子走。
“谢谢支书伯伯,我家里的情况您也知道,俩弟弟虽然是我带大的,但是对我这个姐姐真心没有一点尊重,更别提现在知道我不是亲生的了,还不知道怎么对我呢。”
沈灵月语气中的哀伤,差点让牛高峰泪目,小月妹子真是受了大苦了,以后她就是他亲妹子,谁也不能欺负她,眼睛一瞪,脖子一梗就想上前替沈灵月说话,可是却被沈灵月拽住了。
这件事是她和沈支书之间的事情,牛高峰一参与进来,只能让事情更复杂。
“不想回家也可以去我家,正好和你红玉姐姐做伴。”
沈支书有个老闺女,比她大一岁,因为是家里的老幺和唯一的闺女,被家里宠得眼皮子有些高,对于沈五妮是十万个看不上的,沈灵玉才不会去热脸贴冷屁股。
“谢谢支书伯伯,我还是和高峰哥一起回去吧,和婶子她们说好了回去,不好不回去的。”
沈支书这下看牛高峰的眼神都不好了,这后生这是要拐带他们大岭村的闺女啊,而且对于沈灵月心里头也有了气,气这孩子不自爱,没有名份就跟着男人回家,但是还是不想她做错事。
“你不想见你亲爹娘了?等你爹娘过几天从省城回来,说不定你亲爹娘也跟着过来,到时候你正好跟他们回去。”
沈灵月面上笑呵呵,心里头却冷笑,无论养父母还是亲爹娘,她都敬谢不敏,不来烦她最好,否则,心里的小人举起自己胳膊亮了亮肌肉,她可不是能吃亏的主儿。
她和耀哥哥两个在末世一直研究怎么让空间种上粮食,但是最后没有任何的结果,唉,往事不想多提,赶紧解决眼下的事情。
找了一棵桃树,用意念把上面的桃子摘得仅仅剩下十来个,不过却没有立马把这棵树移出去,而是到了一处长得茂盛的草前面停下。
这些草粗粗看上去跟狗尾巴草差不多,但是仔细一看就知道它和狗尾巴草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它的叶子比狗尾草要宽,要长,而且上面长的穗,也比狗尾草的穗长近乎一倍。
这草是她在末世的杰作,经过五年的研究才研究出来的灵草,别看它其貌不扬,但是却是粮食丰收的神器,有它在,粮食亩产千斤不是梦,如果用上好种子,亩产2000斤也是能达到的,所以她今天除了桃树之外,她还要带一些灵草回去。
闪身从空间里面出来,先是用意念把空间里的桃树给移到挖好的树坑里,然后再从空间里挪出来一个小机器,压实周围的土,再就是移出来一堆灵草,一切准备妥当,她才扬声喊人。
“耀哥,高峰哥,快,快来,我找到桃树了,快来,要不然桃子就被鸟吃完了。”
她后面的话可不是假话,这棵树上本来有十来个果子,可是刚移出来,就引来了鸟儿啄食,眼瞅着又飞来两只鸟儿,她喊人的声音都劈了音。
“卧槽,老子的桃子,老子还没有尝一口,就被鸟儿给吃光了。”
牛高峰听到喊声跑着过来,看到桃树上那吃得欢快的鸟儿,心疼地脸都扭曲了,赶紧跳脚去赶鸟,最后在林耀的帮助下只抢救下来八个半桃子。
“真是太便宜这些鸟了。”
心疼地瞅着八个桃子上的鸟啄过的痕迹,牛高峰在心里把鸟列为目前他最讨厌的动物,没有之一。
大概鸟儿感受到了他的恶意,飞走之前在他的头顶直接投掷了一坨翔,让牛高峰差点原地暴走。
林耀看不惯他的蠢样子,凉凉地启唇说了一个“蠢”,而沈灵月直接爆笑出声,牛高峰愤怒地望着飞远的鸟儿,别让他逮着了,否则他要把它的毛给拔光。
“以前的那棵树既然找不着了,就算了,咱们赶紧把这棵树给刨走拉回去吧。”
林耀这才和刚刚把自己头发擦干净的牛高峰一起,开始刨树,沈灵月也在旁边帮忙,就这他们三人也差不多刨了半个多小时才在不伤树根的情况下,把树给刨了。
“哎哟,累死我了,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干这么重的活儿。”
终于把树给放倒,牛高峰一屁股坐在地上,边擦汗边喝水,而林耀和他的动作神同步,让沈灵月再次叹气,尽管心里已经认定林耀不是耀哥哥,可是看着他顶着耀哥哥的脸做粗鲁的动作,还是有些不适应。
“咱们赶紧回去把树种到果园里面去,要不然怕桃树离开土时间长了,不容易种活。”
这还了得,他们还打算明年吃桃子呢,于是不再休息,站起身准备做搬运工。
可沈灵月却遇到了难题,林耀和牛高峰要抬桃树,那么带上山来的工具就得她拿着,这样的话,灵草就没有办法拿了。
“狗尾巴草哪里都有,不用带。”
“耀哥,这不是狗尾巴草,是灵草,只是和狗尾巴草长得像而已,特别的宝贵。”
可惜林耀却不相信沈灵月的话,打算再劝她放弃,毕竟他们在深山,杠着大树下山可不容易,沈灵月察觉到他的意图,赶紧把他拉一边去,悄声和他说了灵草的种种宝贝功效,让林耀恍恍惚惚,世界上还有这样神奇的草?
第12章 利国利民的大事
“这草真有你说的那样神奇?”
“耀哥,你救了我的命,我骗谁也不敢骗你啊。”
沈灵月坚定的语气,让林耀不得不相信,眼睛不自觉地看向那堆绿色的跟狗尾巴草一样的灵草,心里火热火热的,如果这是真的,那么这事情就大发了,他到底救了一个什么样的神仙。
“真的能亩产千斤?”
林耀恍恍惚惚地再次求证,没有办法,翻两倍甚至三倍的亩产意味着什么,他就算再不知事,也知道这事儿的重要性。
他虽然上学的时候成绩不怎样,但是也是知道让人民吃饱肚子对一个国家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它直接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不是有句话叫作“民以食为天”吗?
“当然,亩产千斤只是最保险的说法,如果有比较好的种子,照顾比较精心的话,亩产两千斤都不是问题。”
沈灵月见林耀还有点恍恍惚惚,重新把灵草的功效又说了一遍,而她的这句话,让林耀的眼睛爆亮,心中豪情万丈,大侠们不都是扶危济困,以拯救天下百姓为己任吗,眼下就有一个机会,他林耀也要和金庸书中的大侠一样,干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儿了。
“这狗尾,这什么草一定要带回去的,这附近有没有了,这么好的草,咱们得多带一些回去。”
“没有了,只找到这么点儿。”
“时间还早,要不咱们再找找?”
这么好的草在深山里长着太浪费了,他想干一番大事业,沈灵月的拔的那点草连塞牙缝都不够。
“耀哥,时间不早了,这深山不安全,我们还是先回去吧,以后等有时间了,我们再来也是一样。”
沈灵月清楚的知道,这灵草是空间出品,林耀就是翻遍整座山都不会找到一根草毛的,而且深山毕竟不安全,他们还是赶紧离开为好。
“没事儿,男子汉大丈夫从来不怕危险。”
“嗷呜……”
远处的一阵狼嚎,让林耀的脸色马上变得苍白起来,这伏龙山真的有狼呢。
“耀哥,我害怕,咱们赶紧出去吧。”
牛高峰听到狼嚎声,“嗷”的一声蹿到了林耀身边,哆嗦着嘴唇要离开。
“男子汉大丈夫,不能怂!”
“耀哥,我不是男子汉大丈夫,我害怕!”
沈灵月颤颤巍巍地表示了害怕,她是个战五渣,林耀和牛高峰又是普通人,他们三人可没有办法战胜狼群,虽然空间里有武器,但是问题她敢拿出来吗,所以目前最保险的办法,就是赶紧打道回府。
“那好吧,咱们赶紧回去。”
林耀说了这一句话后,心里轻松多了,如果仔细听的话,就能发现他的声音都带着颤音呢。
两个男人负责抬树,沈灵月麻利地,用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编织了一个篓子装草,让林耀和牛高峰都佩服地竖起了大拇指,他们村最熟练的手艺人,都不能做到这个程度。
几人下山的路可没有上山的路好走,特别是现在正是午后,大地积蓄了一上午的热量,正向蒸笼一样笼罩着笼罩着世间万物。
不提林耀和牛高峰两人的身上已经被汗水湿透,就是沈灵月身上也是汗如雨下,活了这么久,沈灵月从来没有这么大量的流过汗,她真担心自己会因为大量出汗而脱水,这年代的科技真是太落后了,怎么就没有空调衣呢。
空调衣也是她的科研成果,末世的环境非常恶劣,极端高温或者极端低温都是家常便饭,有时候人们一天之中就要经历两个极端的天气,所以人们出门不得不准备两件衣服,一件是能够降温的衣服,能够抵抗极端高温天气,一件是能够保暖的衣服,保暖性非常好,用来抵抗极端低温天气。
值得一提的是,这两件衣服都是由环保材料制成,轻薄靓丽,是末世人不可或缺的必备生活物品,而制作衣服的料子她在研究植物习性的时候无意发现,不过制作这样的衣料涉及到很多的高科技手段,这个年代的科技水平也不知道能不能制作出来。
“哎哟!好疼!”
一声惨叫让沈灵月从怀念空调衣的惆怅中回过神来,转头去看,原来是牛高峰摔倒了,不仅仅摔倒了,还扭伤了脚,甚至被桃树给砸了一下腿,脸上也被桃树的枝丫给划伤了,实在是惨。
“高峰哥,你没事儿吧?”
“有事儿,走不了路了。”
身上的痛楚让牛高峰实在说不出硬气话了,他这会儿无比后悔跟着上山来,果然高看了自己的体力和能力。
“小月,我和高峰在这里等着,你去山下面喊下红兵,让他过来帮忙。”
牛高峰现在自己都顾不了自己,根本不可能抬树下山去,好在这里离山脚也不远了,路上也安全,沈灵月跑一趟也不会有危险。
谁知道话音刚落,林红兵的声音就传了过来,他这是在山下等得有些久,有些不放心,利落地收拾了一些树枝和树叶等,把拖拉机一伪装,然后上山来了,没有想到会在半路上遇上人。
“耀哥,高峰,小月,你们真找到桃树了,高峰怎么了?”
牛高峰忍着疼给了林红兵一个白眼,看不出来啊,他这是受伤了,这林红兵竟戳他痛处,有没有兄弟爱了。
而林红兵见牛高峰还有精力闹小情绪,就知道他的伤势没有大碍,放下心之余,便和林耀打听这次进山的收获,得知他们不仅找到了桃树,还找到了八个桃子,眼睛都亮了,有口福了。
有了林红兵的加入,下车的时候林耀轻松了不少,牛高峰是家里的独苗苗,虽然够哥们义气,但是干活的时候还真比不上林红兵。
这边沈灵月扶着牛高峰一瘸一拐地慢腾腾地跟在林耀他们后面下山,由于牛高峰的伤势,两人走得特别慢,前面的俩人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小月,你高峰哥我这次是不小心,所以才会摔倒受伤的,往常我可是很能干的。”
前面俩人走远了,牛高峰开始了自己的挽尊之路,虽然沈灵月现在不算是美女,但是也是一个异性,年轻小伙子自然不愿意在异性面前出糗的。
“嗯,我知道的,前天晚上,高峰哥在和坏人打架的时候,身手可利落了呢。”
沈灵月察觉了牛高峰的小心思,含笑地附和道,牛高峰顿时把头又抬高了,胸膛也挺直了,小月妹子真是善解人意啊。
“你是五妮儿?你不是去省城找你亲爹娘了吗?”
好容易快挪到山脚了,也看到去而复返回来接他们的林红兵了,谁知道这时候突然从山的另外一条小道上走出来一个大岭村原主的熟人。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大岭村的支书沈清德,他虽然生气沈灵月不告而别,偷拿大队介绍信的举动,但是心里到底对于她还有一份恻隐之心,所以再次见到出现在自家后山上的小姑娘,首先想到的就是小姑娘是不是遇到难处了。
而沈灵月也没有想到会遇到沈支书,不过好在不是沈根柱家的人,从原主的记忆来看,沈支书为人还是不错的。
“支书伯伯,我遇到了一些事没有走成,您能不告诉我爹娘您遇到我的事吗?”
沈支书叹了口气,沈根柱是他没有出五服的本家兄弟,按说他该站在他那边的,可是想到目前小姑娘的遭遇,再次叹口气,人再亲也不能昧良心啊。
“我不会告诉他们家人的,不过你爹娘他们今天早上就出发去省城了,说是要去省城找你呢,家里如今只剩下你俩兄弟在家。”
沈根柱夫妻去省城了?这可是好消息,就是不知道这俩极品性子,到了省城后能不能发挥好,莫家最重脸面了,真希望他们能够在莫家的脸面上踩上两脚。
“五妮,你搀扶的这后生是谁啊?”
沈支书见牛高峰是生面孔,沈灵月还搀扶着他,这在保守的农村可算是亲密的动作,虽然这姑娘不是沈家人了,但是毕竟是在眼皮子底下长大的姑娘,真不希望她行差踏错毁了清白名声。
第13章 特种兵林大哥上线
“支书伯伯,他叫牛高峰,是县城东边向阳公社的,我这次在县城遇到点儿事儿,是他还有他的朋友救了我,今天过来是过来取我藏在后山的东西。”
沈灵月暗暗庆幸,林耀他们刚才把桃树给抬下山去了,要不然碰到了支书之后还真是不好说,而她说的话也是真假参半,沈支书还真是相信了她的话,但是听着她的意思还要跟着这后生离开,眉头又皱了起来,姑娘家哪里能随随便便地跟着陌生小伙子回家去。
“五妮,既然回来了,就回家去吧,你爹娘不在家,没人给你委屈,住别人家里总归不好。”
不是自己亲闺女,说话不能太直接了,沈支书委婉地劝说沈灵月,单身女孩子不适合跟陌生小伙子走。
“谢谢支书伯伯,我家里的情况您也知道,俩弟弟虽然是我带大的,但是对我这个姐姐真心没有一点尊重,更别提现在知道我不是亲生的了,还不知道怎么对我呢。”
沈灵月语气中的哀伤,差点让牛高峰泪目,小月妹子真是受了大苦了,以后她就是他亲妹子,谁也不能欺负她,眼睛一瞪,脖子一梗就想上前替沈灵月说话,可是却被沈灵月拽住了。
这件事是她和沈支书之间的事情,牛高峰一参与进来,只能让事情更复杂。
“不想回家也可以去我家,正好和你红玉姐姐做伴。”
沈支书有个老闺女,比她大一岁,因为是家里的老幺和唯一的闺女,被家里宠得眼皮子有些高,对于沈五妮是十万个看不上的,沈灵玉才不会去热脸贴冷屁股。
“谢谢支书伯伯,我还是和高峰哥一起回去吧,和婶子她们说好了回去,不好不回去的。”
沈支书这下看牛高峰的眼神都不好了,这后生这是要拐带他们大岭村的闺女啊,而且对于沈灵月心里头也有了气,气这孩子不自爱,没有名份就跟着男人回家,但是还是不想她做错事。
“你不想见你亲爹娘了?等你爹娘过几天从省城回来,说不定你亲爹娘也跟着过来,到时候你正好跟他们回去。”
沈灵月面上笑呵呵,心里头却冷笑,无论养父母还是亲爹娘,她都敬谢不敏,不来烦她最好,否则,心里的小人举起自己胳膊亮了亮肌肉,她可不是能吃亏的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