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南离联盟之事,其实也差不多该有个定论了。
    那南离亲王出于一些原因,别说归还他洵州了,竟然张狂叫嚣着要让北凉交出莫少珩,否则将付出更加惨重的代价。
    一点妥协的意思都没有。
    让他看了一番,什么叫贼喊抓贼,当真是不要脸皮。
    他北凉无辜失了洵州,没有找他南离麻烦,倒是被倒打一耙。
    既然如此,自然也是要让对方,为攻陷洵州付出代价的。
    莫少珩出了皇宫,就去东市等着了。
    他的小货郎会将猪赶来东市,这里有专门杀牛羊的屠夫,正好让他们帮着将猪杀了。
    ……
    凉京城门口,现在热闹得超乎想象。
    二百来个小货郎,笑得唧唧地跑在街道上,那场面可想而知。
    过年的喜庆气氛,一下就出来了。
    跑出城门,从牧场将猪赶来的人也刚好到。
    一共有接近二十头猪。
    参股的人一共有十几家,现在大批的猪养好了,又正逢过年,每一家肯定要先分上一头猪喜庆一下的。
    除此之外,莫少珩还自己掏钱买了两头,专门为了今天的杀猪饭,他们镇北王府人多。
    自己牧场的生意,第一单居然是莫少珩自己,感觉也挺奇怪的。
    但这是合商不是单独一家养殖,他肯定得带个好头,不然谁都私自时不时去牵一头猪,他这生意就没办法做了。
    二十头猪,拉着好长的队伍,在城门口等着进城。
    赵景澄等学生是来看热闹的,他们家也会分到一头猪,也是来将猪赶去东市的。
    结果,一看到这二十多头猪,下巴都差点掉地上了。
    “我又白又胖的小猪猪呢?”
    “这是个什么啊?”
    天啊,这是猪?
    真正的肥头大耳,看看那猪脑袋胖得,跟整个被蜜蜂蛰过的一样,也太肥了,看上去蠢头蠢脑的。
    看看那大耳朵,都快赶上小一号的蒲扇了。
    还有胖得离谱的圆滚滚的身体,反而让它们的腿看上去短小了一些。
    赵景澄:“……”
    他可爱的小猪猪,怎么就变这样了?
    有些小动物吧,小时候是顶可爱的,但一但长大……
    赵景澄现在估计就是这样的体会吧。
    周围看热闹的凉京百姓,看得也是直揉眼睛,兀自有些不敢相信。
    “这也太肥了吧,吃的什么啊?”
    “不知道啊,我见别人家养的猪,一年到头也才一半大小而已,还瘦小好多。”
    议论纷纷。
    豆子等已经冲了上前,“我们赶,我们赶,世子让我们赶去东市。”
    “哈哈,这就是我们世子养的猪呢。”
    “也忒肥了。”
    “猪儿进城了,大家让一让。”
    周围的百姓似乎也融入了这种气氛中,一边看这肥得离谱的猪,一边互相说上一声喜庆的话,沾沾年味的喜庆。
    有时候吧,这猪不听话,往旁边的巷子钻。
    豆子缩着小脖子,笑得脸都揉成了一团,又想上去拉猪尾巴,又不敢。
    这猪太肥了,他怕被踢。
    只得跑到旁边,鼓着腮帮子,跺着小脚脚一个劲喊着,“听话,听话。”
    脖子都喊红了。
    看得人:“……”
    一群小货郎赶着二十只大肥猪,路过哪里哪里就传来惊呼声。
    “这就是莫少珩养的那些猪?”
    “怎么就长成这样了?”
    惊呼声不断。
    一头猪重量有两百来斤左右,走在一起,气势也不小。
    向东市而去。
    今日的凉京,最大的热闹就在此了。
    还有些不明所以的百姓,对小货郎问道,“你们这是干什么?”
    小货郎笑得眼睛都快看不到了,“世子让我们将猪赶去东市,杀了给我们过年。”
    “世子说,忙碌了一年,过年的时候要吃一顿好的,让我们吃饱吃好,喜庆。”
    “今天我们吃杀猪饭呢。”
    众人:“……”
    这些小货郎的日子过得还真是……
    普通百姓都过得没他们欢快,没他们好,没他们满足。
    一群小货郎,走路脚儿都是蹦起来的。
    形成了一路的风景,凉京最独特的风景,看得人心里居然也跟着开心了起来。
    等到了东市,莫少珩已经等在那里了。
    看着人群,也是一愣,来看杀猪的人也太多了,这热闹得。
    然后也脸上带笑,这就是过年啊。
    豆子看到莫少珩,赶紧跑了上来,小嘴巴还吐着白气,“世子,这些猪刚才不听话,到处乱跑。”
    “我们费了好大力气才赶过来的,刚才招娣哥还去拉猪耳朵了,那猪拉着都不走,在地上赖着,可气人了。”
    “我在旁边跺了半天的腿,我不敢拉猪耳朵。”
    路上发生了不少小意外。
    莫少珩一笑,“好,等会多吃一点,力气不能白花。”
    豆子笑得直点脑袋。
    莫少珩还遇到了一些熟人,哪怕不是太熟的,免不得也要说上一声,“过年好。”
    热热闹闹的。
    早就准备好的屠夫,也赶紧拿起了屠刀,往烧好的水边牵猪。
    这么肥的猪,他也是第一次见,嘴里还在念叨,“也太肥了,按都按不动。”
    喊道,“各位,麻烦搭把手,这猪实在膘了一些,我还真奈何不了它。”
    引得周围一阵大笑。
    杀了一辈子牲畜的屠夫,居然奈何不了一头猪。
    不过笑归笑,也有一些力气大的百姓,上前帮忙。
    周围的人围观得热火朝天。
    莫少珩不由得想起了在现代,农村也有这种过年杀猪的习俗,甚至听说为了看杀猪,一些学生还专门逃课。
    莫少珩当时还在想,不就杀头猪,真有那么好看?
    现在看来,无论大人小孩,图的就是这个气氛和热闹。
    屠夫的确有些本事,也没让猪受什么痛苦,一刀了事。
    莫少珩赶紧喊了一声,“猪血别浪费了。”
    屠夫和周围的人一愣。
    有人说道,“世子,这猪血最腥,没人要的。”
    他们估摸着,莫少珩世家贵族子弟,不知道这个。
    莫少珩一笑,“我们牧场养的猪和别人养的不同,猪血不腥,这可是好东西。”
    “对了,桶里面放点盐,猪血凝得好。”
    众人:“……”
    别说,等将桶拿来,接好猪血,没过多久,那猪血竟然凝成了工工整整的一块一块的,看着还颇为好看。
    众人还在啧啧称奇,以前总觉得猪血臊得慌,现在看上去,似乎也不那么臊了,也是奇怪。
    屠夫有好几个。
    让莫少珩见识了一番以前只有在书上才能见识到的庖丁解牛的技巧。
    屠夫,在古时候是一个常见的职业。
    杀羊杀牛在现代的人看来,或许有些人会有些抵触,毕竟从来没亲自见过,只能凭借想象。
    但对凉京的人来说,平常都看习惯了,所以莫少珩也没有阻止小货郎们观看,因为以前没看过,现在没看过,将来也会看到的。
    这样的场面在古代实在太常见了,莫少珩也不能将一些现代想法灌输给他们,让人产生心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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