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一次倾心的相遇。
    (一)
    这篇文,算是凡尘的现代版吧,灵光一现,突然想到的。
    话说在很久以前,那时的平阿四只是个初中毕业生,离开了家乡,来到号称“美食之都的”广州打工。那时的他,还只是个稚气未脱、对大城市有着美好憧憬的少年,在那个纸醉金迷的都市,和大多数初到大城市的孩子一样,很快沉浸到了那灯红酒绿、声色犬马的生活之中。
    他的手里,渐渐有了钱,开始在下班后无所事事,抽烟、喝酒、上网、嫖妓...几乎那个年纪所有的荒唐事儿,他都经历了个遍。他不停的换床伴,不停的寻找刺激,渐渐忘记了在那遥远的家乡,还有年迈的爹娘、嗷嗷待哺的幼弟。
    整整三年,他的手里没有一分钱的积蓄,除了那一个个不停换动的女友。
    生活、迷醉、糜烂,一如他荒唐的人生。
    “那时的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浪子。”他吐了一口烟圈,幽幽的说。
    三年后的一天,有一位姑娘闯入了他的世界。他对她爱理不理,冷淡的如同陌生人。
    直到那一天,当他花光了所有积蓄,连早饭也吃不起的时候,他带着试一试的心态,给她打了一通电话。
    当时的他,毕竟还是有一些忐忑,毕竟双方萍水相逢,连见面都没几次。可是要他向父母要钱,他也实在开不了这口。
    但,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当她接到了这一通电话,居然毫不犹豫的打了300块钱过来。没有追问原因,也没有要他还钱,只是轻轻的说了一句:“用完了再给我打电话。”
    要知道,2004年的300块,在我们这里,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半个月的工资!
    这一刻,他突然呆住了:“原来除了我父母之外,还有这么一个真心待我好的人!”
    于是,他记住了她,那个叫清寒的女孩。
    没多久,他们恋爱了。据他说,当时的他,每天都要打一两个小时的电话,每隔两天,就要打爆一张电话卡。这对于原本十分花心,又有些抠门的他,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奇迹了。
    其实,对他而言,她不过是他众多女友中的一个,合则聚,不合则散,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但,她却满足了,沉浸在了恋爱的喜悦之中。时间一长,他渐渐习惯了,习惯有那么一个温柔的姑娘,默默的对自己好。也许,浪子的爱情,便在她不知不觉的呵护中萌芽、成长。
    一切一切,似乎都在朝着令人欣喜的方向发展。双方的父母,也渐渐默许了他们的关系。可是他忘了,自己有一个清贫而负债累累的家,而对方,却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
    有一天。
    “我怀孕了。”那位姑娘脸上泛起了一丝红晕,腼腆的笑。
    “你怀孕了?”他有些措手不及,但却很快镇定下来:“阿良,你知道,我的家里穷,有欠了一屁股债,要不,你先把孩子生下来,等过两年我家里还清了债,有钱了,再补办婚礼,如何?”他凝望着她的眸,低声道。
    “...”她没有说话,只是紧紧的咬住了嘴唇,两只手死死的攥住了衣角,脸色刹那间如纸般苍白。
    第二天。
    她没有惊动任何人,偷偷的躲到了一个小诊所中,打掉了胎儿。当她惨白着脸,望着水桶中那一团模糊的血肉时,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失去了光彩。
    没过多久,她打胎的事情便传到了他的耳中。一向脾气温和的他,这一次却出离的暴怒了:“告诉我,你为什么打胎?你这么做是什么意思?”她紧抿了嘴唇,一言不发。
    良久,良久--
    她才轻轻的说了一句:
    --“我们分手吧。”
    这一刻,他呆住了,她,也呆住了。
    “从来都是老子和别人分手,你...你竟然要和我分手?你...你...这女人...”他一把抓住了她的肩头,扬起了手,咬牙切齿。
    而她,依旧低眉垂首,平静得犹如一潭波澜不惊的池水。
    “好,分手就分手!”他咬了咬牙,终于还是叹了口气,转身,离去。
    此时,若是他能回头一瞧,必定能够发现:
    --在他身后,她无声的抽泣,泪落如雨。
    是夜。
    他在一个偏僻的小餐馆里,醉得一塌糊涂。他烂醉如泥,趴在了桌子上。在他身前,两个二锅头的空瓶摆在那里,刺目惊心。昏黄的灯光,映着他憔悴的睡颜、通红的双眼,显得说不出的寂寞、凄凉。
    谁能想到,当年那个纵横花丛、从不在女人身上放半点心思的他,竟会有如此颓废的一天?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被人赶了出来,跌跌撞撞的往回走。他一边歪歪斜斜的在马路上横冲直撞,一边不住落泪,间杂着一阵阵的剧烈呕吐。可怜他花了大半个小时,才回道了家里。当他倒上床的时候,他依然在低声叫着:“清寒、清寒...”
    终究,还是要以分手结束么?
    当我们走出房门的一刹那,突然见到他靠着床头,放声大哭...
    (二)
    “后来,足足有两三个月我没有再见到她。”平阿四涩然一笑,眼中写满了落寞。
    从那以后,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断绝了与所有女人的联系,踏踏实实的工作,上班。那时的他,只是一个建筑公司的新人,每天和工友一起,挑着几顿重,十几吨重的机械,一步步往厂房走。短短半个月,他累得瘦了一圈,但,每天晚上,他依然坚持着买了她最喜欢的珍珠奶茶、以及镇上最有名的小蛋糕,来到她家院子门口等她。
    “我每天七点钟去,她大概要10点钟下班,夏天的时候,我6点钟就赶了去,每天至少要等三四个钟头。我守了她整整三十七天。”说到这里,他的眼中,分明泛起了一丝泪光。
    “那时,我在她家门口的巷子里蹲一会儿,就挪一下位子,再蹲一下,再挪一下位子,有时候,我甚至累得几乎睡着..”他叹了口气,苦笑道:“那时,她家楼下的保安总是把我当成了贼,好像生怕我一冲进去,便要偷走什么东西似的。”
    “一开始,她对我不理不睬,看见了我也装作没看见,直接就这么走了过去。我一见到她来,忽然就醒了过来,端着奶茶蛋糕往她手里塞。”
    “一开始,她总是把奶茶和蛋糕扔得远远的,后来我有了经验,就在她要出手的时候,把东西塞进她的怀里,抱住她,亲一亲她。她只叹了口气,就没再说话了。记得最迟的一次,是一个大冬天的夜里,我等到了半夜12点。当时,我的爸妈都不理解,对我说天下的好女孩多得是,我又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
    说到这里,他忽然叹了口气,接着说道:“我知道,他们自然是为了我好,可是,他们不知道,我有多么在乎她。没有了她,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又有什么意思?”
    “直到第三十七天,她终于原谅我了,我们终于复合了。可是就算这样,我们还是不敢让父母知道,怕他们知道了反对。”阿伟用力摁灭了烟头,眼神突然变得兴奋起来:
    “那时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我那时还没有开店,手里也没有什么钱,每次约会,都只是带着她去江边压马路,最多就买两瓶水而已。她一瓶,我一瓶,从家里走到江边,然后我再送她回家。”
    “后来...”他点了支烟,幽幽的道:“后来我们偷偷约会的事,终于被她妈妈看见了。那天晚上,大概12点钟的时候,我送她到了楼下,谁知道就在这时,她的妈妈回来了。我见她过来,吓得躲到了一边,她看见了我,也没说话,只把阿良拉了进去。没多久,我就听到了清寒的哭声。记得当时她妈妈骂的是:‘你这个jian货,你难道忘了是谁甩了你。是谁在你打胎的时候都没来看你一眼?你这个白眼狼,白养了这么多年,这小子分明是欺负我们孤儿寡母...’一边说,一边打,我的心都疼得揪了起来...”
    说到这里,平阿四狠狠的吸了口烟,目光忽然变得狠厉起来:“我是一个男人,却保护不了我的女人,,我他妈还算个男人不?”
    “第二天,我就去了她家的一间分店--‘壹加亿’,正好她们母女都在。我求她让阿良嫁给我,她就拿起晾衣服的钩子抽我。一边抽,一边骂。我没有还手,咬着牙受了下来。毕竟,是我伤害她的女儿在先,这些都是我该受的。她打完了,只说了一句话:‘滚!’”
    “第三天、第四天,我每天都往她家的店里跑,每一次都被棍子赶了出来。直到有一天,我终于把心一横,在店门口跪了下来。有了前几次的教训,我不敢再奢望别的,只求她,让我对阿良好。她见到我下跪,很明显呆了一下,终于还是伸手过来扶我。我不肯起来,只是一直不停的求她。”
    “后来,等我再去店里的时候,她再也没拿棍子赶我,只是冷冷的不理睬我。直到有一天晚上,我送阿良回家的时候,被她叫了出来。当时我想:‘这下糟了,她肯定不许我跟阿良交往。’谁知道她只说了一句:‘以后再来,就不用偷偷摸摸的了。’说完,就拉着阿良走了进去。我想了半天,抬头一看,只见她回过头来,对我微微一笑。”
    身后,华灯初上,繁星满天。
    (三)
    后记:感情的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谁还没有过失恋呢?但是你要记住,一旦遇到了所爱之人,千万不要错失了机会!
    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莫要错过了姻缘!
    (为正文做的一次补写,为什么这样,等你们看完全文,就明白了,嘿嘿!)

章节目录


凡尘仙劫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肉文阁只为原作者沈君璃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沈君璃并收藏凡尘仙劫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