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後来,父王闭关修炼,功力突飞猛进,天魔再次爆发大规模战役,天军大胜,魔帝被擒,得知消息,他兴奋得几夜睡不着觉,但结果……他恨不能碎尸万段的男人,却被父王当宝一样藏了起来。
“谁叫你要从那个男人肚子里蹦出来,还胆敢反抗我。”挑了挑眉,往火堆里加了些柴火,洛宸往离曜进去的山林里望去,那个家夥不会昏在里面了吧?
离曜没有昏,不过离昏也差不了多远,好不容易逮到只兔子,结果磕到头,撞得眼前金星乱冒。本就带伤的身体被山林里的野草割过,更是伤上加伤,看起来血人似的,像掉了层皮。
过了半个时辰离曜才一瘸一拐地走回来,洛宸满脸不耐,见他死死捏着只兔子,嫌恶地道:“你不会捉只狼吗?”
“殿下,这林子小,找不到狼。”
“人蠢了,当然只逮得住兔子,去给我找水洗干净,有一点脏的倒我胃口,”目光在对方赤着的身体上上下逡巡,洛宸嗤了声,“我就把你给啃了。”
有洛宸的威胁在,离曜便是残了也得找水把兔子洗干净。
来的路上曾经见过一个水塘,但要走回去,起码得耗大半夜,离曜看了看低头打着响鼻的白马,“殿下,能骑马吗?”
“想骑也没什麽。”洛宸高高挑起眉头,有几分戏谑地道,“不过小心你的命根子,我的马跑得可是很快,要是把你那根东西弄残了,到时候别来找我哭。”
对於洛宸的嘲讽,离曜已经习惯性地当听不见,他一只手抱住兔子,一只手翻身上马,但那匹马和洛宸一样卑鄙,任凭离曜怎麽拍打,就是不走,只一个劲在地上绕圈。
洛宸忍不住笑了出来,捡起个石子扔马屁股上,“好马儿,别逗他了,快走。”
得了主子的旨意,马儿也不给离曜打声招呼,撒欢似地奔跑起来,离曜只得紧紧夹住避免自己掉下去。
很快离曜就知道洛宸刚才并不是在开玩笑。由於下身没一块布料,大腿内侧的皮肤再次被磨得鲜血淋漓,更难堪的是,无论他怎麽避让,饱受摧残的男根还是会与马背反复摩擦。
如此快的速度,即便穿了衣服也会吃不消,更何况是他现在的情况。
怀里的兔子惊慌地想逃跑,离曜一把将其掐死,兔血流得满身都是,混合着自己的血液,看起来好不狼狈。
偶尔有人经过,以为他是打家劫舍的强盗,胆小者赶紧闪避,胆大的拿出武器便迎上来。虽说这些人都不是他对手,身上还是不可避免地添了些新伤。
到水塘的时候离曜几乎是从马背上滚下来的,他低低咳了两声,擦掉嘴角合着血的泥土,爬到水塘边,小心翼翼清洗。
“有点脏的地方倒我胃口,我就把你啃了。”离曜不会天真到以为是啃他手脚,洛宸嘴里的啃,只会是那种最让他难堪的方式。
洗好兔子後,再捧起池塘里的水淋了淋手和脚。看洛宸那个样子,明显不会给他用药,又没有衣物包扎,如果不清理伤口,很可能等自己走到魔界全身会烂得只剩下骨头是好的。
他不怕痛,以前带着宵儿在魔界东躲西藏的那一年他受的伤比这不知重多少,那个时候都能熬过来,现在自然也不怕。只是,这样狼狈的自己,万万不能让溪羽看到。
回去的路要好很多,至少没有人打他,马儿也跑得微微慢了些,离曜伏在马背上,将手按上胸膛的位置,他要感受里面的跳动,那些奔腾的渴望和奢求,让他觉得一切都会好起来。
洛宸看了看离曜洗的兔子,见实在把这个人折腾得够呛,也没再多做挑剔,让离曜给他烤了,张嘴便吃。他见离曜望着他,想吃又不敢开口,忍不住有些得意,摇了摇手中刚刚撕下的兔腿,“你要吃吗?”
离曜知道自己的手艺一点都不好,闻着也不香,兔子皮都是黑糊糊的,但他很饿,又饿又累,洛宸扬起兔腿的时候,肚子很合时宜地咕咕叫了两声。洛宸捧腹大笑,离曜低下头,捂着肚子,实在不明白这有什麽好笑的。
“去,捡起来。”洛宸将兔腿抛出,兔腿滚了几转,粘满泥土,洛宸的声音忽然变得冰冷,如同命令,“捡起来,吃掉。”
“殿下,能不能不吃?”离曜低声问。
“可以啊。”洛宸也压低嗓子,“要不你趴着,让我享受享受?”
洛宸的话还没说完,离曜已经起身捡起兔腿,用手背擦了擦,面无表情地一口咬下去。
对方佯装的冷漠让洛宸瞬间生起想压倒这个人的冲动,他眼神闪了闪,暗暗恼恨被诱惑的自己。
一只兔腿根本不够吃,离曜越咬越小口,本就不大的兔腿很快被他消灭完。
“还要吗?”
离曜摇了摇头,洛宸的态度让他觉得自己像等待施舍的狗。
等洛宸吃完已经过了大半夜,两人出来什麽都没带,洛宸找了个背风的地方,和衣睡下。确定洛宸入睡後,离曜才敢躺下。身上冷,而且痛,但是实在太累,很快便进入梦乡。
梦里他见到魔界入口处那一望无际的红色花朵,在狂野的风中默默招展,美丽得动人心魄。
他想,他真的快回去了……
第二日仍是洛宸打马在前,离曜跟在後面。
鞋底昨日磨烂了,离曜只得光着脚走。所幸洛宸也怕把他折腾死了,一路都走得极慢,只需小跑就能跟上。
长鞭仍是系在脖子上,有些时候洛宸会拉一拉,离曜赶紧仰起头,踉跄地加快步子。
洛宸很喜欢这样逗弄後面的人,他觉得这样的离曜像极了他养的宠物,需要好好治治,才能变得乖巧。
快到城池的时候,路旁的行人渐渐增多。洛宸一身玄黑衣衫,衣上绣着金龙,明显是少君的标志,今日两人慢慢前行,早有人认出端坐於马上的是尊贵的少君殿下。众人纷纷拜跪在地,直到洛宸走过,才敢起来。
以前为了修炼,洛宸鲜少出宫,最多是暗中前往非云、寻欢、宇砂三座大殿,这次公然出行,早有诚惶诚恐的城主列队相迎。
两人所到之地离非云殿并不远,洛宸担心矽宣和月华追上来,与城主寒暄几句,要了些换洗衣物和干粮,带着离曜再次上路。
这次两人皆是骑马,洛宸在前,离曜在後。洛宸换了件普通衣衫,虽仍是俊美无涛,但已没有人能认出他的身份,倒是离曜,不断受到周围人的注目。
之前城主问洛宸离曜是谁,洛宸笑而不语,城主见离曜浑身赤裸身上又伤痕无数,估摸着也是男宠一类的角色,准备衣衫时便令人备了套白色纱衣。洛宸见後大喜,逼离曜当着众人的面将衣服穿上。
那种衣服是替身段柔媚的少年准备的,离曜身形高大,按理说穿起来应当不伦不类,但当离曜咬着牙满脸屈辱不敢抬头时,洛宸莫名地便觉得真好看,情不自禁地伸手将离曜揽入怀中。因为他过分的轻薄离曜浑身僵硬,洛宸却笑得一派和煦,“我让城主给你多准备几件,你就穿着进魔界吧。”
白衣薄如轻纱,结实性感的胸膛、劲瘦柔韧的腰腹,若隐若现中,平添一份诱惑。尤其是离曜脖子上还系着长鞭,被骑在前面的洛宸带着走,这种扮相,分明一幅性奴的模样,也难怪行人纷纷驻足观看。
天界终究不如魔界开放,很少有人公然带性奴上街,鄙夷的、好奇的、猥亵的,各种各样的目光纷纷射向离曜。离曜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洛宸的羞辱,但当那些不怀好意的视线落在自己比赤裸还不如的身上,自小养成的骄傲性格仍是让他羞愤得满脸通红。
“爹爹,那个叔叔是谁啊,他的衣服好奇怪。”
“小游别看,那个叔叔脏。”
“好羞人哦,爹爹,叔叔为什麽不多穿点衣服?”
洛宸停在正在议论离曜的两父子身边,将後面的人拉近了些,“你想知道?”
小孩子点了点头,他从没见过这样的穿着。
洛宸忽地一笑,笑容中透出股邪气,“因为这个叔叔不顾礼仪,与他弟弟行乱伦苟且之事,所以我要惩罚他。”
“啊?”小孩如同被惊吓到,“为什麽不烧死他,或者车裂?”
“哈哈,我不要他死谁敢杀他!”如墨的长发随风飞舞,洛宸拍马而行,笑声张狂。
两匹马绝尘而去,小孩子仍然在低头思索──夫子曾说,“行乱伦苟且之事者,当诛!”既然如此,前面那个尊贵无匹的叔叔还留着後面那人做什麽?
小孩子想不明白的事,离曜却已经想得十分透彻。那个恶毒的、恨他入骨的人,带他回魔界的唯一目的,不过是准备当着魔界众人的面折辱他!
洛宸想要告诉他,就算回到魔界,他依然是他掌中的玩偶。求生不能,求死,亦不得……
两人疾行数日,风餐露宿,唯一的食物就是之前问城主要的干粮。洛宸自幼养尊处优,实在受不了这种日子,终於在经过一座繁华的大城时决定好好休整一番。
在最好的酒楼让厨子备了一桌的丰盛菜肴,洛宸吃得不亦乐乎,而离曜只能跪在桌边,白色的纱衣又破又烂,丝毫不能将他高大的身体完全遮住,周围的人对他指指点点,目光着实令人难堪。
这几天离曜就没吃过一顿饱的,洛宸心情好会允许他吃些东西,若心情不好,便会像之前那样用喂狗的方式让他去捡来吃。离曜受不得这种屈辱,常常是被逼着吃点就不愿再吃。又饿又冷又累,身上的伤也没得到治疗,蓬头赤脚的他看起来比乞丐还不如。但身上比纱还薄的白衣又让人将他误会成性奴。
酒楼里人多,又全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平时在府里也会偷偷养些奴隶,见离曜跪着,便扔肉骨头去调戏他。离曜咬着牙不吭声,任那些肉骨头打在头上。
周围全是猥亵的目光和淫秽的笑声,离曜的头越埋越低,只愿周围的人都消失了才好。
“靠窗那位公子,你这宠物多少钱卖?”
洛宸倒是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刚才那些人用骨头扔离曜,他心里已经有些不满,再怎麽说这个魔人也是他的,其他人有什麽资格欺负他?
放下筷子,重重扳起离曜下巴,令那张羞愤欲死的脸暴露在众人视线里,“你想买?”这句话却是向着刚才说话之人说的。
说话之人眨了眨眼,有几分暧昧地道:“你这宠物身材不错,想必後面也能让人欲仙欲死。”
“谁叫你要从那个男人肚子里蹦出来,还胆敢反抗我。”挑了挑眉,往火堆里加了些柴火,洛宸往离曜进去的山林里望去,那个家夥不会昏在里面了吧?
离曜没有昏,不过离昏也差不了多远,好不容易逮到只兔子,结果磕到头,撞得眼前金星乱冒。本就带伤的身体被山林里的野草割过,更是伤上加伤,看起来血人似的,像掉了层皮。
过了半个时辰离曜才一瘸一拐地走回来,洛宸满脸不耐,见他死死捏着只兔子,嫌恶地道:“你不会捉只狼吗?”
“殿下,这林子小,找不到狼。”
“人蠢了,当然只逮得住兔子,去给我找水洗干净,有一点脏的倒我胃口,”目光在对方赤着的身体上上下逡巡,洛宸嗤了声,“我就把你给啃了。”
有洛宸的威胁在,离曜便是残了也得找水把兔子洗干净。
来的路上曾经见过一个水塘,但要走回去,起码得耗大半夜,离曜看了看低头打着响鼻的白马,“殿下,能骑马吗?”
“想骑也没什麽。”洛宸高高挑起眉头,有几分戏谑地道,“不过小心你的命根子,我的马跑得可是很快,要是把你那根东西弄残了,到时候别来找我哭。”
对於洛宸的嘲讽,离曜已经习惯性地当听不见,他一只手抱住兔子,一只手翻身上马,但那匹马和洛宸一样卑鄙,任凭离曜怎麽拍打,就是不走,只一个劲在地上绕圈。
洛宸忍不住笑了出来,捡起个石子扔马屁股上,“好马儿,别逗他了,快走。”
得了主子的旨意,马儿也不给离曜打声招呼,撒欢似地奔跑起来,离曜只得紧紧夹住避免自己掉下去。
很快离曜就知道洛宸刚才并不是在开玩笑。由於下身没一块布料,大腿内侧的皮肤再次被磨得鲜血淋漓,更难堪的是,无论他怎麽避让,饱受摧残的男根还是会与马背反复摩擦。
如此快的速度,即便穿了衣服也会吃不消,更何况是他现在的情况。
怀里的兔子惊慌地想逃跑,离曜一把将其掐死,兔血流得满身都是,混合着自己的血液,看起来好不狼狈。
偶尔有人经过,以为他是打家劫舍的强盗,胆小者赶紧闪避,胆大的拿出武器便迎上来。虽说这些人都不是他对手,身上还是不可避免地添了些新伤。
到水塘的时候离曜几乎是从马背上滚下来的,他低低咳了两声,擦掉嘴角合着血的泥土,爬到水塘边,小心翼翼清洗。
“有点脏的地方倒我胃口,我就把你啃了。”离曜不会天真到以为是啃他手脚,洛宸嘴里的啃,只会是那种最让他难堪的方式。
洗好兔子後,再捧起池塘里的水淋了淋手和脚。看洛宸那个样子,明显不会给他用药,又没有衣物包扎,如果不清理伤口,很可能等自己走到魔界全身会烂得只剩下骨头是好的。
他不怕痛,以前带着宵儿在魔界东躲西藏的那一年他受的伤比这不知重多少,那个时候都能熬过来,现在自然也不怕。只是,这样狼狈的自己,万万不能让溪羽看到。
回去的路要好很多,至少没有人打他,马儿也跑得微微慢了些,离曜伏在马背上,将手按上胸膛的位置,他要感受里面的跳动,那些奔腾的渴望和奢求,让他觉得一切都会好起来。
洛宸看了看离曜洗的兔子,见实在把这个人折腾得够呛,也没再多做挑剔,让离曜给他烤了,张嘴便吃。他见离曜望着他,想吃又不敢开口,忍不住有些得意,摇了摇手中刚刚撕下的兔腿,“你要吃吗?”
离曜知道自己的手艺一点都不好,闻着也不香,兔子皮都是黑糊糊的,但他很饿,又饿又累,洛宸扬起兔腿的时候,肚子很合时宜地咕咕叫了两声。洛宸捧腹大笑,离曜低下头,捂着肚子,实在不明白这有什麽好笑的。
“去,捡起来。”洛宸将兔腿抛出,兔腿滚了几转,粘满泥土,洛宸的声音忽然变得冰冷,如同命令,“捡起来,吃掉。”
“殿下,能不能不吃?”离曜低声问。
“可以啊。”洛宸也压低嗓子,“要不你趴着,让我享受享受?”
洛宸的话还没说完,离曜已经起身捡起兔腿,用手背擦了擦,面无表情地一口咬下去。
对方佯装的冷漠让洛宸瞬间生起想压倒这个人的冲动,他眼神闪了闪,暗暗恼恨被诱惑的自己。
一只兔腿根本不够吃,离曜越咬越小口,本就不大的兔腿很快被他消灭完。
“还要吗?”
离曜摇了摇头,洛宸的态度让他觉得自己像等待施舍的狗。
等洛宸吃完已经过了大半夜,两人出来什麽都没带,洛宸找了个背风的地方,和衣睡下。确定洛宸入睡後,离曜才敢躺下。身上冷,而且痛,但是实在太累,很快便进入梦乡。
梦里他见到魔界入口处那一望无际的红色花朵,在狂野的风中默默招展,美丽得动人心魄。
他想,他真的快回去了……
第二日仍是洛宸打马在前,离曜跟在後面。
鞋底昨日磨烂了,离曜只得光着脚走。所幸洛宸也怕把他折腾死了,一路都走得极慢,只需小跑就能跟上。
长鞭仍是系在脖子上,有些时候洛宸会拉一拉,离曜赶紧仰起头,踉跄地加快步子。
洛宸很喜欢这样逗弄後面的人,他觉得这样的离曜像极了他养的宠物,需要好好治治,才能变得乖巧。
快到城池的时候,路旁的行人渐渐增多。洛宸一身玄黑衣衫,衣上绣着金龙,明显是少君的标志,今日两人慢慢前行,早有人认出端坐於马上的是尊贵的少君殿下。众人纷纷拜跪在地,直到洛宸走过,才敢起来。
以前为了修炼,洛宸鲜少出宫,最多是暗中前往非云、寻欢、宇砂三座大殿,这次公然出行,早有诚惶诚恐的城主列队相迎。
两人所到之地离非云殿并不远,洛宸担心矽宣和月华追上来,与城主寒暄几句,要了些换洗衣物和干粮,带着离曜再次上路。
这次两人皆是骑马,洛宸在前,离曜在後。洛宸换了件普通衣衫,虽仍是俊美无涛,但已没有人能认出他的身份,倒是离曜,不断受到周围人的注目。
之前城主问洛宸离曜是谁,洛宸笑而不语,城主见离曜浑身赤裸身上又伤痕无数,估摸着也是男宠一类的角色,准备衣衫时便令人备了套白色纱衣。洛宸见後大喜,逼离曜当着众人的面将衣服穿上。
那种衣服是替身段柔媚的少年准备的,离曜身形高大,按理说穿起来应当不伦不类,但当离曜咬着牙满脸屈辱不敢抬头时,洛宸莫名地便觉得真好看,情不自禁地伸手将离曜揽入怀中。因为他过分的轻薄离曜浑身僵硬,洛宸却笑得一派和煦,“我让城主给你多准备几件,你就穿着进魔界吧。”
白衣薄如轻纱,结实性感的胸膛、劲瘦柔韧的腰腹,若隐若现中,平添一份诱惑。尤其是离曜脖子上还系着长鞭,被骑在前面的洛宸带着走,这种扮相,分明一幅性奴的模样,也难怪行人纷纷驻足观看。
天界终究不如魔界开放,很少有人公然带性奴上街,鄙夷的、好奇的、猥亵的,各种各样的目光纷纷射向离曜。离曜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洛宸的羞辱,但当那些不怀好意的视线落在自己比赤裸还不如的身上,自小养成的骄傲性格仍是让他羞愤得满脸通红。
“爹爹,那个叔叔是谁啊,他的衣服好奇怪。”
“小游别看,那个叔叔脏。”
“好羞人哦,爹爹,叔叔为什麽不多穿点衣服?”
洛宸停在正在议论离曜的两父子身边,将後面的人拉近了些,“你想知道?”
小孩子点了点头,他从没见过这样的穿着。
洛宸忽地一笑,笑容中透出股邪气,“因为这个叔叔不顾礼仪,与他弟弟行乱伦苟且之事,所以我要惩罚他。”
“啊?”小孩如同被惊吓到,“为什麽不烧死他,或者车裂?”
“哈哈,我不要他死谁敢杀他!”如墨的长发随风飞舞,洛宸拍马而行,笑声张狂。
两匹马绝尘而去,小孩子仍然在低头思索──夫子曾说,“行乱伦苟且之事者,当诛!”既然如此,前面那个尊贵无匹的叔叔还留着後面那人做什麽?
小孩子想不明白的事,离曜却已经想得十分透彻。那个恶毒的、恨他入骨的人,带他回魔界的唯一目的,不过是准备当着魔界众人的面折辱他!
洛宸想要告诉他,就算回到魔界,他依然是他掌中的玩偶。求生不能,求死,亦不得……
两人疾行数日,风餐露宿,唯一的食物就是之前问城主要的干粮。洛宸自幼养尊处优,实在受不了这种日子,终於在经过一座繁华的大城时决定好好休整一番。
在最好的酒楼让厨子备了一桌的丰盛菜肴,洛宸吃得不亦乐乎,而离曜只能跪在桌边,白色的纱衣又破又烂,丝毫不能将他高大的身体完全遮住,周围的人对他指指点点,目光着实令人难堪。
这几天离曜就没吃过一顿饱的,洛宸心情好会允许他吃些东西,若心情不好,便会像之前那样用喂狗的方式让他去捡来吃。离曜受不得这种屈辱,常常是被逼着吃点就不愿再吃。又饿又冷又累,身上的伤也没得到治疗,蓬头赤脚的他看起来比乞丐还不如。但身上比纱还薄的白衣又让人将他误会成性奴。
酒楼里人多,又全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平时在府里也会偷偷养些奴隶,见离曜跪着,便扔肉骨头去调戏他。离曜咬着牙不吭声,任那些肉骨头打在头上。
周围全是猥亵的目光和淫秽的笑声,离曜的头越埋越低,只愿周围的人都消失了才好。
“靠窗那位公子,你这宠物多少钱卖?”
洛宸倒是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刚才那些人用骨头扔离曜,他心里已经有些不满,再怎麽说这个魔人也是他的,其他人有什麽资格欺负他?
放下筷子,重重扳起离曜下巴,令那张羞愤欲死的脸暴露在众人视线里,“你想买?”这句话却是向着刚才说话之人说的。
说话之人眨了眨眼,有几分暧昧地道:“你这宠物身材不错,想必後面也能让人欲仙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