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信……你先撑一下,帮我看住我弟弟,别让他进房间。我先去天网找药剂师,你别担心,我以前能救你,现在也可以的!对于天网来说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毛病,几瓶药就解决了。”苏醒一边说一边扫描了沈信的身体,他心惊肉跳,沈信这次病发的情况和以前腐烂的情况完全不同,但甭管咋样总之是沈信性命垂危了。
    沈信空茫的双眸骤然恢复了几丝神采,如虚脱般软下身体,却伸出手直直抱住苏醒,喃喃道:“我……很不安。”
    苏醒心头一紧,拍拍他的手:“别乱想,我现在就登陆天网,别急,只要一会儿功夫。”
    苏醒任由他抱着,直接闭着眼睛用精神力登陆了天网,这次他没空理会朋友们,撒腿就去找药剂师,几个朋友见了都很担心,纷纷跟在后面,一起感到药剂师的办公室。
    “药剂师!”苏醒猛喘气,二话不说将扫描的资料熟练的输入机械:“快来救人!很急很急!”
    药剂师手里还有另外一个病人,按照职业操守不应该打岔分心理会后来的苏醒,但他手里的病人情况不急,苏醒又太急,他只好和病人好言说了几句,这才走上前,也不多问,手指迅速的在机器上飞动,红红绿绿的数据刷拉拉冒出来,药剂师的脸色越来越凝重,最后一个数据显示完毕,他飞快道:“来不及了,我这里有药物可以控制他的毒,但是我没记错的话,用空间跳跃器将药物寄送到地球最少要两天。而你朋友这次情况严重,中毒已经超过十小时,他最多不过明天下午就撑不住了,整颗心脏都会作废。”
    苏醒脑子一嗡,简直难以置信。脸色白得和沈信有一拼,“这这这……怎么可能……”
    他不死心的追问:“有这么严重?我明明看见他其他地方都好好的,只有心脏那里……”他说不下去了,因为心脏不是别的地方,如果是胃,切一点也可以,如果是肾,少一个也能活着,可那是心脏!如果心脏枯萎了,神仙也救不活。他用精神力清清楚楚看见沈信的心脏诡异的好似被烧焦了,大面积漆黑焦炭似的吓人,而且焦黑的范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扩散蔓延。他知道问题的严重性,沈信自己恐怕还以为是旧病复发。须不知这比以前的那种慢性毒凶残百倍。
    药剂师沉声道:“你知道是心脏就好。我现在就去配置解药,会以最快的速度寄给你。你如果想救他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试试,靠你们地球的医术都不行的,你必须靠自己的精神力和地球的灵气尚且可以延续他体内毒素扩散的速度,拖延两三天就有救了。”语毕又冷着脸补了一句:“怎么这么马虎,一而再再而三的中毒。如果他这次死不了,你记得替我带话给他,不想死就别贪嘴乱吃东西!”
    “……是是是!我一定带到。”苏醒点头哈腰,心中欣喜激动的热泪满盈:“我这就带他去吸收灵气!你可要尽快送药啊!无论如何他不能死!”
    药剂师轻笑:“是不是我救了他,你为我做牛做马都愿意。”
    苏醒胡乱点头,匆匆下了。
    “哎哟,看来苏老师很在乎这个朋友。我看看长什么样的。”几个八卦的朋友挤到屏幕前,密密麻麻的数据后就是沈信的模样,还是没穿衣服的。顿时一个个指东指西谈论起来,唾沫横飞,好不愉快。
    这些苏醒自然不知道,他下线后麻利的拿上重要东西,二话不说背着沈信拦车往乡下去。中途打电话给弟弟报个平安了事。
    沈信见苏醒面色焦急,心中的不安愈发浓烈。由着苏醒将他带走,出租车将他们送到山边冷清的水泥路上,四下无人,正合苏醒的意。
    这是在他们村子附近一带,反正都是山,是哪儿的山不重要。他背着沈信直接往山林深处走。八哥帮他指路,苏醒以最快的速度在一个灵气较为浓郁的山涧里停下来,此地隐蔽,风景甚美,一条清澈的小溪潺潺流水叮咚悦耳,两旁的枫树红艳似火,苏醒无心赏景,将沈信小心放在大是石头上,一路沉默的沈信忽然开口:“这里真宁静,很美。”
    苏醒握了握他冰凉的手:“以后带相机来照相。你好好靠着这棵树干,周围灵气很充裕,完全将你包围了,我现在用精神力帮你吸收,你放心,只要熬过两天,你还是可以做回健康的沈信。”
    沈信嘴唇已经干裂,呼吸困难了许多,闻言虚弱笑笑:“我总觉得我好像真的要死了。以前病入膏肓,没有这么靠近过死亡,就算在手术台上昏过去也没有感觉过自己马上要死。听老人说人之将死,会看见地界的东西。我耳朵里嗡嗡的,好多人在说话,很吵。”
    “别瞎说!我说了可以救你!干什么自暴自弃!”
    沈信摇头:“能死在这里挺好的,何况你还能陪着我。最好我的坟墓也可以建在这里,每年清明你要来看我,不然我做鬼也会想你。我不喜欢菊花,你来看我的时候就送粉色的玫瑰,书上说粉色玫瑰代表初恋和永远的爱,你还真是我的初恋,等我一死,也成了永远。”
    苏醒听着听着红了眼眶,愤愤又委屈的望着沈信,做什么变成这样一番景象?沈信不会死,他不会让沈信死,可是为什么听到沈信向交代遗言似的话,心中却倍份酸楚,好似一切都会变成真实。明年今日,他将带着粉色的玫瑰来沈信坟前探望。
    “苏醒,你真是一个怪人。我富贵时你不肯与我共享,可我每次落魄时,你都甘之若饴的对我好。”
    苏醒反驳道:“什么富贵落魄,你一直很富贵。”
    “我是打比喻……勤快,朴素,善良,单纯,这是我爸眼中的我妈,说是像一朵山野间亭亭玉立的百合花。他们两就是灰姑娘和病王子的故事,只不过最初相识时还年少,她不知道我爸有绝症,求婚前我爸坦白,她知道后二话不说就走了。可半年后她又回来找我爸,说依然爱他,于是两人结婚生子。她总是表现的很爱我爸,为我爸流了无数次眼泪。以至于我们三兄弟都以为她跟我爸很恩爱。但我爸去世时,出殡那天……我无意间发现她和人在园子里偷情,一边欢笑一边解气的跟奸夫说‘那病鬼终于死了,也不枉我这么努力的给他生了三个儿子,沈老头子说什么也得补我一笔钱,我三个儿子可不是那点钱能买到的,还白白耗费我这么多年的青春……’当时我还小,却把这话记得很清楚,也许我天生就是记仇的人。”
    沈信顿了顿,笑问:“那是我妈的生活方式,不一定是错的,她的确用此换来了一生的富贵,可我无法喜欢她,每次给我爸扫墓后,就更讨厌她。我性格和我哥哥不同,我哥哥也知道我妈的事,可他从不计较,我做不到。”
    苏醒叹息:“沈信,你别说了,这些烦心事更别想。你放心,我会救你,记得我说过的话吗?你会活到老。”
    沈信咳嗽起来,嘴角吐出了几丝鲜血,苏醒只觉头晕目弦,几乎栽倒。
    沈信望着艳红的血呆了呆,痴了般嘀咕道:“我登机前,妈妈来看我,亲手给我做了一碗鱼羹粥,之后我再也没吃别的东西。”
    苏醒闻言连呼吸都快停了。
    他猜到沈信的中毒恐怕是有人陷害。
    可打死他也不会想到凶手是亲妈。
    这真相比毒死沈信更狠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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