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就坐,他上赶着要来,为什么自己还非得委屈着去淋雨?
这么想着,陶笙便迈开步子跑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坐上了车。
上了车陶笙就觉得不妙了,不知道是不是太熟悉的原因,他几乎想都没想就直接坐上了……副驾驶座。
转过头就看见男人得意地勾起了嘴角,脑袋里登时响铃大作。
“擦一下。”郭淮看了他一眼,递了条毛巾过来。
陶笙瞄了眼,没有接过来的意思。这条他认识,还是他以前放的,因为郭淮有长期健身的习惯,还天天丢三落四的,不是放更衣室就是搁健身器材上了,省得他天天大汗淋淋的开车,便干脆在车上也放了条。
所以陶笙自然是不会去用的,伸手熟络的打开了副驾驶座前的暗格,抽了几张纸,还没抽完,伸出去的手又僵住了。
“哎,我都不知道那有纸啊,你什么时候放的?”郭淮笑意满满的转动着方向盘,话语里套近乎的意思遮都不遮。
这种深到骨子里去的习惯一时半会可能还真改不了,陶笙有些恼羞成怒的把纸又塞了回去,“砰”的一声把暗格给关上了。
“不擦?”郭淮笑意立刻收了起来,皱眉看他,“你不擦我给你擦的啊。”
陶笙没理他,眼神盯着窗外。
可他还没安静的待几秒,那条毛巾就被人直接丢在了头上,接着郭淮的大手就开始不由分说的胡乱打圈了。
“好好开车!”陶笙忍无可忍的把他的手打掉,顺带把毛巾也一块甩了出去,大声道。
那条毛巾是他七月份放的,这都一月了,半年的时间这人估摸着就一直没换过。上面一股属于他的味道,浓的要命,挑拨着陶笙的神经。
郭淮动作算快,陶笙也没淋太多的雨,这么几下基本上能擦的都干了,知道再勉强下去对方只会越来越抵触,便实时的收回了手,顺便打开了车里的暖气。
这两天从李耀那得来的消息,说陶笙已经递了辞职申请。
郭淮听说之后也不怎么惊讶,平心而论,陶笙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上确实不是个多出色的人才,何况他本人从来都没喜欢过那份工作。
郭淮很会看人,而且很会揣摩人。他和那些太子爷不一样,应该说,他和三年前的他不一样。当年去a市开拓市场的时候,应该说是他最困难的时期,那段时间也算是看尽了脸色的,从最开始的不习惯,到最后一眼就能看出来对方想要什么,并以此作为交换达成目的,用时也并不是很长,却让他对这一技巧炉火纯青。
他或许忽略过陶笙,但枕边人每天睁开了眼就能看见,所以即便他不怎么放心思在陶笙身上,摸清楚点脾性也是最基本的。
所以他知道,陶笙很喜欢在新界写文的感觉。
喜欢一个圈子,才会想要融入,想要改变。
就好像他四年前对郭淮,就好像他如今为自己。
从酒店到简淼家的路途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开车的话十五分钟左右就能到,而且大晚上的,也没有堵车的困扰。
可这十五分钟的路程,却硬是被郭淮绕成了四十多将近五十分钟。
陶笙之前还想着,他能这么给自己空间就已经很好了,所以绕点路也没引起他太多反应。可发现郭淮简直得寸进尺,越绕越远的时候,终于忍不住转过了脑袋。
“块停雨了,放我下车。”
“什么?”
“放我下车。”陶笙懒得和他解释,一字一句道。
“二十分钟就到。”郭淮瞄了他一眼,猜到了陶笙软心肠,还以为能再多转几圈呢,甚至想着干脆这么一直开着别停好了。
“停车。”
“十分钟。”
“……”陶笙握了握拳,重新坐了回去,没再说话。
郭淮见他不说话,知道这个条件算是通过了,看了看钟,半年来还真是第一次这么安安静静的近距离相处,而且有一个小时之长。
这么想着,陶笙便迈开步子跑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坐上了车。
上了车陶笙就觉得不妙了,不知道是不是太熟悉的原因,他几乎想都没想就直接坐上了……副驾驶座。
转过头就看见男人得意地勾起了嘴角,脑袋里登时响铃大作。
“擦一下。”郭淮看了他一眼,递了条毛巾过来。
陶笙瞄了眼,没有接过来的意思。这条他认识,还是他以前放的,因为郭淮有长期健身的习惯,还天天丢三落四的,不是放更衣室就是搁健身器材上了,省得他天天大汗淋淋的开车,便干脆在车上也放了条。
所以陶笙自然是不会去用的,伸手熟络的打开了副驾驶座前的暗格,抽了几张纸,还没抽完,伸出去的手又僵住了。
“哎,我都不知道那有纸啊,你什么时候放的?”郭淮笑意满满的转动着方向盘,话语里套近乎的意思遮都不遮。
这种深到骨子里去的习惯一时半会可能还真改不了,陶笙有些恼羞成怒的把纸又塞了回去,“砰”的一声把暗格给关上了。
“不擦?”郭淮笑意立刻收了起来,皱眉看他,“你不擦我给你擦的啊。”
陶笙没理他,眼神盯着窗外。
可他还没安静的待几秒,那条毛巾就被人直接丢在了头上,接着郭淮的大手就开始不由分说的胡乱打圈了。
“好好开车!”陶笙忍无可忍的把他的手打掉,顺带把毛巾也一块甩了出去,大声道。
那条毛巾是他七月份放的,这都一月了,半年的时间这人估摸着就一直没换过。上面一股属于他的味道,浓的要命,挑拨着陶笙的神经。
郭淮动作算快,陶笙也没淋太多的雨,这么几下基本上能擦的都干了,知道再勉强下去对方只会越来越抵触,便实时的收回了手,顺便打开了车里的暖气。
这两天从李耀那得来的消息,说陶笙已经递了辞职申请。
郭淮听说之后也不怎么惊讶,平心而论,陶笙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上确实不是个多出色的人才,何况他本人从来都没喜欢过那份工作。
郭淮很会看人,而且很会揣摩人。他和那些太子爷不一样,应该说,他和三年前的他不一样。当年去a市开拓市场的时候,应该说是他最困难的时期,那段时间也算是看尽了脸色的,从最开始的不习惯,到最后一眼就能看出来对方想要什么,并以此作为交换达成目的,用时也并不是很长,却让他对这一技巧炉火纯青。
他或许忽略过陶笙,但枕边人每天睁开了眼就能看见,所以即便他不怎么放心思在陶笙身上,摸清楚点脾性也是最基本的。
所以他知道,陶笙很喜欢在新界写文的感觉。
喜欢一个圈子,才会想要融入,想要改变。
就好像他四年前对郭淮,就好像他如今为自己。
从酒店到简淼家的路途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开车的话十五分钟左右就能到,而且大晚上的,也没有堵车的困扰。
可这十五分钟的路程,却硬是被郭淮绕成了四十多将近五十分钟。
陶笙之前还想着,他能这么给自己空间就已经很好了,所以绕点路也没引起他太多反应。可发现郭淮简直得寸进尺,越绕越远的时候,终于忍不住转过了脑袋。
“块停雨了,放我下车。”
“什么?”
“放我下车。”陶笙懒得和他解释,一字一句道。
“二十分钟就到。”郭淮瞄了他一眼,猜到了陶笙软心肠,还以为能再多转几圈呢,甚至想着干脆这么一直开着别停好了。
“停车。”
“十分钟。”
“……”陶笙握了握拳,重新坐了回去,没再说话。
郭淮见他不说话,知道这个条件算是通过了,看了看钟,半年来还真是第一次这么安安静静的近距离相处,而且有一个小时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