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的就剩倆眼珠子了,好看个鬼。
连下了这么多天,可想而知路上的积雪有多深。
前半途还好,到了后半途,季妧体力开始跟不上,而且屡次踩进空坑里。
最深的一个坑都快把她囫囵埋进去了,若不是宋璟始终跟在左右,她这条小命就玄了。
宋璟犹豫了一下,直接搀住了她的胳膊。
“……你之前说过,非常之时,行非常之事。这条路我比较熟,你跟着我走,免得……”
季妧喘着气,累,加上喝进去的风,气管里火辣辣的疼。
她也实在是摔怕了,闻言毫不犹豫的点头。
这破天气,又是荒郊野地的,连个鬼影子都见不到,更别说大活人了。
所以也没必要束手束脚、小心谨慎的避嫌。
接下来一路,两人互相搀扶着走。
宋璟嘴上说是怕她再掉坑里,实则借给了她大半力道,季妧被他带着往前,轻松了不少,反倒是宋璟额头渗出了细汉。
季妧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她的本意可不是来拖后腿的。
“要不我还是自己走吧。”她说着,就想挣开。
宋璟却不松手“你这才多重,我不累,你也别逞强,留着体力,等需要你出力的时候再使。”
季妧无法,只能听他的。
不过她很好奇。
人都说文弱书生文弱书生,宋璟虽然个子高,却偏清瘦,平时看上去也确实是斯斯文文的儒生样,那为何体力一点也不弱?
宋璟知道她在想什么后,直接给她解了疑惑。
“我的事想必你也听说过。我和我娘搬到居庸镇后,赁了一间房子住。说是镇上,其实连我们乡下的房子都不如,小的只够摆下两张床和一张桌子,因为见不到光,终年阴暗,霉味散都散不掉,一到下雨天,还到处漏雨。”
说到这,他笑了笑,像想起了什么好玩的事。
“有一年夏天,大暴雨连下了很久,到了夜里还打雷闪电的,所有的盆都拿去接水了,我只能踮着脚站在床头的一角,只有那个地方不漏雨。我就那么站了一夜,后来学会了一个词,片瓦遮身。古人说知行须合一,可见暴雨也自有它的用意。”
季妧听的有些不是滋味,故意玩笑道“听你这语气,还以为你喜欢下雨。”
“不。”宋璟很果断的摇头,“我讨厌下雨。”
第122章 苟富贵勿相忘
那些暴雨倾盆的夜,是他人生中最无力的时刻,每每想起,都忘不了自己缩在角落瑟瑟发抖的样子。
他不喜欢那样弱小,毫无反击能力的自己。
“我娘每天都有浆洗不完的衣服,但也仅仅只能顾住两人温饱,读书的话就……”
自从家里出了那样的变故,孟氏下了决心,一定要把儿子培养成才。因为只有当了官,才能抢回被夺的家产,为娘俩受过的冤屈讨个公道。
为此,她一个几乎没做过重活的秀才娘子,硬是用瘦弱的肩膀扛起了生活的重担,咬牙把儿子送进了书塾。
为此她什么脏活累活都肯做,短短几年,原本乌黑的头发就花白了一片,整个人苍老了十岁都不止。
看着她每天不亮就出门,到了夜里才拖着疲累的步子回家,宋璟小小的心里比在书塾被同窗欺负霸凌还难受。
后来下了学他也不立刻回家了,因为知道孟氏不会那么早回去,他就去那些小饭馆里给人刷盘子洗碗。
起初是没人肯要他的,毕竟那么小的孩子。
一次又一次被拒绝,宋璟就一次又一次登门,甚至不要钱白给刷了好一阵子,有家饭馆的老板不忍心,才终于点了头。
他刷了几年的盘子,渐渐大了,杂七杂八的活也干过不少,甚至干过苦力。
季妧听的五味杂陈。
可众生皆苦,安慰的语言又太过苍白,而且她看得出来,宋璟把自己的旧创口扒开,并不是为了求安慰。
“你母亲很了不起,你,也很了不起。”
虽然尚未见过孟氏,但凭她再苦再累都坚持让宋璟读书这一点,就很难得。
宋璟点头“所以我才更要努力,她辛苦半生,总要让她安度晚年。”
其实自打丈夫走后,又被丈夫的亲族污蔑驱逐,连番的刺激之下,孟氏的性情也发生了变化。
多数时候还是好的,但一到夜里就搂着宋璟呜呜哭个不停,宋璟稍有不如她意的地方,动辄非打即骂。
最严重的一次宋璟到现在都还记得。
他那段时间只顾着去饭馆打零工,功课下滑的厉害,孟氏知道后,拿着根扁担直接去了书塾,把他揪到屋外,拽倒在地上,抡起扁担没头没脸的就打。
周围全都是看热闹的同年龄孩子,比起疼痛,宋璟更感到羞耻,平生第一次抱头求饶。
他求孟氏不要再打了。
可孟氏就像魔怔了一样,嘴里自言自语的说着谁都听不懂的话,下手反而更狠了。
那力道,像是要活活把他打死。
宋璟连羞耻心也顾不上了,他一声声喊着娘,疼的满地打滚,到最后挣扎也没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孟氏依旧没有停手。
还是大一点的学生发现不对劲,跑去叫来夫子,才把孟氏拦下。
大夫赶来的时候,揭开他血淋淋的衣服,都露出惨不忍睹的表情。
浑身没一块好肉啊,是硬生生被打昏死过去的。
这么小的孩子,当娘的怎么下得去这样的狠手。
后来同桌告诉他,孟氏被拦下后发了会呆,然后突然扔了扁担,嚎哭着扑到他身上,还厉声质问,是谁把她儿子打成这样。
同桌还说“我们都觉得你娘像个疯婆子。”
然后宋璟就和他当时唯一的好朋友狠狠打了一架,之后两人多年都没再说过一句话。
大夫处理过伤口后,宋璟被抬回了住的地方,当晚高烧不断,还间歇着抽搐惊厥,眼看着活不成了。
没想到他命大,硬是挺了过来。
孟氏守了他一夜,看他睁开眼,劈脸就扇自己耳光。
她从别人口中已经知道,儿子是自己打的,她差点打死了自己儿子。
宋璟撑着受伤的身子去拦,母子俩抱头痛哭。
自那以后,宋璟开始格外注意,尽量不去踩她的雷区。
可孟氏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也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有时仅仅是看书没来得及答话,都能触碰到她敏感的神经,猝不及防的就大发雷霆,然后殴打宋璟。
打过骂过之后,看着儿子一身的伤,又继续痛哭忏悔。
渐渐的,宋璟麻木了,也看清了,即便他做的再完美、再滴水不漏,都没用。
他身上新伤叠旧伤,就没好全过。
孟氏也习惯了似的,而且越打越顺手,过后也不会再哭着说对不起。
宋璟也怀疑过,她到底是真犯病,还是仅仅因为挑不出自己的错而恼火,或是在外面受了气。
他觉得自己成了孟氏发泄情绪的工具。
孟氏说过,她遭的罪、受的苦,都是因为他。她所做的一切,也都是为了他好。他要牢牢记住,一刻也不能忘。
宋璟没有忘,所以他从不反抗。
在他未踏上仕途之前,这是他唯一能为孟氏做的。
所以他不敢文弱,不敢让自己生病,因为没钱看大夫。
好在他打的那些零工和苦力,或多或少锻炼了身体。而且为了让自己挨打后能尽快复原,他养成了每天早起徒步登山的习惯。
但这些,就没必要对季妧说了。
只笑着道“天将降大任于我,不提前磨练好体魄怎么能行?”
季妧知道他笑容背后肯定还藏着别的东西,却没有追问。
只是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都过去了。”
人人都有一段不想面对的过去,别人无法完全感同深受,能够治愈自己的只有自己。
她曾听过一段话。幸福的人,靠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
和宋璟相比,她至少是幸运的,因为人生的头十三年,她攒下了足够治愈余生的温暖。
只希望宋璟往后的路,一帆风顺,俱是坦途,并且也能收获许多的爱和温暖来治愈自己。
“走吧,未来的大人物!”季妧跟他开玩笑,然后用一副神秘兮兮的语气道,“说真的,咱们共患难同守岁,也算是有交情的人了,不如我送六个字给你?”
宋璟作好奇状“洗耳恭听。”
“苟富贵,勿相忘。”
雪地里安静了一会儿,旋即,两串笑声交错着响起,沉郁的气氛被一扫而光。
宋璟笑过之后指着她连连摇头。
“怎么,不愿意?”季妧故意横眉立目。
“愿意,怎会不愿意。”
宋璟只顾着笑,笑过之后,深深看着她。
“你说的我都能做到,但我功成名就之时,你也要……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不然,怎么共富贵?”
季妧走路累的没心思去细想他话中深意,反正只要宋璟心情变好了就好。
“你放心去富贵,就算我当时远在千里之外,也会快马加鞭找上门打秋风的,大人物。”
连下了这么多天,可想而知路上的积雪有多深。
前半途还好,到了后半途,季妧体力开始跟不上,而且屡次踩进空坑里。
最深的一个坑都快把她囫囵埋进去了,若不是宋璟始终跟在左右,她这条小命就玄了。
宋璟犹豫了一下,直接搀住了她的胳膊。
“……你之前说过,非常之时,行非常之事。这条路我比较熟,你跟着我走,免得……”
季妧喘着气,累,加上喝进去的风,气管里火辣辣的疼。
她也实在是摔怕了,闻言毫不犹豫的点头。
这破天气,又是荒郊野地的,连个鬼影子都见不到,更别说大活人了。
所以也没必要束手束脚、小心谨慎的避嫌。
接下来一路,两人互相搀扶着走。
宋璟嘴上说是怕她再掉坑里,实则借给了她大半力道,季妧被他带着往前,轻松了不少,反倒是宋璟额头渗出了细汉。
季妧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她的本意可不是来拖后腿的。
“要不我还是自己走吧。”她说着,就想挣开。
宋璟却不松手“你这才多重,我不累,你也别逞强,留着体力,等需要你出力的时候再使。”
季妧无法,只能听他的。
不过她很好奇。
人都说文弱书生文弱书生,宋璟虽然个子高,却偏清瘦,平时看上去也确实是斯斯文文的儒生样,那为何体力一点也不弱?
宋璟知道她在想什么后,直接给她解了疑惑。
“我的事想必你也听说过。我和我娘搬到居庸镇后,赁了一间房子住。说是镇上,其实连我们乡下的房子都不如,小的只够摆下两张床和一张桌子,因为见不到光,终年阴暗,霉味散都散不掉,一到下雨天,还到处漏雨。”
说到这,他笑了笑,像想起了什么好玩的事。
“有一年夏天,大暴雨连下了很久,到了夜里还打雷闪电的,所有的盆都拿去接水了,我只能踮着脚站在床头的一角,只有那个地方不漏雨。我就那么站了一夜,后来学会了一个词,片瓦遮身。古人说知行须合一,可见暴雨也自有它的用意。”
季妧听的有些不是滋味,故意玩笑道“听你这语气,还以为你喜欢下雨。”
“不。”宋璟很果断的摇头,“我讨厌下雨。”
第122章 苟富贵勿相忘
那些暴雨倾盆的夜,是他人生中最无力的时刻,每每想起,都忘不了自己缩在角落瑟瑟发抖的样子。
他不喜欢那样弱小,毫无反击能力的自己。
“我娘每天都有浆洗不完的衣服,但也仅仅只能顾住两人温饱,读书的话就……”
自从家里出了那样的变故,孟氏下了决心,一定要把儿子培养成才。因为只有当了官,才能抢回被夺的家产,为娘俩受过的冤屈讨个公道。
为此,她一个几乎没做过重活的秀才娘子,硬是用瘦弱的肩膀扛起了生活的重担,咬牙把儿子送进了书塾。
为此她什么脏活累活都肯做,短短几年,原本乌黑的头发就花白了一片,整个人苍老了十岁都不止。
看着她每天不亮就出门,到了夜里才拖着疲累的步子回家,宋璟小小的心里比在书塾被同窗欺负霸凌还难受。
后来下了学他也不立刻回家了,因为知道孟氏不会那么早回去,他就去那些小饭馆里给人刷盘子洗碗。
起初是没人肯要他的,毕竟那么小的孩子。
一次又一次被拒绝,宋璟就一次又一次登门,甚至不要钱白给刷了好一阵子,有家饭馆的老板不忍心,才终于点了头。
他刷了几年的盘子,渐渐大了,杂七杂八的活也干过不少,甚至干过苦力。
季妧听的五味杂陈。
可众生皆苦,安慰的语言又太过苍白,而且她看得出来,宋璟把自己的旧创口扒开,并不是为了求安慰。
“你母亲很了不起,你,也很了不起。”
虽然尚未见过孟氏,但凭她再苦再累都坚持让宋璟读书这一点,就很难得。
宋璟点头“所以我才更要努力,她辛苦半生,总要让她安度晚年。”
其实自打丈夫走后,又被丈夫的亲族污蔑驱逐,连番的刺激之下,孟氏的性情也发生了变化。
多数时候还是好的,但一到夜里就搂着宋璟呜呜哭个不停,宋璟稍有不如她意的地方,动辄非打即骂。
最严重的一次宋璟到现在都还记得。
他那段时间只顾着去饭馆打零工,功课下滑的厉害,孟氏知道后,拿着根扁担直接去了书塾,把他揪到屋外,拽倒在地上,抡起扁担没头没脸的就打。
周围全都是看热闹的同年龄孩子,比起疼痛,宋璟更感到羞耻,平生第一次抱头求饶。
他求孟氏不要再打了。
可孟氏就像魔怔了一样,嘴里自言自语的说着谁都听不懂的话,下手反而更狠了。
那力道,像是要活活把他打死。
宋璟连羞耻心也顾不上了,他一声声喊着娘,疼的满地打滚,到最后挣扎也没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孟氏依旧没有停手。
还是大一点的学生发现不对劲,跑去叫来夫子,才把孟氏拦下。
大夫赶来的时候,揭开他血淋淋的衣服,都露出惨不忍睹的表情。
浑身没一块好肉啊,是硬生生被打昏死过去的。
这么小的孩子,当娘的怎么下得去这样的狠手。
后来同桌告诉他,孟氏被拦下后发了会呆,然后突然扔了扁担,嚎哭着扑到他身上,还厉声质问,是谁把她儿子打成这样。
同桌还说“我们都觉得你娘像个疯婆子。”
然后宋璟就和他当时唯一的好朋友狠狠打了一架,之后两人多年都没再说过一句话。
大夫处理过伤口后,宋璟被抬回了住的地方,当晚高烧不断,还间歇着抽搐惊厥,眼看着活不成了。
没想到他命大,硬是挺了过来。
孟氏守了他一夜,看他睁开眼,劈脸就扇自己耳光。
她从别人口中已经知道,儿子是自己打的,她差点打死了自己儿子。
宋璟撑着受伤的身子去拦,母子俩抱头痛哭。
自那以后,宋璟开始格外注意,尽量不去踩她的雷区。
可孟氏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也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有时仅仅是看书没来得及答话,都能触碰到她敏感的神经,猝不及防的就大发雷霆,然后殴打宋璟。
打过骂过之后,看着儿子一身的伤,又继续痛哭忏悔。
渐渐的,宋璟麻木了,也看清了,即便他做的再完美、再滴水不漏,都没用。
他身上新伤叠旧伤,就没好全过。
孟氏也习惯了似的,而且越打越顺手,过后也不会再哭着说对不起。
宋璟也怀疑过,她到底是真犯病,还是仅仅因为挑不出自己的错而恼火,或是在外面受了气。
他觉得自己成了孟氏发泄情绪的工具。
孟氏说过,她遭的罪、受的苦,都是因为他。她所做的一切,也都是为了他好。他要牢牢记住,一刻也不能忘。
宋璟没有忘,所以他从不反抗。
在他未踏上仕途之前,这是他唯一能为孟氏做的。
所以他不敢文弱,不敢让自己生病,因为没钱看大夫。
好在他打的那些零工和苦力,或多或少锻炼了身体。而且为了让自己挨打后能尽快复原,他养成了每天早起徒步登山的习惯。
但这些,就没必要对季妧说了。
只笑着道“天将降大任于我,不提前磨练好体魄怎么能行?”
季妧知道他笑容背后肯定还藏着别的东西,却没有追问。
只是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都过去了。”
人人都有一段不想面对的过去,别人无法完全感同深受,能够治愈自己的只有自己。
她曾听过一段话。幸福的人,靠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
和宋璟相比,她至少是幸运的,因为人生的头十三年,她攒下了足够治愈余生的温暖。
只希望宋璟往后的路,一帆风顺,俱是坦途,并且也能收获许多的爱和温暖来治愈自己。
“走吧,未来的大人物!”季妧跟他开玩笑,然后用一副神秘兮兮的语气道,“说真的,咱们共患难同守岁,也算是有交情的人了,不如我送六个字给你?”
宋璟作好奇状“洗耳恭听。”
“苟富贵,勿相忘。”
雪地里安静了一会儿,旋即,两串笑声交错着响起,沉郁的气氛被一扫而光。
宋璟笑过之后指着她连连摇头。
“怎么,不愿意?”季妧故意横眉立目。
“愿意,怎会不愿意。”
宋璟只顾着笑,笑过之后,深深看着她。
“你说的我都能做到,但我功成名就之时,你也要……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不然,怎么共富贵?”
季妧走路累的没心思去细想他话中深意,反正只要宋璟心情变好了就好。
“你放心去富贵,就算我当时远在千里之外,也会快马加鞭找上门打秋风的,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