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接触热锅的瞬间,立刻幻化出朦胧水雾,裹挟着浓郁的香气,一并流窜到街上去。
    大约是老年人觉少,今天最先杀到的是夕阳红组合。
    李老头儿眯着眼睛一瞧,“有素的?来两笼。”
    宋大爷十分不屑,“那跟吃草有什么分别!我要肉的,那什么牛肉锅贴和豆角肉包都要。再来杯豆浆,别忘了加糖。”
    不能吃肉的人生有什么意义!
    李老头儿就嘟囔,“都快三高了,还整天糖糖糖……我要不加糖的。”
    廖初端着菜品过去,“这豆浆不需要放糖就很香甜,两位尝尝。”
    宋老头儿置若罔闻,端起来就喝,“果然还得是甜豆浆!”
    另一个老头儿则很严肃,“小伙子,说话可得负责任啊。”
    这可不是单纯添加了红枣的甜味儿,口感太幸福了……
    他仿佛已经能看见自己飙升的血脂和血压。
    廖初点头,“真不含糖。”
    因为加的是甜蜜果。
    最纯粹的甜味,但也确实不含糖。
    没想到李老头儿还挺较真,“那我可就送去检测了啊。”
    甜味没人不爱,只是后果过于严重,远不是他们这个年纪的人能承受的。
    如果这玩意儿真的又好喝又没糖,他下半辈子还就预定了!
    廖初笑了,“可以。”
    见他这样坦然,李老头儿倒有点不好意思,就此按下不提。
    等廖初离开,宋大爷就哼哼道:“就你毛病多!”
    这年头找一家合胃口的餐馆容易么?
    你倒好,上来就检测。
    李老头儿不理他,夹了一只青菜香菇包吃。
    面皮蓬松柔软,并不是市面上常见的那种雪白,而是带有小麦特有的淡淡的黄。
    老头儿点头,“真有咱们当年那股麦香味。”
    一口下去,青菜爽脆,香菇滑嫩,满口汁水咸香怡人。
    难得包子皮竟很有韧劲儿,越嚼越香,并不像外面许多快餐那样,稍微沾一点汁水就软囊了。
    掰开一瞅,呵,这么多层呐。
    再一看对面。
    好家伙,上月刚镶了假牙的老伙计咔嚓嚓咬着牛肉锅贴,还撅着老嘴吮吸鲜美的汤汁,滋滋有声。
    金黄的底部酥脆,一口下去还掉渣;而上部面皮柔韧,内侧已经被鲜美多汁的牛肉馅儿浸润出美丽的光泽。
    这一口连汤带肉加面皮,真是说不出的满足。
    李老头儿下意识吞了下口水。
    要命,看着真香啊!
    要不我也……
    这一刻,养生理念和想吃的冲动激烈交锋。
    正纠结中,一只金灿灿的锅贴便落入眼前的碟子里。
    李老头儿一抬头,就见老友将半只锅贴往香醋碟子里一蘸,“空口好吃,蘸醋更香,真绝了!”
    咔嚓!
    见李老头儿还在发愣,宋大爷就道:“当年猪八戒不也一路清汤寡水西天取经?可见吃素不能减肥!”
    李老头儿:“……”
    他娘的,那就尝尝!
    好家伙,一口下去,魂儿都差点给美飞了。
    这柔嫩多汁,这酥脆爽口……
    这就是肉?
    给李老头儿送追加的牛肉锅贴时,廖初就特别遗憾:
    要是刷分无上限,估计只靠这俩大爷,自己就能向天再借五百年。
    那边果果吃完了自己包的野兽派披萨包子之后,又小碎步蹭到宋大爷身边,满脸好奇加渴望地瞅着他的二胡。
    老头儿笑呵呵把弓弦递过去,“来,拉一把试试。”
    果果扭头看廖初,见他点头,这才学着宋大爷的动作,轻轻拉了一下。
    “吱~”
    不能说尖锐,只能说非常刺耳。
    但果果很兴奋。
    “响啦!”
    李老头儿一边使劲擦着自己的唢呐,一边嘟囔:“有我这个响?”
    廖初捏着从他身上获取的亮黄色果实,口水哗哗直流。
    太酸了,真的。
    陈年老醋都难比。
    宋大爷就笑,“嗯,这孩子有天分,以后跟着爷爷学吧!”
    廖初问果果,“真喜欢?”
    小姑娘拼命点头,眼睛里都闪着光,“好听的。”
    廖初是真没从刚才那锯木头一样的动静里听出悦耳来。
    不过难得小朋友喜欢,培养下业余爱好也不错。
    “那就麻烦您了,”他对宋大爷说,“不知怎么收费?”
    “什么钱不钱的!”老头儿大手一挥,“就教孩子玩儿的事儿,我自己闲着也是闲着。”
    见廖初坚持,宋大爷嘿嘿一笑,朝不断散发致命香气的后厨努了努嘴。
    “要不你把那东西给我点。”
    真香啊,没命的香。
    廖初朝他竖了个大拇指,“您老识货。”
    那是他做的叉烧。
    两种,一种炖煮的,肉质细腻肥美多汁,可以做叉烧包;
    另一种则是炉烤的,外皮酥脆,肉质紧实,空口吃或做菜都是最好的。
    里面他足足加了三种感情果:
    橙红色的酸甜,海蓝色的海盐,以及曾经某个人的半生漂泊,绝对回味无穷。
    第14章 叉烧包
    万恶的周一!
    刚睁开眼,胡顺脑海中就蹦出这么一句话。
    他在半梦半醒间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后拖着沉重的脚步出门。
    太阳刚刚升起,夜间的凉爽尚未散去,路边小树林里的鸟儿叽叽喳喳叫着。
    但胡顺却没有半点欣赏的意思。
    他受总部派遣来清江市任职三年,如果没有意外,熬完这三年回去就是升职加薪。
    他是个敬业的人,原本对这种离家千里出来工作的安排,没有任何怨言。
    可真正到了这边生活一段时间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天真。
    过去的一年多,他陆陆续续克服了生活习俗,语言以及地理环境上的差异,但唯独有一点无法适应:
    没有早茶!
    清江市没有早茶!
    如果说正常人身体里流淌的是血,那么大部分粤省人身体内肆虐的就是早茶!
    没有早茶的人生和咸鱼有什么分别!
    之前他也曾经在本市和临市搜索茶餐厅,奈何每每都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为了更好地适应本地市场,那些餐厅大多对口味进行了改良……
    有种中国人在美国唐人街吃中餐的憋屈。
    民以食为天,可见中国人从骨子里对于一日三餐的看重。
    胡顺也从网上采购过冷冻早点,奈何二次加热后口感大打折扣,总是治标不治本。
    再这么下去……
    “嗯?!”
    胡顺突然抬头,死死盯着右手边的一条街道。
    就在刚才,从那边刮过来的风中,竟然带着熟悉的叉烧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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