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叶妤:兄。(指秦夙夷)弟。(指孟锦)丧妻的读书人(指君清明)
    斯年:……(以气质论,还蛮符合的……长相出众风流俊美的商人带着呆萌弟弟,师兄的皮相还是很有读书人的欺骗性的)
    叶妤:我和清欢扮作夫妻最合适!
    师兄:做梦!(冷笑)
    叶妤:大伯,弟媳这厢有礼——
    师兄:你想死吗?
    叶妤:哼!
    斯年:……
    秦猫:等一下,谁要和这条鱼扮作兄弟!(就不怕半夜被我吃掉么……)
    孟锦:救命!这群人好凶残QAQ
    谢谢阙影唯爱的火箭炮,嘤嘤,你已经成为我的第一萌物了,爱你,╭(╯3╰)╮
    ☆、52身份
    “夫妻什么的还是算了吧……”斯年讪讪地挣脱叶妤的手臂。
    虽然每次她都爱在口头上占些便宜开开玩笑,斯年却并没有想过叶妤会真的喜欢他,叶妤名下备注为:金手指主角光环,彪悍腹黑心思深,升级才是第一要事,感情什么的可以吃吗?
    原著中N个优秀各异的男人深爱她,在她的心里,却只有修炼乃是第一要事,哪怕最后是她道侣的君清明,她爱他是不错,但是,绝没到爱得毫无保留的地步。
    斯年可不觉得自己能比君清明更优秀——
    呃,好像有哪里不对啊,君清明这时候正在自己身边和她练习“我用眼神杀死你”的游戏呢。
    也许,原故事中,这两个男女的结合,契合度更胜过所谓的爱情吧?
    毕竟前世他们是一个人啊,再没有比对方更了解自己的人了。
    这么一想,确实没什么不对,但是为什么这辈子这俩就成这副样子了呢?
    在斯年想来——什么?叶妤喜欢他,别开玩笑了亲!
    师兄喜欢上自己还可以说是日久生情,他和叶妤从根本上来说,除了很久前的那一次,就再没独处过了……
    叶妤也不是第一次被斯年挣脱,比起他认识自己那么多年还叫自己“叶姑娘”,这个提议被否定她一点也不意外。
    “咦,看那里!”她调转正在瞪君清明的眼神忽然指向地面。
    斯年定睛看去,呃,这场景略眼熟。
    马车翻倒,横尸遍地,一群黑衣蒙面人正在清点着什么。
    “这里已经是大盛国境内了吧?”斯年瞧了瞧四周,啧,这地方怪荒僻的,怪不得有这样的杀人越货。
    君清明拍了拍孟锦,“下去看看。”
    红鲤鱼一甩尾巴,一瞬间就稳稳落在地面上,变作一个身着锦袍的年轻男子。
    孟锦的相貌本只是清秀,比不得君清明、斯年和秦夙夷乃至心月的惹人注目,却偏生气质太特殊了,或许是因天生有根仙骨,又在极宁静的地方长大,使得他说不出哪里吸引人,只靠近就觉得如凉水扑面,沁人舒和,若遮去半张面容,看来眉目清淡,深不可测,但如这般将黑发束起,露出秀气的面庞,却会显得清稚纯然。他天生肤白若雪,眼若冰清,若穿上女装甚至也不显得奇怪。
    “谁!”那群黑衣人的首领显然相当警觉。
    叶妤轻笑出声,啧啧道:“诸位杀人,看来并不是为财?”地上箱笼凌乱,甚至有随手丢在一旁的首饰,看来是找人,而不是搜财。
    斯年怜悯地看着躺倒在血泊里的男女,不需要确认便知道这些人都已丧命,不是身首异处就是身中十刀八刀,看来黑衣人是存心不容他们有任何活命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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