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的像猪头似的脸上涨得通红,也不似第一次杀猪似的叫了,哼哼唧唧的声音嘶哑低沉,又带着一骨子销魂,全身肌肉成块儿,一抖一抖地颤着,引着我上了他一次又一次,差点让我交代在上面。
几次差点睡过去,又怕他摸到了我枕头下面的枪。撑了一夜,正考虑着要不要让人把他手经脚经都给挑断算了,就听见他在下面哑的没形儿的说:“重的像头猪,太阳都照屁股了,你要压到什么时候?”
我笑了笑,起身,从温暖的地方退出,带出身下的粘腻,他抽了口气。
正准备喊副官叫水,却见他忽然抓住了我的手,满脸疲惫:“屋里你怎么折腾是你的事儿,别喊人。”
我亲了他的脸一下:“都依你。”
对外,我给了他安了一个副官的身份,他手下的跟着逃出来的那些人都被我发了饷打发走了。
我除了出门巡视,其他的时间基本上都和他腻歪在床上。
不分白天黑夜,我们自然地接吻,交媾。
这是我自从青年时代以来,最初和唯一的放纵。
每天赤裸相见着,他有时会看着我的脸发呆,我喜欢他看着我时候有些恍惚的样子。
在我靠进的时,他渐渐学会了自然地张开腿,还会告诉我,让我轻点。
心情就好像飘上了云端。
就这样和他温存了十来天,我几乎都要以为这就是两情相悦了,可有天我从睡梦中睁开眼,却见他正拿枪指着我的头。
枕头有被翻动的痕迹,那是我的佩枪。
平静下来,我问道:“为什么?”
他扳起我的下巴,一个巴掌抽得我嘴角泛了腥,脑袋撞在床柱子上,却听他吼道:“少废话,你他妈还有脸问!”说着他拖着我向门外走去。
我抓住他的衣角,注视着他那双因为兴奋而变得赤红的双眸:“我只是想跟你好,我哪里配不上你?你为什么不满意?”
他嫌弃似地推开了我,抬起腿一脚踢上我的胸口:“有你这么好法儿么?”
胃部一阵痉挛,我苦笑。
“那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就当做是我死前……”我拽住他的裤脚。
他冷哼了一声:“你不是早知道了么?”
“我想听你亲口告诉我。”
“还是那句话……你他妈不配!”
血液流进嘴中,是干涩的腥味:“……那你喜欢过我吗?哪怕只有一会儿也好……”
“谁他妈会喜欢一个畜生!”他一边骂着一边从窗口窥伺外面的情况,似乎在判断以我为人质的胜算。
胸口有种撕裂的感觉。
猛然窜起身,使出擒拿术跟他缠斗,他对着我扣动了扳机。
然后他呆住了,在他发愣的一瞬间,我从身后制住了他的双手。
枪里,是没有子弹的。
第一天和他温存过后,子弹就被全部取出。但枪一直被我放在枕下,我觉得我真傻,居然想试探他。
他在县城的最后一夜,就明明白白告诉我了,他不愿意跟我。
即使我们有了这么多共同的记忆和床事,他还是不愿意接纳我。
将他绑了起来,一口咬上他背后遒劲的肌肉,他闷哼了一声,我忽然有种想哭感觉。这么多年来,血雨腥风和枪林弹雨都无法伤到我分毫,他却轻松做到了。
从那以后,他身上的伤,就没有好过。
先是溃烂,然后是发炎,发烧,人事不知,然后被冰水泼醒。
我一直留着他在房里照顾他,顺便喂他春药,上他。
不再给他提供有肉的饭食,而是天天给他喂流食,吃青菜,饭量少的可怜,他精神气儿变得越来越弱,虽然骨架子还在,但是完全没了之前那副匪气,看人的眼神都虚。
他用那副被春药陶干了的,破烂儿似的身子一共跑过两次,被抓回来后又当着下人们的面,用最恶毒的语言辱骂我。
作为教训,我亲手打断了他的腿,然后顺着断腿上他,就算用了过量的流香引也控不住他撕心裂肺的惨叫。骨头在第二天被接上,他疼得说不出那些伤人的话了。
只有在夜里,我与他温存时,他才会在我耳边漏出破碎的呻吟。
翻来覆去,称呼也就那么几样,王八蛋,畜生,婊子养的。
我变得粗暴,他骂的更凶,我笑他欠操。
本来只有相近的几个副官知道他是我的人,这么一折腾,倒是全军都知道了。
我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因为我喜欢他。
只有大哥的叮嘱,偶尔让我滋生一丝对家族的愧疚。
坏事传千里,好笑的是,保民军的薛司令知道后,给我送了一幅他从南边申请的嘉奖令,说我剿匪有功。我将嘉奖令贴在了卧室里。
他虽然没了戾气,但目光中对我的恨意却一点一点滋长了出来,后来即便养好了腿也没有消去,反而更浓了。
现在他不叫王全了,他叫王瘸子。走路一拐一拐的。我喜欢靠在阑干上看着他拐着去晒太阳,虽然他神情麻木,但我却常常有种错觉,这就是我的幸福。
我给过我们俩机会,但是他不愿意要。
既然他不愿意要,那我只能这么逼着给。
我有枪,有队伍,有地位,喜欢什么就要抢,这就是乱世的法则。
和他的恨意相反的是,他的身体对我越来越敏感,之前我强上他,他还会躺上几天。我给他用惯了流香引,现在他那小穴,一看见我的东西就张张合合不停。
几次差点睡过去,又怕他摸到了我枕头下面的枪。撑了一夜,正考虑着要不要让人把他手经脚经都给挑断算了,就听见他在下面哑的没形儿的说:“重的像头猪,太阳都照屁股了,你要压到什么时候?”
我笑了笑,起身,从温暖的地方退出,带出身下的粘腻,他抽了口气。
正准备喊副官叫水,却见他忽然抓住了我的手,满脸疲惫:“屋里你怎么折腾是你的事儿,别喊人。”
我亲了他的脸一下:“都依你。”
对外,我给了他安了一个副官的身份,他手下的跟着逃出来的那些人都被我发了饷打发走了。
我除了出门巡视,其他的时间基本上都和他腻歪在床上。
不分白天黑夜,我们自然地接吻,交媾。
这是我自从青年时代以来,最初和唯一的放纵。
每天赤裸相见着,他有时会看着我的脸发呆,我喜欢他看着我时候有些恍惚的样子。
在我靠进的时,他渐渐学会了自然地张开腿,还会告诉我,让我轻点。
心情就好像飘上了云端。
就这样和他温存了十来天,我几乎都要以为这就是两情相悦了,可有天我从睡梦中睁开眼,却见他正拿枪指着我的头。
枕头有被翻动的痕迹,那是我的佩枪。
平静下来,我问道:“为什么?”
他扳起我的下巴,一个巴掌抽得我嘴角泛了腥,脑袋撞在床柱子上,却听他吼道:“少废话,你他妈还有脸问!”说着他拖着我向门外走去。
我抓住他的衣角,注视着他那双因为兴奋而变得赤红的双眸:“我只是想跟你好,我哪里配不上你?你为什么不满意?”
他嫌弃似地推开了我,抬起腿一脚踢上我的胸口:“有你这么好法儿么?”
胃部一阵痉挛,我苦笑。
“那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就当做是我死前……”我拽住他的裤脚。
他冷哼了一声:“你不是早知道了么?”
“我想听你亲口告诉我。”
“还是那句话……你他妈不配!”
血液流进嘴中,是干涩的腥味:“……那你喜欢过我吗?哪怕只有一会儿也好……”
“谁他妈会喜欢一个畜生!”他一边骂着一边从窗口窥伺外面的情况,似乎在判断以我为人质的胜算。
胸口有种撕裂的感觉。
猛然窜起身,使出擒拿术跟他缠斗,他对着我扣动了扳机。
然后他呆住了,在他发愣的一瞬间,我从身后制住了他的双手。
枪里,是没有子弹的。
第一天和他温存过后,子弹就被全部取出。但枪一直被我放在枕下,我觉得我真傻,居然想试探他。
他在县城的最后一夜,就明明白白告诉我了,他不愿意跟我。
即使我们有了这么多共同的记忆和床事,他还是不愿意接纳我。
将他绑了起来,一口咬上他背后遒劲的肌肉,他闷哼了一声,我忽然有种想哭感觉。这么多年来,血雨腥风和枪林弹雨都无法伤到我分毫,他却轻松做到了。
从那以后,他身上的伤,就没有好过。
先是溃烂,然后是发炎,发烧,人事不知,然后被冰水泼醒。
我一直留着他在房里照顾他,顺便喂他春药,上他。
不再给他提供有肉的饭食,而是天天给他喂流食,吃青菜,饭量少的可怜,他精神气儿变得越来越弱,虽然骨架子还在,但是完全没了之前那副匪气,看人的眼神都虚。
他用那副被春药陶干了的,破烂儿似的身子一共跑过两次,被抓回来后又当着下人们的面,用最恶毒的语言辱骂我。
作为教训,我亲手打断了他的腿,然后顺着断腿上他,就算用了过量的流香引也控不住他撕心裂肺的惨叫。骨头在第二天被接上,他疼得说不出那些伤人的话了。
只有在夜里,我与他温存时,他才会在我耳边漏出破碎的呻吟。
翻来覆去,称呼也就那么几样,王八蛋,畜生,婊子养的。
我变得粗暴,他骂的更凶,我笑他欠操。
本来只有相近的几个副官知道他是我的人,这么一折腾,倒是全军都知道了。
我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因为我喜欢他。
只有大哥的叮嘱,偶尔让我滋生一丝对家族的愧疚。
坏事传千里,好笑的是,保民军的薛司令知道后,给我送了一幅他从南边申请的嘉奖令,说我剿匪有功。我将嘉奖令贴在了卧室里。
他虽然没了戾气,但目光中对我的恨意却一点一点滋长了出来,后来即便养好了腿也没有消去,反而更浓了。
现在他不叫王全了,他叫王瘸子。走路一拐一拐的。我喜欢靠在阑干上看着他拐着去晒太阳,虽然他神情麻木,但我却常常有种错觉,这就是我的幸福。
我给过我们俩机会,但是他不愿意要。
既然他不愿意要,那我只能这么逼着给。
我有枪,有队伍,有地位,喜欢什么就要抢,这就是乱世的法则。
和他的恨意相反的是,他的身体对我越来越敏感,之前我强上他,他还会躺上几天。我给他用惯了流香引,现在他那小穴,一看见我的东西就张张合合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