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到了洺加的身边去,已经有仆人赶紧端了椅子给他坐。
    他自己从桌上的茶壶里倒了一杯茶喝了两口,然后对洺加笑道:“怎么样,还习惯吗?”
    洺加抿着唇看着他,多看了几眼,又眨了眨眼睛,似乎是强忍下眼泪,但眼眶却微微泛了红,然后他傲然地用冷淡的语气说道:“没有什么不习惯的。被扔在这里,我以为自己没有任何表达不满的权利。”
    普鲁斯笑了起来,他笑得很有魅力,但是那种帝王的威势让洺加觉得,他的笑对他只是一种施舍。
    洺加咬着牙,对着他的笑,他突然站起了身来,眼泪也忍不住落了下来,站得距离普鲁斯远些,他才说道:“为什么每次都给我一点希望,但马上就要收走。这样玩弄我,很有意思吗?如果非要这么做,我宁愿我什么希望也不要有,你把我送到我的同伴们那里去吧。那样我至少安心,知道日子也就这样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只会带来更多失望和伤害。”
    普鲁斯看他是真的难过又可怜,就收起了笑容,对他伸出手:“洺加,过来。”
    洺加不过去,反而摇头:“你让我过去做什么,一会儿也只会把我推开,然后在我等得心死的时候,又再出现在我面前,对我说,你过来。所以别叫我过去。”
    普鲁斯看他非常情绪化,就说:“不是故意不来看你,刚回来,事情太多。”
    洺加又看了他一阵,才慢慢走了过去,还没有走近,就被普鲁斯一欠身将他拉入了怀里。
    普鲁斯在他的面颊上亲了亲,说:“很抱歉。”
    洺加低下头,将脸埋在他的肩膀上:“我以后会怎么样呢。这种日子,真像生不如死。”
    普鲁斯拍了拍他的背,轻咬他的耳朵:“别胡说。”
    两人其实没有什么话题可聊,洺加也不和他说话,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之后,他就靠在普鲁斯的怀里玩普鲁斯的手指。
    洺加身上是一罩到底的长袍,这种衣服,即使是绝代佳人,也很难穿得好看。
    但洺加全身裹在衣服里,却的确别有一番韵味。
    普鲁斯隔着衣服摸着他的腰肢,说:“为什么穿这种长袍。”
    洺加反而愣了一下,道:“这个难道不是这里的传统服装吗,我的衣柜里,只有这种衣服。”
    他虽然说话少,但这么几天,他的口音已经变成了有些正宗的安萨语了。
    普鲁斯被他逗得笑起来,说道:“不是,这只是睡袍,但大多睡袍也不是这样的。”
    洺加马上变成了一只刺猬,说道:“那为什么我的衣服全是这样的,难道我只配穿这种睡袍待在屋子里等你。”
    普鲁斯捏住了他的下巴亲他:“朕会训斥奥莉薇亚的。”
    洺加避开他的亲吻,不高兴地笑了一声:“陛下,我很不明白自己的身份。您是喜欢我更自然一些,还是希望我像一个奴隶一般伺候您,跪在房门边等您就行了?”
    普鲁斯道:“自然而然不就好了。”
    洺加道:“我俘虏的身份能让我自然到哪里去,再说,我是有丈夫的人。我即使不是生来反骨,也会被你们认为不安全。每天想这些,我真的很烦恼,还不如就回我本来应该去的地方去。”
    普鲁斯在他的下唇上咬了一口,说道:“安心住着吧。朕会护着你。”
    洺加不说话了,抱着普鲁斯发呆。
    两人沉默地度过了两个小时,洺加在普鲁斯的怀里睡着了,晚上,普鲁斯留在了洺加的房里过夜。
    第二天,洺加就得到了很多权限,仆人为他送来了很多衣服,放满了整个更衣室,而且询问他是否愿意去湖边散步。
    作者有话要说:对有些亲不能认同和理解洺加在老普的事情上选择了活着而不是贞洁这一点,我想给一个我自己的理解。
    其实一个故事,一定是在一种特定的条件下,主角作出特定的选择,这样才能发展起来的。
    这篇文里的特定条件,的确是太残酷和苛刻了,洺加作为一个从小衣食无忧被仆人照顾的贵族,一朝沦为战俘,面临要变成军妓的命运,他该何去何去,不同的人一定有不同的选择,有诸如最初实在洺加怀里的那个女人的选择,有之后在要塞里被带走后刺杀军官的选择,也有无论遭遇了什么也选择活下去的选择。
    如果洺加选择死亡,那他在最初就死了,但千古艰难为一死,要死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但活着同样不容易。
    这就是一个很不容易选择了活着,然后无论遭遇什么都想要活下去的人的故事。当然,这个活也有很多方式,他活得算是稍好一些的,其中原因不过是他有些心机以及长得比较好。当然,他也不只是迷迷糊糊地活着而已,他有他的原因,这也是他区别于其他混沌度日的俘虏的地方,也是他是这篇文的主角,而不是那些人是主角的原因。
    作为这篇文的作者,我无法说洺加选择这般苟且偷生是对的,也无法说最初选择死亡的那些人怎么怎么样,故事是活着的人的故事,而我是写故事的,当然就是只能写这些活下来的人的故事啦。
    还有就是,这篇文的HE,并不会让洺加在国家和爱情之间做出选择,也没有什么后宫争斗,因为这个世界是发展变化的。他还有儿子,怎么说呢,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第二十五章
    洺加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除了好好打扮自己。
    以前他不喜欢将时间花费在打扮自己上,觉得毫无用处。
    但现在,他站在巨大的穿衣镜前,微微笑着,这个身体,就是他最大的资本,也是他仅有的资本,除此,他别无所有,不将它收拾得漂亮些,他还能有什么可以使用。
    但到底是个男人,对大多数女人们喜欢的繁复的花边刺绣,他并没有什么偏爱,于是只是穿了一身修身的衬衫长裤,女仆玛莎在旁边说:“夫人,可以骑马呢。”
    洺加“嗯”了一声,道:“那穿骑马装吧。”
    便又换上了骑马服。
    衣帽间里骑马装也有好几套,可见在这个宫廷里,骑马是比较流行的活动,或者是omega之中比较流行的活动。
    他身上的骑马装为黑白色,白色的衬衫,黑色的小西装外套,下面是马裤和长靴。
    他戴上手套,又握上马鞭。
    这马鞭是他这些天来握在手里唯一像武器的东西。
    平常他使用的餐具都是金银器,连瓷器都没有送到他跟前过。
    虽然普鲁斯说让他自然而然就行了,但其实,他依然在被这些人警惕着,不是吗。
    洺加想,我不过是个没有什么用处的omega,他们何必这样警惕自己。
    洺加第一次走出了自己的卧室,外面是穹顶很高的走廊,穹顶上和走廊两边都是华丽的壁画,仆人领着他往前走,洺加看了看周围,房门都紧闭着。
    他们走到了一边的一个巨大的悬空阳台上,站在阳台上,洺加四处看了看,才突然意识到他所在的这一楼似乎并没有楼梯,而是依靠这个阳台做起降台和别处相连。
    一辆悬浮车开了过来,停在了宽阔的阳台上。
    洺加上了车,除了两名仆人外,还有两名beta护卫也跟了上来。
    悬浮车从阳台上飞了出去,洺加命令道:“我要看看这里。”
    那位司机有些诧异,洺加又说了一遍:“我要看看这里。”
    女仆玛莎只好对那司机说道:“劳烦,让夫人看看这里。”
    司机驾驶着悬浮车将洺加所住的房子绕了一圈,这才往湖边飞去。
    这是一栋单独的房子,下方由数根巨柱支撑,上面则是一座悬空的三层楼房,洺加所住的地方是最高层,这是一座孤独的岛屿,他住在上面,除非有飞行器,不然他哪里也去不了,他在这时候,才深深明白这一点。
    他对着车窗外笑了笑,握着马鞭的手骨节泛白。
    在靠近湖边的地方有一个不小的养马房,里面有几十匹骏马,洺加进去一匹匹地观看检查,然后选了一匹白色的小母马。
    他骑在马上,身姿挺拔,脸上笑意盎然,沿着湖边的草地往前走。
    有两名beta护卫也骑着马跟在他的旁边,仆人们则坐在车里。
    虽然这样并没有什么意思,但有机会出门,总比没有机会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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