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眷者约翰竟然就是老约翰!
这才几个月,他怎么变成德高望重的生命女神神眷者了?
弗兰克看着老约翰,心中震动不已,一时难以平静。
他仔仔细细打量着这位被贫民们视为导师的神眷者,很难将他与几个月前吕克城矿场上那个粗鄙的矿工联系在一起……
生命教会,真的就如此厉害吗?
竟然能够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彻彻底底地改变一个人?
老约翰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你……你不是前往泽罗兰了吗?怎么来到了拉罗娜?而且还成为了神眷者?”
他终究是忍不住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听了弗兰克的话,老约翰微微一叹,讲述起了自己这几个月的遭遇:
“说来话长,这都要感谢女神冕下的厚爱……”
“弗兰克阁下,前往了泽罗兰之后,我拜访了生命教会,成为了生命教徒。”
“而在知晓了生命女神的教义之后,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道路……”
说着,老约翰神情一肃,庄重虔诚地说道:
“帝国腐朽,贵族堕落,永恒教会依旧迷失在过去的荣耀之中,只有生命教会,才能拯救这个越发黑暗的时代,也只有生命教会,才能让世人自我觉醒,从苦难中彻底解脱出来……”
弗兰克心中一动。
看着老约翰那充满豪情与信仰光芒的目光,他忍不住问道:
“约翰……大人,为何你如此笃定?”
老约翰温和一笑。
他深深地看了一眼弗兰克,说道:
“弗兰克阁下,您已经来到这里,难道这一路上的所见,还不足以证明吗?”
弗兰克沉默了。
老约翰说的没错。
自从来到贫民区之后,他就没有一刻不在被震撼着。
焕然一新的贫民窟,燃起希望的贫民,勃勃的朝气……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颠覆着他的认知。
弗兰克忽然觉得,自己过去十几年学到的知识,或许在某方面彻彻底底的错了……
看着贫民们那充满阳光与希望的笑脸,他感觉自己已经隐隐抓住了什么。
但还不够。
眼前发生的很多事,都超出了他已有知识的理解范围,他无法去想清楚这背后的含义。
他需要一个智者来为自己指点迷津……
念头至此,弗兰克再也不顾心中的惊讶与震撼。
他深吸了一口气,向老约翰再次行了一礼:
“约翰大人,我心中有疑惑,想要向您求解……”
“为什么……为什么世人都不看好的贫民窟,竟然能在您的带领下,在短短的这几个月内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弗兰克真的很想知道这其中的原因。
因为如果他也能激发起贫民们的斗志,也能像老约翰这样让贫民脱胎换骨,他就有希望能够撬动贵族们的统治!
贫民终究是占据了整个人类世界的八成人口,哪怕是诞生职业者的概率再小,积少成多,也是一股可怕的力量。
这一刻,弗兰克看到了改变世界的希望!
“因为爱,因为万物平等,因为每一个生命,都有着无限的可能……”
老约翰虔诚地说道。
“爱?万物平等?”
弗兰克的目光有些茫然。
老约翰并没有直接回答弗兰克的问题。
他温和地笑了笑,又反问道:
“弗兰克阁下,您爱这个世界吗?”
弗兰克更加迷茫了。
“约翰大人,我……我不是很明白,您能详细解释一下吗?”
他问道。
老约翰笑了笑:
“不急,您在我身边待一段时间,或许就明白了。”
说完,他深深地看了一眼弗兰克,微笑道:
“我能看到,您现在正站在人生的岔道口,目光中充满了对未来的迷茫,如果您能自己寻找到生命的意义,或许……对您的未来会更好。”
听了老约翰的话,弗兰克将心中的疑问咽了回去。
他看了看周围那面带笑容的贫民,迟疑了一下,最终点了点头。
他真的很好奇,对贫民区的变化,对老约翰,对生命教会……
他相信,如果自己弄明白了一切,那么他想要做到的事,也一定会迎来希望的曙光。
就如同他给自己佣兵团的命名那样……
就这样,弗兰克带着亲卫们在拉罗娜的贫民区居住了下来。
他成为了老约翰的副手,开始协助对方的日常事务。
老约翰的生活很规律。
这位生命教会的神眷者每天只睡四个小时,其他的时间,都在忙碌着。
清晨为贫民们布道,传授信仰与知识。
上午带着精灵和贫民们一起,建设贫民区,学习生活技能,亦或是在城郊开荒……
下午免费为贫民们治病,带着生命信徒们一起祈祷。
而晚上,则亲自为有天赋的贫民们洗礼,开启超凡力量……
日复一日,从不间断。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弗兰克亲自看到,贫民区一天比一天变得更好,聚集在这里的人也越来也多。
最后……甚至不仅仅是贫民、难民和流浪者,哪怕是拉罗娜的普通平民,也开始在这里出现。
看着一直面带笑容,为贫民区的变化而感到欣慰的老约翰,那一瞬间,弗兰克终于明白了对方说的“爱”是什么了。
恐怕,正是因为对“世人”的爱,老约翰才会选择以以为神眷者的身份留在这里!
他将自己的所想告诉了老约翰,不过,换来的仅仅是老约翰的微微一笑。
对方没有否认,但也没有认可。
这一刻,弗兰克知道,自己所想的,恐怕还依旧不够。
他继续观察起来。
随着驻扎在贫民区,渐渐地,弗兰克也与贫民们熟悉了起来。
通过协助老约翰,他渐渐也参与到了贫民区的建设中去,亲自带领佣兵们,帮助贫民改善生活环境,亦或是传授那些有天赋的贫民武技……
这些事,在以前他是不会去做的。
或者说,他从来没有考虑过去做。
不说对方是贫民,仅仅是超凡者与普通人的身份差距,就决定了职业者是不会向与自己没有关系的凡人传授超凡知识的。
但现在,在老约翰的带领下,不仅仅是弗兰克,就连追随他的那些佣兵们,也渐渐打破了这一条潜规则……
随着时间的推移,贫民们对弗兰克越来越友好。
到了最后,他们也如同对待老约翰那样,对他充满尊敬。
“早上好!弗兰克大人!”
这是每天早上,弗兰克都会听到的话语。
而弗兰克,也从一开始的不自在,变成了面带笑意,点头回应。
日子一天又一天变化,终于……迎来了一年一度的丰收节。
丰收节……
这是大陆上一个相当古老的节日。
在生命教会中,这也是一年中最为重要的节日。
而在拉罗娜的贫民区,今年的丰收节,注定盛大。
这一天,整个贫民区的居民们,迎来了庆祝节日的狂欢……
不知不觉中,聚集在这里的生命信徒已经突破了万人,大家一起向生命女神伊芙祈祷,庆祝丰收,庆祝生活的改变,庆祝美好的未来……
而这一天,弗兰克收到了来自贫民们的礼物。
那是一件白色的披风,是由某种珍贵的魔兽皮制成的。
对此,弗兰克很是惊讶,因为他知道这种魔兽皮的来历,那应该是生活在南方山脉的一种魔貂,毛皮价值连城。
光这一件披风,价值恐怕就有一百金镑!
这笔钱,或许在以前,弗兰克还能轻易的拿出来。
但离开了家族,组建了佣兵团之后,他就很难再花费这么多的钱在一件装饰用的披风上了。
当然,一百金镑他还是能拿出来的。
但送给他的,不是他自己,而是贫民……
他们哪来那么多的钱?
弗兰克心中惊诧。
很快,他就得到了答案……
“弗兰克大人,我们听罗兰大人说你一直想拥有一件魔貂披风,为了感谢您这些天对我们的照顾,我们商量了一下,大家一起兑钱,从毛皮商人那里买了一张魔貂皮,为您做了一件披风。”
“希望您能喜欢!”
在同伴们的簇拥下,一位贫民代表将披风双手奉给了弗兰克。
看着他那灿烂的笑容,感受着贫民们的真诚与亲近,这一刻……弗兰克的心中莫名一软,微微一酸。
一股宛若春风的暖流,缓缓在他的心中流淌……
“不,这都是我应该做的,这披风很贵,你们……”
他下意识想要婉拒。
“弗兰克大人,请您一定要接受,这都是我们的一片心意!”
贫民们坚持道。
最终……弗兰克还是接受了礼物。
魔貂的毛皮很软。
因为带着风元素魔法的特性,这种毛皮制成的披风很轻,甚至能够为佩戴者减轻重力。
抚摸着雪白的披风,弗兰克的内心越发柔软。
“弗兰克阁下,您现在,明白了吗?”
熟悉的声音从身后响起,是老约翰。
弗兰克回过头,看到对方正微笑着看着自己。
他愣了愣,一时没太明白对方的意思:
“约翰大人,您是说……”
“当然是之前您向我请教的问题。如何,您现在……感受到爱了吗?”
老约翰温和地问道。
“爱?”
弗兰克心中一动。
而老约翰则忽然从怀中取出了一张小镜子,放在了弗兰克的手中:
“弗兰克阁下,看看您在镜子里的样子吧。”
弗兰克下意识拿起了镜子,朝着里面看去。
依旧是那个自己熟悉的英俊面庞。
不过,比起离开家族的时候,要狼狈了不少,头发已经长得很长了,还有了乱糟糟的胡子。
然而,镜子里的那个人,目光却是前所未有的明亮。
他的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似乎遇到了什么幸福的事,而他的眼神深处,则带着一种别样的温柔。
看到自己的这个样子,弗兰克愣了。
“这……”
“这就是爱。”
老约翰说道。
“爱……”
弗兰克喃喃道。
他忽然抬起头,看向了窗外。
时值夜晚,叶明星稀,不过,贫民区依旧灯火通明,篝火燃烧,欢笑声渐渐传来……
人们唱着,笑着,跳着,一起舞蹈,一起庆祝。
那是丰收节的篝火晚会。
而除了贫民之外,还能看到追随自己的佣兵,协助老约翰的精灵。
各个种族,不同的身份,此时此刻欢聚在一堂,一起欢笑,一起歌舞。
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大家勾肩搭背,如同兄弟姐妹……
看着这和谐的一幕,弗兰克恍惚了。
心中那曾经的疑惑豁然解开,这一刻,弗兰克终于明白了自己曾经一直想不通的问题……
“原来如此……原来是这样……”
“我错了,原来……我一直都错了……”
弗兰克喃喃道。
他明白了。
他终于明白了!
改变这里的力量,改变这里的一切的一切,原来都是“爱”!
那不仅仅老约翰对信徒们的爱,对世人的爱,也是贫民们对彼此的爱,对自己的爱,对未来的爱……
这爱,美丽了世界,这爱,装点了人生,这爱……激发了贫民们改变一切的动力。
爱,是希望,是信仰,是他们觉醒的力量!
错了。
自己一直都错了!
虽然想要改变这个世界,虽然想要改变这个时代,但他自己却忘记了任何人都是这个时代的一份子……
他依旧没有跳出贵族身份的束缚,他依旧没有看到黑暗之下,最广大,最艰辛的存在是什么……
他并没有真正地关心到广大的贫民,并没有意识到他们才是人类世界最基石的力量,并没有意识到,他们也是能用爱来感化,用爱来激励,用爱来觉醒的……
同时,他也意识到,自己缺乏足够的博爱,缺乏足够广阔的胸襟,缺乏足够高远的目光。
他并没有真正将目光投向贫民,并没有真正的去热爱这个世界,并没真正地去热爱一个充满希望与美好的未来……
他仅仅是意识到了这个世界出现了问题,但却并没有去深究本质。
这一刻,弗兰克也深刻意识到,他缺乏的不是别的,而是一个为自己指路的灯塔啊!
“看来……您已经明白了。”
看着神情激动的弗兰克,老约翰微微一笑。
“《生命圣典》有一句话说的很好,如果想要获得真正的成功,就应该做到‘知行合一’……”
“您已经通过现实的感受,获得了足够的感触,认清了自我,认清了世界……”
“现在,我想是时候向您传授,能够改变这个世界的真正力量是什么了。”
老约翰神情温和又虔诚。
说着,他从怀中取出了一套书籍。
那不是别的,正是《生命圣典》,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几本教材……
一本《生命、权利与斗争》
一本《生命教会理论和枫月自由领思想》
一本《封建贵族和永恒教会的关系》
一本《平等、博爱与未来》
……
这才几个月,他怎么变成德高望重的生命女神神眷者了?
弗兰克看着老约翰,心中震动不已,一时难以平静。
他仔仔细细打量着这位被贫民们视为导师的神眷者,很难将他与几个月前吕克城矿场上那个粗鄙的矿工联系在一起……
生命教会,真的就如此厉害吗?
竟然能够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彻彻底底地改变一个人?
老约翰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你……你不是前往泽罗兰了吗?怎么来到了拉罗娜?而且还成为了神眷者?”
他终究是忍不住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听了弗兰克的话,老约翰微微一叹,讲述起了自己这几个月的遭遇:
“说来话长,这都要感谢女神冕下的厚爱……”
“弗兰克阁下,前往了泽罗兰之后,我拜访了生命教会,成为了生命教徒。”
“而在知晓了生命女神的教义之后,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道路……”
说着,老约翰神情一肃,庄重虔诚地说道:
“帝国腐朽,贵族堕落,永恒教会依旧迷失在过去的荣耀之中,只有生命教会,才能拯救这个越发黑暗的时代,也只有生命教会,才能让世人自我觉醒,从苦难中彻底解脱出来……”
弗兰克心中一动。
看着老约翰那充满豪情与信仰光芒的目光,他忍不住问道:
“约翰……大人,为何你如此笃定?”
老约翰温和一笑。
他深深地看了一眼弗兰克,说道:
“弗兰克阁下,您已经来到这里,难道这一路上的所见,还不足以证明吗?”
弗兰克沉默了。
老约翰说的没错。
自从来到贫民区之后,他就没有一刻不在被震撼着。
焕然一新的贫民窟,燃起希望的贫民,勃勃的朝气……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颠覆着他的认知。
弗兰克忽然觉得,自己过去十几年学到的知识,或许在某方面彻彻底底的错了……
看着贫民们那充满阳光与希望的笑脸,他感觉自己已经隐隐抓住了什么。
但还不够。
眼前发生的很多事,都超出了他已有知识的理解范围,他无法去想清楚这背后的含义。
他需要一个智者来为自己指点迷津……
念头至此,弗兰克再也不顾心中的惊讶与震撼。
他深吸了一口气,向老约翰再次行了一礼:
“约翰大人,我心中有疑惑,想要向您求解……”
“为什么……为什么世人都不看好的贫民窟,竟然能在您的带领下,在短短的这几个月内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弗兰克真的很想知道这其中的原因。
因为如果他也能激发起贫民们的斗志,也能像老约翰这样让贫民脱胎换骨,他就有希望能够撬动贵族们的统治!
贫民终究是占据了整个人类世界的八成人口,哪怕是诞生职业者的概率再小,积少成多,也是一股可怕的力量。
这一刻,弗兰克看到了改变世界的希望!
“因为爱,因为万物平等,因为每一个生命,都有着无限的可能……”
老约翰虔诚地说道。
“爱?万物平等?”
弗兰克的目光有些茫然。
老约翰并没有直接回答弗兰克的问题。
他温和地笑了笑,又反问道:
“弗兰克阁下,您爱这个世界吗?”
弗兰克更加迷茫了。
“约翰大人,我……我不是很明白,您能详细解释一下吗?”
他问道。
老约翰笑了笑:
“不急,您在我身边待一段时间,或许就明白了。”
说完,他深深地看了一眼弗兰克,微笑道:
“我能看到,您现在正站在人生的岔道口,目光中充满了对未来的迷茫,如果您能自己寻找到生命的意义,或许……对您的未来会更好。”
听了老约翰的话,弗兰克将心中的疑问咽了回去。
他看了看周围那面带笑容的贫民,迟疑了一下,最终点了点头。
他真的很好奇,对贫民区的变化,对老约翰,对生命教会……
他相信,如果自己弄明白了一切,那么他想要做到的事,也一定会迎来希望的曙光。
就如同他给自己佣兵团的命名那样……
就这样,弗兰克带着亲卫们在拉罗娜的贫民区居住了下来。
他成为了老约翰的副手,开始协助对方的日常事务。
老约翰的生活很规律。
这位生命教会的神眷者每天只睡四个小时,其他的时间,都在忙碌着。
清晨为贫民们布道,传授信仰与知识。
上午带着精灵和贫民们一起,建设贫民区,学习生活技能,亦或是在城郊开荒……
下午免费为贫民们治病,带着生命信徒们一起祈祷。
而晚上,则亲自为有天赋的贫民们洗礼,开启超凡力量……
日复一日,从不间断。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弗兰克亲自看到,贫民区一天比一天变得更好,聚集在这里的人也越来也多。
最后……甚至不仅仅是贫民、难民和流浪者,哪怕是拉罗娜的普通平民,也开始在这里出现。
看着一直面带笑容,为贫民区的变化而感到欣慰的老约翰,那一瞬间,弗兰克终于明白了对方说的“爱”是什么了。
恐怕,正是因为对“世人”的爱,老约翰才会选择以以为神眷者的身份留在这里!
他将自己的所想告诉了老约翰,不过,换来的仅仅是老约翰的微微一笑。
对方没有否认,但也没有认可。
这一刻,弗兰克知道,自己所想的,恐怕还依旧不够。
他继续观察起来。
随着驻扎在贫民区,渐渐地,弗兰克也与贫民们熟悉了起来。
通过协助老约翰,他渐渐也参与到了贫民区的建设中去,亲自带领佣兵们,帮助贫民改善生活环境,亦或是传授那些有天赋的贫民武技……
这些事,在以前他是不会去做的。
或者说,他从来没有考虑过去做。
不说对方是贫民,仅仅是超凡者与普通人的身份差距,就决定了职业者是不会向与自己没有关系的凡人传授超凡知识的。
但现在,在老约翰的带领下,不仅仅是弗兰克,就连追随他的那些佣兵们,也渐渐打破了这一条潜规则……
随着时间的推移,贫民们对弗兰克越来越友好。
到了最后,他们也如同对待老约翰那样,对他充满尊敬。
“早上好!弗兰克大人!”
这是每天早上,弗兰克都会听到的话语。
而弗兰克,也从一开始的不自在,变成了面带笑意,点头回应。
日子一天又一天变化,终于……迎来了一年一度的丰收节。
丰收节……
这是大陆上一个相当古老的节日。
在生命教会中,这也是一年中最为重要的节日。
而在拉罗娜的贫民区,今年的丰收节,注定盛大。
这一天,整个贫民区的居民们,迎来了庆祝节日的狂欢……
不知不觉中,聚集在这里的生命信徒已经突破了万人,大家一起向生命女神伊芙祈祷,庆祝丰收,庆祝生活的改变,庆祝美好的未来……
而这一天,弗兰克收到了来自贫民们的礼物。
那是一件白色的披风,是由某种珍贵的魔兽皮制成的。
对此,弗兰克很是惊讶,因为他知道这种魔兽皮的来历,那应该是生活在南方山脉的一种魔貂,毛皮价值连城。
光这一件披风,价值恐怕就有一百金镑!
这笔钱,或许在以前,弗兰克还能轻易的拿出来。
但离开了家族,组建了佣兵团之后,他就很难再花费这么多的钱在一件装饰用的披风上了。
当然,一百金镑他还是能拿出来的。
但送给他的,不是他自己,而是贫民……
他们哪来那么多的钱?
弗兰克心中惊诧。
很快,他就得到了答案……
“弗兰克大人,我们听罗兰大人说你一直想拥有一件魔貂披风,为了感谢您这些天对我们的照顾,我们商量了一下,大家一起兑钱,从毛皮商人那里买了一张魔貂皮,为您做了一件披风。”
“希望您能喜欢!”
在同伴们的簇拥下,一位贫民代表将披风双手奉给了弗兰克。
看着他那灿烂的笑容,感受着贫民们的真诚与亲近,这一刻……弗兰克的心中莫名一软,微微一酸。
一股宛若春风的暖流,缓缓在他的心中流淌……
“不,这都是我应该做的,这披风很贵,你们……”
他下意识想要婉拒。
“弗兰克大人,请您一定要接受,这都是我们的一片心意!”
贫民们坚持道。
最终……弗兰克还是接受了礼物。
魔貂的毛皮很软。
因为带着风元素魔法的特性,这种毛皮制成的披风很轻,甚至能够为佩戴者减轻重力。
抚摸着雪白的披风,弗兰克的内心越发柔软。
“弗兰克阁下,您现在,明白了吗?”
熟悉的声音从身后响起,是老约翰。
弗兰克回过头,看到对方正微笑着看着自己。
他愣了愣,一时没太明白对方的意思:
“约翰大人,您是说……”
“当然是之前您向我请教的问题。如何,您现在……感受到爱了吗?”
老约翰温和地问道。
“爱?”
弗兰克心中一动。
而老约翰则忽然从怀中取出了一张小镜子,放在了弗兰克的手中:
“弗兰克阁下,看看您在镜子里的样子吧。”
弗兰克下意识拿起了镜子,朝着里面看去。
依旧是那个自己熟悉的英俊面庞。
不过,比起离开家族的时候,要狼狈了不少,头发已经长得很长了,还有了乱糟糟的胡子。
然而,镜子里的那个人,目光却是前所未有的明亮。
他的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似乎遇到了什么幸福的事,而他的眼神深处,则带着一种别样的温柔。
看到自己的这个样子,弗兰克愣了。
“这……”
“这就是爱。”
老约翰说道。
“爱……”
弗兰克喃喃道。
他忽然抬起头,看向了窗外。
时值夜晚,叶明星稀,不过,贫民区依旧灯火通明,篝火燃烧,欢笑声渐渐传来……
人们唱着,笑着,跳着,一起舞蹈,一起庆祝。
那是丰收节的篝火晚会。
而除了贫民之外,还能看到追随自己的佣兵,协助老约翰的精灵。
各个种族,不同的身份,此时此刻欢聚在一堂,一起欢笑,一起歌舞。
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大家勾肩搭背,如同兄弟姐妹……
看着这和谐的一幕,弗兰克恍惚了。
心中那曾经的疑惑豁然解开,这一刻,弗兰克终于明白了自己曾经一直想不通的问题……
“原来如此……原来是这样……”
“我错了,原来……我一直都错了……”
弗兰克喃喃道。
他明白了。
他终于明白了!
改变这里的力量,改变这里的一切的一切,原来都是“爱”!
那不仅仅老约翰对信徒们的爱,对世人的爱,也是贫民们对彼此的爱,对自己的爱,对未来的爱……
这爱,美丽了世界,这爱,装点了人生,这爱……激发了贫民们改变一切的动力。
爱,是希望,是信仰,是他们觉醒的力量!
错了。
自己一直都错了!
虽然想要改变这个世界,虽然想要改变这个时代,但他自己却忘记了任何人都是这个时代的一份子……
他依旧没有跳出贵族身份的束缚,他依旧没有看到黑暗之下,最广大,最艰辛的存在是什么……
他并没有真正地关心到广大的贫民,并没有意识到他们才是人类世界最基石的力量,并没有意识到,他们也是能用爱来感化,用爱来激励,用爱来觉醒的……
同时,他也意识到,自己缺乏足够的博爱,缺乏足够广阔的胸襟,缺乏足够高远的目光。
他并没有真正将目光投向贫民,并没有真正的去热爱这个世界,并没真正地去热爱一个充满希望与美好的未来……
他仅仅是意识到了这个世界出现了问题,但却并没有去深究本质。
这一刻,弗兰克也深刻意识到,他缺乏的不是别的,而是一个为自己指路的灯塔啊!
“看来……您已经明白了。”
看着神情激动的弗兰克,老约翰微微一笑。
“《生命圣典》有一句话说的很好,如果想要获得真正的成功,就应该做到‘知行合一’……”
“您已经通过现实的感受,获得了足够的感触,认清了自我,认清了世界……”
“现在,我想是时候向您传授,能够改变这个世界的真正力量是什么了。”
老约翰神情温和又虔诚。
说着,他从怀中取出了一套书籍。
那不是别的,正是《生命圣典》,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几本教材……
一本《生命、权利与斗争》
一本《生命教会理论和枫月自由领思想》
一本《封建贵族和永恒教会的关系》
一本《平等、博爱与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