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官郡的名字本来叫做合浦郡,但是因为朱官郡作为交州的治所,又是朱符的地盘,所以才会被称之为朱官郡。
这一日朱官郡边界来了一支庞大无比的队伍,大概有三十万之众。
这支大军在进入了朱官郡境内之后,就停止了前进,并且开始扎营。
中军大帐之中,丁棣看着众将,笑道:“这次本将带来了三十万大军,足够把整个朱官郡给吃下,然后还有余力对付士燮和黄巾贼。
本将这次出来就没打算回去,除非能够统一交州全境,不然本将是不会返回的。”
这句话算是给了众将一个定心丸,他们也都明白了这次丁棣要干一个大的,所以士气一下子被鼓舞起来。
“主公还请放心,这次咱们把家底都给弄来了,如果不能够做出一番成绩,还真是难有脸面回去呢!”张辽叫道:“不过咱们这三十万大军有十万都是新兵,是不是有些战斗力不足呢?”
“无妨,这次就是本着以老带新的念头,不会影响整体战斗力,反而能够通过这次机会,把所有的新兵都给磨练一番,也算是增强实力了。”丁棣说道。
现如今丁棣的麾下有战兵三十万,都是精锐之师。
而交趾郡和郁林郡每个县城的标准兵力只有一千多人,而郡城也不过五千人左右。
这些郡兵和县兵都是丁棣手下的伤兵退下来的,他们组成的郡兵、县兵战斗力并不会减弱,足够针对境内的一切问题了。
至于说有外敌入侵,那么别说是一千五千,就是一两万人也不足以抵挡,所以这些人已经足够了。
况且丁棣的政策一改往昔皇权不下乡的毛病,深入基层导致每个镇子和村子都有治保人员,也能够有组织的做出一些反抗。
现在交趾郡和郁林郡的政策让老百姓过上了好日子,也导致没有人会走投无路做山贼。
丁棣麾下的两个郡都没有任何山贼的存在,山贼已经失去了用武之地。
况且之前交趾郡最大的山贼也不过是饽饽山上的丁斌而已,公家开的山贼最是致命,不得不说丁棣的办法歹毒。
交趾郡有张井处理政务,万屠岁这个宗师高手坐镇,能够防止一切意外发生。
至于郁林郡有阮中华和几个后天第九重的将领,也能够保证不出问题。
自己的大后方稳固了,所以丁棣才会放心大胆的出征。
另外这次丁棣从劳工营里抽调出十万表现良好的劳工编入各个部队,让他们恢复了自由身。
而老兵的十万人马分成了两部分,五万人坐镇交趾郡,五万人坐镇郁林郡,如果丁棣有需要的话,随时都可以抽调进入战场。
不算郡兵和县兵,丁棣手下有老兵三十万和新兵十万,共计四十万大军,这在整个大汉朝已经算是体量巨大的势力了。
如果朝廷有所不满的话,估计就能够派遣大军前来灭他了。
可是现在的大汉朝中枢已经被丁棣给孝敬美了,怎么也不会把丁棣这个摇钱树给灭了。
这也导致了丁棣能够肆无忌惮的扩张兵力。
虽然手里的军队足够丁棣横推整个交州,但是他却不打算如此快速的吞掉交州,而是打算慢慢蚕食消化,以便能够改变老百姓的思想觉悟和熟悉新的制度。
只有让老百姓的思想统一,并且把丁棣的制度给认可了,那么丁棣才有底气继续扩张,不然他不会傻到弄一个空中楼台,一个烂摊子还不如不要。
为了能够尽快的把朱官郡弄到手里,丁棣打算在此分兵。
虽然分兵乃是兵家大忌,但是丁棣有信心自己的部队能够面对一切挑战。
再说那朱符还没有那个胆量敢阻止丁棣,所以他才会如此有恃无恐。
“派人给朱符,告诉他本将已经进入朱官郡境内,现在要分兵去接收个个县城,到时候他只需要乖乖的在郡城等待本将前往即可,如果他敢耍小心眼,那么本将不介意让他人头落地。”丁棣说道。
锦衣卫指挥使万归宗点了点头,应道:“属下这便鹰鸽传书,让合浦城内的锦衣卫告诉朱符。”
合浦城就是朱官郡的郡城,这个名字才表明朱官郡原来的名字,而非是因为朱符改成朱城。
次日天还未亮,大军就已经埋锅造饭了。
现在不是战时,不需要吃行军干粮,所以吃上一口热乎的饭菜,是每个士兵的愿望。
丁棣让饽饽山发明的行军干粮也十分的好吃,但是那作为紧急物资,平时是不可以吃的。
那种行军干粮携带方便,每个士兵只需要带在身上就可以保证半个月不饿肚子,所以就减轻了大军押运粮草的问题。
这个时代别的军队还在为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问题而焦虑的时候,丁棣就解决了后勤问题。
以后就算是要押运粮草也只会是行军干粮,而非一麻袋一麻袋的粮食,那种不光是运输麻烦,而且还有虫吃鼠咬的损耗,还容易被人给烧了粮草。
所以丁棣现在的大军,常规粮草占据一半,行军干粮占据一半,加快了行军的速度。
在这个时代,步兵的行军速度一般是平坦路途一天走一百里地,如果是道路不好走或者山区的话,一天能够走个五六十里就算是精兵了。
而普通士兵走平坦路途大多一天五六十里地,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至于骑兵就没法算了,好的战马一天能跑二百里,一般的战马只能够跑一百里。
强横的骑兵会一人双骑,不断轮换骑马,会快上一些。
至于那些日行三四百里的也是中途换马,不然再好的战马也得报废。
而且正常情况下,战马每三十里就得停下喝水并且用刷子刷鼻子,把鼻子里的尘土清理一下,不然会影响战马的呼吸,让战马速度下降。
而牛逼一点的骑兵队伍平时一骑双马,一匹用来赶路,一匹用来冲锋,西凉铁骑就是这种配置,这也导致董卓能够迅速崛起,无人可挡,哪怕是并州狼骑也不敢触碰其锋芒。
大军用过早饭之后,便分兵而出,开始接收朱官郡的各个县城去了。
至于那些县城同不同意大军的接收,那不是丁棣需要考虑的。
他已经吩咐过带兵的将领了,一切目标只为了接收县城,可以实施任何行动,他只要结果,不管过程。
而丁棣自己就带着由三万步兵、一万神机营和一万玄甲军组成的军队朝着合浦城而去。
他要亲自看看朱符那精彩的表情,不然他心里不得劲儿。
而当朱符接到了锦衣卫送来的书信之后,彻底的怒了。
“丁棣小儿欺我太甚!召集大军,我要灭了这厮!”朱符咆哮道。
下一刻,整个合浦城内的大军被调动起来,气势汹汹的朝着城外而去。
大军刚出成,锦衣卫的探子就把鹰鸽放飞,扑棱棱朝着远处而去。
“一切都在主公的计划当中,这朱符恼羞成怒了,哈哈哈!”
这一日朱官郡边界来了一支庞大无比的队伍,大概有三十万之众。
这支大军在进入了朱官郡境内之后,就停止了前进,并且开始扎营。
中军大帐之中,丁棣看着众将,笑道:“这次本将带来了三十万大军,足够把整个朱官郡给吃下,然后还有余力对付士燮和黄巾贼。
本将这次出来就没打算回去,除非能够统一交州全境,不然本将是不会返回的。”
这句话算是给了众将一个定心丸,他们也都明白了这次丁棣要干一个大的,所以士气一下子被鼓舞起来。
“主公还请放心,这次咱们把家底都给弄来了,如果不能够做出一番成绩,还真是难有脸面回去呢!”张辽叫道:“不过咱们这三十万大军有十万都是新兵,是不是有些战斗力不足呢?”
“无妨,这次就是本着以老带新的念头,不会影响整体战斗力,反而能够通过这次机会,把所有的新兵都给磨练一番,也算是增强实力了。”丁棣说道。
现如今丁棣的麾下有战兵三十万,都是精锐之师。
而交趾郡和郁林郡每个县城的标准兵力只有一千多人,而郡城也不过五千人左右。
这些郡兵和县兵都是丁棣手下的伤兵退下来的,他们组成的郡兵、县兵战斗力并不会减弱,足够针对境内的一切问题了。
至于说有外敌入侵,那么别说是一千五千,就是一两万人也不足以抵挡,所以这些人已经足够了。
况且丁棣的政策一改往昔皇权不下乡的毛病,深入基层导致每个镇子和村子都有治保人员,也能够有组织的做出一些反抗。
现在交趾郡和郁林郡的政策让老百姓过上了好日子,也导致没有人会走投无路做山贼。
丁棣麾下的两个郡都没有任何山贼的存在,山贼已经失去了用武之地。
况且之前交趾郡最大的山贼也不过是饽饽山上的丁斌而已,公家开的山贼最是致命,不得不说丁棣的办法歹毒。
交趾郡有张井处理政务,万屠岁这个宗师高手坐镇,能够防止一切意外发生。
至于郁林郡有阮中华和几个后天第九重的将领,也能够保证不出问题。
自己的大后方稳固了,所以丁棣才会放心大胆的出征。
另外这次丁棣从劳工营里抽调出十万表现良好的劳工编入各个部队,让他们恢复了自由身。
而老兵的十万人马分成了两部分,五万人坐镇交趾郡,五万人坐镇郁林郡,如果丁棣有需要的话,随时都可以抽调进入战场。
不算郡兵和县兵,丁棣手下有老兵三十万和新兵十万,共计四十万大军,这在整个大汉朝已经算是体量巨大的势力了。
如果朝廷有所不满的话,估计就能够派遣大军前来灭他了。
可是现在的大汉朝中枢已经被丁棣给孝敬美了,怎么也不会把丁棣这个摇钱树给灭了。
这也导致了丁棣能够肆无忌惮的扩张兵力。
虽然手里的军队足够丁棣横推整个交州,但是他却不打算如此快速的吞掉交州,而是打算慢慢蚕食消化,以便能够改变老百姓的思想觉悟和熟悉新的制度。
只有让老百姓的思想统一,并且把丁棣的制度给认可了,那么丁棣才有底气继续扩张,不然他不会傻到弄一个空中楼台,一个烂摊子还不如不要。
为了能够尽快的把朱官郡弄到手里,丁棣打算在此分兵。
虽然分兵乃是兵家大忌,但是丁棣有信心自己的部队能够面对一切挑战。
再说那朱符还没有那个胆量敢阻止丁棣,所以他才会如此有恃无恐。
“派人给朱符,告诉他本将已经进入朱官郡境内,现在要分兵去接收个个县城,到时候他只需要乖乖的在郡城等待本将前往即可,如果他敢耍小心眼,那么本将不介意让他人头落地。”丁棣说道。
锦衣卫指挥使万归宗点了点头,应道:“属下这便鹰鸽传书,让合浦城内的锦衣卫告诉朱符。”
合浦城就是朱官郡的郡城,这个名字才表明朱官郡原来的名字,而非是因为朱符改成朱城。
次日天还未亮,大军就已经埋锅造饭了。
现在不是战时,不需要吃行军干粮,所以吃上一口热乎的饭菜,是每个士兵的愿望。
丁棣让饽饽山发明的行军干粮也十分的好吃,但是那作为紧急物资,平时是不可以吃的。
那种行军干粮携带方便,每个士兵只需要带在身上就可以保证半个月不饿肚子,所以就减轻了大军押运粮草的问题。
这个时代别的军队还在为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问题而焦虑的时候,丁棣就解决了后勤问题。
以后就算是要押运粮草也只会是行军干粮,而非一麻袋一麻袋的粮食,那种不光是运输麻烦,而且还有虫吃鼠咬的损耗,还容易被人给烧了粮草。
所以丁棣现在的大军,常规粮草占据一半,行军干粮占据一半,加快了行军的速度。
在这个时代,步兵的行军速度一般是平坦路途一天走一百里地,如果是道路不好走或者山区的话,一天能够走个五六十里就算是精兵了。
而普通士兵走平坦路途大多一天五六十里地,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至于骑兵就没法算了,好的战马一天能跑二百里,一般的战马只能够跑一百里。
强横的骑兵会一人双骑,不断轮换骑马,会快上一些。
至于那些日行三四百里的也是中途换马,不然再好的战马也得报废。
而且正常情况下,战马每三十里就得停下喝水并且用刷子刷鼻子,把鼻子里的尘土清理一下,不然会影响战马的呼吸,让战马速度下降。
而牛逼一点的骑兵队伍平时一骑双马,一匹用来赶路,一匹用来冲锋,西凉铁骑就是这种配置,这也导致董卓能够迅速崛起,无人可挡,哪怕是并州狼骑也不敢触碰其锋芒。
大军用过早饭之后,便分兵而出,开始接收朱官郡的各个县城去了。
至于那些县城同不同意大军的接收,那不是丁棣需要考虑的。
他已经吩咐过带兵的将领了,一切目标只为了接收县城,可以实施任何行动,他只要结果,不管过程。
而丁棣自己就带着由三万步兵、一万神机营和一万玄甲军组成的军队朝着合浦城而去。
他要亲自看看朱符那精彩的表情,不然他心里不得劲儿。
而当朱符接到了锦衣卫送来的书信之后,彻底的怒了。
“丁棣小儿欺我太甚!召集大军,我要灭了这厮!”朱符咆哮道。
下一刻,整个合浦城内的大军被调动起来,气势汹汹的朝着城外而去。
大军刚出成,锦衣卫的探子就把鹰鸽放飞,扑棱棱朝着远处而去。
“一切都在主公的计划当中,这朱符恼羞成怒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