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暂时打发走了李二等人,但是苏哲十分清楚,这并非长久之计。
    当初白纸黑字立下赌约,他自己也签字画押了。
    苏霸不仅有钱有势,最重要的是对方还有个贡生的功名。
    即便只是个捐监生,但也是实实在在的功名。
    反观自己,一穷二白倒也罢了,连个秀才功名都没有。
    虽说也曾参加过县试,但这种胸无点墨的家伙怎么可能连闯三关考中秀才?
    苏哲在童子试便被拒之门外,勉强可称之为童生,但真正遇到有功名的读书人,少不得要作揖行礼,低人一等。
    苏哲悲哀地发现,自己刚来便遇到一个巨大的危机。
    且不说苏霸在应天府也算得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又有功名在身,若真打起官司,县太爷对他一定有所偏帮。
    就凭对方手中那纸赌约,自己便必败无疑。
    挨板子倒还轻省,反正自己皮糙肉厚,总归死不了人。
    但苏霸一直觊觎洛诗诗的美色,想要据为己有,若是他和县官有所勾结,判自己一个徒刑,发配到云贵那等鸟不拉屎的地方去,那可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
    徒刑是仅次与砍头和凌迟的重罪,按理而言,欠债不还罪不至此。
    但是有句话叫做破家县令,灭门府尹。
    百姓们都管知县叫做“老父母”,虽说只是芝麻大小的七品官,权柄却是极大,是当之无愧的百里至尊。
    除了砍头这等重罪需御笔亲批之外,其余的刑罚几乎是县尊老爷一言而决。
    虽然应天府推官会对辖内刑事案件进行复判,但官官相护的道理,古今皆准。
    若是没有深仇大恨,官场之上除了党派之争外,不会刻意与人为难。
    想到这儿,苏哲一脸颓丧,甚至很是绝望。
    难道哥就这样完犊子了?
    关键尼玛这大明三日游可一点都不好玩呀!
    苏哲是一个乐天派,在得知自己穿越的那一刻,他便很快适应了全新的身份以及生活背景。
    他是个胸无大志的家伙,来到大明之后,他唯一的梦想就是能够驾鹰遛犬,没事儿上街调戏调戏大姑娘小媳妇。
    但是还没有过上理想中的纨绔生活,便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这让苏哲十分郁闷。
    “不行,活人总不能让尿给憋死!”
    苏哲握紧拳头,自言自语起来,他那咬牙切齿的样子,倒把守在一旁的洛诗诗给吓了一跳。
    想要渡过难关,为今之计,必须要在三日之内赚到三十两银子。
    对于普通人而言,这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苏哲一直是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作奸犯科之事是万万不会做的。
    怎样才能在明朝快速致富呢?
    苏哲静下心来,认真思索起来。
    “有了!玻璃!咱们造玻璃!”
    足足沉默了一刻钟之后,苏哲突然两眼一亮,兴奋地手舞足蹈起来。
    “相公,你……怎么了?”
    见苏哲一脸癫狂,洛诗诗被唬了一跳,小脸煞白。
    此刻她的内心十分绝望,相公吉人天相,竟然起死回生,可醒过来还不到一时三刻,又害了疯病,这让她一个妇道人家可如何是好?
    洛诗诗幽怨地盯着苏哲,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
    “咳咳……”
    苏哲干咳一声,一脸尴尬,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吓坏了洛诗诗。
    “娘子勿怕,是为夫孟浪了,只不过我想到了生财之道,哈……”
    苏哲的笑声突然戛然而止,一脸便秘之色,最后一个“哈”字卡在嗓子眼却怎么也出来。
    我尼玛!
    苏哲一脸欲哭无泪,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压根就不知道怎么造玻璃。
    这个时代只有粗糙模糊的琉璃,无色透明的玻璃只有佛郎机那等地方才有。
    这个时代的人根本不知玻璃为何物,称之为水晶,而水晶杯乃是皇宫大内才拥有的宝物。
    造玻璃绝对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然而苏哲上辈子是一个文科男,对物理化学根本一窍不通,就算把玻璃配方给他,他都不知道怎么去生产。
    而且开工坊需要人力和场地,真要有这些钱还用得着为三十两银子犯愁吗?
    接下来,苏哲又绞尽脑汁地想了炼钢铁、制作滑轮组等等方法。
    这些点子若真能实现,在这个时代绝对能够发家致富。
    但是苏哲除了能叫出它们的名字之外,其余的根本一概不知。
    真给那些穿越界的前辈丢脸!
    怎么人家随便鼓捣鼓捣就能弄出什么火枪火药的?就差造飞机大炮了!
    苏哲此刻当真是后悔万分啊,早知如此,当初在上理化课的时候就不该偷偷给隔壁班的王二丫写情书了。
    到最后,苏哲甚至想过去做文抄公。
    抄个红楼梦金瓶梅啥的去卖,岂不是坐在家里就能数银子数到手抽筋?
    但这个想法更加不切实际,因为这个时代没有什么著作权一说,盗版猖獗到难以想象。
    若是哪部话本火了,几日之内四处便能见到粗制滥造的印刷物,比起后世那些盗版网站更加有过之而不及。
    所以说,要是写书真能赚钱,曹雪芹这些人也不会穷困潦倒了。
    足足想了大半夜,苏哲仍然是束手无策,在床上辗转反侧,折腾到后半晌才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而洛诗诗便安静地躺在他身边,和衣而眠。
    次日一早,天还没亮,洛诗诗便悄然起身,蹑手蹑脚地出了门。
    苏哲对她出门似有所感,但太过疲倦,头晕脑胀,也没有多问。
    大约辰时时分,洛诗诗终于回来了,她手中提着半袋子白米,还有一尾鲜活的鲫鱼。
    而这时,苏哲也朦朦胧胧地醒了过来。
    “诗诗,一大清早你上哪去了?”
    苏哲躺在床上歪着脑袋,奇怪地问道。
    “相公,家中已经无米下炊了,我去买了米,还有一条鱼给你补身子。”
    洛诗诗将鱼和米放到锅台上,走到床前,笑着答道。
    苏哲十分感动,一把握住洛诗诗的手。
    这是苏哲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和他捡来的老婆有肌肤之亲。
    小手冰凉,柔若无骨,如丝绸一般令人爱不释手。
    “诗诗……你……受委屈了。”
    然而,苏哲却没有丝毫的享受,反而是一阵心酸。
    因为他在洛诗诗的手掌中摸到了几个厚厚的老茧。
    苏哲顿时心下了然,妻子一定是想为自己分担,所以偷偷去做了浣娘,她一大清早出去,便是去帮别人浆洗衣裳。
    虽然发现了洛诗诗的秘密,但是苏哲并未揭穿,他心底暗暗发誓,一定要珍惜眼前人,将来让诗诗过上好日子。
    没过多久,一碗香喷喷的大米饭和乳白色的鲫鱼汤便端上了桌。
    苏哲早已饥肠辘辘,起床后用柳条漱了口,他便坐在桌前准备大快朵颐一番。
    “噗……”
    鲫鱼汤入口的一瞬间,苏哲差点没有喷出来。
    他是一个美食主播,不仅厨艺造诣很高,同样对菜肴的口感十分挑剔。
    但是这鲫鱼汤与他在前世所喝的完全不能相提并论,简直就是食之无味。
    “相公,可是难以下咽吗?”
    洛诗诗委屈巴巴地看着苏哲,小心翼翼地问道。
    “是……啊!不是……”
    苏哲一脸古怪,接着突然抱住洛诗诗,在她脸上亲了一口,然后哈哈大笑道:
    “哈哈哈,我的乖乖好媳妇,多亏你提醒了我,这下总算是有生财之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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