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成金和孤狼,曾经同属于一个组织。
他知道孤狼之前杀人的武器,是产制西域的一种极其珍贵的天蚕丝,韧性极好,承受能力极强,是普通鱼线的一百倍左右。
这种天蚕丝细若发丝,别说是在灯光灰暗的慢摇吧里,就是光天化日之下,也极难看得出来。
正是它的这种特质,用它作为武器,可以做到杀人于无形。
想想就知道了。
一根普通的鱼线,在速度和力度达到一定的程度下,也可以轻易把手指胁伤,更何况是比它纤细很多,承受能力又偏偏强很多的天蚕丝。
这种天蚕丝,尤其珍贵,据说一根的价值都在数万元。
组织为了特工安全,同样也是为了整个组织着想,每个特工每次做任务时,都会发放一根,留作防身之用,以防万一。
梁成金想到这里,又仔细回想了一下,孤狼刚才所有的动作,每一个细节。
恩,今天还是第一次看到组织里的其他人做事。
一定要搞清楚。
以后对自己肯定很有用。
恩恩,刚才孤狼走进慢摇吧,靠到李天成背后的桌子上,然后点了一杯红酒,酒没喝,留下张纸条就离开了。
他到底是怎么杀死李天成的呢?
恩……
对了!
梁成金忽然想到什么,不禁眼睛一亮。
孤狼一定是这样做到的。
他走进慢摇吧时,就已经准备好了天蚕丝,靠在李天成背后的桌子时,他将天蚕丝搭在了李天成的身上。
由于天蚕丝细若无形,轻若无物,李天成根本就没有任何感觉,哪怕他当时那么的紧张,要察觉落在衣服上的一根蛛丝般的天蚕丝,也是极不可能的事。
随后,经验丰富的狐狼,无比淡定的叫服务生给他倒一杯酒,然后付了酒钱后,留下纸条,拿着那根天蚕丝,忽然加快速度向前拖动一下,因纤细而显得锋利的蚕丝,这便毫无悬念的割破了李天成的脖子。
梁成金想到这里,突然记得孤狼在离开桌子时,有一个极快的动作,更是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靠!
真是想不到这天蚕丝这么牛逼!
前段时间看了一部今年新拍的电影,叫什么《龙门飞甲》,最后有一个情节,那个坏蛋头头还有一个漂亮的坏蛋妹子,连着衣衫和身体被无形的天蚕丝切成无数碎片。
当初还觉得那个镜头特假。
现在才发现,原来不假。
这种天蚕丝真的有那么牛。
用它。
真的可以做到杀人于无形!
而且看孤狼的手法,只要掌握好,还可以做到像他这样,划破了人家的脖子,还要过好久才会断裂而开。
看起来既惊险又牛叉。
就一个字,爽!
三个字,爽爆了!
嘿嘿。
不过最爽的是,本大爷这些年来做了组织安排的,不下三十次任务,每次都留着一根天蚕丝没有用。
当时就是觉得这玩意一根都要几万元,太奢侈了,俺这农村出来的孩子,舍不得啊。
今天终于在孤狼身上,见识到了这种天蚕丝的厉害之处,以后自己除了时光倒退的异能外,算是又多了一个必杀技。
嘿嘿。
可喜可贺!
梁成金刚刚想到这里,却见得孤狼已经走了过来。
孤狼看了自己一眼,略微迟疑,还是向慢摇吧外面走了出去。
“伟哥,既然认出了我,干嘛不坐下来叙叙旧?”梁成金见状,干脆上前几步,追上去叫住了他。
呃,此伟哥非彼伟哥。
因为孤狼的真名叫米仁伟,梁成金以前和他在组织里一起训炼,泡妞打屁聊天时,也就调侃似的叫他伟哥。
不知不觉,梁成金就喊习惯了。
尽管现在已经一年不见,他还是这么叫,他觉得这样喊孤狼,会感到更亲切,会自然地回想起,作为兄弟和朋友的那份温情。
然而孤狼听了他的话,却是拔腿就跑,一转眼就消失在了城市的夜景之中。
“米仁伟这是怎么了?一年不见,他怎么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梁成金看着飞奔而去的孤狼,心中万分疑惑,但他可以想像得出来,他离开组织这一年,肯定过得不好。
听说他当初是因为一个女人而离开的组织,也不知道,他现在和那个女人,最后的结果如何。
“梁成金,里面发生什么事了?”
董月看到梁成金走了出来,慢摇吧里随后不久就传来一阵骚乱,人们不断的往慢摇吧里蹿出来。
此时,整个慢摇吧可比之前出现那只极像狮子的藏獒大狗,要混乱得多了。
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很重大的事。
董月忍不住好奇,又觉得梁成金一直在里面,刚刚才出来,一定知道具体情况,或者说这场骚乱,根本就是这小子的杰作。
梁成金听到董月的声音,这才从神思中回过神来,看了一眼董月,很平静地道:“李天成死了!”
董月听了这个,却是万分迷惑地问道:“李天成?”
意思是说,谁是李天成啊?
这人很牛么?
“呃,是啊。就是那个经常骚扰你的暴发户!”梁成金却是更加无语,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回答道。
他是真的没有想到,暴发户李天成追求了董月这么长的时间,董月竟然连他姓啥名啥都清楚。
可以说,董月几乎是完完全全地无视暴发户存在。
但愿李天成的死,不是因为董月。
否则的话,本大爷都觉得你这个人,活得实在是太过悲催了。
董月听了梁成金的话,脸上顿时浮起几丝惊讶,不禁歪过头问道:“他怎么死了,不可能吧?”
“听了你这话,我想到了一个广告词。李宁,一切皆有可能!”
“呃……。”
董月一阵无语。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却见得一个穿着花哨的小年轻飞奔似的冲了出来,李天成手下的两个大汉,在后面一边大叫着一边狂追。
看着这一幕。
董月不得不相信梁成金所说的是真的了。
想不到那个暴发户死了,真是太好了,以后再也不用担心,有这样恶心的一个人来骚扰自己了。
董月想罢,回过头道:“梁成金,你别告诉我,是那个穿着花哨,像一个小混混的家伙,杀了那个李什么来着?”
“不是!”
梁成金十分肯定的丢了两个字,同时看向了那个穿着花哨的小年轻,觉得这小子真够杯具的。
但以孤狼的作风,这个小年轻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定是在路边敲诈了小学生的钱,孤狼才会拿他当替死鬼。
董月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又问道:“那是谁,不会是你吧?”
“如果我说不是我杀的,你会相信吗?”
“不相信!”
梁成金闻言,不由拍了拍脑袋,叫道:“靠,月姐,你这么不相信我?”
他知道孤狼之前杀人的武器,是产制西域的一种极其珍贵的天蚕丝,韧性极好,承受能力极强,是普通鱼线的一百倍左右。
这种天蚕丝细若发丝,别说是在灯光灰暗的慢摇吧里,就是光天化日之下,也极难看得出来。
正是它的这种特质,用它作为武器,可以做到杀人于无形。
想想就知道了。
一根普通的鱼线,在速度和力度达到一定的程度下,也可以轻易把手指胁伤,更何况是比它纤细很多,承受能力又偏偏强很多的天蚕丝。
这种天蚕丝,尤其珍贵,据说一根的价值都在数万元。
组织为了特工安全,同样也是为了整个组织着想,每个特工每次做任务时,都会发放一根,留作防身之用,以防万一。
梁成金想到这里,又仔细回想了一下,孤狼刚才所有的动作,每一个细节。
恩,今天还是第一次看到组织里的其他人做事。
一定要搞清楚。
以后对自己肯定很有用。
恩恩,刚才孤狼走进慢摇吧,靠到李天成背后的桌子上,然后点了一杯红酒,酒没喝,留下张纸条就离开了。
他到底是怎么杀死李天成的呢?
恩……
对了!
梁成金忽然想到什么,不禁眼睛一亮。
孤狼一定是这样做到的。
他走进慢摇吧时,就已经准备好了天蚕丝,靠在李天成背后的桌子时,他将天蚕丝搭在了李天成的身上。
由于天蚕丝细若无形,轻若无物,李天成根本就没有任何感觉,哪怕他当时那么的紧张,要察觉落在衣服上的一根蛛丝般的天蚕丝,也是极不可能的事。
随后,经验丰富的狐狼,无比淡定的叫服务生给他倒一杯酒,然后付了酒钱后,留下纸条,拿着那根天蚕丝,忽然加快速度向前拖动一下,因纤细而显得锋利的蚕丝,这便毫无悬念的割破了李天成的脖子。
梁成金想到这里,突然记得孤狼在离开桌子时,有一个极快的动作,更是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靠!
真是想不到这天蚕丝这么牛逼!
前段时间看了一部今年新拍的电影,叫什么《龙门飞甲》,最后有一个情节,那个坏蛋头头还有一个漂亮的坏蛋妹子,连着衣衫和身体被无形的天蚕丝切成无数碎片。
当初还觉得那个镜头特假。
现在才发现,原来不假。
这种天蚕丝真的有那么牛。
用它。
真的可以做到杀人于无形!
而且看孤狼的手法,只要掌握好,还可以做到像他这样,划破了人家的脖子,还要过好久才会断裂而开。
看起来既惊险又牛叉。
就一个字,爽!
三个字,爽爆了!
嘿嘿。
不过最爽的是,本大爷这些年来做了组织安排的,不下三十次任务,每次都留着一根天蚕丝没有用。
当时就是觉得这玩意一根都要几万元,太奢侈了,俺这农村出来的孩子,舍不得啊。
今天终于在孤狼身上,见识到了这种天蚕丝的厉害之处,以后自己除了时光倒退的异能外,算是又多了一个必杀技。
嘿嘿。
可喜可贺!
梁成金刚刚想到这里,却见得孤狼已经走了过来。
孤狼看了自己一眼,略微迟疑,还是向慢摇吧外面走了出去。
“伟哥,既然认出了我,干嘛不坐下来叙叙旧?”梁成金见状,干脆上前几步,追上去叫住了他。
呃,此伟哥非彼伟哥。
因为孤狼的真名叫米仁伟,梁成金以前和他在组织里一起训炼,泡妞打屁聊天时,也就调侃似的叫他伟哥。
不知不觉,梁成金就喊习惯了。
尽管现在已经一年不见,他还是这么叫,他觉得这样喊孤狼,会感到更亲切,会自然地回想起,作为兄弟和朋友的那份温情。
然而孤狼听了他的话,却是拔腿就跑,一转眼就消失在了城市的夜景之中。
“米仁伟这是怎么了?一年不见,他怎么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梁成金看着飞奔而去的孤狼,心中万分疑惑,但他可以想像得出来,他离开组织这一年,肯定过得不好。
听说他当初是因为一个女人而离开的组织,也不知道,他现在和那个女人,最后的结果如何。
“梁成金,里面发生什么事了?”
董月看到梁成金走了出来,慢摇吧里随后不久就传来一阵骚乱,人们不断的往慢摇吧里蹿出来。
此时,整个慢摇吧可比之前出现那只极像狮子的藏獒大狗,要混乱得多了。
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很重大的事。
董月忍不住好奇,又觉得梁成金一直在里面,刚刚才出来,一定知道具体情况,或者说这场骚乱,根本就是这小子的杰作。
梁成金听到董月的声音,这才从神思中回过神来,看了一眼董月,很平静地道:“李天成死了!”
董月听了这个,却是万分迷惑地问道:“李天成?”
意思是说,谁是李天成啊?
这人很牛么?
“呃,是啊。就是那个经常骚扰你的暴发户!”梁成金却是更加无语,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回答道。
他是真的没有想到,暴发户李天成追求了董月这么长的时间,董月竟然连他姓啥名啥都清楚。
可以说,董月几乎是完完全全地无视暴发户存在。
但愿李天成的死,不是因为董月。
否则的话,本大爷都觉得你这个人,活得实在是太过悲催了。
董月听了梁成金的话,脸上顿时浮起几丝惊讶,不禁歪过头问道:“他怎么死了,不可能吧?”
“听了你这话,我想到了一个广告词。李宁,一切皆有可能!”
“呃……。”
董月一阵无语。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却见得一个穿着花哨的小年轻飞奔似的冲了出来,李天成手下的两个大汉,在后面一边大叫着一边狂追。
看着这一幕。
董月不得不相信梁成金所说的是真的了。
想不到那个暴发户死了,真是太好了,以后再也不用担心,有这样恶心的一个人来骚扰自己了。
董月想罢,回过头道:“梁成金,你别告诉我,是那个穿着花哨,像一个小混混的家伙,杀了那个李什么来着?”
“不是!”
梁成金十分肯定的丢了两个字,同时看向了那个穿着花哨的小年轻,觉得这小子真够杯具的。
但以孤狼的作风,这个小年轻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定是在路边敲诈了小学生的钱,孤狼才会拿他当替死鬼。
董月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又问道:“那是谁,不会是你吧?”
“如果我说不是我杀的,你会相信吗?”
“不相信!”
梁成金闻言,不由拍了拍脑袋,叫道:“靠,月姐,你这么不相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