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看儿子突然变得异常强势,有点不知所措,他微微低下头说:“真没什么事儿,就是刚刚晒太久了。”
林墨蹲下来,双眼与他对视:“是不是腿不舒服?”
林建看着儿子眼底浓浓的担忧,没由来心虚起来,到了嘴边粉饰太平的假话也说不出口了:“这两天右腿一直疼……”他见儿子脸色剧变,忙解释:“其实也没多疼,我估计应该是在长骨头的缘故,过几天就没事儿了。”
“这种事情是能够估计的吗?”林墨意识到自己语气过重,按捺下怒火道:“对不起,爸爸我太着急了。你先喝点水,我去找辆车,我们马上去医院检查。”
林建拉住他:“墨墨,我真没什么事情,过一会儿就不疼了。”
林墨抽出手,说:“这种事情我们俩说了都没用,只有医生说了才作数。爸爸,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但是你这样,我和奶奶会更担心的,万一要是出了什么事情,你让我们怎么办?”
林建无言以对,只能任由林墨去找人找车。
等林墨跑了一圈,找了一辆三轮摩托回来载林建时,林建已经昏迷过去。林墨强自冷静,跟人一起小心翼翼将林建抱上车,把放在家里还没来及存银行几千块钱全带在身上,以最快的速度去了县医院。
医院折腾半天检查完后,医生告诉林墨,林建的右腿疑是出现感染,最好将他送到省医院进行详细检查,否则很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林墨听完后心里所有的怒火担忧变成了冷静,他立即给林常青打了个电话,让他请林海帮忙联系省医院里的熟人,又让送他们来的那人立刻去店里通知老太太,让老太太想办法准备点钱,以防急需。
救护车上,医生给林建挂了药水,他的体温已经慢慢降了下来。林墨握着他粗糙微烫的大手,目光呆滞的看着爸爸苍白的脸,眉头紧皱,心底思绪万千。
韩勋到锦城已经有快半个月了,他一个人每天在锦城的大街小巷转来转去,始终没有再找到那天那种强烈的感觉。不过,他并没有灰心,这天下午三四点,他漫无目的的在街上乱转,不知不觉又走到了那天那条巷子。
他这次重回锦城,在这条巷子以及巷子周围的地方逛了不下几十遍,他问过许多人,可附近根本没人知道那个叫‘墨墨’的人。
太阳很毒,白花花的晒得人眼花,韩勋走到路边时,行人绿灯正亮着,他快步穿过街道,余到光扫左前方停着的那辆喷着红十字标识的面包车时,心,突然不受控制的悸跳起来,他下意识停下脚步,车行道的红灯突然变绿。
林墨仿佛心有所感般看向窗外,只见一辆‘嗖’得一下从后面冲了过去,直直撞向韩勋。
韩勋!
韩勋!!
他怎么会在这里!
撞击明明是发生在一瞬间,却好像被谁故意放慢了速度,一帧一帧缓缓在他视网膜上倒影成像,当大片大片猩红艳丽的血液被干渴的柏油路吞噬时,林墨一直引以为傲的冷静理智轰然坍塌。
十米不到的距离,他能清晰的看到韩勋嘴巴开开合合——林小墨
血液顺着他的脸颊流下,那双永远神采熠熠自命不凡的桃花眼渐渐失去光彩,缓缓合上……
“不——”
☆、第三十二章 赖上了
林墨完全记不起他是如何跳下车,如何把韩勋弄上救护车,如何将人送到医院里的,等他回过神来时,只看到紧闭的手术室大门和刺眼的红灯。
他脑海里反反复复想着一个问题:韩勋为什么会到锦城来,他现在不应该正在哈大接受世界顶尖级的精英教育吗?
他心底隐隐有种强烈的直觉——韩勋应该是来找他的。
难道韩小人跟他一样,带着记忆重生了?不然他倒在血泊里的时候,为什么会喊他的名字呢?
可是上辈子就算韩小人没去过他的老家L县,凭他把自己老底查了N多遍,他也应该清楚他的老家并不在锦城。他记得陈俊曦说过,韩家先辈非常有眼光且有魄力,百年前就举家迁往海外,在那个动荡不安世纪里,他们家族从衰弱到兴盛如今在国外根基庞大。在移迁之前,韩家曾是北方望族,这样一来韩勋根本不可能在西南地界寻什么亲。
不管林墨怎么推导,事情都说不通,总觉得少了什么关键的地方。
撞到韩勋的摩托车司机看到韩勋倒在地上流了那么多血,当时就吓傻了,扶正摩托车骑上去,想都不想就踩下油门慌不择路的逃跑了。好在当时有人记下了他车牌号,已经报警。跟林墨一起从L县随车过来的实习医生,给韩勋做了简单的急救措施后,等救护车到了医院后,直接将他送进了手术室。
林墨很担心韩勋的情况,偏偏老爸那边也情况紧急,需要立刻送他去做检查。就算林墨再怎么冷静,生命中两个最在乎的人同时出现状况,他又怎么可能真正平静得下来呢?他跟实习医生一起推着林建楼上楼下跑,心里还要记挂着手术中的韩小人,整个人绷得紧紧的,好像随时都会断掉的弓弦。
好在林建的情况并不是像县医院里说的那样,他的伤口愈合的很好,并没有出现感染,只是由于最近这段时间天气太热,而他大病一场身体虚弱导致的不适,腿疼则多半是因为他太心急偷偷用右脚使力,给正在愈合中的骨头造成了压力导致的。
幸好只是虚惊一场,一番折腾后,林建的体温已经彻底降到正常水平,医生给他注射了药剂,他依然处于昏睡状态,林墨给同病房的人借了些热水,拧了张热毛巾擦干他脸上、身上的汗珠,给他掖好薄被。
林墨蹲下来,双眼与他对视:“是不是腿不舒服?”
林建看着儿子眼底浓浓的担忧,没由来心虚起来,到了嘴边粉饰太平的假话也说不出口了:“这两天右腿一直疼……”他见儿子脸色剧变,忙解释:“其实也没多疼,我估计应该是在长骨头的缘故,过几天就没事儿了。”
“这种事情是能够估计的吗?”林墨意识到自己语气过重,按捺下怒火道:“对不起,爸爸我太着急了。你先喝点水,我去找辆车,我们马上去医院检查。”
林建拉住他:“墨墨,我真没什么事情,过一会儿就不疼了。”
林墨抽出手,说:“这种事情我们俩说了都没用,只有医生说了才作数。爸爸,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但是你这样,我和奶奶会更担心的,万一要是出了什么事情,你让我们怎么办?”
林建无言以对,只能任由林墨去找人找车。
等林墨跑了一圈,找了一辆三轮摩托回来载林建时,林建已经昏迷过去。林墨强自冷静,跟人一起小心翼翼将林建抱上车,把放在家里还没来及存银行几千块钱全带在身上,以最快的速度去了县医院。
医院折腾半天检查完后,医生告诉林墨,林建的右腿疑是出现感染,最好将他送到省医院进行详细检查,否则很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林墨听完后心里所有的怒火担忧变成了冷静,他立即给林常青打了个电话,让他请林海帮忙联系省医院里的熟人,又让送他们来的那人立刻去店里通知老太太,让老太太想办法准备点钱,以防急需。
救护车上,医生给林建挂了药水,他的体温已经慢慢降了下来。林墨握着他粗糙微烫的大手,目光呆滞的看着爸爸苍白的脸,眉头紧皱,心底思绪万千。
韩勋到锦城已经有快半个月了,他一个人每天在锦城的大街小巷转来转去,始终没有再找到那天那种强烈的感觉。不过,他并没有灰心,这天下午三四点,他漫无目的的在街上乱转,不知不觉又走到了那天那条巷子。
他这次重回锦城,在这条巷子以及巷子周围的地方逛了不下几十遍,他问过许多人,可附近根本没人知道那个叫‘墨墨’的人。
太阳很毒,白花花的晒得人眼花,韩勋走到路边时,行人绿灯正亮着,他快步穿过街道,余到光扫左前方停着的那辆喷着红十字标识的面包车时,心,突然不受控制的悸跳起来,他下意识停下脚步,车行道的红灯突然变绿。
林墨仿佛心有所感般看向窗外,只见一辆‘嗖’得一下从后面冲了过去,直直撞向韩勋。
韩勋!
韩勋!!
他怎么会在这里!
撞击明明是发生在一瞬间,却好像被谁故意放慢了速度,一帧一帧缓缓在他视网膜上倒影成像,当大片大片猩红艳丽的血液被干渴的柏油路吞噬时,林墨一直引以为傲的冷静理智轰然坍塌。
十米不到的距离,他能清晰的看到韩勋嘴巴开开合合——林小墨
血液顺着他的脸颊流下,那双永远神采熠熠自命不凡的桃花眼渐渐失去光彩,缓缓合上……
“不——”
☆、第三十二章 赖上了
林墨完全记不起他是如何跳下车,如何把韩勋弄上救护车,如何将人送到医院里的,等他回过神来时,只看到紧闭的手术室大门和刺眼的红灯。
他脑海里反反复复想着一个问题:韩勋为什么会到锦城来,他现在不应该正在哈大接受世界顶尖级的精英教育吗?
他心底隐隐有种强烈的直觉——韩勋应该是来找他的。
难道韩小人跟他一样,带着记忆重生了?不然他倒在血泊里的时候,为什么会喊他的名字呢?
可是上辈子就算韩小人没去过他的老家L县,凭他把自己老底查了N多遍,他也应该清楚他的老家并不在锦城。他记得陈俊曦说过,韩家先辈非常有眼光且有魄力,百年前就举家迁往海外,在那个动荡不安世纪里,他们家族从衰弱到兴盛如今在国外根基庞大。在移迁之前,韩家曾是北方望族,这样一来韩勋根本不可能在西南地界寻什么亲。
不管林墨怎么推导,事情都说不通,总觉得少了什么关键的地方。
撞到韩勋的摩托车司机看到韩勋倒在地上流了那么多血,当时就吓傻了,扶正摩托车骑上去,想都不想就踩下油门慌不择路的逃跑了。好在当时有人记下了他车牌号,已经报警。跟林墨一起从L县随车过来的实习医生,给韩勋做了简单的急救措施后,等救护车到了医院后,直接将他送进了手术室。
林墨很担心韩勋的情况,偏偏老爸那边也情况紧急,需要立刻送他去做检查。就算林墨再怎么冷静,生命中两个最在乎的人同时出现状况,他又怎么可能真正平静得下来呢?他跟实习医生一起推着林建楼上楼下跑,心里还要记挂着手术中的韩小人,整个人绷得紧紧的,好像随时都会断掉的弓弦。
好在林建的情况并不是像县医院里说的那样,他的伤口愈合的很好,并没有出现感染,只是由于最近这段时间天气太热,而他大病一场身体虚弱导致的不适,腿疼则多半是因为他太心急偷偷用右脚使力,给正在愈合中的骨头造成了压力导致的。
幸好只是虚惊一场,一番折腾后,林建的体温已经彻底降到正常水平,医生给他注射了药剂,他依然处于昏睡状态,林墨给同病房的人借了些热水,拧了张热毛巾擦干他脸上、身上的汗珠,给他掖好薄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