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面在冷风中摩挲着手臂,一面绕过货车车头,走到车尾时却赫然愣住了。
他先是看见抱臂站在货车后,好似一直在恭候他的LEON,而后看见了另一个人,不禁脸色苍白。
“……首,首领?”
蓝傲文背对着他站在货车后,身上还披着那条宽大的浅灰色毛毯,货车车厢的布被掀开了,鸽子们在笼子里躁动地扑扇着翅膀,一只白色鸽子正在蓝傲文手中不安地转动着脑袋。
“我不记得宁菲在的时候,我们有养这只鸽子。”蓝傲文垂首道,手指温柔地抚摸过鸽子的背脊。
男子盯着蓝傲文修长优美的手指,只觉得背心又冷又麻。
LEON扫了一眼那只信鸽:“这鸽子我也没印象。”
蓝傲文捧起鸽子,低头嗅了嗅鸽子的羽毛,嫌恶地皱起眉:“我不喜欢它身上的味道,这不像我的鸽子,我觉得更像楼战的,”说着双眸一抬,“你觉得呢,阿赖?”
男子被那阴冷如蛇蝎的一眼瞧得惊恐万状,掉头就想跑,却哪里还跑得掉。
他被两个人高马大的保镖按倒在地,蒙面狙击手上前搜身,最后从腰侧搜出一张纸条,交给LEON。
LEON展开纸条,纸条上的内容是用莫斯密码写成的,他慢慢扫过去,大意为:蓝傲文三天后动身前往霜湖种子银行,兵分两路声东击西,各路共计一百人,配重武装,分别经707号国道和26号国道。
这些是昨晚蓝傲文定下的决定,全车队的人皆知,但是消息并没有通过无线电传给熊牙和淮港的基地。
蓝傲文抱着鸽子走到地上的阿赖面前,蹲下道:“你真以为我会这么做吗?”
阿赖这才惊愕万分地抬起头。俊美的蜜发青年冷笑着站起来,在他的注视下,将那张纸条亲手绑在信鸽的腿上。
白色的鸽子在蓝傲文手中振翅而飞。
信鸽不会直接飞向楼战,而是会定向飞向楼战在大陆上最大的基地谷神基地,基地可以选择派人通知楼战,或者自己采取行动。
不过蓝傲文料想基地不可能会放过这样大好的机会,即是说未来三天后,谷神基地将派出大队人马在707和26国道埋伏集结,届时楼战在谷神基地的兵力势必被削弱,而蓝傲文自淮港和熊牙集结来的力量将强攻下谷神基地,活口一个不留。
阿赖仰头看着正目送信鸽远去的蓝傲文,蜜色卷发的美人面朝曙光,从太阳的方向吹来的金色的风拂动他身上浅灰色的毯子,这仿佛是在放飞和平鸽一般充满诗意的画面,却看得他内心毛骨悚然。他想着自己到底是哪里出了纰漏,是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的行动露了马脚,还是早在他放走宁菲的那一刻,蓝傲文就已经察觉了?
信鸽飞到了目力不可及的地方,他看着蓝傲文转过身来,从他身前走过时浅灰色的毯子带起一阵凉风,伴着低沉的三个字:“解决他。”
子弹在那一刻没入他的后脑。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的地雷!谢谢(‘⌒′)的手榴弹地雷!谢谢凌雪安的地雷地雷!谢谢yo~的地雷!谢谢随风而逝的地雷地雷!谢谢人基不拆的地雷地雷!谢谢tuptim的地雷!谢谢菊sir的地雷!谢谢萨菲兰德的手榴弹(哇哈哈我又见到了老读者)!
按照我的计划,从这一章开始,剧情进入最后三分之一的流程!
读者:咦??怎么都没感觉?!
台长:是你菊花太大……
☆、第五十三章
傍晚时分,孟安儒掀开帘子钻进帐篷:“打听到了,蓝傲文准备带少数人抄近路从灯族人的领地去霜湖种子银行。”
帐篷里,蓝尚武,苏泽,图南三人都不由怔住。这条路线既在情理之外,又在意料之中。
图南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看向身边的蓝尚武和苏泽:“灯族人?就是那个食人族的灯族?”
灯族人食人的传统早在末世之前外界就素有耳闻,虽然政府有勒令禁止这项习俗,但是据说灯族人依然私下保持着这项“传统”,现在正值乱世,两年前关于迁徙车队途径灯族人领地而人间蒸发的传闻就传得沸沸扬扬,据说连楼战的某只车队也未能幸免,这之后几乎没有车队敢从灯族人的地盘经过。灯族人算是当地的原住居民,祖祖辈辈依靠狩猎和原始的农耕生活,他们保守排外,地盘观念极强,又是天生的战斗好手,如果有车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闯入他们的地盘,灯族人当然不介意拿他们当盘中餐。
不过蓝傲文只带少数人马就敢从灯族人的领地上通过,倒是很符合他的性格。
“连楼战都不敢走那条近路,蓝傲文胆子也太肥了,也不怕人家把他洗得白白净净烧来吃了啊……”孟安儒大喇喇在帐篷口坐下,掀开帘子瞄了一眼正从拖车上下来的蓝傲文,心说换了是我还真舍不得吃,做成标本得了。
蓝尚武思忖道:“蓝傲文对抗体志在必得,在这边耽搁了这么长时间,他只有走近道才有可能赶上楼战。”
孟安儒从蓝尚武的话中听出不好的苗头:“……你不会真要跟他一起去吧?”
蓝尚武点点头:“我会跟他一起去,抗体不能落在他和楼战手里。”
苏泽也起身道:“我和你一起。”
孟安儒转向图南,浅发少年斩钉截铁道:“我也去。”
一帐篷里只剩下他一个人没表态了,马尾青年踯躅半晌,最终歉意地别开了视线:“……你们就别指望我了,我的理想和你们不一样,我压根就不是什么高尚的人,对我来说,能活命就好了,能舒舒服服地活着就是最幸福的事了,”他的口气低落下去,“就算你要说我没志气,得过且过,我也认了……”
以为蓝尚武真的会这样数落他,却没想到蓝尚武只是拍拍他的肩膀,而后将一把钥匙交到他手里:“没事,我知道你只想舒舒服服地活着。”
蓝尚武口吻中带着了然的、淡淡的笑意,孟安儒诧异地抬起头,一瞬间蓝尚武脸上柔和的表情,让他错觉蓝尚武仿佛是真心希望他能舒舒服服地活着似的。他低头看着手心里那把手铐钥匙,心头忽然就这么轻松下来,轻松得空荡荡的。
.
夜晚,阿学浑浑噩噩躺在冰冷的帐篷里,帐篷外,整个营地都忙碌了起来,似乎在为什么做着准备,他蜷着身子想要躲避这些嘈杂的声响,忽然感到有人掀开帘子走进来。
光亮让少年更加烦躁地紧闭上眼,对总是锲而不舍地每天给他送饭送水的图南恶声恶气道:“我说了我不吃,不要再管我了!”
“你真的准备这样不吃不喝下去吗?”
那声音熟悉而冷淡,却不是图南的,阿学倏地睁开眼,惊讶地认出声音的主人竟然是雷哲。
雷哲在他身后坐下:“想这样不吃不喝一直到死吗?”
阿学痛苦地蜷缩在角落:“不然要怎么办……我不像你……还可以为了报仇活着……”
他是弱者,彻头彻尾的弱者,一点力量都没有,即便恨楼战恨进骨子里,又能如何呢?他害了爱琳,又没能守护好秘密,哪怕这两件事之中有一件是他做到了的,他也不会如此痛不欲生。就因为他是弱者。假设是雷哲和他一样犯下无法挽回的错误,至少……雷哲那么强,他还有力量去弥补自己的错误,去阻止楼战,可他却什么都做不到……
“你想知道我的故事吗。”雷哲轻声道。
阿学恍惚地眨了下眼,雷哲的声音带着几分虚弱,重伤的后遗症显然还在折磨着他。
“我以前也不知道什么叫痛苦,什么叫悔不当初,什么叫痛不欲生,”雷哲继续道,他的声音朝着帐篷外的方向,“我活得随心所欲,因为我有一帮过命的兄弟,我还有刃……他们包容我的任性,帮我实现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天底下大概只有他们把我那浪漫的个人英雄主义当一回事……”
眼前浮现麦子,怪物,鱼雷,阿秒……那些鲜活的面孔,他们在大陆上纵情驰骋,因为耍弄了对手一起大笑,因为死里逃生一起大哭,他们从强盗团伙的手中抢夺物资,又将他们分给一路上遇见的落难的人们……
有一次他们从一伙强盗车队手中抢来一辆帅气拉风的黄色悍马,他跳到驾驶座上,仰头望着湛蓝的天空,通体都是舒畅的情绪:“为什么人们在末世里都活得这么辛苦?”又坐起来拍拍挡风玻璃,一脸得意地问,“我是不是活得最快活的一个?”
刃坐在引擎盖上,低头擦着月山贞利的铭文刀,嘴角轻轻勾起一个弧度,他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
雷哲回忆至此,神情怅然若失,那时刃没有说话,他只是觉得刃单纯是懒得理他,但是很久以后他终于意识到,刃的沉默背后错综复杂的含义。
他确实是活得最快活的一个,甚至比楼战,比蓝傲文都快活。在这个艰难的末世,荒废的大陆,明明每个人都活得举步维艰,为何只有他一个人,简直像开着金手指在玩生化危机丧尸围城的游戏?
“不是像开金手指,是真的开着金手指。”雷哲低声道。
那个金手指就是刃。
在认识刃以前,他们也过着每天朝不保夕,饱一顿饥一顿的日子,也在与丧尸周旋时狼狈不堪,也差点被强盗团伙洗劫,也濒临过弹尽粮绝,甚至被压成夹心饼干的局面……在刃加入狂军团后,他们就此走上一条康庄大道,以至于他可以“厚颜无耻”地说出那句“活得最快活”。
刃那时无声的微笑,到底是在笑他的愚蠢,还是笑自己的无奈。
“人总是作死着作死着,慢慢就意识不到自己在作死了,谁叫他每次作死都没能真的死掉呢……”雷哲慢慢说着,自嘲地苦笑一声。
若是换在和刃结识以前,他们是万万不敢去招惹楼战的,哪怕只是楼战手下的某只车队,也是他们惹不起的,楼战和骷髅军团不同,和魔王楼战比起来,骷髅军团不过是一群哥布林。
但是后来阿秒和麦子就这么干了。
也并非故意要去招惹魔王,他们只是想去偷疫苗,因为接下来他们要穿过曾经爆发过丧尸潮的城市,没有疫苗全程将会凶多吉少。
偷疫苗的点子别说刃不会答应,就是被他这个队长知道了他也必定不会答应,于是阿秒和麦子便自己打定主意要单干。
他先是看见抱臂站在货车后,好似一直在恭候他的LEON,而后看见了另一个人,不禁脸色苍白。
“……首,首领?”
蓝傲文背对着他站在货车后,身上还披着那条宽大的浅灰色毛毯,货车车厢的布被掀开了,鸽子们在笼子里躁动地扑扇着翅膀,一只白色鸽子正在蓝傲文手中不安地转动着脑袋。
“我不记得宁菲在的时候,我们有养这只鸽子。”蓝傲文垂首道,手指温柔地抚摸过鸽子的背脊。
男子盯着蓝傲文修长优美的手指,只觉得背心又冷又麻。
LEON扫了一眼那只信鸽:“这鸽子我也没印象。”
蓝傲文捧起鸽子,低头嗅了嗅鸽子的羽毛,嫌恶地皱起眉:“我不喜欢它身上的味道,这不像我的鸽子,我觉得更像楼战的,”说着双眸一抬,“你觉得呢,阿赖?”
男子被那阴冷如蛇蝎的一眼瞧得惊恐万状,掉头就想跑,却哪里还跑得掉。
他被两个人高马大的保镖按倒在地,蒙面狙击手上前搜身,最后从腰侧搜出一张纸条,交给LEON。
LEON展开纸条,纸条上的内容是用莫斯密码写成的,他慢慢扫过去,大意为:蓝傲文三天后动身前往霜湖种子银行,兵分两路声东击西,各路共计一百人,配重武装,分别经707号国道和26号国道。
这些是昨晚蓝傲文定下的决定,全车队的人皆知,但是消息并没有通过无线电传给熊牙和淮港的基地。
蓝傲文抱着鸽子走到地上的阿赖面前,蹲下道:“你真以为我会这么做吗?”
阿赖这才惊愕万分地抬起头。俊美的蜜发青年冷笑着站起来,在他的注视下,将那张纸条亲手绑在信鸽的腿上。
白色的鸽子在蓝傲文手中振翅而飞。
信鸽不会直接飞向楼战,而是会定向飞向楼战在大陆上最大的基地谷神基地,基地可以选择派人通知楼战,或者自己采取行动。
不过蓝傲文料想基地不可能会放过这样大好的机会,即是说未来三天后,谷神基地将派出大队人马在707和26国道埋伏集结,届时楼战在谷神基地的兵力势必被削弱,而蓝傲文自淮港和熊牙集结来的力量将强攻下谷神基地,活口一个不留。
阿赖仰头看着正目送信鸽远去的蓝傲文,蜜色卷发的美人面朝曙光,从太阳的方向吹来的金色的风拂动他身上浅灰色的毯子,这仿佛是在放飞和平鸽一般充满诗意的画面,却看得他内心毛骨悚然。他想着自己到底是哪里出了纰漏,是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的行动露了马脚,还是早在他放走宁菲的那一刻,蓝傲文就已经察觉了?
信鸽飞到了目力不可及的地方,他看着蓝傲文转过身来,从他身前走过时浅灰色的毯子带起一阵凉风,伴着低沉的三个字:“解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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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傍晚时分,孟安儒掀开帘子钻进帐篷:“打听到了,蓝傲文准备带少数人抄近路从灯族人的领地去霜湖种子银行。”
帐篷里,蓝尚武,苏泽,图南三人都不由怔住。这条路线既在情理之外,又在意料之中。
图南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看向身边的蓝尚武和苏泽:“灯族人?就是那个食人族的灯族?”
灯族人食人的传统早在末世之前外界就素有耳闻,虽然政府有勒令禁止这项习俗,但是据说灯族人依然私下保持着这项“传统”,现在正值乱世,两年前关于迁徙车队途径灯族人领地而人间蒸发的传闻就传得沸沸扬扬,据说连楼战的某只车队也未能幸免,这之后几乎没有车队敢从灯族人的地盘经过。灯族人算是当地的原住居民,祖祖辈辈依靠狩猎和原始的农耕生活,他们保守排外,地盘观念极强,又是天生的战斗好手,如果有车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闯入他们的地盘,灯族人当然不介意拿他们当盘中餐。
不过蓝傲文只带少数人马就敢从灯族人的领地上通过,倒是很符合他的性格。
“连楼战都不敢走那条近路,蓝傲文胆子也太肥了,也不怕人家把他洗得白白净净烧来吃了啊……”孟安儒大喇喇在帐篷口坐下,掀开帘子瞄了一眼正从拖车上下来的蓝傲文,心说换了是我还真舍不得吃,做成标本得了。
蓝尚武思忖道:“蓝傲文对抗体志在必得,在这边耽搁了这么长时间,他只有走近道才有可能赶上楼战。”
孟安儒从蓝尚武的话中听出不好的苗头:“……你不会真要跟他一起去吧?”
蓝尚武点点头:“我会跟他一起去,抗体不能落在他和楼战手里。”
苏泽也起身道:“我和你一起。”
孟安儒转向图南,浅发少年斩钉截铁道:“我也去。”
一帐篷里只剩下他一个人没表态了,马尾青年踯躅半晌,最终歉意地别开了视线:“……你们就别指望我了,我的理想和你们不一样,我压根就不是什么高尚的人,对我来说,能活命就好了,能舒舒服服地活着就是最幸福的事了,”他的口气低落下去,“就算你要说我没志气,得过且过,我也认了……”
以为蓝尚武真的会这样数落他,却没想到蓝尚武只是拍拍他的肩膀,而后将一把钥匙交到他手里:“没事,我知道你只想舒舒服服地活着。”
蓝尚武口吻中带着了然的、淡淡的笑意,孟安儒诧异地抬起头,一瞬间蓝尚武脸上柔和的表情,让他错觉蓝尚武仿佛是真心希望他能舒舒服服地活着似的。他低头看着手心里那把手铐钥匙,心头忽然就这么轻松下来,轻松得空荡荡的。
.
夜晚,阿学浑浑噩噩躺在冰冷的帐篷里,帐篷外,整个营地都忙碌了起来,似乎在为什么做着准备,他蜷着身子想要躲避这些嘈杂的声响,忽然感到有人掀开帘子走进来。
光亮让少年更加烦躁地紧闭上眼,对总是锲而不舍地每天给他送饭送水的图南恶声恶气道:“我说了我不吃,不要再管我了!”
“你真的准备这样不吃不喝下去吗?”
那声音熟悉而冷淡,却不是图南的,阿学倏地睁开眼,惊讶地认出声音的主人竟然是雷哲。
雷哲在他身后坐下:“想这样不吃不喝一直到死吗?”
阿学痛苦地蜷缩在角落:“不然要怎么办……我不像你……还可以为了报仇活着……”
他是弱者,彻头彻尾的弱者,一点力量都没有,即便恨楼战恨进骨子里,又能如何呢?他害了爱琳,又没能守护好秘密,哪怕这两件事之中有一件是他做到了的,他也不会如此痛不欲生。就因为他是弱者。假设是雷哲和他一样犯下无法挽回的错误,至少……雷哲那么强,他还有力量去弥补自己的错误,去阻止楼战,可他却什么都做不到……
“你想知道我的故事吗。”雷哲轻声道。
阿学恍惚地眨了下眼,雷哲的声音带着几分虚弱,重伤的后遗症显然还在折磨着他。
“我以前也不知道什么叫痛苦,什么叫悔不当初,什么叫痛不欲生,”雷哲继续道,他的声音朝着帐篷外的方向,“我活得随心所欲,因为我有一帮过命的兄弟,我还有刃……他们包容我的任性,帮我实现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天底下大概只有他们把我那浪漫的个人英雄主义当一回事……”
眼前浮现麦子,怪物,鱼雷,阿秒……那些鲜活的面孔,他们在大陆上纵情驰骋,因为耍弄了对手一起大笑,因为死里逃生一起大哭,他们从强盗团伙的手中抢夺物资,又将他们分给一路上遇见的落难的人们……
有一次他们从一伙强盗车队手中抢来一辆帅气拉风的黄色悍马,他跳到驾驶座上,仰头望着湛蓝的天空,通体都是舒畅的情绪:“为什么人们在末世里都活得这么辛苦?”又坐起来拍拍挡风玻璃,一脸得意地问,“我是不是活得最快活的一个?”
刃坐在引擎盖上,低头擦着月山贞利的铭文刀,嘴角轻轻勾起一个弧度,他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
雷哲回忆至此,神情怅然若失,那时刃没有说话,他只是觉得刃单纯是懒得理他,但是很久以后他终于意识到,刃的沉默背后错综复杂的含义。
他确实是活得最快活的一个,甚至比楼战,比蓝傲文都快活。在这个艰难的末世,荒废的大陆,明明每个人都活得举步维艰,为何只有他一个人,简直像开着金手指在玩生化危机丧尸围城的游戏?
“不是像开金手指,是真的开着金手指。”雷哲低声道。
那个金手指就是刃。
在认识刃以前,他们也过着每天朝不保夕,饱一顿饥一顿的日子,也在与丧尸周旋时狼狈不堪,也差点被强盗团伙洗劫,也濒临过弹尽粮绝,甚至被压成夹心饼干的局面……在刃加入狂军团后,他们就此走上一条康庄大道,以至于他可以“厚颜无耻”地说出那句“活得最快活”。
刃那时无声的微笑,到底是在笑他的愚蠢,还是笑自己的无奈。
“人总是作死着作死着,慢慢就意识不到自己在作死了,谁叫他每次作死都没能真的死掉呢……”雷哲慢慢说着,自嘲地苦笑一声。
若是换在和刃结识以前,他们是万万不敢去招惹楼战的,哪怕只是楼战手下的某只车队,也是他们惹不起的,楼战和骷髅军团不同,和魔王楼战比起来,骷髅军团不过是一群哥布林。
但是后来阿秒和麦子就这么干了。
也并非故意要去招惹魔王,他们只是想去偷疫苗,因为接下来他们要穿过曾经爆发过丧尸潮的城市,没有疫苗全程将会凶多吉少。
偷疫苗的点子别说刃不会答应,就是被他这个队长知道了他也必定不会答应,于是阿秒和麦子便自己打定主意要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