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城南陋巷当中。
    一队队兵丁在街头巷尾穿行而过,不断搜罗长相奇异的番邦人,城中百姓惊奇不已,纷纷议论是出了什么事情。
    陋巷之中一间小宅院开了门,刚刚的番邦人脱去金色假发,撕掉面上伪装的易容,露出了一张俊秀的少年脸,他看上去才十三四岁,面颊上还肉肉的,还是一副十足稚气的模样。
    他背着包袱迎着那些官兵走过,没有引起任何一点的怀疑。
    “啧啧,看来这次骗了个不得了的人物。”喃喃低语一声,他心中却没有丝毫惧怕。
    大人物又如何?只要人心中有了欲念,就会忍不住迈入陷阱。
    想起那个戴着面具,眼神如鹰隼般锐利的男子,他当时甚至犹豫要不要掉包夜明珠,因为他认为那个男人会看出来,结果竞拍成功后,那人竟然眼神飘忽走了神……此时再想想自己当时紧张得心脏砰砰跳的样子,他就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高兴,高兴,他最爱骗大人物的钱!这次能骗三万两,下次就能骗十万两!
    把这些有钱人全都骗光,骗光!
    少年得意洋洋地穿过接道,刚刚拐入另一条小巷,却一下呆住。
    那个冤大头,那个戴着面具的冤大头,出现在了他面前。
    “我的钱很好拿吗?”
    李瑜开口。
    第138章 夫君,我认出你了
    金乌西沉, 薄暮冥冥。
    花宜姝走出宫门时,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幅层林尽染、残阳涂抹的景象。
    马车驶出宫门,辘辘往前走, 帘幔卷起半边, 外面的人看不清车内,车内却对外界一览无余。
    车子拐了个弯进入朱雀街,身边两个侍女, 车前车后皆有宫人做护卫打扮骑马随行。
    紫云将暖手炉递到花宜姝手里,笑道:“夫人入京以来还没逛过这盛京城呢!”
    旁边芳云道:“这也没法子, 入了京后时常下雪,今日可算是暖和些了。等到来年春日,冰消雪融,郊外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可是踏青的好去处,到时夫人可一定要去看看。”
    花宜姝微一点头, 没有笑,只因她心里压着一桩事, 并非真是为了逛街来的, 所以笑不出来。
    不多时, 车轮沿着道路滚进了盛京城中最大的东市。
    方才在朱雀街上时还有些发冷,一进入这东市便立刻感觉到不同,什么茶楼酒馆, 什么瓦舍食肆,什么杂耍炫技……应有尽有,这里的人也远比朱雀街上多得多,一眼望过去挨挨挤挤,不觉连身上都暖了几分。
    街边一家卖炊饼的揭开了锅, 霎时一阵浓云似的热气涌了出来,旁边又一家露天炮肉的撒上了佐料,一股焦香长了翅膀似的直往人鼻子里冲。
    身边的侍女倒很规矩没见什么异样,但花宜姝抬眼望出去,车前车后跟随的侍从都忍不住露出了馋样。
    芳云道:“夫人可别见怪,虽则宫中美食多,但民间吃食也别有风味,太后娘娘也时常叫人从宫外带美食回去呢!”
    花宜姝有些好奇,“当真?”
    紫云赶忙道:“自然是真的,这宫外有一家名为雀先楼的食肆,主厨做的烤鸭颇得太后娘娘喜爱,一个月里娘娘少说要叫上三五回。”
    太后的品味花宜姝是相信的,虽然她儿子是个不管好不好吃都一律往嘴里咽的闷葫芦,但太后却是个在吃食上相当讲究的人,已经去过太后那里不少次的花宜姝立刻让人叫了几只烤鸭过来,一只放在车里她和两个侍女分食,另外两只则叫车外的侍从分了。
    但那些人却没吃,而是放在食盒里拎着,紫云见花宜姝看着他们,以为她心里不解,立刻解释道:“夫人有所不知,去年陛下刚刚登基时便有御史弹劾马上吃食很是不雅观,要求所有官吏公人都不得在马上饮食,但陛下一直不予理会,直到大半年前,有一名官员一边骑马赶着去上朝,一边在马上吃东西,经过闹事时受人冲撞,不小心被一根鸡骨头捅进嗓子,人就这么没了。”
    芳云也道:“自此之后,陛下就下了令,闹市骑马时不准吃东西。”
    花宜姝其实没仔细听,因为这件事她早就知道,甚至比这些侍女知道得更多,也因为她忽然想起了李瑜,俗话说论迹不论心,识人先识骨,李瑜这个人真正的好处从来不在他心里说了多少肉麻话,也不在他为你出头时有多少气概如山,只在那微小处、那看不见、那不细说的地方……
    盛京城地价高昂,寻常官吏是买不起宫城附近房子的,但早朝时辰是固定的,晨钟响起没多久,官员就得上朝了。不得已买在偏远地方的官吏天不亮就得起身往宫城赶,夏日里还好,冬日起来真是个折磨,他们常常连朝食都来不及用,只得骑在马上一边赶路一边艰难地吃几口。
    御史只看到这些人狼狈不雅的模样,却不体谅他们的辛苦。真不知是否盛京过于太平,还是那些御史已经没别的事可以上奏了,尽挑着底层官吏的难处来找事。
    后来出了鸡骨头卡死人那回事,李瑜就将早朝时间硬生生推迟了一个时辰,为此还被御史误以为是天子贪睡懒怠,堵着他劝诫了两个时辰,还是张达先他祖父,工部尚书张国公站出来说是天子体谅他们这些老臣年老体衰,才将这件事化解了。
    这位镇国公年纪虽大,却是一个真真正正为李瑜着想的老臣,也难怪张达先好几次差事办砸了,李瑜都能容忍他继续做龙武卫的统领。
    花宜姝又想起前些天李瑜忽然下令让尚服局赶制一批手衣分发给宫人,安墨也得了两副,还兴冲冲过来和她说工艺好能做收藏品……
    “夫人,可是想起什么开心事?”
    紫云的声音将花宜姝从回忆中唤醒,她下意识道:“怎么?”
    芳云便道:“夫人您方才笑得可开心了。”
    紫云也道:“上次见您笑得这样开心,还是和陛下打雪仗的时候呢!”
    然而开心不过一瞬,痛苦却是长久,一直到走完了整个东市顺便吃完了烤鸭,花宜姝都没能想到一份合心意的礼物送给李瑜。
    这可真是叫人发愁。
    眼见夜幕低垂,街上人也少了,芳云问:“夫人,可要回宫了?”
    花宜姝坚定摇头,距离宫中门禁还有一个多时辰,她不能放弃任何一点希望!而且现在回去,万一被李瑜逮住,发现她没有备好定情信物,那结果一定不会很妙。
    紫云二人不知她心中所想,还以为是夫人在宫里呆腻了不想回去。
    紫云目光微微一闪,当即笑道:“既然夫人现下不回去,我倒想起一个好去处。”
    花宜姝看向她。
    不多时,马车便朝着城东兴安巷而去。
    ***
    城东,柳衣巷。
    一个少年瘦长的背影在七拐八绕的巷子里不停穿梭,他气喘吁吁,却一刻也不敢停下,天上月牙就像一只森冷的眼睛,正如附骨之疽般紧紧跟随在他身后。
    数不清绕了多少条刁钻的巷子,又钻过了多少个犄角旮旯臭烘烘的猪圈鸭舍,一直到身后再也没有了脚步声,少年才终于停下脚步。
    他缩在巷子里墙根阴暗处,闭着嘴不停深深吸气又吐气,吐出的白雾萦绕在少年瘦削的面庞上,月光照见他一小半侧脸尽是汗珠。
    总算甩掉那个人了!
    少年庆幸地拍拍胸口,心中却不觉涌上一股后怕。
    当时他掉包了夜明珠,又换下了番邦人的装扮大大咧咧从那些官兵跟前经过,自以为瞒天过海,却不知道那个面具人从哪里认出他来,一路追着他从城南一直到城东,有好几次他都险些以为自己要被抓住了,甚至连被压上公堂问罪的情形他都想好了。大盛朝刑律严苛,诈骗数额巨大,被抓住重则问斩轻则流放,他这回得罪的是个大人物,那人肯定不会放他一条活路的。
    大不了……就供出他那对便宜父母的身份,看在他“父亲”曾经是个刺史的份上,也许可以不必被问斩,他是不怕被流放的。只是他都已经被家族除名了,他的那对“父母”还会管他吗?
    好在如今他已经逃脱了,最坏的情况不会发生!
    剧烈的喘息终于平复下来,少年,也就是曾经归州刺史的小公子元江,轻轻舒了一口气。
    此时明月西移,投在地面的阴影与他越来越接近,元江盯着霜白地面上那道长长的影子,有些好奇这是个什么东西,谁家墙上会插一个长牌子啊?
    他目光轻松地往上看,下一刻却瞪大眼睛,浑身寒毛直竖。
    原来一直被月光投在地面上的那道长影子,压根不是什么牌坊也不是什么挂了东西的杆子,那是个人,是那个追了他一路的面具人!
    他不知已经立在墙头上多久,更不知看了他多久,这整个人都像是冰雪雕成的,披风兜帽也一动不动垂着,背光处看不清他的脸,却能感到森寒的目光像两柄利剑般悬在了他的头顶上。
    元江浑身冻住,怎么也难以动弹。
    “你,你原来一直看着我?”半晌,元江才开口,因为太过紧张,他声音发涩,手指互相掐着,指尖绷得泛白。
    墙上那人吐出三个字,“夜明珠。”
    元江道:“你是怎么发现我的?我明明,伪装得很好。”
    墙上人道:“人的样貌、身高、口音、胖瘦……都可以装,可每个人抬脚的姿态、说话的语速、走路的背影,独一无二。”正是因此,所以当初鬼楼的人假装孙太傅,哪怕那张脸天衣无缝,李瑜依然一眼看了出来,哪怕是宫中被礼仪训练得一模一样的宫女,他也能找到细微的差别,更何况是眼前这个尚未成熟的孩子。
    “我跳上屋顶,就在人群中看见了你。就像一袋粟米中的鼠粪。”
    听到最后一句话,元江暗暗咬牙,但面上却露出了讨好的乖笑,这面具人说得简单,可这样一目了然的本事,千千万万人难出其一。他眼中挤出了几滴泪,“大人,大人放过我,我是有苦衷的。”
    见面具人无动于衷,元江忽然道:“有位美人在那楼上看着您,是不是您的夫人来了?”他记得,这面具人买夜明珠就是为了媳妇。
    李瑜不信,但李瑜还是回头看了一眼,他耳边听见那孩子逃跑的动静,耐心等他跑了十几步,才脚下一点,身影像孤雁轻盈飞起,沿着墙头一路飞掠而去。仿佛只是眨眼之间,他就出现在了少年身旁。
    无论少年的身法如何变幻,他都始终紧随其后,轻松得像捏住一只蚂蚁。
    “你这身法出自《武典》第二册 七十六页,修成者寥寥无几,每年一次的武举,你若去应试,能入前十,为何不去?”
    元江咬牙,拼尽全力往前奔去。
    那人的声音却还在耳旁响起,“《武典》收录天下上百门功夫,能习武的人却是极少,八岁起就要每日鸡鸣起身,药材浸泡,捶打根基,一日三餐,必要备有肉食,寻常百姓家养不起武人,你能习武,说明家境殷实,为何做贼?”
    元江没有说话,只顾往前奔跑,那人的声音却再一次响起,如惊雷劈下,声震苍穹,“为何做贼!”
    噗通一声,元江摔了一跤。
    夜明珠从怀里滚了出来,像是一盏明灯照亮他狼狈不堪的脸,他慌忙抬起头,看见前方墙上刻了字,原来不知不觉,他已经跑到了熟悉的兴安巷。
    不行,他不能在这里被抓!
    元江舍弃了夜明珠,一下从地上蹦起身就往另一个方向跑,他指望那颗夜明珠能吸引那面具人的注意,却不想那人竟看也不看珠子,直直朝他追来。
    正当元江心生绝望之时,一声清越美妙的女声忽然响起,“夫君,是你吗?”
    砰的一声,身后穷追不舍的面具人忽然摔了一跤。
    元江心中闪过一丝讶异,却是下意识加快速度跑远了。
    兴安巷今日来了位贵人,难得灯火通明。
    紫云引着花宜姝前来,是因为这里开了家收容孤儿的善堂,她将大部分积蓄捐入了这里,就指望在夫人面前表一表功绩了,好让夫人看看她有多“心善”。
    然而这除了让花宜姝觉得宫女真能攒钱外,并没能产生别的念头。
    穷极无聊之际,花宜姝忽然望见了一前一后追逐的两个人。她吃了一惊,李瑜怎么在这里?不禁开口喊了一声。
    这下好了,生生将天子吓得摔了一跤,眼睁睁看着那人双腿哆嗦身体前冲然后摔倒在地。花宜姝十分愧疚。
    她拎着裙子几步跑上前,却见那人已经站起身转过头来,脸上竟然还戴了个面具。
    难道他是见她久久不回宫,跑出来试探她的?
    因为至今没有想到定情信物,又吓得人摔了一跤,花宜姝十分心虚,忙露出一个极尽温柔的笑,“夫君,你怎么……”
    “你认错人了!”李瑜急急道。
    丢人,太丢人了!不但被骗钱,还在她面前摔了一跤……李瑜按紧了脸上面具,幸好它没有掉。
    花宜姝身上没戴东西,听不见他心里话,只得摇头道:“我自己的夫君,我怎么会认错呢?”
    李瑜:“我戴着面具。”不止戴了面具,他还改了音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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