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照片上的郑玲,四十不到的年纪,足有五十岁的脸。本以为接下来会是一段车马折腾,没想到,郑玲的人现在就在酆城。
    “新城爱莲街藏山路34号1单元102室,”景慕青微微诧异,“不是说郑玲嫁了个家境不错的人家吗?”
    沈灵雨不懂:“有什么问题吗?”
    景慕青说:“那个地方,可以说是一个不可描述区。”
    沈灵雨更加不懂:“不可描述区是个什么区,谁起的这么有创意的名字?”
    景慕青拿手在沈灵雨头上轻轻摸了两下,促狭道:“新闻有报过,在那附近逮到不少做不合法营生的。就是那种,‘大爷来玩儿啊’的那种,不可描述……”
    屋里相继有咳嗽声响起,景慕青那句学得太妖太欠,惹得屋子里的人多少有些脸红。
    这件事的确有些奇怪。当初郑玲家里会逼迫她嫁给一个比她大很多岁,品行相貌都很差的男人,就是因为这个男人家里很有钱。那么有钱的人,怎么会住在那种可以说是混乱的地方呢?
    任怜珊死了那么多年,很多事情,已经和她活着的时候知道的,完全不一样了。任怜珊最大的愿望,是补给郑玲一场欠了十多年的烟火,而沈灵雨他们现在,却要考虑起在红灯区喊郑玲出来看烟花现不现实的事情了。
    为了更好地应对晚上可能发生的意外,沈灵雨拜托胖警官联系新城那边,了解到郑玲家中的情况。
    待到胖警官给那边打完电话,回来阴沉着脸把大致情况告诉他们之后,沈灵雨和景慕青对视一眼,一齐回头,望向提着乾坤奥妙袋的贾兴文。
    “干嘛?”贾兴文梗着脖子,被看得莫名其妙。
    “任怜珊在你那袋子里,有什么反应吗?”景慕青问。来时那本《走尽的桥》一直在沈灵雨手里拿着,贾兴文横竖不放心,夺过书收在他的乾坤奥妙袋里。
    愣了片刻,见沈灵雨朝他摆口型,他才反应过来:“放心,她什么都听不到。”
    沈灵雨和景慕青打算去新城,想办法替任怜珊完成这个心愿。贾兴文依然要跟着,在他看来,任怜珊绝对是在哄骗沈灵雨这个半吊子,然后好趁机杀人逃命。
    走之前,胖警官拦住他们,问了句:“怎么会想到帮恶灵完成心愿?景慕青也讹了人家的钱吗?”把景慕青噎得翻白眼。
    沈灵雨只跟着大笑,在一片哈哈哈之中走出警局,将事情糊弄过去。他们为什么决定要帮任怜珊,她才不会傻到全部抖给胖警官呢。
    当时在图书馆,一番较量过后,任怜珊拜了下风。烧书,是沈灵雨与任怜珊玩的一场心理战。如果不是记着在幻境时,任怜珊有重要的事情要与她说,沈灵雨是不敢玩这么大的。她赌任怜珊要跟她说的,是自己未了的心愿。
    她可以很认真地跟任怜珊耍性子,烧书对她来说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任怜珊却不敢跟她闹到底,任怜珊藏身书中十几年不转世,就是因为有心愿未了。
    任怜珊求沈灵雨,求她去给郑玲放一场烟花。任怜珊提出的交换条件,是自己留在沈灵雨身边,三年的时间,任她差遣。
    沈灵雨一时想不到自己留了任怜珊在身边可以做什么,有人却知道。“留下她。”苏弥月说。
    惊恐之下,沈灵雨抬头看向对面的景慕青,见景慕青迎上她的目光,一脸莫名。刚才那一声并不算小,他却没有听见苏弥月的声音。
    见她犹豫,苏弥月又说:“别看了,只有你能听到我的声音。答应任怜珊的要求,不会错。你我现在共用同一具躯壳,躯壳毁了,我的意识会彻底消散。”言下之意,她是不会害沈灵雨的。
    听苏弥月把利害关系说得清楚,沈灵雨才和任怜珊达成了协议。
    沈灵雨、景慕青和贾兴文三人驱车载着一堆烟花来到新城,七扭八拐进爱莲街藏山路时,天已经擦黑。
    黑夜是一切肮脏污秽最好的掩护。
    车子停在路边,景慕青去路边小超市买了三份面包肉肠回来作晚餐,关系有些尴尬的三人被迫在狭小的空间里相处,如果不是偶尔有包装袋碰撞声响起,闭上眼简直感觉不到车子里有对方存在。从他们目前的位置,可以很清楚地看见爱莲街藏山路34号1单元102室——郑玲现在的家。她家的灯是黑的,他们只好在这里等她。
    有踩着恨天高的女人扭腰摆胯走过来敲敲车窗,景慕青摇下窗户,一句千转百回的:“小帅哥,来玩玩儿吗?”就混着香水味飘了进来。
    景慕青笑着摇摇头,摇上车窗,笑容渐渐消失。待那女人走远些,他才忽然将车窗摇开一条缝隙,让新鲜空气灌进来。
    “如果以后我的女朋友用这么浓的香水,分手没商量。”他摘掉眼镜,揉着太阳穴跟沈灵雨说。顿了顿,他又对沈灵雨说:“许砚闻着浓重的味道也会晕,你要当心。”
    说话间,又有人来敲车窗,这回是一条壮汉。沈灵雨忍不住腹诽,这个地方的服务种类真是齐全。
    阳历三月,酆城的晚上还冷得很,车子外面这位汉子就敞着怀,露出他的纹身来。车窗摇下一截,眼神发紧的汉子顺着车窗左右前后扫了两圈,声洪如钟:“你们在停在这里干嘛?”
    景慕青嘿嘿一笑,装作胆怯又讨好的样子,道:“大哥,我们是老城那边的学生,来这边找人,不小心迷路了。”
    车内的三人都很年轻,如假包换的大学生。汉子看了两圈,没看出什么问题,眼神微微放松,只是依旧叫嚷着让他们快点滚。
    天越来越暗,车子边偶尔走过一对儿两对儿的,总会传来些难为听的对话。沈灵雨随手点开了车子电台,一阵观众笑声在车厢中响起,而后伴随着音乐开始了电台主持人半点都不好笑的段子讲演。
    沈灵雨从贾兴文手里接过了那本《走尽的桥》,握在手里。苏弥月告诉她,任怜珊不属于恶灵,而是书灵。
    万物皆有灵,根据《幽明巫典》下卷的记载,书籍被喜爱自己的主人长时间阅读摩挲,久了便会有了自己的意识。这种意识并不为书本身能做什么,书不像动物,口不能言,身不能动。可如果,喜爱它的主人死前将鲜血沾染在书上,那么书就有机会和主人的灵魂合二为一,变成书灵。书灵很难得,书的主人在死时,意念要足够强烈,才能顺利被留在书里。
    电台里的无聊段子和尴尬笑声音轨播放依旧,沈灵雨抱着怀里的书,看见1单元102室的灯光亮起。
    关掉电台,三人下得车来,直奔郑玲家去。刚走到楼道口,便见102室的门开着,有激烈的吵闹声传来。刚迈出步子,他们便看见一个秃顶的男人扯着女人的头发把她拖出来,掼在地上狠狠踢了两脚。
    秃顶男嘴里骂骂咧咧,没留神,被冲过去的景慕青和贾兴文按在墙上,暴揍一通。
    沈灵雨怀里的书抖了两下,102门口的女人抬起头,左顾右盼,最后将视线锁在沈灵雨怀里的书上,呆愣在原地连鼻子流出的血都顾不上。
    郑玲早在六年前就和她的丈夫离了婚。那时候她的丈夫还很风光,在外面听到她在大学时和女生有过恋情,觉得恶心,便把她踹出了门。就在同年,已经成为她前夫的这个男人受人哄骗破了产,想起他的这个被婆家扫地出门,又不为娘家所容的糟糠妻。从那之后,郑玲就是他的提款机,一时要求得不到满足,他就会像今天这样,对郑玲拳打脚踢。
    秃顶男很快受不住两个大男生的拳打脚踢,仓皇逃走。而郑玲,她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沈灵雨手里的书。
    郑玲狼狈地抹掉鼻血,胡乱理两把自己蓬乱的头发,强笑着站起身,谢过景慕青和贾兴文的相助。郑重地转过身,她小心地恳求沈灵雨:“姑娘,你手里的那本书,给我看一眼,就一眼,好不好?”
    沈灵雨被郑玲迫切的眼神触动,事先准备好的台词,一时全部忘在了脑后。最后,她也只点点头,把手里的书递过去。郑玲刚要伸手去接,却又朝沈灵雨笑笑,拖着刚才被踢得不大好用的腿跑回屋里去,再出来,手上明显有清洗过的痕迹。
    她接过那本《走尽的桥》,小心翻开,看了一会儿,像是不敢相信,又直接翻到最后面去。楼道里的灯瞬间熄灭,只剩102室里面清冷的灯光照过来。郑玲的头埋得低低的,谁也看不清她的表情。
    许久过后,沈灵雨看见她佝偻的双肩小幅度颤抖了几下。郑玲应该会忆起当年,那时她笑得像一缕春风,活得潇潇洒洒。她敢于直视自己的心,主动牵起了恋人的手。而今,她佝偻着站在一间小屋子的门口,连哭都不敢放出声来。
    昏暗的楼道中,有幽然的啜泣声盘旋,这一声,写尽了十年的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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