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风御翔这个精虫上脑的家伙怎么不干脆死了算了?
    怎么不得艾滋,得淋病,得梅毒,得一切见不得光的病,烂成一块腐肉,不对,是烂掉他那命根子看他还怎么色……
    得病,烂掉,……余歌说他专门……被安排去接待有病的……**……
    得了绝症不去等死还有钱玩,这样的人,不多吧?
    春城顶出名的艾滋病患者,病前好色如命病后变本加厉的,难道是……
    想到一个可能欺负过余歌的家伙,庄华伟一脚油门把车子开成飞机,是的,过去已经过去,我没法给你扭转历史,但至少,欺负过你的人,我能给你一一讨回公道!!!
    在庄华伟酝酿这回去医院第一件事就是辞职,第二件事就是去抱风家小叔的**,第三件事就是帮余歌秋后算账的时候,叶明牵着余歌的小手,正在柏油路上一步一个脚印的大步向前走。
    “楚唯!”
    “嗯!”
    “不要答应!”
    “啊?”
    “忘了楚唯这个名字!不管谁叫都不要再答应!”
    “啊?”
    “啊什么啊,你是余歌,从生下来就是叶明和余明庆的余歌,知道吗?”
    “过去的事情都忘掉,人这辈子谁都有走背运的时候,那一点都不稀奇。而且,你看,你要活的多少年?人生七十古来稀,所以就算你能活到七十岁好了,你看,你前十二年都在吃苦,都在走背运,你这是把一辈子的苦头提前吃完了啊,苦吃光了,那以后还剩下什么了,都是甜啊,你以后的日子都会是甜的,再也没有苦了!所以那些,就都忘了吧,啊,忘了,那么难受还惦记他做什么?”
    “聪明又漂亮,还会说四国语言……”
    “七国!”
    “啊?”
    “中、韩、英、德、法、日、葡萄牙……我都会!……不过写起来都不行了……”
    “呃……呃……,”叶明这辈子没接触过实际意义上的语言天才,先前听说余歌会四国语言已经让叶明大吃一惊,现在他说——“七……七国?!”叶明的声音直接走掉开叉,天啊,这余歌上辈子是外交官吗?
    “我四岁就出来卖了,很多国家,很多主人,换来换去的,不知不觉得就学会了,也不稀奇,说起来,我是天生的那种玩具人——”余歌抬起头,飞快地看了叶明一眼,也许是因为交易就要完成了,而这个人,又和那些人不大一样,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说点什么,“我妈妈……是他们集团的**。**们年纪大了,就要生孩子,一直一直不停的生,和那些漂亮的小男生关在一起,怀孕了,就生下来,他们说这样生下来的孩子才漂亮,可是遗传真的很奇怪,我妈妈在生了我以后,再生出来的都很丑很丑,那些人等到满月,照相,用还原技术逆向推画,画出来的成年人都很难看,他们……就干脆浸死他,然后要我妈妈继续生……”
    叶明完全目瞪口呆,余歌说的,这是哪个星球上的天方夜谭啊?!
    “妈妈生小歌的时候,已经疯掉了,怀孕的最后三个月,都是被捆在铁床上,一动不动的帮了三个月,结果生产的那天,还是被妈妈挣开了,妈妈用那本来是要给她剖腹产的手术刀往肚子上戳,整个肚子都戳烂了……”
    “我听见她一边戳一边说——妈妈带你离开!我好恨!为什么这一次她就要带他走,那我呢,为什么当初不带我离开,她现在想做好妈妈,我偏不让,是我冲过去从她的身体里拽出小歌的,是我!那时候他整个人,圆嘟嘟的身体就那么一点大,全都是血,一地一床的血,我告诉她小歌要陪我,才不要陪她……”
    余歌流着泪抬起头,“明哥,你说是不是我错了,是不是我太自私了,要是我当初没有留下小歌,让妈妈带他走,……是不是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我应该让他跟妈妈走的……”
    余歌松开叶明的手,就那么软着膝盖坐到地上双手掩面,“我错了妈妈,我不该害怕孤单就非要留下小歌陪我,我该让他早早跟你去的,不然也不用多受这三年的苦,还被那些**那样的糟蹋,妈妈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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