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原秋斜了她一眼:“那又怎么样,你不是说过这是你的马场了?”
    丽华扁了扁嘴,不吭声了,显得有些委屈,但很快又高高昂起了头,因为木楼里有人迎出来了——她在雾原秋这帮人面前装不起来,在老爹的手下面前还是架子十足的。
    这里的人果然识趣,迎出来的人都显得很尊敬她,一连串的问候,不是叫她“丽华小姐”就是叫她“丽华大人”,很像是长期依附犬金院家生活的“领民”,甚至有几个都有些忐忑不安,似乎没想到自家大小姐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跑来了——丽华也是早上才决定要带美佐到这里来玩的,其实她更想去游乐园,她都没和朋友一起去过游乐园,超想去,可惜被雾原秋否了。
    她对这里很熟悉,虽然她以前不住在这里,但这里是她从小到大最常来的地方,随口安排了几句就把这帮人打发走了,然后又高兴起来,转头就对雾原秋他们兴奋道:“我先带你们去看大马!”
    她是主人她说了算,众人都没意见,跟在她后面绕过了木楼又走了一段路,很快到了一片被木栏圈起来的烂泥草场前。丽华左右瞧了瞧,直接冲着草场旁像仓库一样的房子大叫道:“喂,黄金,快出来!我带了朋友来!”
    她话音未落,一匹马就从“仓库”里溜达着跑了出来,直奔丽华而来,气势雄壮,蹄声如雷——不是形容词,蹄子落地,大地真像在颤,雾原秋只瞧了一眼就知道这片烂泥草场是怎么来的了,就是这家伙硬踩出来的。
    真的是好大一匹马,丽华说是“大马”还真没说错,这马肩高绝对超过一米八了,身高两米半应该也超了,而且肌肉极其发达,蹄子更是硕大无比。
    雾原秋瞬间就警惕起来,他都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挨得了这马一蹄子,连忙上前把丽华、千岁和美佐护在身后,顺便把小花梨塞进了千岁怀里,而原本睡眼朦眬的三知代也突然清醒了,踏前一步,和雾原秋并肩而立,眼神十分锐利。
    丽华不明所以地叫道:“怎么了?”
    “没什么……”雾原秋只是本能如此,谁看到一座肉山“顿顿顿”向你跑来,都要惊一下的,好在这马跑到木栏前立刻就止住了步子,只是低着头好奇观望他们,似乎性格很温顺,完全没有一蹄子怼过来的意思。
    三知代也来了兴趣,仰头望着这匹巨型马,马上问道:“这是什么马?”
    丽华从他们两个人之间挤了过去,得意道:“是英国马,厉害吧?”她想炫耀好久了,今天终于找到机会了。
    三知代歪头看了她一眼,一时有点犹豫,似乎搞不明白英国马是指产地还是品种。她偏科比较严重,喜欢的是真精通,不喜欢的是真不通,而雾原秋看着这雄壮之极的马倒是若有所思,迟疑着问道:“这是不是英国的夏尔马?”
    他好像在纪录片里见过这种马,毕竟看起来体重能有一吨的马没多少,其中最壮的就是夏尔马了。
    马匹按用途大致可以分为三种:骑乘马、驮马和挽马。夏尔马就是挽马,主要工作是耕田,比牛力气还大,一般常说的“马耕”指的就是用这种马耕田,三五匹一字排开拖着巨犁,不比拖拉机差劲,英国工业革命之前好像养了上百万匹这种马,这才打下了足够支持人口暴发,能有多余人口进行工业生产的粮食基础——这种马力气是真的大,哪怕一匹马就能在拔河比赛中轻松战胜十几个壮汉,或是能拖着三四吨的重物硬走。
    马力里面的“马”,好像就是指的它,就是速度有点问题,这马跑不快。
    当然,雾原秋也不敢肯定,毕竟他又不是马匹专家,能大概猜一猜就是极限了,上面的数据记没记对都不敢肯定。
    丽华则眨着那对没有被知识污染过的纯净大眼睛,也开始犹豫了。她虽然生在畜牧世家,家里从牛马到鸡鸭都养,但她从来只是跑来看、跑来玩,就管这马叫黄金,是什么品种她真不知道。
    她犹豫了一会儿,掏出了手机,掉头打了个电话,小声说了几句话才转过头来,骄傲道:“对,黄金就是英国的夏尔马,血统很纯正,和它相当的也就两千多匹,很值钱!”接着她不敢多聊这话题了,她也就问出了一个名字,生怕雾原秋等人再追问细节,又连忙道,“可以进去看哦,黄金性格很好,从没伤过人。”
    说完她当先笨笨地翻过了围栏,伸手摸着黄金,紧接着又向马后面一瞧,伸手又拖过来一头白色的小毛驴,热情介绍道:“这是白银,黄金的好朋友,它们住在一起。”
    有她做榜样,早有按捺不住的美佐和小花梨也想进去了,满是期待的望着雾原秋,而雾原秋仔细瞧了瞧黄金,再瞧了瞧那头白色小毛驴,又回忆一下纪录片,觉得好像该没危险,直接一手一个,把她们也拎进了围栏——被英国佬代代选种,暴脾气的货色早就淘汰了,该留不下基因。
    这离得近了,美佐仰头望着这巨型马,如同仰望一座高山,直接惊成了小蛤蟆,小嘴都闭不上了,感觉今天真是开了眼界,而小花梨则在研究黄金白色又巨大的蹄子,感觉比自己脑袋都大。
    她惊叹道:“真的好厉害!好厉害的大马!”
    三知代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进来了,伸手轻拍着马肩膀,转头向丽华问道:“我能骑骑试试吗?”
    她没怎么骑过马,这年头用不着骑马打仗了,但这马这么壮实,确实让她感兴趣起来,但丽华和她关系一般,觉得她是硬搅和进来的拖油瓶,不拿她当朋友看,直接傲慢道:“不行,黄金是高贵的名马,从没被人骑过。”
    三知代眉头微皱,但她表面上从来很有礼貌,没再说什么,只是继续轻轻抚摸这匹马,但雾原秋可是知道她的本性的,生怕她夜里来就把这马弄走了,连忙在旁边说道:“夏尔马不能骑,它的背太宽了,除非你打算在上面劈叉,不然根本骑不了。”
    “不能骑吗?”三个声音同时响起,除了三知代就连美佐和小花梨都有些失望。
    “好像确实不能骑,这种马也没有被人骑的习惯。”雾原秋回忆着纪录片的内容,觉得这点倒能肯定,毕竟这马壮过头了。
    原来只是观赏用的玩物,三知代马上没兴趣了,目光开始巡视烂泥草场,径自去一边溜达了,而丽华瞧了瞧失望的美佐和小花梨,轻轻哼一声,边掏电话边说道:“你们可以喂它,喂它可好玩了,你们等等,我让他们送胡萝卜过来。”
    “谢谢丽华姐姐!”美佐和小花梨又高兴了,感觉喂喂马也挺好玩的,毕竟是两个小孩子,有的玩就很开心。
    很快,两大桶胡萝卜就被送来了,美佐和小花梨两个小孩子马上喂起了黄金,还小声和它说话,丽华则一脸矜持地在旁边看着,小脸上全是志得意满,根本不动手——她是不会干喂马这种粗活的,哪怕这马算她的宠物,她也不喂。
    雾原秋则在给千岁递胡萝卜,比起巨大的夏尔马,千岁明显更喜欢那头白色的小毛驴,这会儿她正兴致勃勃地喂驴,听着小毛驴“咔咔”咬胡萝卜,摸着它的白毛,还小声道:“慢慢吃哦,有很多。”
    接着她又转头对雾原秋小声赞叹道:“真没想到大马和小毛驴竟能成为朋友……阿齁,你说它们会不会是情侣?”
    这白色的小毛驴也是瘦瘦小小可可爱爱,她觉得有些像自己,那雾原秋自然可以对比那头超级壮的夏尔马,所以她觉得这对“金银组合”极有可能是情侣,但雾原秋却不敢这么想……
    要黄金和白银真是情侣,就它们的体型而言,白银会死吧?
    第一百一十五章 这马养定了
    卷毛丽华真就是个废物大小姐,在小花梨也询问黄金和白银为什么是好朋友时,身为马主的她竟然答不上来,不过驴死不倒架,她不肯明说自己不清楚,只是傲慢地哼了一声,状似自己不屑回答这种愚蠢的问题,转头就打电话招了一位马场老年员工来替她解释。
    马场老员工都快七十了,脸上的皱纹密到能夹死蚊子,但精神很健硕,矮矮小小显得很精悍,在自家大小姐的指示下,很痛快解释起了原因。
    马是群居动物,又很聪明,独居往往会缺乏安全感,时间久了容易心理出问题,所以马场就需要给马安排同居伙伴——不是那种同居伙伴,仅仅就是精神上的陪伴,雾原秋担心的事不会发生,小毛驴很安全。
    比如黄金,马场就这一头夏尔马,又是曰本很少见的重型挽马,它理所当然要独居,不然它和马厩、草场内别的公马起了冲突,像是争夺马群领导权之类的,一蹄子下去,普通马起码也要混个重伤,所以马场就特意安排了一只小毛驴从小陪着它,时间久了,它也就把小毛驴视为自己族群的一分子,到哪都带着它。
    别的公马也类似,马场里专门养着一群陪伴动物,从小毛驴、小山羊到八哥、鹦鹉都有,这些陪伴动物就跟着自己的马老大吃吃喝喝,平时什么也不用干,快乐似神仙。
    众人听了后觉得很神奇,也勾起了对养马的兴趣,开始围着这位叫做市力川的老人进一步询问起来,让市川力瞬间又转职成了导游。
    市力川一辈子就在马场、牧场工作,对这些门儿清,当导游绰绰有余,也就带着他们在马场中转了起来,陪他们去看普通的马以及挑选出来准备参赛的赛马——曰本赌马非常火,马赛极多,只要是马场多半都对参赛有兴趣,就是黄金马场规模不大,最多也就参加到三级赛,像菊花赏、东京优骏赏和皐月赏之类的也就幻想幻想,五十多年了,一面锦旗也没混到。
    那很难的,要是有马能拿到那三大赏,就是马中的三知代——三知代将来的目标就是要集“速浪旗”、“玉印”和“九州真传状”于一身,达到关西、关东和九州女流剑士的顶点。要是马能混到她这水平,就能说一声制霸曰本赛马界。
    市力川说起赛马,难得兴奋起来,滔滔不绝,甚至说起了不久前去世的“大爆炸”,也就是那匹同样出身北海道,两岁参赛便轻取第一,三岁就拿下三冠,成为曰本史上第二匹七战七胜的不败名马,号称“曰本现代赛马的结晶”、“无敌马”。
    而最后说到“大爆炸”因配种时颈椎骨折而不得不在北海道社台马场安乐死时,这位老人竟然还有些神色黯然,看样子当年就是“大爆炸”的马迷粉丝。
    雾原秋本来对这些趣闻没当回事,但听着听着听愣了,迟疑着问道:“市桑,你刚刚说多少钱?”这几天他听别的反应都不大,就听到钱的时候特精神,而刚才他模模糊糊好像听到了一个“五亿”的数字。
    “之前在曰本竞赛马拍卖大会上,‘大爆炸’最后的周岁子嗣拍出了51亿円的价格。”市力川不明所以,但这是大小姐的朋友,他还是耐心重复了一遍,“这价格很正常,‘大爆炸’当种马十三年,很多子嗣表现出色,不乏一级赛的冠军,作为投资并不亏。”
    “那‘大爆炸’值多少?”雾原秋更精神了,儿子都能卖这么多钱,那老爹呢?
    “它参赛时间较早,赏金累积排名并不高,只有九亿多円,放在现在可能都进不了前百。”市力川只当雾原秋好奇,倒也是知无不言,大概估算了一下,笑道,“但它退役后当过很长时间的种马,配种最初是两千五百万円一次,后来又改成了私下议价,粗估一下,它大概能值三四十亿円吧!”
    雾原秋眼睛亮了,竟然值三四十亿円?一匹马就值这么多?
    他顿时就心动起来,要是弄匹好赛马,不说赚三四十亿了,就是赚个三四亿,也够他把狐村打造成钢铁堡垒了吧?也够让狐村对他死心塌地了吧?
    自古以来有钱就能让鬼推磨,只要钱到位,让狐狸去推磨想来也该没问题,哪怕明天就让狐村举村动员,全家老小一波流,去和晁风拼命都大有可能!
    只是一匹马就能办到!
    这么妙的主意自己怎么没有早点想到?
    他瞬间在那里动起了歪脑筋,很快转头就望向了丽华,眼睛闪闪发光,悄悄拉着她坠后几步,小声问道:“这马场真是你的?你说了完全算数?”
    丽华傲然道:“当然,这可是我们犬金院家最早的牧场,是我们起家的根本,这里所有人都会无条件服从我的命令。”
    现在犬金院集团规模早就扩大了无数倍,经营重心早就转移,这里更像个养老基地,甚至牧场都改马场了,但犬金院丽华也没说虚话,这块地确实是在她名下,相当于犬金院集团的“太子印绶”,只要她不打算把这块地卖掉,没人会管她在这里干什么,反正这里怎么变动都已经影响不到犬金院集团的经营。
    雾原秋大概搞清楚后,马上兴奋道:“那我们合作养马怎么样?”
    丽华愣了愣,奇怪道:“合作养马?你……你会养马?”
    雾原秋觉得自己能行,如果灵米灵泉能增强人的体质,那增强马的体质也该没问题,而赛马这东西,理所当然该是谁的马更好谁就能赢吧?他要是能硬喂出一匹“灵马”,那赏金肯定滚滚而来,而且还可以长期生财,就算马退役了,也可以让马去卖身,接着赚小母马的钱……
    而且对他来说,就算失败了,顶多也就是损失些粮食、泉水,反正他用火腿肠从狐村交换成本也不高,伤不到筋骨,但只要成功了,那马只要能在一级赛上赢一次,他以后就彻底不用为钱发愁了。
    他越想越妙,全力蛊惑道:“反正你的马场现在参赛也没成绩,一个冠军也没拿到过,那不如把事情交给我,我来帮你养马,等赢了比赛,大家一起分钱,这怎么样?”
    丽华根本对这种事不在意,她又不缺钱,只觉得雾原秋这要求非常古怪,晃着一头卷毛在那里思考了一会儿,觉得很无所谓,一挥小扇子就答应了:“好吧,你想玩就拿去玩吧,只是几匹马而已!”
    她可是很大方的贵族,对朋友超级好的,决定了也不耽搁,马上就要叫市力川过来,让他把赛马全移交给雾原秋,而雾原秋连忙阻止道:“不着急,回头咱们私下细说。”
    丽华眼睛一亮,瞬间小脸上的神色也鬼祟起来,低声但又微微有些兴奋地问道:“这是……我们之间的小秘密?”
    雾原秋先是点头,但马上觉得不对,又赶紧摇了摇头:“也不算是秘密,只是现在大家正玩得高兴,不是谈正事的时候,我们回头慢慢再说。”
    主要是得瞒着美佐,这小东西知道了八成要回去报告,让雾岛那边知道他跑到富良野来养马,还要参加赌马,那就不太好了。
    但是,好不容易找到一条能发家致富,把那些灵米灵泉彻底利用起来的路子,这马他养定了!
    …………
    参观游览继续,黄金马场也不是只养了马,或者马场不像很多人想象中那样只会养马,这里也种庄稼和蔬菜,建有温室大棚,只是量不大,基本维持在自给自足的状态下,毕竟地不缺,闲着也是闲着。
    此外还散养着几十只鹅,几百只鸭,几千只鸡,上千只羊,以及做着宠物生意——这马场还养着矮脚马、小毛驴、小型猎犬以及一些鸟,这些都会当成宠物来售卖,甚至黄金也该算宠物马,毕竟这年头也不用它来拉梨或是拖大炮。
    众人则一样一样看着,都觉得长了见识,也玩得很欢乐,特别是遇到散养的羊群后,美佐拿着胡萝卜去给羊改善伙食,结果被一群羊围了起来,舔得她咯咯直笑。
    小花梨也觉得特别好玩,到中午吃饭时候搂着雾原秋的脖子都不撒手——大哥哥真好,带我来这么好玩的地方!
    雾原秋本来一直在考虑怎么通过赛马发大财的事,想得眼冒金光,脑子里全是收银机的音效,但游览途中,意外发现市川力这位老人竟然是个“全才”,从种红薯土豆到养鸡养鸭全都精通,不愧是在牧场马场干了一辈子的老人。
    他觉得运气真不错,赶紧向市力川私下请教了一番,大概把狐村的情况说了说,请他帮着考虑考虑怎么开发——他自己也在学,但他没种过地,只看书有时看得一头雾水,真是难得遇到一个行家。
    市力川也没当回事,只是有点奇怪现在曰本哪个山村竟然连拖拉机都用不上,畜力也不足,竟然好像还在完全人力耕作,但还是帮他规划了一番,解答了很多疑惑,让雾原秋收获不浅,算是帮他日后在狐村收买人心积累了一定的资本。
    等中午大家饱饱吃了一顿田园午餐,下午丽华又带大家去骑马,帮他们找了马靴马裤,还特意选了一批温顺的小母马,只是她不骑,支了张桌子,弄了把遮阳伞,就在草场边很高贵地喝茶,神色矜持,贵气四溢,仅找了两名女性工作人员来指导雾原秋他们。
    三知代不用别人细教,哪怕她没怎么接触过马匹,大概听了听注意事项就翻身上马,马靴一磕,轻提缰绳,自己骑着就在那里溜达起来,竟然像个老手。
    佐藤千岁不服,有心和她较量一下,但实在没有三知代的天赋,最后只能让雾原秋陪着她一起慢慢骑,不过心里也挺高兴的,一直小声哼哼——两个人骑着马儿一起在草地上漫步,有种电视剧里小浪漫的感觉。
    但她慢悠悠骑了一会儿,离众人远了,转头望向雾原秋,关心地问道:“阿齁,你在和洋娃娃商量什么事,怎么一整天鬼鬼祟祟的?”
    第一百一十六章 三知代和两个“正”字
    在一周之前,雾原秋和犬金院丽华的关系只能说一般般,基本全是看在黑木健介的面子上才照顾着她,更像是在还人情,但这一周两个人的关系突飞猛进,丽华不但成了雾原秋的债主,还吃起了雾原秋的特制饭团,两个人也开始有说有笑起来。
    仅今天佐藤千岁亲眼看到的,雾原秋就多次拉住丽华,在那里和她嘀嘀咕咕,说心里完全不在意,那是假的。
    当然,她相信两个人之间是没什么的,就是随口问问。
    雾原秋没想到她这么敏感,倒也没瞒她,坦然道:“在商量一起赚钱的事,我准备帮她养一匹马,参加比赛赚些赏金。”
    “养马?”佐藤千岁脑子转得很快,瞬间反应过来,“你要用那些米来喂马?”
    “肯定没那么简单,估计养一匹竞速马挺麻烦的,但我确实想试试。”雾原秋实话实说。
    佐藤千岁心里微微有些不痛快了,明明一开始是特意为她准备的好东西,结果丽华吃上了,三知代吃上了,现在竟然连马都要开始吃了,简直见者有份,有烂大街的嫌疑,倒显得她无足轻重起来,但那是雾原秋的东西,雾原秋想给谁吃是他的自由,她又管不着。
    她皱着淡淡的眉毛,憋屈道:“阿齁,你到底要干什么?怎么需要的钱越来越多了?如果只是欠了洋娃娃的货款,也不用去养马,我们一起凑一凑,很快能还上的。”
    雾原秋无奈道:“不只是货款,拿到那些米,我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还需要持续不断地支付,所以必须想办法赚钱。”
    佐藤千岁怔了一下:“原来是这样,难怪……”
    天下果然没有白吃的午餐,拿了人家的东西就要给人家回报,这天经地义,不然这些米的来源可能就会断掉,这她能明白,只是她觉得有些心里有些不痛快——这件事她就帮不上什么忙了,身为一名十六岁的高一学生,她手头没多少现金,向家里要也不太方便,毕竟不是个小数目。
    帮不上忙让她一时沮丧起来,嘟着小嘴有些不高兴,雾原秋瞧了瞧,拿不太准她在想什么,犹豫了一下,试探道:“你……愿意帮忙吗?”
    佐藤千岁讶然抬头:“我能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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