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拽住两头,用力地拉伸开来,硬是把那香柱拉开了一倍的长度,此时,他手臂上的筋已经清晰可见。当他松开手后,那香柱又恢复到了原来的样子,好像从来没有受到过暴力的拉扯,一般如此紧的材料,被拉开一倍的长度,是几乎不可能百分之百还原的,弹性一点会受到一些损伤。
唐雁丘惊喜地说:“果然是宝贝。”
庄尧拿尺子量了量,“嗯,跟我们之前试验的一样,无论经过怎样的拉扯,都能完全复原,什么动物的筋都不可能这么神奇,但是经过检测,这确实是某种脊椎动物的筋。这种材料用来做弓弦是绝对完美的,无论遭遇怎样强度的拉扯都能一直保持这样的弹性,可以保证唐雁丘箭术的完全发挥。”他把香柱放到了一起,推到了丛夏面前,“现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怎么把它们拼到一起。”
丛夏伸手拨弄了一下,“我试试。”
“你不能只是试试,你必须成功。用任何现代技术的手段都不可能做到无缝衔接,如果这根强度如此之大的弓弦有九个接口,那效果会比牛皮筋还差,你需要让它们完全的融合,就像它们在那种动物体内时一样。”
丛夏往那香柱里注入了一些能量,清晰地感受到了它的细胞活性,他道:“我还是有点把握的,应该没问题。”
成天壁道:“关于是什么动物,你们有什么想法吗?”
庄尧道:“有,不过只是猜测。”
“什么?”
庄尧道:“他们提取了沈长泽的基因进行比对,他们觉得这有可能是‘海龙’的筋。”
“‘海龙’?”
“这个你们还不知道,简单来说,海龙是龙血人的祖先。八几年的时候,我们国家挖掘海上石油,下钻井的时候炸出来一条怪鱼,全身金色,外形有些像古代神话传说中的龙,你们可以想象成沈长泽变成鱼的样子。总之,那条鱼全世界独此一只,而且无论在那个海域怎么搜寻,都再也找不到其他的。这条鱼后来被人发现它的血液是宝藏,不禁是浓酸,而且是同样剂量下强度比海洛因高出千倍的兴奋剂,能让人在瞬间变成力大无穷、嗜血成性的超人,不过很快就会死亡,但如果剂量小的话,人就能活下来。最开始利用海龙的血液,是想制造高纯度的兴奋剂,用于医学研究和武器制造,结果后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就制造出了基因改造战士,也就是那些龙血人。现在海龙的身体已经被利用得所剩无几了,纯正的海龙血液可能已经没了,它只有血液提取的基因可以用于基因改造,目前改造试验用的都是沈长泽的血,培养出来的龙血战士不禁成功率低,而且战斗机能也比用纯正海龙血改造出来的差很多。本来寻找了二十多年,他们对再找到一条海龙已经不抱希望了,但是现在时代变了,什么离奇的动物都出现了,海底还出现了超级生命,他们又燃起了寻找海龙的希望,所以,这筋一出现,他们就非要跟龙血基因比对一下。”
丛夏皱眉道:“这思维跳跃是不是有点大。”
“不大,有这样的猜测也是很合理的。龙的传说由来已久,凡是传说,都有一定传播广泛的事件作为渲染的基础,海龙就很符合传说中生活在水中的龙的形象,这么强大的深海生物,肯定经历过数亿年的演化,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才几千年,海龙完全有可能在历史上出现过,只是跟我们知道的形象不符合而已。而海龙和这些香柱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全都是人类资料库里史无前例、没有记载的生物,而且找不到任何可以追溯的踪迹,这样的动物其实并不多,大部分我们新发掘的物种,都能找到它的祖先和同类。既然他们都是孤零零的,而且身体构造远超过人类的想象,那么将他们连想到一起并不奇怪。”
唐雁丘道:“如果这真的是海龙的筋,我还能用它做弓弦吗?”
庄尧一瞪眼睛,“东西都在我们手里了,想拿走?除非来抢。”
丛夏笑道:“对,除非来抢,这就是我们的了。不过,我记得沈长泽的血液浓度高达96%还是97%吧,这么接近的血液浓度,用于基因改造的成果却和纯血差那么多。”
“别小看那3%的差距,那是高级物种和混血杂种之间无法逾越的鸿沟,沈长泽和海龙之间的差距,绝对是翻天覆地的。”
邓逍撇了撇嘴,“小庄尧,你嘴巴真欠,要是被单哥听着,肯定抽你了。”
庄尧白了他一眼,“杂种是个中性词,你有时间少睡觉吃饭,多看点书。”
邓逍的脸垮了下来,郁闷地看着丛夏,像个跟小朋友打架输了的小孩儿,眼睛里就写着“丛哥你管管他”。
丛夏没理他,他有更关心的事,“听说艾尔·莫瑞出现了返祖迹象,是最近三个月才开始变异的,他有可能返祖成海龙吗?”
“他确实出现了明显的鱼类返祖迹象,根据唐汀之的说法,他最开始的血液浓度是66%,三个月的时间,现在已经达到69%了,别小看这3%,这点差距在龙血人的能力是体现得很明显的。他现在可以在水里自由呼吸达到半个小时。不过,要注意的是,海龙是一种动物,但它不是一个独立的种,它是鱼类,所以艾尔·莫瑞体现的更多特征,是鱼类的特征,而不是海龙的,只不过因为他是龙血人,所以在返祖的时候,出现了龙血浓度增加,体现海龙特征等情况。要把一个物种的所有特性完全返租出来,需要很长的时间,就算他能把所有鱼类的特征都返租出来,他也不会成为海龙,他只会成为鱼,不过,到那个时候,他的血液浓度恐怕就跟沈长泽差不多了,所以,对他的研究还是很必要的。”
柳丰羽道:“我就奇怪了,为什么沈长泽是纯血呢?龙血人的血液浓度都是怎么决定的?根据体能?”
庄尧摇了摇头,“不是,龙血人的血液浓度,跟自身基因有关,自体基因跟龙血基因融合得越好,龙血浓度就越高,成功率也就越高。艾尔·莫瑞是除了沈长泽之外,融合最好、排异反应最小的一个龙血人,而沈长泽之所以能达到几乎纯血,是因为他不是被改造出来的,他是被两个龙血人生出来的,排异反应被他的父母承担了,基因融合他在胚胎里就完成了。不过,女性龙血人是凤毛麟角,受孕更是目前只有他母亲成功过,所以他是唯一一个‘纯血’龙血人,虽然他的血液浓度只有97%。”
“原来如此……”丛夏挑起一根香柱,“如果这个真的是海龙的筋,那就说明海龙真的在历史上出现过,而且,它能够被找到。”
柳丰羽翻了个白眼,“我一点也不希望这是那什么海龙的筋,你怎么就不想想,如果那种大怪物真的在海里,那有一天我们去南海的时候,就有可能碰到它,你想碰到它?我光是听到几十米长的食人鱼、上百米长的大乌贼,我就不想去了,你是不是嫌我们命太长啊。”
丛夏苦笑道:“我随口说说,我也不想碰到。”
庄尧道:“想不想又怎样,不是我们能决定的。丛夏,你今天就留在实验室吧,试试吧它们接起来,唐雁丘和柳丰羽,你们这几天什么都不要,抓紧一切时间突破二阶,我们敌人越来越难对付了,而我们还太弱。”
众人点点头。
庄尧说得没错,他们还太弱,除非拥有毁天灭地的能力,否则如何对付那些动不动几百米上千米的超级生命?为了自己,为了自己珍视的人,他们每一个人,都要不断地变强。
152、末世之谜
丛夏开始把精力集中花费在处理那九根香柱上。
唐雁丘的弓长1.5米,这九根香柱连接在一起,刚好能够用,庄尧之前还在为给唐雁丘寻找合适的弓弦而发愁,甚至打算派人回唐家找一找,结果还没来得及行动,他们就从大雁塔带回了这些东西,这不得不说是个完美的巧合。
丛夏在开始感受它们的时候,发现这些香柱里还残留着极其微弱的火能量,按理说,动物体死亡之后,能量会在几个小时内散去,如果过了一天,能量就没有吸收的价值了,但是这不代表能量会彻底消失,不过,经历了千年还能残留着些微能量,也未免太神奇了。
丛夏决定用火能量将它们修补起来。他尝试的最多的是用能量改变物体形状和分子密度,其他的改造虽然也尝试过,但是不如这两种改造用的娴熟,但是拼接物体,而且是从分子层面拼接,让它们回到最初没有被切断时的样子,他是从来没试过的。他把两根香柱合在了一起,小心地往里面汇入能量,试图用修补人体损伤的方式修补它们,毕竟如果是人的筋断了,他这种方法可以促进细胞再生,让它们自动愈合。但是他试过之后发现这个方法不行,因为这些筋已经死了,无法再生细胞,自然也就不能自动愈合。
看来,只能把它们当成材料来拼接。
丛夏一整天的时间都泡在实验室里,不断地尝试着。他大部分时间用在了处理香柱上,同时也分出时间上课和做体能训练。
这时候,其他人也都异常地忙碌。
所有人每天都要做的两件事,一个是体能训练,一个是体能能量核的修炼,除此之外,庄尧开始给每个人制定独立的训练课程,并同时在为所有人打造合适的武器。
他给成天壁单独在训练场里僻出一个角落,放了一个重达两顿的大铁球,让成天壁每天对着这个铁球劈砍和刻字。成天壁的风刃用来切肉切木头自然是所向披靡,但是碰上钢铁就明显的力不从心,毕竟风是无形的,它本身没有削砍能力,是成天壁赋予它速度和力度,让它能够破切物体,但是要切开钢铁实在是太难了,那必须在一个非常精确的角度,注入非常强大和锐利的风,同时还要具备瞬间破切的速度。刻字是为了锻炼他控制风力的精准度,劈砍是锻炼他的速度和力度,成天壁也不多废话,每天就对着这个铁球练习。一开始,他只能在铁球表面刻上浅浅的字,而且七扭八歪,随着练习的深入,他能够对铁球表面造成的伤害越来越深。
唐雁丘和柳丰羽两个人由于马上就要突破二阶了,每天一半的时间都在闭关修行,而另外一半的时间则要进行自己的训练。
唐雁丘每天的常规训练是臂力训练和射箭两部分,这两样并不需要庄尧教他,他三岁开始习武,一天都没有疏于锻炼,知道怎么样让自己的体能和技术变得更加好。不过,庄尧给他增加了针对禽类返祖人的训练计划,让他锻炼翅膀能力和视力,同时给他制造了障碍环境,让他闭着眼睛训练雷达能力,试图用训练的手段激发他将生物雷达的能力返租出来。这种激发潜能的方式是非常有效的,生命体进化的方向,都是为了适应环境、更好的生存,当有某一方面的生存需求时,生命体就会自发地朝着那个方向进化,只不过,这种进化通常需要以万年为单位的时间、经历无数代的努力才能完成,但是,在这个疯狂的末日时代,所有变异动物用一年的时间达到了比寒武纪百万年的时间更加变态的进化,所以唐雁丘在短时间内强制进化出生物雷达能力也并不是什么难事。等到唐雁丘能把这个逆天的能力进化出来,他就不需要用眼睛去看了,他全身每一个细胞都是他的眼睛,他可以感知周围的任何活物和死物,比以前更快地射出致命的箭。
柳丰羽的训练比较特殊,体能训练方面他可以和大家一起进行,但是针对他能力的训练,庄尧给他单独找了个小一些的训练室,毕竟他的消化液有腐蚀性,还会散发生物武器等级的臭气,如果让他在地下训练场里训练,所有人都会被他熏晕过去。柳丰羽对这一点很满意,他也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的能力。他的训练主要是臭气的操纵和消化液的浓度,庄尧给他准备了不同强度的物体至少上百件,从最软的海绵到最硬的钢材不一而足,针对他花瓣上的倒刺,也设计了一套刺穿精准度的训练。每次柳丰羽离开训练场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人敢进去。但是奇怪的是,他只要把臭气散去,换一身衣服,自己的身上就没有味道了,只是他心里洁癖极其严重,每次训练完都要洗很长时间的澡,然后喷上香水,才觉得自己可以见人。
邓逍的训练更为复杂一些。因为他是近身格斗型战斗员,必须具备好的格斗能力,否则空有一身蛮力和速度,很可能连敌人的尾巴都抓不到,因此他的训练是全军事化的,庄尧特意找了两个特种兵给他当教练,轮番上阵训练他。除了格斗训练之外,邓逍还有一半的时间要做两栖爬行类返祖人的训练,这方面的工作量也相当大,比如,他每天要在光滑的天花板上爬至少一个小时,以锻炼他无视重力的爬行能力,这种爬行极其消耗体力,因为他身体重达三百多斤,只靠四只脚的吸盘吊起这么重的身体,可想四肢的负荷有多大,因此所有人都能看到一只大蜥蜴每天在头顶爬来爬去,有时候一边爬一边大喊着自己中午和晚上要吃什么;此外,庄尧要求他训练部分变身的能力,例如在人类的形态下使用局部皮肤强化、尾巴或者吸盘能力,这样可以有效地节省能量,有时候邓逍并不需要完全变身就可以达到某个目的,他也有局部变身的能力,只是控制得很差,也从来没锻炼过;邓逍自己比较喜欢做的训练,是变色训练,就是返祖出变色龙的能力,让他呆在一个单一色调的房间里,不断暗示自己融入环境,因为这种训练不需要动,他可以偷懒,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训练,他终于能让自己的皮肤降低一个色号了;最让他难受的训练,是庄尧逼迫他返租出神经毒素,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邓逍每天都要被注射小剂量的毒液,让他的身体细胞对毒液进行反扑,从而激发他体内毒液的分泌,因为神经类毒素对人的痛感神经刺激比较大,邓逍每次都疼得直叫唤,在痛苦了十天之后,也终于出现了效果。总之,邓逍累的每天几乎都是爬回去的,饭量比平时翻了一倍。
至于庄尧自己,每天除了要进行很多实验、不时监督他们训练以及研究针对性武器外,还要抽出时间用以自己的修炼,他忙的每天只能休息四五个小时,半个月下来瘦了一圈儿。
在他们的隔壁,龙血人和那些雇佣兵也都在地下训练场里不分昼夜的强化着自己,在他们看不到的角落里,姚潜江、李道蔼甚至周奉岚、吴悠,以及许许多多非敌非友的强者们,也都在不断地让自己变得更强。
二十天后,丛夏在经历过无数次的失败,消耗了数不清的能量后,他终于成功让两根香柱完美融合到了一起,他生怕自己忘了刚才是怎么做到的,第一时间不是报喜,而是扑到电脑前把自己刚才能量入微控制的方式和分子改造的方式快速用自己的语言记录了下来。
然后,他才打电话给庄尧,让庄尧来测试这两根香柱的结合是否达标。
庄尧很快就来了,他拿起那两根香柱,表面上看它们之间没有任何连接的痕迹,完全就像是一个东西,他把香柱放到显微镜下,仔细地看了半天,才道:“不错,连接处的密度达到了其他地方的80%。”
丛夏一听,有些失望,“还是不行啊。
“已经可以使用了,只是不够完美。不过,衔接起来难,但是改变分子密度可是你的强项,你只要再耗费一些时间,肯定能让它们变回没有被切割的状态。”
丛夏揉了揉发晕的脑袋,“对,你说得对,我都有点晕乎了。我想把这九根香柱完全连接起来,然后,再逐一对它们的衔接点进行分子密度的强化。”
“嗯,记住,只要达到跟香柱本身的分子密度一样就可以收手了,衔接处的密度太大,不利于唐雁丘掌握均衡的力道,而且,这毕竟是独一无二的东西,我怕对它本身造成什么损伤。”
“放心,我明白。现在要告诉小唐吗?”
庄尧点点头,“可以,最近20天所有人都训练得非常辛苦,告诉他这个好消息,然后所有人休息半天,我们带着阿布出去野餐。”
丛夏疲倦的脸上露出一个开心的笑容,“太好了,大家肯定都很高兴。”他赶紧往训练场里打了个电话,然后又给厨房打了个电话,让他们准备足够的食材,给他们装车上。
十分钟后,还在训练场里苦战的四个人都回到了三区,邓逍一看到丛夏,就哭嚎道:“丛哥,我终于能放假了,我谢谢你啊,我都快累成傻逼了。”
丛夏忍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不就给你放假了吗,大家这些天都辛苦了,一会儿我们就带着阿布和好吃的好好出去玩儿一玩儿。”
邓逍感动的差点儿拜天谢地,他都有四五天没见到阿布了,一般训练完之后他已经累得只能张嘴吃饭了,吃完就直接回房间睡觉,连打开窗户和阿布飞个吻的力气都没有。
柳丰羽摸出镜子看着自己的俊脸,叹道:“终于能休息一下了,我最近累得脸上都长干纹了,对了,阿清又开了一家美容院,晚上我去做个全身SPA。”
庄尧黑着脸说,“你知道你最近花了多少钱吗?”
柳丰羽满不在乎地说:“多少?”
“数字我就不说了,反正你没概念,这20天大家呆在训练场里,一分钱没花,你却订了一大堆没用的东西,还让小王专门给你准备一个房间放衣服。”
唐雁丘惊喜地说:“果然是宝贝。”
庄尧拿尺子量了量,“嗯,跟我们之前试验的一样,无论经过怎样的拉扯,都能完全复原,什么动物的筋都不可能这么神奇,但是经过检测,这确实是某种脊椎动物的筋。这种材料用来做弓弦是绝对完美的,无论遭遇怎样强度的拉扯都能一直保持这样的弹性,可以保证唐雁丘箭术的完全发挥。”他把香柱放到了一起,推到了丛夏面前,“现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怎么把它们拼到一起。”
丛夏伸手拨弄了一下,“我试试。”
“你不能只是试试,你必须成功。用任何现代技术的手段都不可能做到无缝衔接,如果这根强度如此之大的弓弦有九个接口,那效果会比牛皮筋还差,你需要让它们完全的融合,就像它们在那种动物体内时一样。”
丛夏往那香柱里注入了一些能量,清晰地感受到了它的细胞活性,他道:“我还是有点把握的,应该没问题。”
成天壁道:“关于是什么动物,你们有什么想法吗?”
庄尧道:“有,不过只是猜测。”
“什么?”
庄尧道:“他们提取了沈长泽的基因进行比对,他们觉得这有可能是‘海龙’的筋。”
“‘海龙’?”
“这个你们还不知道,简单来说,海龙是龙血人的祖先。八几年的时候,我们国家挖掘海上石油,下钻井的时候炸出来一条怪鱼,全身金色,外形有些像古代神话传说中的龙,你们可以想象成沈长泽变成鱼的样子。总之,那条鱼全世界独此一只,而且无论在那个海域怎么搜寻,都再也找不到其他的。这条鱼后来被人发现它的血液是宝藏,不禁是浓酸,而且是同样剂量下强度比海洛因高出千倍的兴奋剂,能让人在瞬间变成力大无穷、嗜血成性的超人,不过很快就会死亡,但如果剂量小的话,人就能活下来。最开始利用海龙的血液,是想制造高纯度的兴奋剂,用于医学研究和武器制造,结果后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就制造出了基因改造战士,也就是那些龙血人。现在海龙的身体已经被利用得所剩无几了,纯正的海龙血液可能已经没了,它只有血液提取的基因可以用于基因改造,目前改造试验用的都是沈长泽的血,培养出来的龙血战士不禁成功率低,而且战斗机能也比用纯正海龙血改造出来的差很多。本来寻找了二十多年,他们对再找到一条海龙已经不抱希望了,但是现在时代变了,什么离奇的动物都出现了,海底还出现了超级生命,他们又燃起了寻找海龙的希望,所以,这筋一出现,他们就非要跟龙血基因比对一下。”
丛夏皱眉道:“这思维跳跃是不是有点大。”
“不大,有这样的猜测也是很合理的。龙的传说由来已久,凡是传说,都有一定传播广泛的事件作为渲染的基础,海龙就很符合传说中生活在水中的龙的形象,这么强大的深海生物,肯定经历过数亿年的演化,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才几千年,海龙完全有可能在历史上出现过,只是跟我们知道的形象不符合而已。而海龙和这些香柱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全都是人类资料库里史无前例、没有记载的生物,而且找不到任何可以追溯的踪迹,这样的动物其实并不多,大部分我们新发掘的物种,都能找到它的祖先和同类。既然他们都是孤零零的,而且身体构造远超过人类的想象,那么将他们连想到一起并不奇怪。”
唐雁丘道:“如果这真的是海龙的筋,我还能用它做弓弦吗?”
庄尧一瞪眼睛,“东西都在我们手里了,想拿走?除非来抢。”
丛夏笑道:“对,除非来抢,这就是我们的了。不过,我记得沈长泽的血液浓度高达96%还是97%吧,这么接近的血液浓度,用于基因改造的成果却和纯血差那么多。”
“别小看那3%的差距,那是高级物种和混血杂种之间无法逾越的鸿沟,沈长泽和海龙之间的差距,绝对是翻天覆地的。”
邓逍撇了撇嘴,“小庄尧,你嘴巴真欠,要是被单哥听着,肯定抽你了。”
庄尧白了他一眼,“杂种是个中性词,你有时间少睡觉吃饭,多看点书。”
邓逍的脸垮了下来,郁闷地看着丛夏,像个跟小朋友打架输了的小孩儿,眼睛里就写着“丛哥你管管他”。
丛夏没理他,他有更关心的事,“听说艾尔·莫瑞出现了返祖迹象,是最近三个月才开始变异的,他有可能返祖成海龙吗?”
“他确实出现了明显的鱼类返祖迹象,根据唐汀之的说法,他最开始的血液浓度是66%,三个月的时间,现在已经达到69%了,别小看这3%,这点差距在龙血人的能力是体现得很明显的。他现在可以在水里自由呼吸达到半个小时。不过,要注意的是,海龙是一种动物,但它不是一个独立的种,它是鱼类,所以艾尔·莫瑞体现的更多特征,是鱼类的特征,而不是海龙的,只不过因为他是龙血人,所以在返祖的时候,出现了龙血浓度增加,体现海龙特征等情况。要把一个物种的所有特性完全返租出来,需要很长的时间,就算他能把所有鱼类的特征都返租出来,他也不会成为海龙,他只会成为鱼,不过,到那个时候,他的血液浓度恐怕就跟沈长泽差不多了,所以,对他的研究还是很必要的。”
柳丰羽道:“我就奇怪了,为什么沈长泽是纯血呢?龙血人的血液浓度都是怎么决定的?根据体能?”
庄尧摇了摇头,“不是,龙血人的血液浓度,跟自身基因有关,自体基因跟龙血基因融合得越好,龙血浓度就越高,成功率也就越高。艾尔·莫瑞是除了沈长泽之外,融合最好、排异反应最小的一个龙血人,而沈长泽之所以能达到几乎纯血,是因为他不是被改造出来的,他是被两个龙血人生出来的,排异反应被他的父母承担了,基因融合他在胚胎里就完成了。不过,女性龙血人是凤毛麟角,受孕更是目前只有他母亲成功过,所以他是唯一一个‘纯血’龙血人,虽然他的血液浓度只有97%。”
“原来如此……”丛夏挑起一根香柱,“如果这个真的是海龙的筋,那就说明海龙真的在历史上出现过,而且,它能够被找到。”
柳丰羽翻了个白眼,“我一点也不希望这是那什么海龙的筋,你怎么就不想想,如果那种大怪物真的在海里,那有一天我们去南海的时候,就有可能碰到它,你想碰到它?我光是听到几十米长的食人鱼、上百米长的大乌贼,我就不想去了,你是不是嫌我们命太长啊。”
丛夏苦笑道:“我随口说说,我也不想碰到。”
庄尧道:“想不想又怎样,不是我们能决定的。丛夏,你今天就留在实验室吧,试试吧它们接起来,唐雁丘和柳丰羽,你们这几天什么都不要,抓紧一切时间突破二阶,我们敌人越来越难对付了,而我们还太弱。”
众人点点头。
庄尧说得没错,他们还太弱,除非拥有毁天灭地的能力,否则如何对付那些动不动几百米上千米的超级生命?为了自己,为了自己珍视的人,他们每一个人,都要不断地变强。
152、末世之谜
丛夏开始把精力集中花费在处理那九根香柱上。
唐雁丘的弓长1.5米,这九根香柱连接在一起,刚好能够用,庄尧之前还在为给唐雁丘寻找合适的弓弦而发愁,甚至打算派人回唐家找一找,结果还没来得及行动,他们就从大雁塔带回了这些东西,这不得不说是个完美的巧合。
丛夏在开始感受它们的时候,发现这些香柱里还残留着极其微弱的火能量,按理说,动物体死亡之后,能量会在几个小时内散去,如果过了一天,能量就没有吸收的价值了,但是这不代表能量会彻底消失,不过,经历了千年还能残留着些微能量,也未免太神奇了。
丛夏决定用火能量将它们修补起来。他尝试的最多的是用能量改变物体形状和分子密度,其他的改造虽然也尝试过,但是不如这两种改造用的娴熟,但是拼接物体,而且是从分子层面拼接,让它们回到最初没有被切断时的样子,他是从来没试过的。他把两根香柱合在了一起,小心地往里面汇入能量,试图用修补人体损伤的方式修补它们,毕竟如果是人的筋断了,他这种方法可以促进细胞再生,让它们自动愈合。但是他试过之后发现这个方法不行,因为这些筋已经死了,无法再生细胞,自然也就不能自动愈合。
看来,只能把它们当成材料来拼接。
丛夏一整天的时间都泡在实验室里,不断地尝试着。他大部分时间用在了处理香柱上,同时也分出时间上课和做体能训练。
这时候,其他人也都异常地忙碌。
所有人每天都要做的两件事,一个是体能训练,一个是体能能量核的修炼,除此之外,庄尧开始给每个人制定独立的训练课程,并同时在为所有人打造合适的武器。
他给成天壁单独在训练场里僻出一个角落,放了一个重达两顿的大铁球,让成天壁每天对着这个铁球劈砍和刻字。成天壁的风刃用来切肉切木头自然是所向披靡,但是碰上钢铁就明显的力不从心,毕竟风是无形的,它本身没有削砍能力,是成天壁赋予它速度和力度,让它能够破切物体,但是要切开钢铁实在是太难了,那必须在一个非常精确的角度,注入非常强大和锐利的风,同时还要具备瞬间破切的速度。刻字是为了锻炼他控制风力的精准度,劈砍是锻炼他的速度和力度,成天壁也不多废话,每天就对着这个铁球练习。一开始,他只能在铁球表面刻上浅浅的字,而且七扭八歪,随着练习的深入,他能够对铁球表面造成的伤害越来越深。
唐雁丘和柳丰羽两个人由于马上就要突破二阶了,每天一半的时间都在闭关修行,而另外一半的时间则要进行自己的训练。
唐雁丘每天的常规训练是臂力训练和射箭两部分,这两样并不需要庄尧教他,他三岁开始习武,一天都没有疏于锻炼,知道怎么样让自己的体能和技术变得更加好。不过,庄尧给他增加了针对禽类返祖人的训练计划,让他锻炼翅膀能力和视力,同时给他制造了障碍环境,让他闭着眼睛训练雷达能力,试图用训练的手段激发他将生物雷达的能力返租出来。这种激发潜能的方式是非常有效的,生命体进化的方向,都是为了适应环境、更好的生存,当有某一方面的生存需求时,生命体就会自发地朝着那个方向进化,只不过,这种进化通常需要以万年为单位的时间、经历无数代的努力才能完成,但是,在这个疯狂的末日时代,所有变异动物用一年的时间达到了比寒武纪百万年的时间更加变态的进化,所以唐雁丘在短时间内强制进化出生物雷达能力也并不是什么难事。等到唐雁丘能把这个逆天的能力进化出来,他就不需要用眼睛去看了,他全身每一个细胞都是他的眼睛,他可以感知周围的任何活物和死物,比以前更快地射出致命的箭。
柳丰羽的训练比较特殊,体能训练方面他可以和大家一起进行,但是针对他能力的训练,庄尧给他单独找了个小一些的训练室,毕竟他的消化液有腐蚀性,还会散发生物武器等级的臭气,如果让他在地下训练场里训练,所有人都会被他熏晕过去。柳丰羽对这一点很满意,他也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的能力。他的训练主要是臭气的操纵和消化液的浓度,庄尧给他准备了不同强度的物体至少上百件,从最软的海绵到最硬的钢材不一而足,针对他花瓣上的倒刺,也设计了一套刺穿精准度的训练。每次柳丰羽离开训练场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人敢进去。但是奇怪的是,他只要把臭气散去,换一身衣服,自己的身上就没有味道了,只是他心里洁癖极其严重,每次训练完都要洗很长时间的澡,然后喷上香水,才觉得自己可以见人。
邓逍的训练更为复杂一些。因为他是近身格斗型战斗员,必须具备好的格斗能力,否则空有一身蛮力和速度,很可能连敌人的尾巴都抓不到,因此他的训练是全军事化的,庄尧特意找了两个特种兵给他当教练,轮番上阵训练他。除了格斗训练之外,邓逍还有一半的时间要做两栖爬行类返祖人的训练,这方面的工作量也相当大,比如,他每天要在光滑的天花板上爬至少一个小时,以锻炼他无视重力的爬行能力,这种爬行极其消耗体力,因为他身体重达三百多斤,只靠四只脚的吸盘吊起这么重的身体,可想四肢的负荷有多大,因此所有人都能看到一只大蜥蜴每天在头顶爬来爬去,有时候一边爬一边大喊着自己中午和晚上要吃什么;此外,庄尧要求他训练部分变身的能力,例如在人类的形态下使用局部皮肤强化、尾巴或者吸盘能力,这样可以有效地节省能量,有时候邓逍并不需要完全变身就可以达到某个目的,他也有局部变身的能力,只是控制得很差,也从来没锻炼过;邓逍自己比较喜欢做的训练,是变色训练,就是返祖出变色龙的能力,让他呆在一个单一色调的房间里,不断暗示自己融入环境,因为这种训练不需要动,他可以偷懒,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训练,他终于能让自己的皮肤降低一个色号了;最让他难受的训练,是庄尧逼迫他返租出神经毒素,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邓逍每天都要被注射小剂量的毒液,让他的身体细胞对毒液进行反扑,从而激发他体内毒液的分泌,因为神经类毒素对人的痛感神经刺激比较大,邓逍每次都疼得直叫唤,在痛苦了十天之后,也终于出现了效果。总之,邓逍累的每天几乎都是爬回去的,饭量比平时翻了一倍。
至于庄尧自己,每天除了要进行很多实验、不时监督他们训练以及研究针对性武器外,还要抽出时间用以自己的修炼,他忙的每天只能休息四五个小时,半个月下来瘦了一圈儿。
在他们的隔壁,龙血人和那些雇佣兵也都在地下训练场里不分昼夜的强化着自己,在他们看不到的角落里,姚潜江、李道蔼甚至周奉岚、吴悠,以及许许多多非敌非友的强者们,也都在不断地让自己变得更强。
二十天后,丛夏在经历过无数次的失败,消耗了数不清的能量后,他终于成功让两根香柱完美融合到了一起,他生怕自己忘了刚才是怎么做到的,第一时间不是报喜,而是扑到电脑前把自己刚才能量入微控制的方式和分子改造的方式快速用自己的语言记录了下来。
然后,他才打电话给庄尧,让庄尧来测试这两根香柱的结合是否达标。
庄尧很快就来了,他拿起那两根香柱,表面上看它们之间没有任何连接的痕迹,完全就像是一个东西,他把香柱放到显微镜下,仔细地看了半天,才道:“不错,连接处的密度达到了其他地方的80%。”
丛夏一听,有些失望,“还是不行啊。
“已经可以使用了,只是不够完美。不过,衔接起来难,但是改变分子密度可是你的强项,你只要再耗费一些时间,肯定能让它们变回没有被切割的状态。”
丛夏揉了揉发晕的脑袋,“对,你说得对,我都有点晕乎了。我想把这九根香柱完全连接起来,然后,再逐一对它们的衔接点进行分子密度的强化。”
“嗯,记住,只要达到跟香柱本身的分子密度一样就可以收手了,衔接处的密度太大,不利于唐雁丘掌握均衡的力道,而且,这毕竟是独一无二的东西,我怕对它本身造成什么损伤。”
“放心,我明白。现在要告诉小唐吗?”
庄尧点点头,“可以,最近20天所有人都训练得非常辛苦,告诉他这个好消息,然后所有人休息半天,我们带着阿布出去野餐。”
丛夏疲倦的脸上露出一个开心的笑容,“太好了,大家肯定都很高兴。”他赶紧往训练场里打了个电话,然后又给厨房打了个电话,让他们准备足够的食材,给他们装车上。
十分钟后,还在训练场里苦战的四个人都回到了三区,邓逍一看到丛夏,就哭嚎道:“丛哥,我终于能放假了,我谢谢你啊,我都快累成傻逼了。”
丛夏忍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不就给你放假了吗,大家这些天都辛苦了,一会儿我们就带着阿布和好吃的好好出去玩儿一玩儿。”
邓逍感动的差点儿拜天谢地,他都有四五天没见到阿布了,一般训练完之后他已经累得只能张嘴吃饭了,吃完就直接回房间睡觉,连打开窗户和阿布飞个吻的力气都没有。
柳丰羽摸出镜子看着自己的俊脸,叹道:“终于能休息一下了,我最近累得脸上都长干纹了,对了,阿清又开了一家美容院,晚上我去做个全身SPA。”
庄尧黑着脸说,“你知道你最近花了多少钱吗?”
柳丰羽满不在乎地说:“多少?”
“数字我就不说了,反正你没概念,这20天大家呆在训练场里,一分钱没花,你却订了一大堆没用的东西,还让小王专门给你准备一个房间放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