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晚饭面前,别无大事。
    奥古斯特吃了个溜圆,顿生出自己其实有着无限潜能的可怕错觉,他是说,他连这么多饭都不知道吃进了哪个黑洞里,他还能怕一个小小的拉斐尔?
    对啊,他怕啊QAQ
    装满了手装房里,只有壁炉中火焰噼啪作响的声音。奥古斯特以一种小学生认错的态度,乖乖垂头站到了大气的实木桌前,一头金黄色的头发显得有些无精打采。
    拉斐尔反客为主的坐在靠背椅子上,问奥古斯特:“知道错了?”
    “知道了。”
    “错哪儿了?”
    “……”奥古斯特从小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提问方式了,感觉这种问题特别讨嫌,还容易让他一不小心就交待出更多的问题。但是面对拉斐尔,奥古斯特也只能很怂的有问必答,“我不该试图隐瞒你,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应该和你说清楚的。呃,你好,我是,呃,你懂的。”
    拉斐尔两手相撑,支着下巴,饶有兴致的直奔主题:“你真名叫什么?”
    “我就叫奥古斯特。”奥古斯特是中英混血,英文名是他妈翻遍英伦上下几百年,才好不容易从罗马皇帝(……)里找到的一个富含美好祝福的名字,她希望她的儿子生而高贵。
    拉斐尔点点头,比奥古斯特更像一个老油条:“什么时候过来的?”
    “胎穿。只是前七年没有记忆。”从始至终都是他。
    拉斐尔很满意,大概是看在奥古斯特认错态度良好的份儿上,他也没怎么为难奥古斯特,反而有商有量的聊了下去,说话的声音温柔的仿佛能滴出水。在和奥古斯特了解完基本情况后,他就决定放小孩子回去睡觉了:“充足的睡眠是身高的良师益友。”
    就这么容易?
    奥古斯特打死不信,他总觉得拉斐尔还憋着什么大招。
    “我本来不想和你这么快就说这些的。”拉斐尔无奈,深深的看了奥古斯特一眼:“在你的理解里,咱们相处了多久?”
    “十几个月吧。”一年多的时间。
    “在我的时间里,是十几年。”拉斐尔专注的看着奥古斯特,烟灰色的眼睛里有着说不上来的情绪,“你伴我走过了我的童年、少年直至成年,你的一个月,就是我的一年。如果没有这次穿越,你也许不需要应付我多久就能经历完我的一生了。”
    对于奥古斯特来说也许只是很短的时间,但对于拉斐尔来说却是生命里的全部。
    “怎么会?”奥古斯特这次是真正的震惊了,他虽然有过两个世界的时间流速有可能不太一样的猜猜,但也没有猜测过这么可怕的差距,他是说,对于他来说不过是转瞬的回复,对于拉斐尔却有可能是心心念念盼了好几十天的东西。
    不对啊,如果这样算,那时间轴就乱了。奥古斯特已经胎穿了八年,也不过才十九岁的拉斐尔却说与他通信了十几年。
    奥古斯特转念又一想,觉得这样其实也能说得通。因为一如他之前看过的时间理论,时间并不是一条笔直往前的线,而是一个面,时间点并不存在驳论,是可以同时进行的。或者也可以这么理解,前七年奥古斯特是个傻的,那是因为他只穿来了一部分灵魂,从第八年开始,奥古斯特才完整的穿了过来,苏醒了记忆,拉斐尔也终于收到了那个跨越了时间长河的最后一条短信。
    “你说的话确实不算好听,可那是我童年唯一能够有的正常交流了。”拉斐尔又多解释了一句。
    “!!!”那一直害怕拉斐尔的他,岂不是会显得很渣?
    拉斐尔拿他当童年唯一的朋友,他却、他却……
    拉斐尔闭上眼,往后一靠,摆出一副不想再多说什么、但确实是被伤透了心的模样。
    等奥古斯特在看到拉斐尔千里迢迢,为他带来的礼物——满院子的鹿后,奥古斯特整个人都傻了。
    这可是皇家鹿园里的鹿啊,拉斐尔说带来就都带来了,只为奥古斯特曾经有过的一丁点不开心。这样的用心,恐怕连奥古斯特的父母都做不到。
    “你为什么会以为我要伤害你呢?”
    拉斐尔说的云淡风轻,奥古斯特却快要被愧疚感淹没了。他到底干了些什么啊。
    ——我只有你了,你会永远陪着我吗?
    ——你是抖M吗?
    曾经的对话历历在目,一个不当回事,一个却把整颗心都捧了上去。拉斐尔简直小天使好吗?脑补过度中期还没过的那个貌似是他。
    这特么就很尴尬了。
    奥古斯特只能假装抚摸从鹿群里找出来的傻鹿斑比,来掩饰自己那一刻的僵硬。他甚至有点不敢看拉斐尔,他一辈子就交了这么一个朋友,却交的乱七八糟的。幸好,他的朋友依旧愿意和他当朋友,啊啊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人!
    好人说:“跟我回伦敦,好吗?”
    “好!”
    好人又说:“一直住在伦敦?”
    “好!好!”
    好人最后说:“和我住一起?”
    “好!好!好!”
    拉斐尔在心里回答了玛丽小姐一个月前的问题:=V=看,这不就做到了。
    一如拉斐尔当年所做的那样,他可以耐得下心用大量的时间来铺垫,只为一件事——确保奥古斯特如今对他的态度。
    智商、情商都不算高,还有点社交恐惧症的奥古斯特,再也忍耐不住了,他一把抱住了心目中的好友兼叔叔。他觉得他心里有两个小人,一个说,好想亲啊好想亲,另外一个说,好呀好呀。但最后也只敢脸贴脸的蹭蹭,有贼心没贼胆。
    奥古斯特对拉斐尔郑重许诺:“我要和你当一辈子的好盆友!”
    拉斐尔志在必得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
    第30章
    拉斐尔在布里斯托尔堡住了下来。
    奥古斯特也不再怕他, 反而每天主动凑上去, 两个人头顶着头的嘀嘀咕咕。
    老管家不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能让奥古斯特前后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在怎么都想不明白之后,老管家只能把这归类为“真不愧是帝国最巧言善辩的马奇伯爵的能力”,只要拉斐尔想, 他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任何一个人发自真心的喜爱。
    黑色长发的青年安静的坐在壁炉边, 膝盖上摊开放着一本金线书, 有一搭没一搭的和身边的金发正太聊着天。
    为了搬去伦敦, 奥古斯特公爵阁下彻底变成了一个大忙人。
    毕竟这次不单单只是去伦敦参加国王的婚礼那么简单, 而是更类似于比较正式的搬去伦敦生活。虽然说奥古斯特每年肯定还是要回布里斯托尔的,巡视领地啊、晋升骑士什么的,但毕竟是生活重心是要转移到伦敦去了。
    对于奥古斯特这种“有的是钱”的大贵族来说,他搬迁搬的最重要的不是物品, 而是人。
    家具汉普顿宫内有更好的,衣服在伦敦可以重新做最流行的, 有钱都未必能买到的昂贵手抄书也可以重新拥有更全套的……但是人怎么办?
    就拿最简单的仆从来说好了, 奥古斯特身边大到管家、小到园丁,都是黑太子为奥古斯特精心挑选过的, 就这样了依旧出现了当年害的小傻瓜版奥古斯特差点变成坑爹儿子的往事,可想而知如今剩下的忠仆有多难得,短时间内是没办法在汉普顿宫再成功复制出这样一套班子的。
    换言之,奥古斯特要搬走,就必须也把大部分的仆从带走。可是仆从们基本都是有家有口的人, 他们走了,他们住在这附近村庄里的家人怎么办?一起打包?去了伦敦之后又该怎么安顿?
    虽然这些事情有老管家和专业顾问会替奥古斯特规划考虑,可也需要奥古斯特自己做出最后的敲定。
    仆从其实还好说,类似于厨子李那种,把他的妻子和女儿一起带走也就算是解决了问题,厨子李的妻子和女儿都可以在比布里斯托尔大了不止一倍的汉普顿宫找到适合她们的工作,以后李的女儿的择偶标准还可以从乡下放眼伦敦。皆大欢喜。
    可是骑士和见习骑士们就不能这么一刀切了。
    骑士们是奥古斯特的雇佣兵,本身就是背井离乡,在布里斯托尔为雇主卖命和在伦敦卖命对于他们来说并没有太大区别。可重点是这些又名武装力量的骑士们应该怎么安置。汉普顿宫很大,却并不适合用来当练兵的地方,总不能让别人去做客时,也和奥古斯特一起欣赏骑士们的人鱼线吧?
    见习骑士们就更复杂了,他们的父母大多都是奥古斯特三个郡县封地内的小领主,是奥古斯特的贵族附庸,送他们到奥古斯特这里学习,有点类似于家住在地级市,把孩子送去省会城市的重点中学的感觉,心里上并不会觉得离的有多远。
    但是乍然搬去伦敦,也许冷酷的贵族父母对次子无所谓,但从孩子的角度来讲是很有所谓的。
    拉斐尔就是个好例子。王太后作为他的母亲,对他不好吗?不可能吧?可是拉斐尔依旧养成了如今这么一个性子。见习骑士大多都基本都处在即将中二叛逆的敏感时期,一个处理不好,就是一大堆可以预见的连锁性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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