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氏伸出手指点点她的脑门说:“当然是你的!娘就看看!”
    等看到那只镯子后,冯氏更高兴了,这镯子虽然不是金的,可也是一只鎏了金的镯子,关键是个头够大,也值不少银子啊,今天真是捞着了!
    周桂花看着那银子和镯子,心里又高兴又气愤,高兴的是有了银子自己这一房也能落到好处,气愤的是明明是自己捡到了王小姐的金簪,自己也会梳头发,却让季秀儿给抢去献殷勤,现在这镯子也是季秀儿的,那镯子看着也值不少钱呢,比自己的银镯子要好看要重!
    季秀儿把镯子套在手腕上,美滋滋地看着,想王二小姐可说了自己可以去找她玩,还说如果得闲了会去青山村,到时候一定会找她做陪,自己不管她来不来,反正自己是一定要去找她,不能让她忘了自己,认识一个主薄的女儿,对自己以后可是有很大的帮助啊。
    三人不管心里是不是高兴,脸上都是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简虎却皱着眉头,他想今天自己可是冒着危险救了人,那个王娇儿却只给了自己一锭银子就算了,真是个不知恩图报的人!不过他也不气馁,想着自己好歹是救了她,这件事情没法抹清,自己以后一定可以再利用这件事。
    简虎并不知道王娇儿本来是打算带他去见见王主薄,但却被季秀儿几句话给打消了念头。
    季秀儿对王娇儿说简虎救了她,如果王主薄一和他说话,万一问的仔细了,知道简虎和她两人在大街上滚成在一起,会觉得丢脸,会更生气。王娇儿觉得季秀儿说的有理,这才连再见简虎一面都没有,只让季秀儿拿了银子打发了简虎。
    王娇儿本来想着再上楼去,想自己装的浑身疼的厉害,向郑源赔不是,再拜托他不要向自己爹告状,就不信他还能和自己一个姑娘家过不去。但她刚一到雅间门口,就见郑康站在那里,虎视眈眈地看着她。
    王娇儿连门都进不去,她也不敢和郑康吵,招财在一旁劝她。楼上还有别的客人,王娇儿也不想再给人看笑话,只能走了。
    郑源听着外面的声音消失了,挑挑嘴角,喝了一口杯中酒,说:“这里的酒菜虽然不是顶好,可也别有风味,你们多喝几杯,要是喝多了我让人送你们回家去。”
    张小余只喝了一小口就不喝了,他喝不惯。
    季和并不喜欢喝,拿着小酒盅慢慢地喝,郑源都喝了三杯,他才喝一杯。
    郑源笑着说:“小余不喜欢喝就算了,季和你也不喜欢喝啊?你这样可不像个汉子!”
    季和也不生气,根本不受他的激将法,笑着说:“我不喜欢喝这种酒。”
    “那你喜欢喝什么酒?你喜欢喝什么我让白掌柜给你拿上来!”
    “我喜欢喝葡萄酒。”
    季和说,他确实是最喜欢喝葡萄酒,想到张小余应该也能喝,他对张小余说:“你也一定喜欢喝,等我做了葡萄酒给你喝,喝那个对身体有好处。”
    张小余对季和为他做的所有事情都高兴,虽然不知道葡萄酒好喝不好喝,连听也没听过,但是他却已经开始期待了。
    郑源好奇地问:“葡萄酒?那是什么酒?是葡萄做的酒?那个也能做成酒?”
    季和一听只是微微地愣了一下,然后就想难道这个世界还没有葡萄酒吗?或者说这个国家还没有葡萄酒吗?至少应该是不那么广泛流行吧,要不怎么郑源好像连听都没听说过的样子?
    季和问:“你没听说过葡萄酒吗?”
    郑源摇摇头,说:“没听过,我只听说过稻谷、高粱这些能做酒,葡萄也能做?做出来什么样?”
    季和说:“自然风味独特,颜色很是好看。等我做出来送你一些。”
    “好啊!你一定要多做一些!”郑源高兴地说,他原本以为自己只是认识了一个很会给花治病的并不巴结他的乡下少年,却没想到这个少年还能给他这样的惊喜,他心里沾沾自喜,想自己果然是好运气,连认识个农夫都是个不一般的农夫。
    季和笑着点头,他心情很好,想自己好像在无意中发现一个发家致富的办法呢,做葡萄酒!
    季和会做葡萄酒,他曾经在一个葡萄酒厂工作过,对所有流程都清楚,对种植葡萄也门儿清,虽然后来辞职走了,但是他却爱上了喝葡萄酒,除了去买,还会自己做。想到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没有葡萄酒,哪怕就算有,只要还没有流通开,自己也许就可以先下手为强地占上这条发财的路,季和觉得自己还真是幸运。
    酒这个东西一向很赚钱,如果能单独占上一种酒的制造链,那会是多大的一笔财富?
    季和越想越高兴,虽然有灵泉,他也打算好好地利用灵泉,但是怎么好好的利用灵泉却是个问题,现在终于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不仅如此,酿酒这个事就算没有灵泉也可以,也就是说哪怕哪天他的灵泉消失了,他也照样有自己的事业。这怎么能不让人高兴呢?
    高高兴兴地吃完这顿饭,郑源又让季和两人带着他去镇子外游玩。
    又玩了好一阵,有人找到他们,说是郑大公子叫郑源回去。
    郑源有些不愿意回去,可是不得不回去,对季和说:“我大哥叫我了,咱们还是回去吧,要是回去晚了,他那张脸我可害怕。”
    郑源一点也不因为自己怕自己大哥就觉得丢人,特别直率地说着他大哥一张脸多冷,说就像冬天的冰,让他们见了别害怕,外人只要没犯错,他是不会很凶的。
    ☆、第六十章 庄子
    季和把张小余送到四季楼,让他在那里等自己,他是想到今天王主薄可能也去了严府的赏花宴,如果在那里碰到,怎么也会有些尴尬。
    到了严府,季和问严管家赏花宴结束没有。
    严忠笑着说今天的赏花宴大获成功,严员外因为那几株牡丹十分风光,就连贵客都十分的欣赏。
    这贵客就是郑源和他的大哥了,想到郑源嘴里的那个冷冰冰的大哥严肃着一张脸对着一些花儿露出欣赏的神情,季和怎么想怎么有些想笑。不过等到他真的看到郑源的大哥,他觉得只要人长的好,哪怕严肃一些和花啊朵啊的配在一起也是十分融洽的。
    季和正和严忠说着话呢,就听到刚才分开的郑源叫他,他一抬头就看到走过来一群人,为首的就是郑源,他身边站着一个长相和他有几分相似的男人,虽然长相相似,但是却又大不一样,这人长的比郑源硬朗,虽然没有郑源俊,但是却更加吸引人的目光,那种浑然天成的严肃冷静气质让他像一座高山一样,给人一种可靠又高不可攀的感觉。
    季和一看就知道这人就是郑源的大哥了,想还真像郑源说的那样像冬天的冰,但这冰和牡丹花站在一起却不并突兀。
    他们两人身边是严员外还有几个中年男人,都是一脸的笑容,不过明显他们是做陪的。
    这几个人听到郑源的喊季和,全都看向季和,见他穿着青布短衫,并不像个公子少爷,有些不明白郑源叫他做什么,想着这人是什么身份。
    季和心里笑了一下,并不怯场,大大方方地走上前,拱了拱手。
    “季和,这是我大哥郑泽。”
    “郑大公子。”
    季和向郑泽拱拱手行个礼,态度不卑不亢,心里想这人也不知道是个什么身份,从京城来的,又能让当过官的严员外都当成贵客,让这么多人捧着,肯定来头不小。他虽然没想着巴结他,可也想把关系处的好一些,既然刚刚想到葡萄酒这条财路,他就更需要大靠山,不管在什么时候,太大的财路都会有人下绊子,他得想好各种办法让自己既能赚到钱又能保住命,最好还顺顺利利的,光凭他一个人不行,还得有人保着他,郑源他算是搭上了,郑源的大哥如果能再搭上,那就更好了。
    京城里面有钱人多,想到葡萄酒以后能卖到京城去,季和对郑泽笑着的嘴角稍微提高了一些。
    郑泽打量了一下季和,觉得这人还算不错,虽然长的瘦弱一些,但是眼神清澈,站立如松,不像一般的平民百姓见到他不是害怕就是讨好,比这些巴结他的有权有势的人也要强,能种出那样的牡丹来,果然还是有些特别之处的。
    “你就是季和啊,你种的牡丹很好。”
    郑泽终于说话,是夸奖的话。
    严员外笑着说:“季和,郑公子就要回京了,他很喜欢这几盆牡丹,我就把花送给他了,你以后可要再种出几株来卖给我啊,要不我这花园都要失色不少!”
    旁边那些人这时候也纷纷打趣地说他们也要向季和买牡丹花,他们倒不是开玩笑的,是真的喜欢那些花,要不是郑泽把花要走了,他们都想要厚着脸皮向严员外讨上一讨。现在好了,知道是谁种的,就向季和买吧!
    季和一听就笑了,想这又是一笔进帐啊,不但赚了钱,还能和这些人认识,就算谈不上交情,可也混个认识了,以后要是有个什么事,怎么也比不认识要强!
    郑源在上车之前对季和说:“有要事要办,我要走了,我会写信来的,以后一定会再来这里,我还想去看看你们说的北山。那个刁蛮女的事你也不用担心,我已经敲打她那个爹了。”
    季和点点头,虽然和郑源今天才刚认识,但是两人却很是脾气相投,突然相遇又突然离别,还真有些不舍。
    郑源和郑泽坐着马车走了,郑源把头探在外面,一直看不到季和了才把头伸回去。
    郑泽看着弟弟一脸的失落,说:“才认识一天而已。”
    郑源说:“大哥,这叫一见如故。”
    郑泽严肃的脸上露出一丝隐约的笑容,说:“这个季和看着倒是个聪明却不失正直的人,虽然出身乡野,但英雄不问出处,你倒是可以交着试试。”
    郑源脸上立刻露出笑容说:“大哥,你也这么觉得啊!我就是这么觉得!季和这人很有趣,他虽然生长在乡下,但是却很有见识,虽然他并不炫耀,但是从他随意说的一些话里,我就知道他很有学识,会的很多,知道的也多,他埋没在乡下真是可惜了。”
    “那你没说让他和你去京城的话?他怎么说的?”
    郑泽问,他想就自己弟弟的脾气,很少有他欣赏的人,但如果他看重一个人,肯定会想让那个人过的好,他既然说了季和在乡下可惜了,肯定是动过让季和随着他走的念头,这样季和不但有了前途,也可以陪着他玩。
    知弟莫若兄,郑源叹口气说:“我是说过,但季和不肯,他说他现在更喜欢悠然田园的生活。对了,他还念了一句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我问他这是谁写的,他说是听别人说的,我问是谁作的,他说不认识。大哥,当时他的表情在我看来就是他写的,他不乐意承认罢了。”
    郑源这是误会了,季和当时的表情是因为无意中念出一首没出现过的诗被追问却不能承认是自己做的而感慨。他想如果自己是想走科举的路,想当大官,或者穿到一个公子哥的身上,那么靠着上辈子学的一些诗词倒也能扬扬名,可惜他现在只是一个乡下村夫,原来的季和就连认字都是勉强,他要装才子真是有些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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