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颜根本不认真听她们如何说,她听也是白听,只领着沈如意:“团团,吃个萝卜丸子,你不是爱吃这个。”
    沈如意点头,张大嘴啊呜一下吃了一整个丸子:“好吃。”
    沈怜雪做的萝卜丝丸子,里面加了黄豆面和粟米面,吃起来又香又脆,沈怜雪每次都做上两三斤放着,冬日里只要在锅里烘一下,就能重新酥脆起来。
    娘四个吃完饭,沈怜雪她们去午睡,兰娘不用出工,中午都不困顿,便留在厨房洗菜。
    下午要用的香菜葱花她会提前准备出来,出摊时刻直接用。
    午时便安静过去,待到娘三个醒来,沈怜雪把晚上要用的猪肉提前煮上,然后便领着女儿出去买莲藕和豆皮。
    这个时候,只小码头的菜船有菜卖。
    沈怜雪把这几种吃食每样买了十斤,又叫送了五十个蛋,这才同女儿往十里坊去。
    两人路上走着,就感觉到街面上的巡警越来越多。
    沈怜雪微微蹙起眉头,领着沈如意往边上躲了躲,就听到一道嗓音:“沈娘子,团团。”
    母女两个抬头,就看到司马泽意气风发往她们这边走。
    沈怜雪同他见礼,沈如意也甜甜喊了一声阿叔,司马泽才问:“你们去采买?”
    沈怜雪点头:“是,司马什长在出巡?”
    一说这个,司马泽的脸色就有些不好看。
    不过他很快就重新扬起笑脸,只是看着团团说:“是,近来年底,巡检司都很忙。”
    “不过……”司马泽犹豫片刻,还是压低了声音说,“不过沈娘子和团团近来要小心些,若是瞧见行迹诡异的生人,定要立即上报巡检司。”
    沈怜雪有些吃惊:“原来巡检司在寻人?可是有贼偷流窜?”
    司马泽那张平凡的面容上,第一次浮现起嘲讽的表情。
    但那嘲讽却并不长久,不过一阵风,就吹散了。
    司马泽压低声音道:“是啊,寻人,达官显贵们的把戏罢了。”
    ————
    沈怜雪并非愚钝之人,她大约一听,立即知道巡检司最近增加巡逻人手,大抵是因皇亲国戚的私事。
    所以他才如此愤懑,满脸都是不满。
    但即便如此,他也不能当真说出什么来,最后眼看队员要走远,这才匆匆留下一句:“你们要小心些,万事安全为上。”
    说完,司马泽就迅速离开了。
    沈怜雪回头看他一眼,低头看了看女儿:“听见啦,以后可不许跟燕子跑出杂院。”
    沈如意哦了一声,然后才说:“到底寻的谁啊,司马阿叔好忙的。”
    原来他们一个时辰巡逻一班,在早中晚行人多时会加班,大多数时候都不会这么密集巡逻。
    如此看来,这个失踪的人可能大有来头。
    沈怜雪一下子想到了住在家中的兰娘,但又想到司马泽话里话外都在说皇亲国戚,她又摇了摇头。
    兰娘那样的性子,如何像是皇亲国戚。
    沈怜雪笑着拍了拍女儿的头,母女两个去了十里坊,在街上寻觅半晌,最后定了一百来个小巧的竹碗。
    这竹碗巴掌大,一节竹子对开,可以做两只碗,剩下的部分店家会做别的,比如竹签勺子等,总归不会浪费。
    这种竹碗卖的很便宜,大约三文钱一个,汴京一带的吃食铺席用的都是这种竹碗,又轻又好用。
    食客们可在摊位边上吃,吃完了把碗还回去,也可以给钱带走,总归都很便宜。
    那种生意好的固定摊位,食客也有自己带盘碗过来买好,回家去吃自是更方便些。
    对于汴京百姓来说,只要不让自家做饭,怎么着都行。
    沈怜雪原不觉得,自己开始摆摊之后才发现,汴京的百姓们对美食有着莫大的兴趣。
    他们爱吃,会吃,又特别舍得吃。
    她的生意好,一是如同女儿所言,确实是味道好,再一个也是因为百姓皆懒得自己做饭,大多都是寻觅外食。
    而汴京又拥有十几万户百姓,如此庞大的买家,成就了繁荣的汴京,成就了汴京的各行各业。
    百姓们可以自给自足,自产自销,在这座繁荣的都城中幸福地活下去。
    衣食住行,柴米油盐,样样都有人营生,只要好好做,只要比旁人多出些许优点,就能赚到银钱。
    沈怜雪定好竹碗和竹筷,便领着沈如意回了家。
    家中,李丽颜已经开始切莲藕。
    她只学会了切大块食物,比如莲藕、芋头等物,肉是不会切的,一切就歪。
    要做卤味的莲藕需要提前切成小块,蛋和蘑菇要洗净,豆皮则是直接下锅熬煮就好。
    这几种都是很吃汤料的食材,炖煮时间越久,味道越浓郁。
    沈怜雪先煮了一锅,觉得鸡蛋带壳不是很入味,想了想还是决定煮熟剥壳后再进行卤制。
    汴京一带的莲藕最好的是左近鄂州东湖所出的,莲藕粉嫩软糯,清香扑鼻,若只煮熟来吃,有一股很清淡的甜味。
    这种莲藕是最贵却也是最好吃的。
    沈怜雪虽是做铺席的,却对吃食很挑剔,她既要做,就挑味道最好的,做卤味当然以东湖莲藕最佳。
    沈怜雪都没犹豫,就选用的而这种莲藕,一斤要十文,赶得上鸡鸭杂碎了。
    但好吃确实是好吃的。
    被肉汁卤过的莲藕,在清甜中增加了肉汤的香浓,因炖煮五花肉时加了酱油,所以色泽赤红,把莲藕染得水红一片,颜色也很好看。
    当然豆皮也特别适合。
    沈怜雪买的豆皮是老字号,一共有两种,一种是豆干,更硬一些已经有了调味,另一种就是劲道的薄豆皮,一般都是切成寸长的条状,软软弹弹,既有较劲儿又不软烂,加上肉汁炖煮后,味道更是绝了。
    除此之外,表现最好的大概就是萝卜。
    冬日的大白萝卜又甜又脆,被肉汤熬煮之后,褪去辛辣之味,增加了清甜,一口下去比五花肉还好吃。
    让人越吃越上瘾。
    娘几个一样盛了一小碗,围在一起吃得不亦乐乎,最后沈如意摸了摸圆滚滚的小肚子:“晚食要吃不下了。”
    沈怜雪刮了一下她鼻子:“你还想吃晚食,一会儿回来吃个蛋就差不多,仔细积食。”
    她们把每一种都试了两三次,最终订好了火候和时间,然后又讨论着加了几种卤味。
    “我记得豆腐张家是不是也卖腐竹?那个卤了应当好吃,”李丽颜见多识广,吃过的东西多,自然想法也多,“我寻思着芋头和木耳应当也是可以的。”
    李丽颜这么说着,兰娘就在边上记,她们还有个简单的账本,每日售卖总额会简单记录一下,以便计算。
    要做的吃食也列在账本上,当然是兰娘来了之后才开始仔细写的。
    把每一日要如何上工如何准备食物都写得清清楚楚,这样一来倒是更井然有序一些。
    这么忙了一下午,便到了傍晚时分。
    兰娘依旧留下看家,而沈怜雪三人便又一起出了摊。
    这一次,沈怜雪的摊位上的盛放卤肉的大铁锅,放得更满了,腾腾的肉香散在寒冷的冬日中,萝卜卤蛋和豆皮在肉汤里翻涌,却引得路过行人吞咽口水。
    好香,真香啊。
    那香味如同带着勾子,勾住了每个路过的行人。
    沈怜雪甚至还没来的及招呼,就被食客涌上来问:“老板,今日又要卖什么?实在是太香了。”
    这个小摊位上,似乎总能有好吃又新奇的吃食。
    无论是煎饼还是肉夹馍,都是又方便又好吃,可以带回家,也可以路上捧着吃,一点都不耽误事。
    而今日,难得看到这两个推车上摆满了竹碗。
    沈怜雪现如今已经能淡定自如给食客推荐自己的食物,听了食客的问话,她立即就回答:“用炖煮红烧肉的肉汤熬了些豆皮莲藕,都是素菜,一碗五文钱,带汤,竹碗市价也是三文,都是老规矩。”
    铺席的老规矩就是买碗三文,用完再还免费,用自己带的碗也免费。
    五文钱一碗的,用肉汤熬煮的素菜,一开卖就很受欢迎。
    竹碗的巴掌大,莲藕和萝卜这样的大块,可以放五六块,末了再淋一勺肉汤,香得不行。
    而且沈怜雪不拘泥什么类型,一碗就是五文,要几种食物都可以,能塞满满一碗。
    蛋是单算钱的,一文钱一个。
    豆皮之类的放得就更多一些,但食客若要买,肯定不会只要豆皮,大多都会各种都要上一些。
    一样一块,差不多一碗就满了。
    第一个食客直接买了一碗,他也不走,站在边上吃。
    一阵风吹来,浓郁的肉香吹得到处都是,后面的食客有些着急:“大哥,好吃吗?”
    那男子顾不上烫,匆匆忙忙吹了一下萝卜,便狠狠咬了一大口。
    “哦豁,”他不停呼着气,“好烫,好烫。”
    这么说着,他也舍不得把嘴里的吃食吐出去,囫囵个咽下肚去,脸上甚至都洋溢其笑容来。
    “真香,”他对后面的食客说,“这一碗能吃半碗白饭,真香。”
    “我觉得萝卜最好吃。”他又总结了一下。
    但是第二个买到卤菜的食客就不那么认为了:“不,我觉得莲藕最好吃,老板真舍得,这用的是东湖的莲藕吧。”
    东湖的莲藕贵,这个大家都知道,能在五文钱一碗的素碗里放东湖莲藕,显然沈怜雪是真舍得。
    沈怜雪却说:“做吃食就是要选最适合的,东湖的莲藕又甜又糯,用来做卤菜味道最好,自然要选这种。”
    “让大家吃了觉得美味,才是最重要的。”
    她想了想,如此说道。
    能直接买素卤菜的,都是老食客,他们对沈怜雪也算是有所了解,知道她卖吃食一向都很认真,甚至还有着有些怪异的坚持。
    但这种坚持,却让人敬佩。
    食客们纷纷叹息她的认真,转过头来却又继续你一碗我一碗,不多时就卖出五六十碗素卤菜,眨眼功夫锅里就见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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