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清以前其实也吃过这道菜,但看上去都没有云乔做的这个好。
    云乔的腌笃鲜汤汁清透,宛若泉水一般,没有一丝杂质,一眼就可以看到里面的食材,火腿薄如蝉翼,红似宝石。咸肉红白相间,色相俱佳。排骨炖得酥软肥美,鹅黄的鲜笋点缀其间,看起来漂亮极了。
    明明也没用什么过于昂贵的材料,不是按富人吃法来做的,云乔却还是把这东西做出了一种让人觉得贵到吃不起的模样。
    路清以前吃的却或多或少都有些不对的地方,可能是没吃到好的吧,他确实也没有进出过什么那种大酒楼。
    然后,云乔第一个端起了碗筷: ”好了,大家久等了,大家一起来试一下,提提意见吧。”
    “嗯!老板,这个真是好香啊,老板你真棒!”淑芬早在看到腌笃鲜上桌时,就已经拿着汤勺等候在一旁了,此刻更是迫不及待,立即伸长胳膊给自己舀了一碗,口里也念叨着:“我长这么大,还没吃过腌笃鲜呢,真好奇是个什么味道!”
    淑芬勺子在锅里一转,精准的避开了鲜笋,将其他的东西舀了上来,装了满满一碗。
    就着里头弥漫出来的热气深深吸了一口,淑芬急忙夹起排骨咬了一口,顿时眯起了眼睛,吃得一脸都是享受的模样。
    排骨煮了一个多小时,已是肉质酥软,肉轻轻一抿便从骨头上落了下来,雷笋味道鲜甜,经过这么久的焖煮后,已经完全渗入了排骨之中,加上排骨又浸透了咸肉和火腿的味道,是以这排骨吃起来鲜美无比,先是尝到一股咸鲜的味儿,过后又微微回甘,令人回味无穷。
    淑芬刚尝了一块排骨,就感觉自己懂了,网上那些人说的春天的味道,必然就这种感觉了吧!
    王婶恨铁不成钢的瞪了她一眼:“你这孩子怎么尽捞肉吃?!”
    淑芬可怜巴巴的说:“我哪有,我就捞了一点点啊……我不爱吃竹子嘛!”
    王婶说:“什么竹子!那叫笋!”
    淑芬道:“可它吃起来干巴巴的,跟竹子分明就没什么区别啊……”
    路清望向她:“淑芬,你之前吃到的那些干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能你是吃到了根?或者是没有泡发的笋干?总之,老板做的这道腌笃鲜不一样,笋是用的嫩笋尖,吃起来脆嫩爽口,很是水灵,味道特别鲜甜,你真的可以试一试,它能颠覆你对笋的认知。”
    他刚刚只尝了一块,就已经欲罢不能了。不知道是第几次,他为自己来到了云间客而感到幸运。
    “就是啊!”王婶说,“腌笃鲜其实就是主要吃笋的,你不吃这个,就等于是舍弃了这道菜的灵魂,再说了,你尝一尝又是会怎么样?”
    淑芬捧着碗,茫然地问:“是吗?腌笃鲜是吃笋的?”
    秀英点了点头:“是的,网上说的春天的味道,就是指春笋特有的鲜甜。”
    淑芬难以置信地转头,问:“老板?真的是这样?”
    云乔淡淡一笑:“真的是这样,腌笃鲜中最重要的就是笋,春天的笋最是肥嫩,跟咸肉排骨还有火腿这些一起炖,最能勾出那股鲜甜的味道。”
    淑芬一下子陷入了纠结之中。她是真的不爱吃笋,总觉得像是在吃竹子,而且味儿也怪怪的。但她想到这是老板做的菜,就又重新燃起了希望。毕竟,老板做的菜总是比其他人做的同款好吃的。
    再说了,他们都说排骨火腿这些是衬托笋的,但她觉得这些已经很好吃了啊?
    她还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火腿呢,吃起来咸鲜中带着一丝甜味,肉吃起来软软的,简直是入口即化,香得不得了,淑芬吃了一片,感觉自己还没怎么品味那股奇妙的味道,火腿就已经被她吞了下去,只有舌尖还留着它的香味。
    要是腌笃鲜里的笋才是最好吃的,那该是什么味道啊?
    淑芬犹豫再三,终于下了决心,准备捞几块鲜笋试试。
    第30章 030   腌笃鲜(二)
    云乔得知淑芬不喜欢吃笋后, 注意力就着重放在了淑芬的身上。
    因为,如果能够让一个不爱吃笋的人都爱上这道菜,那肯定是要比让本身就热爱吃笋的人喜爱这道菜才更加成功的。
    淑芬看着眼前的腌笃鲜, 注意力首次落在了笋上。鲜笋浸没在清亮透明的汤汁中, 通体呈出漂亮的鹅黄色, 看起来嫩生生的, 竟然有种水灵之感。
    确实, 淑芬突然发现, 云乔做的这个笋, 光看模样就和她先前从她妈那儿吃到的不一样呢。她妈炒的那些笋, 不仅是口感老,就连模样看起来也是干巴巴的,颜色就更别说了,也奇怪得紧。
    淑芬手中不锈钢的大汤勺轻轻一动, 两小块鲜笋便和着些许清澈汤汁一道儿乖巧地窝进了勺中。随后淑芬手腕一动,便将食物与汤水一块儿倒进了自己碗里。
    将汤勺搁回原味, 淑芬拿起筷子, 首先夹起一块儿鲜笋搁到眼前细致地打量了一番, 然后再送入口中, 立马就瞠目结舌,完全都顾不上说什么话了。
    她这一口咬掉的, 正好就是笋尖儿,也是整根雷笋上头最为鲜嫩的部分,堪称为笋之精华。
    这笋尖儿入口时的口感极妙, 脆生生的,而且是一种极其细腻的脆嫩,好像她的牙齿都还没怎么正儿八经地动, 那笋尖部位就已经被她给咬开了,一丝微微的咸鲜趁机从里头蔓延出来,铺满了舌尖,撩进了人心窝子里去。
    这正是腌笃鲜中咸肉和火腿的味道。由于这味道已经被焖入雷笋之中,早与雷笋特有的鲜甜滋味糅杂在在一起,化成了一股难以言喻的鲜美味道。
    淑芬才尝一口,就感觉舌头像是已经被一层一层浓郁的鲜味给包围住了。
    哪怕食物已经被她咽下,牙齿上却似乎还留着笋尖那特有的脆嫩清香的感觉。那股香味确实就如网友们所说的一样,好似一柄钥匙,一下就打开了春天的大门。
    在这一对比之下,她刚刚吃的排骨火腿确实只称得上是腌笃鲜中的点缀,远远谈不上是其中的灵魂了。
    尽管它们吃起来肉香四溢,咸鲜之后又有淡淡回甘,味道层次十分丰富,尤其是云乔精心挑选的雪舫蒋火腿。
    作为火腿中的珍品,经过花雕酒的浸泡之后,酒里头的醇香已经完全被蒸进了火腿之中,令火腿咸中带甜,甜中带香,吃着入口即化,带着微微的酒意,仿佛将人带入了春日泛舟于西湖之上,与三五好友小酌一杯的意境之中。
    但仍旧比不得这笋。
    春天里的雷笋最为肥厚,笋尖白生生的,咬下去的瞬间,立马就能感受到一阵扑鼻而来的鲜香。那种脆嫩的口感更是难以言喻,既嫩得像水,却又脆得像是树木的新芽,鲜美中隐隐回甘,味道极美。
    一不留神,淑芬将其连着咬了好几口,吃了好几块,那叫一个回味无穷,却还觉得不够。
    毕竟,雷笋的尖儿在土锅中焖了这么久,早已吸饱了排骨上的新鲜肉味儿,连带着咸肉特有的风味也渗入了笋尖的肌理之中,就更别说火腿的香味了。在这些味道的刺激下,笋尖的鲜甜不仅没有变少,反倒被勾得更馋人了。
    可以说是一锅腌笃鲜的精髓,全部都在这鲜笋之中了。
    云乔本就一直在关注着她的反应,将她脸上的每一个细微表情都纳入了眼底,此时见她一连吃了好几块,明白淑芬肯定是喜欢吃这笋的,便忍不住笑着开了口,问道:“看吧,是不是和我说的一样,吃着还不错呢?”
    就淑芬刚刚这吃笋时那一脸迷恋的模样,云乔都快看不出来她有多讨厌笋了。
    淑芬经云乔一提醒,这才想起来自己现在是在帮忙试吃呢,吃了是要给出想法的,急忙点头,同时忍不住感叹道:“岂止还不错呀,根本就是非常不错!难怪都说腌笃鲜是春天的味道呢,我现在算是懂了。”
    云乔轻轻点了下头:“是啊,这道菜能够出名成这个样子,也是有着它道理的。”
    和淑芬不一样,云乔原本对笋是没太大想法的,说不上喜爱,却也不讨厌,反正就是不会主动去选择来吃的。
    只不过,云乔也是在食光城吃了类似腌笃鲜这样的菜后,才对这个东西产生了浓烈兴趣,直接把它从感觉一般,晋升为了非常喜欢的。
    那之后,云乔就迷恋上了各种带了笋的菜。
    淑芬突然觉得自己今天好险:“幸亏尝了老板你做的这个,不然这一锅的精华,就都该被别人给吃光了。”
    云乔轻捏着下巴尖儿笑得双眼弯弯的,安慰她说:“没事儿,这不刚好赶上了么?不亏。”
    “嗯!老板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淑芬忍不住地冲云乔比了个爱心,再做了个将爱心送给她的动作。
    云乔则做了个一把抓住爱心的动作,笑容甜美道:“好的,收到!”
    然后,淑芬又叹了口气,撒起娇来:“老板真好,要是我以后能够嫁老板就好了!”
    王婶作为老一辈人,被淑芬这一系列动作惹得脸色都变了:“臭丫头你在说什么东西?!真是没羞没臊!”
    然后,王婶又赶忙转过头来,面对云乔赔礼道歉地说道:“乔乔,不好意思啊,淑芬这丫头就是这样,成天想一出是一出的,净说胡话,你别理她,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就是了!”
    但淑芬听她那么一说,就不乐意了。她是真的爱云乔,不是讨好卖乖!也是真的在想,假如不是性别这块儿被卡死了,她真想直接嫁给云乔!
    于是淑芬赶忙道:“才不是说的胡话呢!谁不想和老板这样的人过日子呀?反正我就想,就想,哼!”
    云乔面对这一表白,被逗得更是乐呵了,一双黑亮的眼睛笑得像月牙儿一样。
    随后,云乔脑袋一歪,看小妹妹一样看着淑芬,转头对王婶说道:“王婶,不碍事。你放心好了,我怎么可能为这种事生气呢?能够被人这样喜欢,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而且,人就是该趁自己能吃的时候多吃一点。”
    说明她做的美食确实走进了人家心里,不然人家也不至于发出这样的感慨。这可是一种肯定呀。
    而且说真的,确实是能有一口吃的就应该多吃一点。
    别像她原本所在的那世界中的妹妹一样,想吃都没法子吃了。
    可以说,云乔后来会成为厨师,除了自己热爱美食向往美食之外,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为了妹妹。
    她,是真的真的,很想要把所有好吃的都做给妹妹。
    只可惜,天不遂人愿。在她刚当上大厨的时候,在她刚能给妹妹改善生活质量的时候,妹妹就因病离开了人世。明明她还有好多好多菜没有做给妹妹吃呢,其中一些,还是妹妹一直都念着想着的。
    一不留神想起因病离世的妹妹,云乔胸口轻轻提上一口气,又缓缓地叹出去,眉宇间不知不觉就笼上了一层薄薄淡淡的哀愁。
    路清看见后,想要问云乔怎么了,却又怕被云乔觉得自己多管闲事,加上他也不是很懂得如何去关心一个人,最后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捞了块云乔最爱的笋尖,放到了云乔碗里,希望她能够借美食忘记烦恼。
    云乔本来还在那儿走着神,被路清的举动带回现实后,随即朝他笑了笑:“谢谢你。”
    路清愣了一下,轻轻摇头,重新搁下勺子:“不客气。”
    这时,淑芬又轻轻地感叹了一句:“哎,不管怎么说,这笋是真的太好吃了!”
    王婶冲淑芬冷哼一声,说:“可不是么?锁就是很好吃啊,叫你不吃笋,现在知道错了吧?成天这不吃那不吃的,挑食成这样,你别吃饭算了。”
    淑芬听了,立马不服气地反驳道:“这能怪我吗?我挑食,还不是因为没吃过好的,怎么老板做的笋就这么嫩,吃起来脆脆的,一点都不像竹子呢?”
    王婶被女儿气得忍不住又翻了个白眼,再想起自己买的那些笋干没一次是正儿八经泡发过的,又觉得淑芬不爱吃好像也没什么错,只好作了罢,盛了碗汤继续慢慢地喝。
    别说,这腌笃鲜的汤还真是鲜美,好东西就是好东西,喝得王婶啧啧称奇。
    去年阿红出去外头旅完游,回来跟她们炫耀说吃到了一道好几大百,鲜得不成样子的菜时,她心里还直犯嘀咕,什么东西能够鲜成那样,竟然连一向见多识广的阿红都赞不绝口,实在是叫人想象不出来那该是怎么样的一种神仙味道。
    要知道,阿红这人可是他们夕阳红广场舞团里的大明星呢。都知道阿红的女儿老有出息了,脑筋好得不得了,在外头随便折腾一下就发了大财,成为富裕人家。
    然后,这女儿总是闲着没事干就接阿红出去旅游,几年下来,阿红算是把祖国的大好河山都看遍了,每次旅游回来,阿红都要把她在外面旅游的照片给大伙儿看,大伙儿一边看阿红的照片,一边听阿红讲旅游的见闻,心里都别提多羡慕了。
    上回阿红去沪市,回来光是讲这个腌笃鲜,就讲了整整两天,末了还附加着感叹了一句:“咱们晨曦地方小,怕是吃不上那么好的腌笃鲜了,啧啧,那味儿,就是再花几百块,一千块,我都愿意啊!”
    阿红当时那个得意,那个瞧不起晨曦,看谁都像在看乡巴佬的劲儿,王婶到现在还记忆犹新。在阿红的嘴里,腌笃鲜这道菜,那可真是天上有地下无的架势,就好像是个皇帝老儿才能吃上的珍馐美味一样,大伙儿虽然脸上装得淡定,心里却是有几分嫉妒的。
    不过,从那以后,王婶也惦记上了腌笃鲜,总想着等以后有了钱,她也带着淑芬上沪市去吃腌笃鲜试试看,看下这个菜到底有个什么名堂,究竟好在哪儿。
    只是她怎么都没想到,现在她都不用出晨曦,就吃上了腌笃鲜,而且还是这么鲜美的腌笃鲜!也不知道是这道菜本来就怎么做都好吃呢,还是云乔这手艺够巧。
    王婶细细品味着腌笃鲜的汤汁,边想,边品,也是赞不绝口。
    这汤看起来清亮至极,甚至都因为太清澈了,叫人有点担心它会不会淡而无味。可这汤只要一入了口,王婶心间所有的担忧便烟消云散了。
    这看似寡淡的汤汁中,却是暗藏着笋尖的无尽鲜甜,排骨的肉香已在久炖之中完全化在了汤中,连那咸中带甜的火腿味儿也全融了进去,喝起来那叫一个汤清味浓,滋味万千。
    王婶喝过汤后,看见云乔在吃咸肉,就也跟着夹了块咸肉吃,同时还念叨着:“这东西会好吃吗?”
    云乔笑:“你尝一下就知道了。”
    好不好吃,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儿,她不好棒王婶去断定,只能让王婶自己亲自尝尝看了。
    王婶点头。
    但老实说,她对咸肉这个东西是没什么太大想法的,不抱太多期待。哪怕云乔选用的咸肉品质优质,红中带黄,一刀切下去就能看见漂亮的鲜红色,肥肉的部分经过腌制后也已经变成了淡淡的黄色,一看就知道是实打实的上品,对她来说也不过就那样。
    王婶小时候家里没冰箱,村里杀了猪分了肉,要保存得时间长一点,就只好全家上阵,把鲜肉给腌了,要么是做成腊肉,要么就是做成咸肉,导致一年到头吃的肉全是这些东西。
    少吃香多吃伤,加上家里的人也不是很会利用食材做一些合适的菜,时间久了,她对这些东西早就已经没什么感觉了,甚至免不了有些看轻,也很疑惑为什么其他那些和家一样都会做咸肉的人还吃不腻,反正她是腻了。
    这种腌制的东西搁她小时候实在是吃太多了,每天不是咸肉炒这个就是腊肉炒那个的,后来家里不贫穷了,她都是能去买新鲜猪肉吃就去买新鲜猪肉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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