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无人打理的花园因多了一个专门的打理的人,变得整齐了许多,成丛的花朵喝足了水,在夜风中摇曳生姿,悄送暗香入室。
    回来后,凤清歌于淡淡清香中,静心看了一会儿书,又梳理了一遍明日大比要准备的事项。
    不知不觉,夜色更深了。
    过了许久,凤清歌看向仍然守在外间的锦芝,叫她进来。
    “你是如何发现青松堂有很多绝顶高手的?”
    锦芝抿唇一笑,脸上露出几分自信神采。
    “这世上内功再厉害的高手,亦无法彻底隐藏自己的气息。而奴婢的耳朵,天生与旁人生得不同,于探息之上聊有几分天赋,就算是再低的动静,也难逃过我的耳。”
    她说着,指了指鬓侧那一双好似招风耳的耳朵。
    “倒是好天赋。”凤清歌佩服地看了一会儿,方收回视线,陷入沉默。
    锦芝见状,收敛起面上喜色,悄悄退出内室。
    凤清歌没再叫她,只是盯着面前的书册,漫不经心地翻了一下又合上,凤眸有淡淡的思索与不解。
    青松堂有绝顶高手,会是凤钦养的吗?
    他要用这些高手做什么,单纯的拱卫青松堂,还是另有图谋?
    前世她死后,困在一隅之地,也不知凤钦有没有利用这些人做事,以达到他的某种野心……
    她面色越凝重,将两世记忆中他的做法合起来分析。
    “与监正勾结……保宇文埸登基……送凤清韵入宫……他最终的目的,莫不是携幼皇以令天下?”
    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后,瞬间如拨云见雾一般,所有的疑惑有了一个答案。
    如果是这样,那凤钦豢养绝顶高手就正常了!
    前世里谢家的倒台,亦有了解释。
    只有谢家倒台,宇文埸才会更加信任他,将更多的权力交付于他。
    当然,谢相本身也不是忠于宇文埸,否则不会被连根拔起,合族覆灭。
    这会儿事是想清楚了,可凤清歌面色愈发沉重,背后更是出了一层薄薄的冷汗,心里没法轻松。看似太平的大夏朝堂,无数人心怀鬼胎,无论左相右相,都各怀心思,有自己的谋算。
    他们忠于自己的利益。
    对于作为君父的成德皇帝,没有半分应有的敬畏与忠贞。
    这样的人,怎配身居高位!
    她内心又怒又气,恨不能现在将将这些人全部砍了,可又知道这是不现实的。即使是皇帝师父砍人也要三思,更何况她一个小学子。
    眼下,她确实没有妥当的办法解决这样的局面。
    “一步步来,不能急,事情要一件一件来做,先让这些人再蹦跶着,来日方长。”
    她起身,用面巾沾了冷水覆在脸上,冰冷的触感令她浑身一清,头脑也似冷静了些许。
    凤清歌一边安抚着自己,一边撸起袖子磨墨,待默写了一遍《礼记》全文,直至那些负面的情绪消匿下去,她才取出周易,默诵。
    长夜,渐短。
    四月初四,是佛家恭迎文殊菩萨圣诞日。
    不过,本朝百姓不讲究这些,除了富贵人家的夫人偶有信佛崇佛,在今日会多在佛堂烧一炷香献两份贡品,平民百姓除非家中有事,平时基本不会拜佛问道,更别提关心这种冷门的节日。
    她一早起来,就梳洗换衣,将头发挽起,内穿月白色深衣,外罩浅蓝纱质长衫,去往太学。
    等来到太学门外,已有个别参加大比的学子、观赛者以及看热闹的百姓在外守候,放眼望去已有数百人。
    负责维持秩序的右羽卫更是早早到来,如青松一般屹立。
    右羽卫的尽头,熟系的华车静静停靠。
    岚风眼尖,从她一下马车,就认出了,冲她招手喊道:“凤小姐,这里。”
    这一喊,不少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他们身上。
    但一看那马车,众人好奇心又被瞬间熄灭——烨王殿下守卫边关,为人冷清的很,在朝堂上更是连左相右相的脸都敢打,凶残得很!他的座驾可不是一般人想看就能看的。
    不看烨王,却拦不住他们看凤清歌。
    能站在这里的,不乏消息通畅又脑子灵活的人。
    只从“凤小姐”三字,便明白了那侍卫叫的是谁。
    京城,除了御前弟子凤清歌,还有哪个凤小姐会在这个时候来到太学?
    之前没见过凤清歌的人,皆眼神好奇又惊讶地盯着往烨王座驾走的那人,有人惊叹有人意外有人嫉妒。
    “这凤小姐长得也太美了,就算是穿着男子着装,依旧美得不似凡人,定然是传自凤夫人谢氏的美貌。”凤右相虽官职极高,但在京城这片地界,并非真的见不到,很多人都看到过凤钦的样貌,不丑,却也不算俊郎。
    “长得再美有什么用,还不是不能生育。这女子啊,否管身份高低相貌美丑,若是不能孕育子嗣,那跟不会下蛋的母鸡有什么区别,迟早要落得一个凄凉田地。她堂堂相府千金,未出阁便不守妇道,与男子厮混,将来指不定能不能嫁得出去。”
    “凤小姐入国子监不到一月,难不成也要参加此次大比?我见过她春日宴上写的文章,确实不错,不过她就算文采再高,也不能夺走国子监那些甲级的学子的名额吧!”
    “人家可是御前弟子,皇上跟前的大红人儿,想要一个名额还不是手到擒来,张张嘴就有人给办。”
    ……
    凤清歌听着这些酸话,充耳不闻。
    蚊蝇之叫,与她何干?
    锦芝皱了皱眉,想着小姐自来不与庸人计较,便没搭理。
    华旭却不喜这样,停下脚步,看向那些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蠢货,哼了一声。
    “这位大婶儿,谁说女子就一定要嫁人了?我家小姐生得貌美,就算是招赘,那也有大把的男子愿意。你看看你,腰比水桶粗,脸比磨盘大,脚似蒲扇,口如血盆,眼若铜铃,长得这么丑,嘴巴还庞臭,我拜托你,有点自知之明好吗?这么难看就不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出来溜达,损毁大家的视听了。”
    这一长段话说完,妇人周围的人仿佛也闻到了难以言喻的口臭味,下意识地理她远了些。
    胖妇人恼了,脸红地喊道:“你个小娘皮!我愿意怎么着就怎么着,你管得着吗?”
    “你想多了,我可没空管你,只是作为一个热心肠的人,顺口给你提个醒。”
    华旭摊手,“我听说过乌鸦笑黑猪,没听过乌鸦连凤凰都敢笑话的,今儿难得见了这种没有自知之明的蠢东西,忍不住想说两句。”
    乌鸦是谁,凤凰又是谁?
    不用说,众人也明白。
    围观的人们哈哈笑了起来。
    华旭又看向一个文人打扮的中年男子,对方见她看来,视线躲闪了一下。
    华旭凉凉地扫了他一眼。
    “现在的读书人喜欢胡诌八扯了吗?记住了,我家小姐来这里是为了观赛,不是参赛,更没有抢夺什么名额。没有证据的话,可别瞎说!”
    那中年文人红着脸,用遮住了脸,藏进人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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