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骏的语气很平淡,仿佛只是说很平常的小事……就像那些曾经的惨烈和伤痛,不曾在他身上落下痕迹一般,平淡到近乎淡漠。
    可是唐久久从他眼底最深处,还是看到了隐痛。
    这个男人,独自舔舐好疤痕,把破败的伤口狠狠地按进了心思最深处,不动声色,不露分毫。
    若非唐久久也曾经枪林弹雨里走过来,若非她经历过相似的情况,她可能都会错过沈骏眼底那一闪而过的痛。
    她有点后悔提起这个话题。
    可是她更清楚,伤口如果不暴露在阳光下,只能腐烂发臭,然后让人痛不欲生。
    只有剜掉腐肉,才能够长出心柔,才能慢慢结疤。
    那样,日后仍然会痛,却不会像最初那样痛不欲生,恨不能自己也跟着那些长眠的人一起去到阴曹,继续做兄弟。
    唐久久举起酒壶,碰了碰沈骏的酒壶,仰头灌下一大口,语气平淡地问道:“想要说说么?”
    沈骏顿了下,抬手灌下一大口酒,随后,垂眸缓缓地叙说起来。
    那是一次蓄谋已久的偷袭,沈骏带着自己的一队亲卫营去偷袭粮草,结果出了内奸,把他们的行动泄露出去,偷袭的人反被偷袭。
    之后,就成了狭路相逢的战斗,用鲜血和不屈铸就惨烈的辉煌。
    他们一队人马,不过三千,在一万人的围攻之下,不但成功地烧毁了敌方粮草,还把一万人尽数斩杀。
    可是他身后的三千人,也只剩下寥寥一百多个,还都带着伤,不知道还能不能活下去。
    沈骏拖着一身伤痕,带着一百多人回到丰城。
    然后,他拖着一身血,雷厉风行地彻查,到底是哪个环节走漏了消息,并且成功地抓到了那个内奸,亲手把对方片成了肉片,以慰战友在天之灵。
    可是,他身后的那三千个兄弟,终究回不来了。
    甚至因为偷袭的地点深入敌后,连他们的尸体都寻不回来。
    而剩下的一百多人里面,也有一大半因为伤势太重,或是不治身亡,或是拖着残破的身体退伍。
    把不治身亡的几十个兄弟火化埋葬之后,沈骏给他们造了一座坟,用血书了碑,然后在木碑前狠狠地灌下了三四坛酒,彻底醉死。
    那是沈骏从军六七年的时间里,唯一一次醉酒。
    唐久久沉默地听着,被这个染着鲜血的故事刺激得浑身鸡皮疙瘩竖了起来。
    她默然地陪着沈骏,看他把酒壶里的酒喝了个一干二净,而烤好的野兔,却一口都没有动……还有鸡汤,也放在风中,凉透了。
    “啪!”
    沈骏一扬手,酒壶甩了出去,狠狠地砸在了树干上,摔得粉碎。
    然后,他对着唐久久伸出手。
    唐久久默默地把手里的酒壶放在沈骏的手上。
    沈骏再次抬头,又把这壶酒也喝尽,不过这一次,他没有再摔碎酒壶,就这么拿在手上慢悠悠地把玩着。
    酒壶不算小,在沈骏的大手中却仿佛变小了,灵活地翻转着。
    他染着淡淡血色的目光看着唐久久,嗓音有些涩:“从那次之后,我在军中不再喝酒,不踏平蛮夷,我有什么资格喝酒呢?”
    唐久久蹙眉。
    虽然她身处林花村,消息闭塞,也知道蛮夷依然欢蹦乱跳的,时不时骚扰一下南晋王朝的边关,大仗没有,小仗不断。
    若是沈骏想要踏平蛮夷,那他应该还在军中杀敌啊,怎么会回到林花村?
    唐久久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出口:“那……你为何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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