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林悦点了点头,小可怜这才经历丧母之痛,云三娘又是个温柔可亲的妈妈,他自然不可能轻易融入一个新的家庭。
    林悦也并不打算强求林远志融入这个小家庭,就当是报答上一世的恩情,还有他们家的房子,也算是解了爸爸妈妈的燃眉之急。
    要是不快点儿搬出去,依照那李老太的性子,爸爸妈妈还不知道要受多少念叨,让出去多少利益呢!
    而且在老林家住着,她自己兑换东西也束手束脚的,生怕被李老太她们发现,这也无疑是给爸爸妈妈补身体路上的一大阻碍。
    东想西想了许久,清晨的第一声鸡鸣便吵醒了睡梦中的人们,林悦也渐渐模糊了意识,再次堕入一片黑暗。
    …………
    “诶,远志啊,咋起这么早呢?快去多睡一会儿,过几天可就要去上学了,睡不成懒觉了哦!快去快去,叔去给你们做早饭。”
    林远志愣了一会儿,听话地转头,再次上了床,却也睡不着了,睁着眼睛到处乱看。
    他还没有习惯呢,以前都是自己早早起来,煮饭、喂鸡、给妈妈熬药……妈妈……林远志又不可避免地想到了妈妈,内心又是一片压抑……
    这时候,小林悦也醒了,秋爱华似乎是受到感应,在她哭闹之前一把将她抱起来,背过身子去给小林悦把尿。
    林远志也自觉背过身去,等小林悦拉完,林建国也把南瓜和大米放进锅里了,现在就等它慢慢熬。
    “诶,宝贝闺女醒了啊!我把尿壶拿出去,待会儿顺路就倒进大队的粪坑了,等以后倒多了,年底还能得半个公分哩!”
    秋爱华点了点头,看林远志还懵懵地坐在一边儿发呆,怜惜地摸了摸他的头,看来这孩子还没有适应呢!
    秋爱华想着,打算亲手给林远志做一个蒸蛋羹,缓解缓解他的紧张感。
    秋爱华起身打开橱柜,向来仔细的她一眼就看出来不对劲,橱柜里多出来一个铁皮罐子,还有这个扣碗?
    看来小闺女昨晚又来补贴我们了?秋爱华掀开扣碗一看,里面是满满当当的一碗肉干。
    秋爱华忍不住拈起来一块儿闻了闻,这香味倒不像是猪肉的……
    秋爱华咬下来一块嚼了嚼,这肉干肉质柔韧,越嚼越香,回味中还带有一丝特别的味道……
    秋爱华品了许久,电光火石之间才忽然想起了,这肉干不就是牛肉的味道吗?
    虽然是新时代了,但耕牛太少,农业又是立国之本,现在还是不兴杀牛的。
    秋爱华唯一一次吃了牛肉还是她读初中的时候,那个时候他们家还宽裕,带她去县上办年货。
    恰好前几天有个公社的耕牛老死了,国营饭店里添了一道炖牛肉,秋父咬咬牙买了一份,秋爱华这才算是吃过一顿正儿八经的牛肉。
    秋爱华只吃了一块,就把扣碗好好盖严实了,这可是好东西,正好今天要搬家,可不能让老林家顺走了,不仅可惜了肉,这东西的来路还不好说。
    看了扣碗里的东西,那铁皮罐子是哪来的,秋爱华心里就有数了。
    把那铁皮罐子端过来,罐子后面还有几行字:儿童奶粉,适用于4-8岁儿童,高钙高蛋白,孩子长高,妈妈放心……
    4-8岁……难道闺女也知道家里多了个哥哥,这是给远志的见面礼?
    既然有了奶粉,鸡蛋羹就不忙着做了,秋爱华打开门张望了一圈,林老太他们一家正忙着要吃早饭呢!
    依照林老太的性子,这个时候自然不会轻易过来,万一把他们引去了那边儿吃饭可怎么好?那不得费更多粮食?
    正好林建国烧了热水,秋爱华按照罐子上的说明,给林远志冲了一小碗奶粉。
    “远志啊,快来,阿姨给你冲了一碗牛奶,在这里悄悄咪咪地喝完,喝完记得漱个口,可千万不能出去说啊!”
    林远志愣了愣,接过那碗牛奶,依照他的性子,本来是不应该喝的,寄人篱下,阿姨和叔叔能给他一口玉米糊糊喝就不错了,怎么还敢奢望喝比糖水还珍贵的牛奶?
    云三娘去世前就已经给他讲了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和忍辱负重的道理,就是怕他不知道怎么在养父母手下讨生活。
    但是这碗热腾腾的牛奶闻起来太香太甜了,是只存在于他想象中的食物,传说中的牛奶到底是什么味道的呢?
    看着林远志一口一口抿着牛奶,秋爱华也笑了:“这才对嘛,跟你叔叔阿姨客气啥?别忘了,咱们还得住你家的房子哩!快喝快喝,喝了好长高哩!”
    林远志加快了喝牛奶的速度,热气氤氲间,小男孩的眉眼间闪过一丝笑意。
    林建国这时候也回来了,洗干净了手,去看锅里的南瓜稀饭。
    南瓜饭已经熬得软烂了,黄澄澄的南瓜纤维里面混杂着为数不多的几粒米饭。
    林建国把南瓜饭舀起来,尽量吧米粒都挑出来,舀进秋爱华和林远志的碗里。
    秋爱华也跟着摆好了咸菜和筷子,想了想,还是把那一碗牛肉干端了出来。
    待会儿就要搬家了,这东西也不知道放到哪里,倒不如一下子吃干净,存到肚子里,藏进五脏庙。
    林建国刚把三碗稀饭摆好,就看见秋爱华把那一碗肉干端出来了,他也不作声,心里明白这又是闺女给开了小灶哩!
    没日没夜的自我催眠下,他早已经相信了那所谓的“投胎的时候就带了粮食的神仙孩子”。
    碗筷摆好,隔壁老林家几个人早已经收拾好碗筷,去自留地里忙活去了,刚刚经历了农忙,稻谷也分下来了,大队里就放了一回假。
    牛肉干质感柔韧耐嚼,说是一道菜,倒不如说是一道零嘴儿,林建国已经洗了手,徒手拈起一块肉干递给林远志。
    “来,远志别客气,叔叔阿姨以后就是你的亲人了,快吃点儿肉干补补身体!”
    见林远志接过了肉干,林建国又补充了一句:“对了,吃了肉干的事情可千万不能拿出去乱说,不然以后可就没有肉干吃了!”
    林远志懵懵地点了点头,迫不及待地把肉干塞进嘴里,而后便被那纯粹的肉香迷上了,咀嚼的频率不断加快,就像一只可爱的小仓鼠。
    秋爱华快手蒸了一个鸡蛋羹,把蛋羹放到林远志旁边,笑到:“远志可别听你叔的,你要换牙了,可不要吃这么多硬的东西,肉干就当零嘴儿吃就行了,来,吃碗鸡蛋羹,这才是正正经经的饭呢!”
    林远志点点头,却没放下手中的肉干,等嘴里的东西咽下去了,才开口道:“叔叔阿姨没有鸡蛋羹吃吗?”
    秋爱华摸了摸林远志的头,笑了:“这孩子还操心我们两个大人呢!放心吧,我和你叔有鸭蛋吃!你就安心把鸡蛋羹吃了!”
    听秋爱华说说了,林建国也自觉地打开了锅盖,把蒸屉下面煮着的两个咸鸭蛋盛出来。
    咸鸭蛋也是林悦前几天兑换的,一共20个,林建国两口子都不太舍得吃,藏在橱柜里头,隔几天才拿出来打一回牙祭。
    系统出品的咸鸭蛋自然是精品,林建国几下敲开剥了壳,白嫩嫩的鸭蛋便完完整整地呈现在几人眼前。
    秋爱华接过那颗鸭蛋,用筷子一戳,金黄的鸭蛋油就顺着筷子流了出来。
    掀开一层蛋白,里面一颗黄澄澄的蛋黄便是这颗咸鸭蛋全部的精华。
    秋爱华给林远志挑了一筷子:“远志也尝尝,你们还小,不好吃这么多咸口的东西,免得败了胃口,每次尝一点点就够了。”
    林远志珍惜地接过那筷子蛋黄,一入口,那咸鲜的蛋黄油的香味儿便大张旗鼓地侵入嘴里,而后便是那沙沙的口感,摄人心魄。
    可惜只有那么一点儿,林远志珍惜地回味了许久,又专心去舀他的那一碗鸡蛋羹去了。
    鸡蛋羹兑了点儿水,蒸地柔嫩,入口即化,上边儿甚至还滴了几点酱油和麻油,撒了一点儿葱花,是林远志记忆深处才有的美味。
    一碗蒸蛋,一碗南瓜稀饭便把林远志的肚子填地饱饱的,秋爱华又拿了几块肉干给他,嘱咐道:“记得躲着人吃哦,不然会有人抢的!”
    林远志点了点头,下了桌子去床边的小凳子上坐着慢慢啃。
    小林悦已经醒了,却也不哭,两只眼睛咕噜咕噜转,嘴里发出一些让人听不懂的咿呀声,两瓣小嘴巴叭嗒个不停。
    林远志听见了,取了一块肉干塞进她嘴边。
    秋爱华赶紧制止了:“诶,远志啊,你的肉干自己吃就好,妹妹还没有长牙,只能喝奶,可吃不了这东西。”
    林远志听了,又去取自己刚刚喝奶的碗,可惜那碗牛奶太香了,碗底只剩下几滴牛奶黏在上面。
    秋爱华笑了笑:“妹妹也不能喝这个奶的,这是给我们远志喝的奶,妹妹消化不了,要拉肚子的!”
    林远志点了点头,这才放弃了投喂小林悦的想法,自顾自地坐下,继续和那硬硬的肉干搏斗去了。
    吃完了饭,接着就该搬家了……
    第十三章 搬家
    林建国昨天就已经把杂七杂八的东西都收拾好了,只剩下一些贵重的,要格外注意的东西还没有收拾。
    林建国几口吃完了饭,忍不住又塞了一口肉干嚼着,利利索索几下就把剩下的东西收拾好了,妥妥帖帖地装在一个床单系的包袱里。
    秋爱华也赶紧吃完饭收拾东西,林建国到底是个粗心大意的男人,小林悦的东西还没有收拾完呢!
    小林悦虽然小,但奶娃娃精贵,东西可不少,零零碎碎的不好收拾,秋爱华赶紧抓紧时间把小林悦的东西也都整理好了。
    至于林远志,他的行李就不用收拾了,昨天来的时候刚打包好,还整整齐齐放在他自己家呢!
    收拾好东西,这就该搬家了,没有丝毫留恋,林建国和秋爱华一人背着零零碎碎的行李,一人抱着小林悦,拉着林远志,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往林远志的家里走去。
    路上不可避免得遇到了一些邻居老乡,看着这浩浩荡荡的一行人,便知道老林家的大儿子是要搬家了。
    原来昨天公社上那一出抽签是真的,真叫林建国抽中了,成了林远志这孩子的养父。
    林远志这孩子可不一般,他父亲可是烈士,牺牲的时候职位可不低,林建国成了他的养父,以后还不知道能沾多少光哩!
    “哎呦,建国啊,你们这就搬出去啦?刚过了农忙哩,咋这么着急呢?”
    林建国也不好不搭话,他放下肩上的东西,也正好歇息一会儿。
    “这不刚好闲下来了嘛?况且远志这孩子刚刚经历了这么多事情,还是待在一个熟悉的环境好些。”
    那大爷用草帽给林建国扇了扇风,笑了一声:“那是那是,你们两口子心肠好,以后远志这孩子可有福气咯!”
    林建国摆摆手:“哪里哪里,远志这孩子这么懂事,能和他做一家人,才是我们俩的福气呢!”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眼看日头又要出来了,那大爷赶紧催着林建国:“诶诶,我就不耽误你们一家了,赶紧赶路吧,眼看着日头就要升起来了!”
    林建国也一把扛起行李,点了点头:“那咱们就先赶路,以后有机会再和大爷好好叙叙旧。”
    “好好好,你们小俩口专心赶路吧!以后有机会咱爷俩再聚聚!”
    林建国也不推脱,领着一家子就继续赶路去了。
    他知道,那大爷恐怕转头就去李老太和林老大爷面前告状去了哩!
    林建国甚至想像得到,李老太回家翻箱倒柜的样子,怕是还想着自己留下些什么东西,哪怕是些不值钱的木棒石块儿,恐怕也得乐上一天。
    他知道,李老太一向就是斤斤计较,扣扣搜搜,贪小便宜的作风,恐怕在她自己心里,这还是持家有道,勤俭节约的代名词呢!
    …………
    一行人又走了两刻钟,这才赶到林远志家,云三娘爱干净,带得林远志也爱干净,就算云三娘卧床了这么久,林远志还是把房前屋后打理地干干净净。
    秋爱华进了屋,就赶紧把自己扛着的包袱卸下,把小林悦放在包袱上,搭了把手,把林建国肩上的东西都卸下来。
    林建国已经累得直喘粗气,头上的草帽也摘下来扇个不停,就算是这样,这老实汉子还不忘也给媳妇儿扇上几次呢!
    秋爱华笑着抱起林悦,由林远志带路,把房前屋后都看了一遍,顺便用陶锅烧了一锅开水,还往里头放了几块冰糖,打算给累坏了的丈夫好好补补。
    “远志啊,你以前住哪个屋?”
    云三娘家的房子可是足足有三间卧房,大小面积都差不多,秋爱华一时也看不出到底哪一间是属于林远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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