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爱上他了,这不是怜悯也不是爱心泛滥,我确信是这样的,我想学医,希望有一天能将他的脸修复,不用再戴着头盔。”
    “他没有告诉我名字,不过我也没有,我们扯平啦。”
    “他说自己曾经用过四作为代号,以后就叫四先生了,那我就用雨作为名字,我叫雨小姐。”
    挺有趣的,字里行间都是一名少女对爱情的向往,还有对所爱之人的描述。
    看着看着,絮雨不禁嘴角微微上翘,她又打开一封信,接着往下看。
    “我们的家里多了一个人,嗯,是一个被父母赶出家门的孩子,据说是打碎了一只瓦罐,不过我猜应该是因为人口太多,食物不够,只能这么做……唉,希望糟糕的年代赶紧过去。”
    “今天我看见他在教那个孩子看书认字,本来孩子很不情愿,他说只有教育才能改变命运,如果不愿意学,就要赶那个孩子离开,挺严格的人呢,如果我也不识字的话,他会不会赶我走?”
    “我们搬家了,不得不搬走,要去一个新地方,叫平磐,有一个新家,换一种心情。”
    “四年时间过去,当初的少年长大了,问我们为什么没有什么变化,傻孩子,我们都是怪物啊,如果不是怪物,怎么能走到一起呢?”
    絮雨放下信纸,默念道:“怪物啊,我们都是怪物。”
    在下一封信中,终于提及了伊亚四号,絮雨看的很仔细,仿佛在阅读另一段人生。
    “我们的新家名字叫伊亚四号,从买地皮到建房子再到能住人,用了整整八年时间,在此期间,小亨利已经成年,并且拥有一份职业,照相师,不过四先生的照相技术很烂,他偏偏对此毫无自觉。”
    “今天真高兴,我又一次看见他的脸,不过这一次他的样子没有那么可怕,丑陋的伤痕慢慢愈合,长出新的皮肉,说真的,他很酷,我问他为什么会这样,他说他正在适应力量,并且加以控制,慢慢恢复,我想,这种自愈能力,恐怕连一些深海阿戈尔人都未必比得上。”
    “不太好,我感觉到了虚弱。”
    字迹变得潦草起来,写信的人情绪波动较大,絮雨蹙着眉头,下面还有很长一段。
    “他在家里时可以摘下头盔,面部基本愈合,标准的炎国人样貌,黑色短发,眼瞳呈现出灰色,像钢铁一样的色彩,跟我在很多年前见过时有很大差别,或许应该说他本身就该长这样,他不喝酒,不沾烟草,生活自律,可能是军旅生活带来的习惯,他似乎看出了什么,不过没有问,我也没说。”
    “讨厌!讨厌!讨厌!讨厌!!!!!!”
    一整张纸都是重复的词汇,只在最后末端写下一句话:
    “我没有时间了。”
    絮雨翻到下一页,开头第一句如此写道:
    “他知道了,我试图说服他,但效果甚微,家里忽然来了一个女人,他叫她凯尔希,是个医生,不过两个人的关系并不融洽,说话时夹枪带棒,还差点打起来,那个医生看了我几眼后就走了,说什么你自己做决定,他没说话。”
    “我的问题我当然清楚,没什么好说的,我只是惋惜时间太短了,我……不甘心啊。”
    信纸来到最后一页,笔记的主人只写下一段话便停笔了。
    “真是奇怪,我们一起生活那么多年,竟然没有发生什么,现在说这些也来不及了,我告诉他我的名字,絮雨,对,就是这个名字,他竟然相信了,好吧,他也告诉我他的名字,四确实是他的代号,但名字却意外的拗口,我念了很多遍才记住,可是现在记住有什么用,我快死了。”
    “我不想死,但无法违背种族特性,我不想再描述一遍,所以将想说的话都写在最后,我不爱他,那不是爱,我们的命运早已紧密相连,我想学医,我不想忘了他,他叫……”
    字迹写到这里时,被涂抹成一团黑。
    最后一行写道:“我会死去,但絮雨会活着。”
    絮雨将信纸折叠起来,一一放回信封内,长长出了一口气。
    她又拆开和小木盒分开的那封信,果不其然,是艾克特·亨利写下的。
    “泰拉961年,我在五十五岁这一年写下这封信,回想遇见先生与小姐时,已过去了四十八年,先生临走时说小姐会回来,他也会回来,我等了这么多年,可能你们因为太忙,忘了在平磐还有一座洋馆,不过也不要紧,我会一直等下去,这封信我从平磐寄出去,三十五年后会回到这里,如果先生所说无误,小姐会收到,而打开铜锁的钥匙,则交给其他人保管。”
    “其实没有钥匙也不要紧,小姐会有办法打开铜锁,我想,我会努力活到那一天,希望还能和先生与小姐相见。”
    落款是艾克特·亨利,于泰拉961年。
    信和钥匙,已经回到絮雨手中,但洋馆已经不复存在,守着洋馆的那个人,早在多年前就静静躺在那座山上。
    收好所有东西,絮雨靠在门边,仰起头望着天空,白白的云层与蓝蓝的天空交织成一幅美丽画卷,直让人感叹时光悠长。
    絮雨的眼前浮现出虚幻的画面,一名花白头发的老人坐在书桌前,一笔一划的写下文字,将想说的所有话都藏在信纸上。
    她回头看着信与小木盒,漫长的等待在这一刻抵达旅途终点。
    “絮雨?”
    周金儒站在楼梯口,他在楼上都能感觉到楼下汹涌的悲伤,就像浪潮一般,几乎能将他淹没。
    絮雨将东西全部都放进小提箱,微微鞠躬道:“阿光,请你再帮我一个忙。”
    “你说?”
    “我想去那片瀑布。”
    “好。”
    黑色机车喷射出一条长长的光带,以惊人的速度冲出平磐,撞进密林,只用了极短的时间便来到山中瀑布前。
    此处除了哈啦啦的水声外,再也没有别的动静,絮雨站在单独的那座墓碑边,看着刻在墓碑上的“艾克特·亨利”,视线变得模糊,她的哭声飘散在了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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