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琳罗耶不是跟格蕾商量, 她指好目标后, 就举着火把拿着地图开始朝北进发。
    此地距离卜喀平原已经不远, 事实上, 拜琳罗耶根本就不可能再走回头路,除了去卜喀平原,她没有第二个去处。拜琳罗耶和格蕾身上穿的都是礼服, 走路本来就很不方便,至于武器也只有一柄骑士剑和从贼匪身上缴获的大刀。是,贼匪还有远程武器□□, 但拜琳罗耶没学过射箭, 格蕾也一样,就算拿来弓箭也没有用。
    如果她往回走, 就需要走更远,更久,也就意味着会有更大的风险,远远不如继续前进。卜喀平原距离她所在位置,用马走最多几小时,现下她们已经缩短一半路程, 就算改步行那也不会超过一天的时间。只要她能够在天黑前找到卜喀平原上洛兰国的军营,她就能带人返回, 给这些牺牲的王国士兵收尸, 还能带回五个车厢的财宝。
    拜琳罗耶不必担心洛兰国的人见财起意, 因为她到了以后必须要写回信给维瑟烈, 如果她不写信, 维瑟烈就会派人来查看,如果来人发现她受到威胁或是洛兰国的人敢大胆直接杀了来使,那么维瑟烈就会为妹妹毫不犹豫地掀起一场战争。洛兰国不是小国家,不需要觊觎五个车厢的财富和维瑟烈的王国拼命。
    所以她很清楚自己做的决定是正确的。
    唯一无法适应的人只有格蕾,她一不敢想象拜琳罗耶这么懦弱的人竟然敢举剑杀人;二不能接受拜琳罗耶会用如此果断的态度和自己说话。可是这种陌生而强硬的拜琳罗耶确实镇住了她。如格蕾这样的人,遇到强大的人会变得懦弱,遇到懦弱的人会变得凶狠,也许以前的拜琳罗耶不是不知道这一点,但以前的她真的太胆小了,天生性格无法改变。而今,她却依赖着母亲给的遗物:三滴鲜血,一份勇气,成为了一名勇敢的人。
    “我们快点走吧,尽快进入卜喀平原,毕竟进入平原后还得找洛兰国军队的驻扎点。”
    拜琳罗耶催促着思考的格蕾,让她加快脚步。
    以前的二公主是绝对不可能敢对格蕾说这句话的。
    格蕾愣了一下,随后迅速答道:“是。”
    她很惊讶,此刻她对拜琳罗耶说话的态度竟然与面对维瑟烈时没有两样。
    格蕾既惊讶又觉得羞辱,一个从前一直能踩着的人突然翻身强硬对格蕾的打击太大了。
    “快点。”拜琳罗耶催促了第二遍。
    格蕾只好快步追了上去。
    温迪慢悠悠跟在身后远处,举着望远镜仔细看着这有趣的一幕。
    “最好是在天黑前找到洛兰国的人。”温迪牵着马匹慢吞吞地走,“要不你们就傻了。”
    拜琳罗耶大概是第一次行使自己的公主权力,她太骄傲以至于忘记她没拿食物。一天不吃还好,两天不吃,对娇贵的公主而言恐怕会很难熬。
    不过这跟她没有关系,现在看来,拜琳罗耶真的很能照顾自己。
    她都不知道自己被维瑟烈派来有什么意义,眼下她的作用俨然还不如一块没洗的手帕。
    温迪边走边打哈欠。
    她跟两位坐在车厢里坐了一整天的人不一样,她是真保持清醒坐在马匹上不断纠正小白的方向,不敢休息更不敢睡觉,她早就困死了,边走边低头拿出银怀表来看时间,眼睁睁看着时间从九点走到了十二点,这时,她突然发现前方两人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格蕾拉着拜琳罗耶说了几句话,拜琳罗耶转身茫然地看着她,看起来懵懵的。
    “我就说嘛!”温迪咬着肉干,很愤慨地点头,“第一次杀人怎么可能那么平静!”
    虽然杀的是贼匪,是敌人,但那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在此之前拜琳罗耶连跟人大小声都没干过,第一次发狠就用骑士剑将活人处决,她看起来还那么冷静,真是不正常!原来她根本就是被那一股气撑着,连现在走路也是撑着,要不是格蕾突然伸手拽住她,她可能连累都不知道,倒下前一刻都是清醒又充满活力的。
    但是格蕾突然将她叫住,把她的情绪给打断,拜琳罗耶才流露出了迷茫的表情。
    她的精神早已经深受打击,纯粹是强烈的求生欲和怀中带有鲜血的手帕支撑她到现在。
    格蕾见状,赶紧说:“殿下,已经这么晚了我们硬要继续走也是很危险的,还不如在附近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先坐下来或者躺下睡一觉,明天天亮以后我们再继续赶路,那也来得及吧?我们休息够了,到了白天才有力气继续走路啊!您说是不是?”按照格蕾平时的语言习惯,是不会补最后五个字的,但她今天真的被拜琳罗耶的反常给吓到了。
    拜琳罗耶听到了她说的话,将这段话从两耳灌进去,在脑子里转了五六圈才慢慢理解。
    “睡一觉?”
    “对啊,晚上还是休息比较好,白天才适合赶路,夜里这么黑您举着火把又累又不安全,我听说人在野外的时候举着火把等于做靶子,那些夜晚活动的动物会循着火把找过来杀人的!”
    “杀人!?”拜琳罗耶陡然提高了音量与音调。
    格蕾被她突然的喊声吓了一跳,下意识大喊道:“你大喊大叫干什……晚上喊叫很危险。”
    她硬生生将一句呵斥更正为劝告。
    温迪喝着水看着这一幕,因为是晚上,加上拜琳罗耶举着火把灯下黑,她大胆地接近了两人,因此能够比较清晰地听到她们说话的声音。温迪忍不住笑了起来,笑的原因是格蕾:这个人明明也知道该怎么有礼貌地说话嘛。
    那以前怎么老是趾高气昂拿白眼珠看人?恐怕都是被胆小时的拜琳罗耶惯的。
    现在拜琳罗耶转性了,结果格蕾在这位“新”主人身上吃到了好多教训。
    拜琳罗耶不在乎格蕾之前那句没说完的呵斥,她还在思考。
    过了一会儿,她点点头,指着附近说道:“旁边好像有个树林,我们进去休息。”
    “我同意。”格蕾也不敢在这片大草原上直接躺下,那也太不要命了。
    两人朝着树林走去,只花了十分钟的时间,进入树林不久便找了块草丛躺下睡觉。她们穿着的礼服又大又长又厚,将衣领抻开再对折就能当成枕头,垫住脑袋,直接睡在草丛上,隔着几层柔软的绸布和纱,只要不睡在石头上,就不会被硌伤。她们今晚都遭受了太大的刺激,又经历了从未有过的辛苦体力活——三小时步行,早就已经又困又累,躺下不久便酣然入睡。
    温迪终于盼到她们睡着了,也进入树林藏起来,在附近找了一棵树,爬上去睡觉。
    她早就困极了,和那两人一样,把自己绑好后不久便进入沉睡。
    ……
    树林里天亮后阳光也不刺眼。
    温迪依旧是第一个醒的,她先举起望远镜查看,发现拜琳罗耶和格蕾还在睡觉,这才慢吞吞拆了绑自己的绳子,从树上小心翼翼地爬下去,落地无声。她爬上小白背后,驾着它悄悄出了树林,开始往回走。天已经亮了,她不适合再与拜琳罗耶和格蕾保持那么近的距离。退到安全范围线上后,她才拿出银怀表看时间:现在是早上七点。
    “嚯我睡了将近七个小时?”怪不得是自然醒。
    不过拜琳罗耶和格蕾就贪睡得多,又过了一小时才慢慢从草丛里爬起来。
    温迪少睡了一钟头但不生气,她抓着肉干嚼得正开心:她有吃的她们没有,还计较那点睡觉时间干嘛?她高高兴兴吃完一块肉干后,才看到前方两人走出树林,这次,格蕾走在前面,拜琳罗耶则迷迷糊糊地跟着她。两人经过长年的相处,早就已经养成了习惯,昨晚是特殊情况,等睡过一夜刚醒来意识不清醒的时候,拜琳罗耶还是习惯性地跟在格蕾身后,格蕾去哪她就去哪。
    不过格蕾已经被拜琳罗耶说服了,即便由她带路她也仍然朝卜喀平原的方向进发。
    最重要的是,昨天亲自走了三小时的路后,格蕾决定,往哪个方向走路程短她就选哪边。
    那么卜喀平原仍然是最好的一个选择。
    两人还没绕完,要进入卜喀平原,第一步就得绕过丹贝大湖。这个位于王国北部的巨大湖泊实在是太辽阔的,如果不是它颜色太浅加上温迪试了试它的味道也够淡没有咸味,她真的会误以为这座大湖其实是一片海洋。她骑着马还好,前方步行的两人眼前简直就是无边无际,到了白天看得清楚了,但能看得见的除了水还是水,她们还能坚持往前走已经可以称得上精神力强大。
    “喝点水吧,我真受不了了。”格蕾说完,自己先走到湖边用双手捧起水往嘴里送。
    拜琳罗耶也渴,被格蕾一提醒她也忍不住蹲下来喝水。
    她学着格蕾的动作用双手掬水喝,喝了个饱后又将身体前倾打算洗洗脸。
    可没想到,只是这个简单的动作,她怀中的手帕竟然掉了出来,随着湖边的大风被吹进了湖面,立刻漂到了拜琳罗耶用手够不着的地方。这一瞬间,拜琳罗耶下意识地捧住了自己的心脏,她忽然一阵心悸,好像失去了什么极为重要的东西。那张手帕浮在湖面,帕子上三滴鲜血是那么刺眼,却越漂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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