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将蒸好的卷果过油。
    宋熙和把毛豆腐找出来,送进厨房,看着一盘焦脆的卷果已经捞了出来,丁兴海正在熬糖,里面还放了点他自己做的桂花酱。
    炸好的卷果,往锅里一倒,裹上糖汁后就像是裹上了一层鲜亮的外壳,再往上撒一把白芝麻,格外漂亮。
    这是京市的传统小吃,实际就是用油豆皮裹上山药泥、果脯和坚果,蒸熟以后切成小段油炸,最后再裹上糖汁那么一炒。
    宋熙和还是头一次看人在家里做这道菜,卖相还不比外头差,完全可以和那几家专卖小吃的老字号媲美。
    他真诚地夸赞,“叔叔,您这糖卷果儿做的真好。”
    “你尝尝味道。”丁兴海把盘子往他跟前一递。
    宋熙和夹起一块,“外表酥脆,内馅软糯,香甜可口!”
    丁兴海被夸得嘴角上扬,内心又给这小子加了两分。
    有眼光,识货!
    第107章
    ◎醉坛子◎
    宋熙和的赞美并不违心,丁兴海这糖卷果做得是真的不错。
    丁灵过来帮忙端菜,也尝了一块,香甜酥脆,就是小时候一直吃的那个味道。
    “爸,你做的真好,回头要是开店,这都能加到菜单里了!”
    丁兴海被女儿这么一夸,更是乐得合不拢嘴,手上动作却没停下,趁着油锅温度合适,将一个个圆溜溜的小丸子下进去。
    不一会儿,干炸丸子便也出锅了。
    “好了,端出去吧,米饭在锅里,你们自己盛,我再弄最后俩菜,咱们就开饭。”丁兴海直接左右开工,同时看着两口锅,一边炸香椿鱼儿,一边烧茄子。
    丁灵则在边上装盘,先为刚出锅的干炸丸子,配上一小碟椒盐,再将烤箱里的蒜香鸡翅拿出来,装入盘中。
    宋熙和就在她边上等着,她摆好一道菜,他就端出去一道。
    最后两人一起盛好米饭,拿好碗筷,摆上餐桌。
    丁兴海也将最后两个菜做好了,宋熙和进来端菜,两人一人端了一盘,走出厨房。
    丁兴海落后一步,他一直在悄悄观察宋熙和。这还是自从女儿坦白和宋熙和确定关系后,他第一次邀请宋熙和一起吃饭。
    过去把宋熙和当成女儿的普通好友,他自然不会多想,现在多了一层“女儿的男朋友”这个身份,再看时就不免带上几分审视。
    但哪怕他再怎么挑剔,也确实挑不出宋熙和不好……
    这个年轻人,外貌出挑,才华横溢,待人礼貌,又能眼里有活儿,懂得体贴照顾别人。
    这要是别人家的女婿,他能给打出九十九分。
    少一分是留点进步空间。
    “爸,您琢磨什么呢?”丁灵见丁兴海落座后迟迟没有动筷子,轻声问了几句。
    丁兴海赶忙摇头,“没琢磨啥。”
    他夹了两块香椿鱼儿到女儿碗里,“我特意挑着嫩的买的,你要是早两周回来就好了,你舅爷爷那还种了香椿树,可惜都摘光了。”
    丁灵挺爱吃香椿。
    这是个时令菜,叶厚芽嫩的香椿,怎么做都好吃。丁灵还记得以前一到春天,他们都会去舅爷爷家那边摘几兜子回来,没空做菜时,就把香椿芽切碎了和鸡蛋一起炒,别看看上去没什么滋味,实际香椿炒出来的味道,浓香四溢,她能就着这道菜吃一整碗饭。
    炸香椿鱼也是不可多得的美味,就算不当做一道菜,单纯作为零嘴吃,也是很不错的。
    香椿鱼当然没有真的鱼,就是把香椿裹了面炸透以后,看着很像炸小鱼的外形。
    丁兴海做这道菜时,习惯先将香椿焯熟,调面糊时还喜欢加一点点自己磨的花椒面,这样炸出来的香椿鱼儿吃着更多一点椒麻的口感。
    面糊调得比例也恰到好处,香椿上均匀的挂着薄薄一层,炸出来金黄酥脆,又不会过于厚重。
    “您这香椿挑得真不错,都挺嫩的。”丁灵说。
    丁兴海没说,那是他中午掐掉了不少,比较老的部分都被他掐下来单独做了,他中午吃的就是香椿炒鸡蛋盖饭。
    香椿的气味很霸道,整个桌上,也就只有那道色泽红亮的炖猪肘,能与它一争高下了。
    肘子炖得很烂糊,拿筷子轻轻一戳,一大块皮就被戳了下来,丁灵夹进碗里,又夹了一筷子里面的瘦肉。
    鲜红油亮的汤汁,顺着肘子皮淌进米饭里。
    颗颗饱满的大米,搭配上香浓的汤汁,再往上面铺上一块满是胶原蛋白的肘子皮,一勺送入口中,软糯的肘子皮直接在嘴里化开,香气溢满口腔,简直是天堂一般的享受。
    丁兴海一见女儿这表情,就知道是吃满意了,笑眯眯地问:“怎么样,你刚说糖卷果能加进菜单里,那这道炖肘子够不够格儿上菜单啊?”
    “当然够了,这肘子肥而不腻,软糯适口,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会爱吃的。”
    丁灵见宋熙和还没有尝肘子,拿盘里放的公勺舀了一大块,送进他碗里,“这个真的不错,特别下饭。”
    丁兴海的目光跟随着丁灵的动作,见那一大勺肘子肉落进宋熙和碗里,心里有点发酸。
    闺女还没给他夹菜呢!
    下一秒,一大块肘子肉就出现在了自己的饭碗里。
    “爸,快吃饭呀,您今天怎么老愣神呢?”丁灵问。
    “哦哦,这就吃,这就吃。”丁兴海连肉带饭扒拉了一口。
    还别说,这闺女给夹的肉,就是香啊!
    今天这一桌菜,别看样数不多,但份量可不小,光是那一个大肘子,就有三斤多重。
    鸡翅也是烤了满满一盘,数出来得有二三十个。
    再加上一大盘风味茄子,一盘糖卷果,和用两只小盆装着的炸香椿鱼和干炸丸子。
    吃到最后,丁灵都有点吃不动了,还剩下半盆丸子,打算放进冰箱,明天热热再吃。
    吃过饭,已经八点多了,宋熙和帮忙将碗筷收进洗碗机,就提出告辞。
    “你还拎着箱子呢,我送你回去吧?”丁灵拿上车钥匙,准备跟他一起出门。
    丁兴海站在过道上酸溜溜地看着。
    宋熙和立马一个激灵,摇头说:“不用,一共也没几步路,我溜达两分钟就回去了。”
    他指指箱子下的轱辘,“再说有轱辘呢,我拖着走就行,不沉。”
    丁兴海接过话道:“小宋啊,那你路上慢一点,下次有空再来玩啊。”
    这就是句客气话。
    宋熙和却点点头,认真道:“好的叔叔,下次见。”
    丁兴海:“……”
    …
    丁兴海也没想到,宋熙和这句“下次见”里的“下次”,来得这么快。
    第二天一早,他正准备出门去食品厂,就见宋熙和拎着俩纸袋过来了。
    丁兴海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这小子也太黏他闺女了吧?
    “你刚忙回来,不在家歇一天?”
    “我早上去晨跑,顺路买了咖啡和面包。”宋熙和解释完,往丁兴海面前递了递,“叔,您吃早饭了吗,要不吃点再出门,这家店的可颂不错,灵灵爱吃这个,我买的现烤出来的,现在应该还没凉呢。”
    丁兴海稀里糊涂就被塞了一杯咖啡,一大只奶黄流心可颂。
    刚坐上车,面包的香味儿就从牛皮纸袋里飘了出来。
    他这会儿赶着去厂里开会,一路上,香味却一直诱惑着他。
    等到了食品厂门口,停下车子,丁兴海终于忍不住拿出来咬了一大口。
    可颂的表皮已经凉了,但很酥脆,一层层的酥脆外皮下,包裹着还带着点温度的流心奶黄馅。
    “咔吱”一声,咬开脆皮后,奶黄馅一口爆浆,差点沾到衣服上。
    丁兴海赶紧拿餐巾纸接着,又凑上去咬了第二口,酥脆的表皮上还带着一点擦碎的椰蓉撕,再配上里面沙沙的奶黄馅,口感极佳。
    他还是头一回吃这样的可颂,味道嘛……确实挺不错的!
    小宋挺会买东西。
    这面包不光是合灵灵口味,也合他的口味。
    哎,他这算不算是被糖衣炮弹蛊惑了?
    …
    丁灵洗漱完从卧室出来,就看见宋熙和坐在自家客厅里,正按着肉肉,给它梳毛。
    旁边的茶几上放了两个羊奶小布丁,肉肉的小眼神时不时就往那瞥去。
    “你来得这么早?”丁灵有点惊讶。
    “刚到没一会儿,叔叔正好出去,给我开的门。”宋熙和终于松开不情不愿的肉肉,从沙发上站起身。
    小家伙却在沙发上翻滚了一下,爬起身来,拿爪子勾住他的裤腿。
    一般丁灵在的时候,它都懒得搭理宋熙和,还是难得有这么主动的时候。
    看着宋熙和受宠若惊的表情,丁灵扑哧一笑,指指茶几上的羊奶小布丁,“你是不是拿这个忽悠它乖乖梳毛来着,它在提醒你,还没给它吃呢。”
    “喵——”
    肉肉凶巴巴地叫了一声。
    那样子就像是在控诉宋熙和。
    你这个骗子!
    “不骗你,给你,吃吧。”宋熙和撕开一个小布丁,这是他在宠物店买的,专门给小猫咪吃的,闻着有股淡淡的奶香味。
    伺候完猫主子,他指了下餐桌上自己带来的东西,“我早上去买了你爱吃的可颂,有奶黄流心,白巧克力柠檬和原味的,还买了个他家新出的咸口可颂,好像是肉松芝士味,你试试好不好吃?”
    丁灵走过去一看,纸袋里还有两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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