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怎么敢,他怎么敢?”
    紫宸书房内,隆正帝暴跳如雷,一盏白皙如玉的茶盏,被他狠狠的掼在地上,砸个粉碎。
    他细眸泛红,眼神激荡。
    那杜伦因为为人清正,不为忠顺王一脉所喜,在翰林院坐了十数年的冷板凳,只是苦熬。
    却为他所喜。
    待到他刚掌一分大权时,就开始栽培他,提拔他。
    如今,更是升他为执掌翰林院的翰林学士,下一步便是要入阁。
    一个受他皇恩如此之重的人,竟然会背叛他。
    这不异于在天下人面前,狠狠的往隆正帝脸上打了一百个耳光!
    这让如今权势日盛一日的人间至尊,如何能忍?
    这也是朱正杰能够请来,将所有人一同拿下关押旨意的原因。
    “皇上……”
    忠怡亲王赢祥有些担忧的看着隆正帝,眉头微蹙,唤了声,却连他也不知该怎样劝解。
    中车府呈上来的证据很齐整,绝不是造假出来的。
    有杜伦、郭聪等人的亲笔书信,他们却是……太上皇的死忠?
    还有,要为皇太后报仇。
    他们自认为儒教子弟,实在无法认一弑君父,谋国母的奸贼为主。
    这种作死的风骨,着实让人头疼。
    只是……
    没等赢祥想着措辞劝解,就听隆正帝继续咆哮道:“不怪那个混帐总是鄙夷文臣,果然都是喂不饱的狼崽子!
    他们只想着他们自己的狗屁大道,却不想想,因为他们的道,天下已经被弄成了什么模样!
    是朕,是朕挽天倾,救了亿万黎民。
    可是,他们竟敢如此诽谤朕!
    此类不当人子之贼臣,朕当诛其十族!!”
    赢祥闻言面色骤变,这是准备效仿前明永乐诛方孝孺之例。
    这个口子若开了,国朝文官将永无宁日。
    杀人,是会杀习惯的。
    赢祥却不能直接这般劝说,他深知隆正帝的心性有多偏执,认定了的事,若有人直接违逆他,反而更会激起他的孤拐之心。
    随着大秦国内渐安,隆正帝的权势愈重,这种孤拐自我之心,也就越重。
    但却又不能不劝……
    赢祥想了想,看着面色黑红的隆正帝,道:“皇上,杜伦等人辜负皇恩,百死莫赎。可是杏儿……”
    “哼!”
    隆正帝又怒哼一声,道:“她到底想干什么?她以为她手下积聚的那些人,朕不知道吗?
    梅花内卫,好大的名头!
    武则天手下的暗卫,便为梅花内卫。
    她想做武则天吗?”
    赢祥苦笑道:“皇上,杏儿如何会做武则天?不是一家人,不入一家门。她虽然资质甚高,但却也是个极重情义之人,如今哪有心思谋反?
    何况,当初为了不让她入冷宫,贾环甚至不惜血溅光明殿,绝不与太后妥协。
    若是皇上将杏儿也打入黑冰台暗牢里,那小子回来后,又有得闹了。
    最重要的是,神京城内大势刚才平稳。
    杜伦几人不过迂腐书生,处置了也就处置了。
    可杏儿……却是父皇生前最重的孙女。
    宗室及文武百官中,与她交好的不知凡几。
    动静太大了……”
    隆正帝闻言,面色连连变幻,最后,终于呼出了口恶气,沉声道:“十三弟所言有理,此时西域正在恶战,前途未明,厄罗斯不可以等闲视之……
    也罢,朕先让明珠回府闭门思过。
    待讯问清楚杜伦谋反案后,再做处置。
    她若真的有异心,参与其中……
    哼!”
    赢祥闻言,暗自松了口气,笑道:“还是臣亲自去一趟吧,去晚了怕迟了。那朱正杰……”
    隆正帝闻言,干咳了声,他知道许多人都对飞扬跋扈的朱正杰不爽。
    朱正杰不是贾环那种飞扬跋扈,贾环的飞扬跋扈,只有在旁人招惹他的时候,他才会张扬。
    而朱正杰,却如同一条疯狗一般,饱含攻击性,见谁咬谁。
    他最放肆时,敢见赢祥而不跪……
    虽然被隆正帝教训了一通,却依旧没多大收敛。
    此刻隆正帝听出赢祥话中之意,他先看了看左右,见只有远处殿门处才有一小黄门在,连苏培盛都出去办事了,才道:“十三弟,朱正杰不过是朕养的一条恶犬,等咬完该咬的人,这条恶犬也就无用了。到时候,杀了安抚人心便是。
    这是帝王之道,历代君主,无不以此清理朝纲。
    十三弟且再忍忍吧……”
    ……
    “今古山河无定据。
    画角声中,牧马频来去。
    满目荒凉谁可语。
    西风吹老丹枫树。
    从前幽怨应无数。
    铁马金戈,青冢黄昏路。
    一往情深深几许。
    深山夕照深秋雨。”
    听风水榭内,静谧无声。
    众女子痴痴的望着林黛玉笔下那张纸笺,好似那不是一张纸笺,而是一位……多情公子。
    唯有赢杏儿的面色古怪,趁着其余人都出神之际,她悄声问林黛玉道:“这真是他写的?”
    林黛玉断然否定道:“不是。”
    赢杏儿嘴角抽了抽,眼神嗔视着林黛玉。
    林黛玉小眼神比赢杏儿灵动多了,眨了眨后,俏皮一笑。
    那些人虽然没甚恶意,可她也不愿别人笑话贾环粗鄙不文。
    “一往情深深几许。
    深山夕照深秋雨。”
    杜真喃喃自语,念了一遍又一遍。
    脑海中,却已是勾勒出一偏偏浊玉公子,身着白袍,腰悬宝剑,眼若星辰,眸色忧郁。
    龙蟠凤逸,倚立星辰下。
    他允文允武,洒脱不羁。
    他重情重义,且从不倚红偎翠……
    这世上,竟有此等郎君。
    一旁处,林黛玉和赢杏儿见靠在跟前的杜真,面若桃红,眼若秋波,呼吸急促,眼神迷离,两人将将是“过来人”,岂有不明白这丫头动情之理?
    偏两人都受了某三孙子的影响,性子里都带着促狭气,两人你看我一眼,我抛你一眼,暗自偷乐。
    杜真毕竟不是傻子,没有完全沉迷。
    感觉到身旁的动静后,先是俏脸一红,随即正色道:“林兄,这两首词,当真是宁侯所作?”
    林黛玉反问道:“杜兄,你定是饱读诗词的,你可曾在前人的诗集词卷中,看过这二首词?”
    杜真缓缓摇了摇头,看着林黛玉几上的纸笺,真心爱到骨子里去了,叹息道:“这样好的词,自宋以来,又见过几首?若是前人所为,又岂能默默于世……
    真真想不到,宁侯竟然……如此才华。”
    别人虽有疑惑的,但却不好当着林黛玉的面说出。
    刚才林黛玉写下这二首词,本就是为了贾环张目。
    她们又找不出证据,说见过这二首词,所以也只能咬牙认了……
    却不想,她们忍得住,林黛玉自己却咯咯笑起来,道:“诸位兄台切莫当真……”
    “嗯?”
    杜真等人闻言一怔,疑惑道:“莫当真?”
    林黛玉笑道:“我也不知这词到底是不是环儿所作,他自己却从不承认,只说是家里牧场上放牧的鞑子,族里出了个了不得的人才,作了这些好词。”
    “什么?鞑子,怎么可能?”
    一群姑娘惊的纷纷站起身来,满脸不信的齐声问道。
    林黛玉道:“他只是这样说,可我们府上的姊妹们,后来寻了好些婆子去庄子上问,也没问出有过这样一个人……”
    “啊!我知道了!”
    杜真忽然叫了声,将众人注意力吸引去。
    她一脸肯定道:“我听我爹爹说,贾……宁侯最不喜文官,也看不起读书人。所以,他才将这样好的词,托名为骚鞑子所作。”
    “哎呀!杜兄说的定然没错!我也听我爹爹说过,当初,宁侯还在金殿上脱了靴子,丢在兰台寺御史大夫庄宁发的脸上,嘻嘻!”
    一个模样娇笑的“公子”乐不可支的捂嘴笑道。
    另一个亦十分激动道:“这不算什么,你们忘了前会儿那事,就是今科状元李梦飞……”
    “噗嗤!”
    这位还没说完,众人早已笑成一团。
    杜真见林黛玉还在懵懂,便笑着解释道:“金科状元李梦飞皇榜提名后,御街夸功。
    手捧钦点皇圣诏,足跨金鞍朱鬃马,前呼后拥,旗鼓开路,好不得意。
    偏偏路过东来顺时,一根……哈哈……一根油乎乎的鸡腿从天而降,摔在了李状元的脸上。
    而这支鸡腿,便为宁侯所丢……哈哈哈!”
    这些平日里行不带风、笑不露齿的闺阁女子,到了这处,换上男装,是真的放松了起来。
    一个个笑的东倒西歪,钗散鬓乱也不顾。
    想想贾环做的那些大胆刺激的事,就让她们激动的面色潮红……
    男不坏女不爱,这是自古不变的至理。
    哪个人心底没有邪恶因子?
    越是被拘束的很了,越是向往。
    林黛玉也在乐,她还真没听贾环说起过这事。
    唯有赢杏儿,本也在笑。
    可遥遥看到一嬷嬷面色苍白的站在不远处假山后冲她招手,她心里一沉,便先告辞诸人,出了水榭。
    “公主快走,杜伦谋反案发,那条疯狗请了旨意,正带着番子来抓人。凡是杜府的人,全都要捉拿。”
    那嬷嬷是赢杏儿身边最得力的手下之一,平日里不苟言笑,从无今日这般慌张过。
    赢杏儿闻言,面色变了变,却没有像那嬷嬷一般张慌,她沉声道:“中车府的番子还有多远?”
    嬷嬷急道:“消息封锁的太死,他们出了宫,我们的人才得到准信儿。这会儿,怕已经到了前门。公主,快走吧,先从后门躲开这一茬再说。那条疯狗,特意从紫宸书房请来了旨意,他是专门冲公主而来的!”
    赢杏儿闻言,大眼睛明亮的骇人。
    她缓缓的摇摇头,道:“不能走,走了,反而显得心虚,落了下乘……”
    嬷嬷急道:“可是公主,那条疯狗带了那位的旨意啊!”
    忽然,前院里传来的一阵暴起的哭叫声。
    赢杏儿附耳对嬷嬷急速说了几句后,折身回到听风水榭。
    此刻,众人哪里还有之前的快意玩笑,无不面色惨白。
    都中清洗了数月,真真是灭门无数,她们能够出来游走,就证明她们不是寻常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懵懂小姐。
    所以,她们明白前院的哭喊声,代表着什么。
    杜真面色煞白的看着赢杏儿,这是她唯一的希望。
    然而,赢杏儿却只是叹息一声……
    她没有办法救杜家,也不愿骗她。
    赢杏儿走到有些紧张的林黛玉身边,轻声道:“林妹妹,可愿助我一臂之力?”
    ……
    就在都中风云乍起时,西域,齐尔齐斯河畔,两方钢铁洪流,也终于碰撞在了一起。
    “风!”
    “风!”
    “大风!!”
    此为秦军口号,似后世美帝呼叫远程轰炸一般,随着口号响起,当真平地生风。
    黑风骤起!
    五千重甲铁骑,每人都手持一柄重装手弩。
    瞄准的对象,却不是哥萨克马上的骑士,而是敌方的战马。
    若是对上寻常重甲铁骑,这般战法显然不靠谱。
    因为重甲甲具,是连人带马一起装备的。
    整匹战马,除了马腿和马尾,就连马面都被甲具遮掩,唯露出两眼。
    这种情况下,想要射杀战马,需要极高的水准和极大的代价。
    往往得不偿失。
    但目前的情况,却又不同。
    因为对方是用铁链,将战马相连。
    形成铜墙铁壁。
    所以,这五千柄重装强弩,哪怕只有五十只箭奏效。
    那么当先的链子铁甲阵,就会不攻自破。
    也的确是如此。
    当第一匹链甲战马因不幸被射穿马眼,哀鸣倒地时,不可一世的铜墙铁壁,便慢了下来。
    当第十匹链甲战马倒地时,厄罗斯哥萨克的冲锋速度,便陷入了泥沼。
    对于重甲铁骑而言,速度,便意味着生命。
    失去了速度,便象征着死亡。
    大秦御林重甲凭借着速度的优势和绝大的冲力,用长枪轻易刺破了敌人的铁甲,完成了屠杀。
    叶道星,磨剑二十年,初次亮相,确实光彩。
    只是,第一列链甲马,也只有一千五百人。
    即使击败这一前锋,后续,还有足足七千重甲铁骑,在等着叶道星。
    叶道星浑然不惧,铁戟向前,怒声咆哮:“大丈夫建功立业,马踏河山,便在今朝!儿郎们,随我杀!!”
    “风!”
    “大风!”
    大风起兮云飞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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