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是间断且不预测的。对尉迟兰廷而言,折磨也是间断的,因为不知道刀子什么时候会落下,割得他浑身鲜血淋漓。又不敢离得太远,怕错过桑洱记得自己的时候。
不管内心如何千疮百孔,绝望苦闷,在面对桑洱的时候,他也依然自控得很好。即使她一直后退,排斥自己。因为尉迟兰廷知道,若自己不控制好,或许就连站得离她那么近的机会也没有。
当离开了房间,尉迟兰廷是什么表情,是否有彻夜难眠、辗转反侧,这些就没人知道了。
.
桑洱以极快的速度衰亡了下去。短短数日,满头青丝已经全白。
有时她会记得尉迟兰廷。但更多的时候是遗忘。甚至还忘记了该生活的基本技能,比小孩还不如。
因为这段时间她的胃口不太好,尉迟兰廷也改变了饮食,今晚特意煮了鱼肉片粥。当他在厨房端鱼汤时,刚弯下腰,用抹布捧上了锅的两侧,忽然听到屋子里传出碗筷落地的响声。
尉迟兰廷的神经仿佛被某种惧怕的情绪勒了一下,不顾一切地冲了回去,夺门而入,就见到桌子上的碗打翻了,粥洒了出来。勺子仿佛没被拿稳,在地上碎成了两截。
而本来坐在这里乖乖喝粥的人,已经不见了。
尉迟兰廷脸色苍白,第一反应是看向外面的雪地。没有脚印,柴门也是锁着的。他略微松了口气,开始在屋子里找她。这里很小,很快,尉迟兰廷就找到了桑洱。
她躲进了床底,最阴暗逼仄的角落,抱着膝,睁大眼睛看着他。
“……”尉迟兰廷跪在地上,朝她伸出了手,勉力维持着柔和,声音很轻:“桑桑,怎么躲在那里,你出来,让我看看你有没有烫到。”
热粥洒了一地,更多的,洒到了她干净的衣服上,成了半凝固状的污痕。
桑洱双手扯紧了衣服,小声却坚定地说:“脏了。”
尉迟兰廷僵住了。
这个字眼,不知是巧合还是别的,又一次出现,仿佛一根尖锐的冷刺,狠狠地扎进那个曾经口不择言、肆意欺负她的自己的心里。
尉迟兰廷深吸口气,哑声道:“不脏的,你出来,乖,我马上给你洗干净。”
哄了许久,她还是不愿出来。
尉迟兰廷就陪她一起待在这里,待到了半夜,桑洱困了,昏昏欲睡时,感觉到自己被人抱了出来,放到了躺椅上。
一双手沉默地给她更换了衣服,擦了脸和手。
在原文里,原主就是因为忘记怎么吃饭了,打翻粥碗后躲进了床底。只是,原文里哄她出来的人,不是尉迟兰廷,而是普通的仆人。现在没了仆人,尉迟兰廷就得自己上了吧。
在那么低矮狭窄、空气又不流通的地方被迫蹲坐了一晚,桑洱是真的快睡着了。感觉到脸上有温暖的布巾擦过,她迷迷瞪瞪地睁开了眼,看见前方的人,一时没想起来【遗忘】状态还在持续,喃喃道:“……兰廷?”
拿着布巾的人一顿,慢慢地,竟是蹲了下来,伏在了她的膝上,将脸紧贴着她的身体。
明明身形那般高大,看起来,却又矛盾地显得很脆弱。
仿佛一个遭到驱逐的彷徨无助的孩子。
.
在桃乡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到下半年。
在桑洱的头发彻底变白的短短数日后,他们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那天午时,桑洱坐在院子的树下,隔着斑驳的树荫,盖着毯子晒太阳。
忽然,她的余光瞥见柴门外面,有一人走近。
桑洱好奇地转头看去,就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竟然是好久不见的方彦。
而看见了桑洱现在的模样,方彦似乎也有点惊讶,盯着她那头银白的头发。
在尉迟兰廷写信问他“吞下锁魂匙的人身体会变得怎么样”时,方彦已经大概有了预感。此时,见到桑洱的异状,他立刻就联想到了自己查到的那些信息。
但听说和预感是一回事,亲眼看见又是另一回事。眼睁睁看着一个妙龄少女提早衰亡,仿佛是看着一朵美好鲜花的急速衰败,远远比想象中更有冲击力。
“你……”方彦微微一叹,试探性地开口:“你家里有人吗?”
“……”
“你可认得我是谁?”
桑洱没说话,默默后退了一点,那小眼神陌生又警惕,仿佛在打量一个趁她家里没人,过来搭讪的怪叔叔。
方彦:“……”
她似乎不记得自己了,方彦便没有硬闯,牵着马,站在柴扉外,安静地等候。
透过旁边这矮墩墩的围墙,方彦打量着院子角落里放得整齐的簸箕、扫雪的扫帚,修剪有度的植物,还有前方打开着门的屋子里,显然也收拾得井井有条。
在没有和尉迟兰廷取得联系之前,方彦相信他还活着,不过,在他的想象里,尉迟兰廷应该是过得不太舒服的,毕竟事发突然,他没有任何准备就流落在外。结果,来到现场,方彦在各种细枝末节处,感觉到了家一样的温馨与安乐。
一人一马停在柴扉外。不多时,方彦终于听见后方有脚步声靠近,他转头,望见一身布衣的尉迟兰廷。
与数月前相比,如今的尉迟兰廷,已完全是青年的模样。但他身上本有的傲意和锐气,如今,却仿佛都被某种黯沉的阴翳遮了几分。
方彦心下微惊,可还是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可算见到你了。”
.
翌日,尉迟兰廷带着桑洱,与方彦一起离开了桃乡,来到了姑苏与蜀中之间的一座名叫敦桐的小城里暂居。
说实话,桑洱有点意外。她还以为尉迟兰廷会在桃乡等到渡血全部结束。不过,一想到敦桐这座小城,正好就是原文里面,尉迟兰廷自主消失、韬光养晦时躲藏的地方,桑洱也就能理解了。或许,这也是回归主线剧情的一部分吧。
敦桐城的环境比桃乡那种小地方要好得多。他们搬进了一间宽敞亮堂的宅子里,尉迟兰廷还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和理由,将冬梅从姑苏弄了过来,照顾桑洱。
当看见自己的小姐还活得好好的,还会说话了,却变成满头白发的时候,冬梅激动极了,抱着桑洱哭了一场。
除此以外,在新家里,还放了几个尉迟兰廷亲自挑选的下仆,以及他的心腹。桑洱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些心腹,但想也知道,尉迟兰廷怎么可能只有方彦一个帮手。只不过,他从来不在她面前摊开来说而已。
在这些人里,桑洱还看到了一个很久没见到的人。
尉迟兰廷曾经的侍女,绮语。
绮语依然是当初那文静沉稳的模样,已是妇人的打扮,长发绾成了发髻,据说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嫁给了尉迟兰廷的一个心腹手下。
桑洱听系统科普过,原来,这位绮语就是当年照顾尉迟兰廷的哑奴的孙女。怪不得他会留她在身边。后来不见她了,估计是被尉迟兰廷调去做别的事了吧。
而如今,绮语之所以会回来,就是因为嫁给了尉迟兰廷一个手下,又身怀有孕,她的丈夫为了方便照顾她,才会带她一起过来。
见到了桑洱,绮语行了一礼,似乎并不惊讶曾经的“少夫人”没死,还出现在了这里。
桑洱住的是全府最好的房间。尉迟兰廷似乎还下了一道命令。除了冬梅,别的人不能进桑洱住的院子。
这大概就是剧情线的彻底还原了。有了冬梅照顾她,尉迟兰廷应该不会再来了。毕竟,原文里的他就是把冯桑留给外人照顾的,自己忙着修炼的嘛。
看来,过程歪了果然不要紧,快到结局就又给顺回去了。这下她可以躺平到结局了。
夜晚,桑洱躺在冬梅用熏香熏过、又软又舒服的床上,幽幽地想。
……
与此同时。
这座府邸里,另一个安静的房间,响起了一个压抑的声音:“全都还没有消息吗?”
方彦站在屏风后,为难道:“你这次那么突然地离开桃乡,我早说了不是合适之举。突然间还说要找……帮忙。你又不是不知道,魔修皆行踪诡秘,这事儿是急不来,万一……”
“没有万一。”尉迟兰廷坐在了黑暗里,打断了他,眼底浮起了几分冰寒的血丝,喃喃着又重复了一遍:“没有万一。”
没人知道,他这些天都经历了什么。曾寄望于离开桃乡后,可以寻找医者和修仙大能,却苦寻一圈,却没人能对付得了锁魂匙。
不管夜里如何压抑、痛苦,白天时,也依然要露出温柔的面目对着桑洱,期盼她能有片刻记得自己。
试过不顾一切地抱住她,似乎想借由这样的动作,去填补心底的空缺和恐惧。
结果,只更加惹她害怕和抗拒。
就是这样,在她记得他时,他必须继续强撑起精神来,将汹涌的情绪小心地藏在温柔的皮囊下,小心翼翼地回应她,扮演她喜欢的、正常的兰廷。
当她忘记他时,他就必须后退,一退再退。
难道余下的日子,就只能这样站在远处,看着她一点点地衰弱、死去吗?
不可以。
这个人,给了他不可替代的美好感情,是他此生遇到过最好的礼物。他不可以失去她。就连想象一下都做不到。
绝不能让这个人死去。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挽救她。
方彦沉声道:“恕我直言,你如今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第四次渡血上,依你的身体恢复情况来看,这很可能就是最后一次渡血了。虽然很遗憾,但冯桑既然已吐出乌血,就已是药石无用的将死之人……”
某个字眼,却仿佛触到了尉迟兰廷的敏感的神经线,他的声音不可自控地陡然转厉,狠狠瞪向方彦:“不准说那个字!”
方彦惊得微微一退。尉迟兰廷从来都留着三分情绪不外露,方彦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么焦躁失态的模样,仿佛是白天隐忍太过,夜里才如此反常。
“嘻嘻,真狼狈呀真狼狈……”
就在这时,一道银铃般的女子笑声在黑夜里响起,调皮又诡异,透过书房的窗户,传入二人耳中,
二人俱是警觉,停下了交谈。在月下,一个妙曼的身影跳到了窗台上。可刚停定,窗台就有长鞭抽来。那道人影脸色一变,及时闪开了:“你!”
尉迟兰廷手中的长鞭银光流动,尚未灌入灵力,轻轻一击,其破坏力已非过去可同日而语。他冷冷道:“不要弄虚作怪,报上名来。”
“这么粗鲁做什么?明知故问。不是你们要找我的主人交易吗?”来者一只手抓住了窗棱的上方,那指甲涂得猩红,手腕与脚踝系着铃铛都在铃铃作响,掀开了黑色披风,露出了一张娇媚的脸,正是宓银:“我这不就来了?”
她的打扮,以及说的话,无疑说明了她是一个魔修。
尉迟兰廷的眼中乍然露出了喜色。
“姑奶奶我喜欢长得好看的人,所以,可以轻饶你一回。”宓银指着尉迟兰廷,冷哼道:“你让我打回去,我就愿意继续和你谈。”
“你能怎么帮我?”
宓银笑嘻嘻地说:“我的主人可以帮你……关于你心爱的人身体里的锁魂匙。怎么样,要不要让我打回去?”
方彦脸色微变,尉迟兰廷已毫不犹豫地说:“好。”
宓银似乎根本就没把方彦放在眼里,看向他,颐气指使道:“你出去,这是我主人和他之间的交易,你不能听。”
……
翌日,桑洱睡醒过来,漱口时,从冬梅口中得知,尉迟兰廷出门了。离开时,天还没全亮,还来看过桑洱。只是当时桑洱没醒,他也就没有叫醒她,只托冬梅转达了他的话,说大概一个月后才会回来。
这段日子,和原文写的甩手掌柜不同,尉迟兰廷几乎一直粘在桑洱的周围。
等尉迟兰廷一走,桑洱还真觉得有点不习惯。不过,正好也可以趁这个机会做自己要做的事。
这天,桑洱戴上带纱的帷帽,带着冬梅和两个留下来保护她的心腹出了府,去了一趟城里的裁缝铺。
让其他人在外面守好,桑洱带着冬梅进去了。
冬梅原本以为她家少夫人——不,现在应该称为小姐了,是来定做衣裳的,还有点儿疑惑为什么不请裁缝回府邸去量身。但很快,她就发现,桑洱要做的衣服不是普通人穿的。
不管内心如何千疮百孔,绝望苦闷,在面对桑洱的时候,他也依然自控得很好。即使她一直后退,排斥自己。因为尉迟兰廷知道,若自己不控制好,或许就连站得离她那么近的机会也没有。
当离开了房间,尉迟兰廷是什么表情,是否有彻夜难眠、辗转反侧,这些就没人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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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洱以极快的速度衰亡了下去。短短数日,满头青丝已经全白。
有时她会记得尉迟兰廷。但更多的时候是遗忘。甚至还忘记了该生活的基本技能,比小孩还不如。
因为这段时间她的胃口不太好,尉迟兰廷也改变了饮食,今晚特意煮了鱼肉片粥。当他在厨房端鱼汤时,刚弯下腰,用抹布捧上了锅的两侧,忽然听到屋子里传出碗筷落地的响声。
尉迟兰廷的神经仿佛被某种惧怕的情绪勒了一下,不顾一切地冲了回去,夺门而入,就见到桌子上的碗打翻了,粥洒了出来。勺子仿佛没被拿稳,在地上碎成了两截。
而本来坐在这里乖乖喝粥的人,已经不见了。
尉迟兰廷脸色苍白,第一反应是看向外面的雪地。没有脚印,柴门也是锁着的。他略微松了口气,开始在屋子里找她。这里很小,很快,尉迟兰廷就找到了桑洱。
她躲进了床底,最阴暗逼仄的角落,抱着膝,睁大眼睛看着他。
“……”尉迟兰廷跪在地上,朝她伸出了手,勉力维持着柔和,声音很轻:“桑桑,怎么躲在那里,你出来,让我看看你有没有烫到。”
热粥洒了一地,更多的,洒到了她干净的衣服上,成了半凝固状的污痕。
桑洱双手扯紧了衣服,小声却坚定地说:“脏了。”
尉迟兰廷僵住了。
这个字眼,不知是巧合还是别的,又一次出现,仿佛一根尖锐的冷刺,狠狠地扎进那个曾经口不择言、肆意欺负她的自己的心里。
尉迟兰廷深吸口气,哑声道:“不脏的,你出来,乖,我马上给你洗干净。”
哄了许久,她还是不愿出来。
尉迟兰廷就陪她一起待在这里,待到了半夜,桑洱困了,昏昏欲睡时,感觉到自己被人抱了出来,放到了躺椅上。
一双手沉默地给她更换了衣服,擦了脸和手。
在原文里,原主就是因为忘记怎么吃饭了,打翻粥碗后躲进了床底。只是,原文里哄她出来的人,不是尉迟兰廷,而是普通的仆人。现在没了仆人,尉迟兰廷就得自己上了吧。
在那么低矮狭窄、空气又不流通的地方被迫蹲坐了一晚,桑洱是真的快睡着了。感觉到脸上有温暖的布巾擦过,她迷迷瞪瞪地睁开了眼,看见前方的人,一时没想起来【遗忘】状态还在持续,喃喃道:“……兰廷?”
拿着布巾的人一顿,慢慢地,竟是蹲了下来,伏在了她的膝上,将脸紧贴着她的身体。
明明身形那般高大,看起来,却又矛盾地显得很脆弱。
仿佛一个遭到驱逐的彷徨无助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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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桃乡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到下半年。
在桑洱的头发彻底变白的短短数日后,他们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那天午时,桑洱坐在院子的树下,隔着斑驳的树荫,盖着毯子晒太阳。
忽然,她的余光瞥见柴门外面,有一人走近。
桑洱好奇地转头看去,就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竟然是好久不见的方彦。
而看见了桑洱现在的模样,方彦似乎也有点惊讶,盯着她那头银白的头发。
在尉迟兰廷写信问他“吞下锁魂匙的人身体会变得怎么样”时,方彦已经大概有了预感。此时,见到桑洱的异状,他立刻就联想到了自己查到的那些信息。
但听说和预感是一回事,亲眼看见又是另一回事。眼睁睁看着一个妙龄少女提早衰亡,仿佛是看着一朵美好鲜花的急速衰败,远远比想象中更有冲击力。
“你……”方彦微微一叹,试探性地开口:“你家里有人吗?”
“……”
“你可认得我是谁?”
桑洱没说话,默默后退了一点,那小眼神陌生又警惕,仿佛在打量一个趁她家里没人,过来搭讪的怪叔叔。
方彦:“……”
她似乎不记得自己了,方彦便没有硬闯,牵着马,站在柴扉外,安静地等候。
透过旁边这矮墩墩的围墙,方彦打量着院子角落里放得整齐的簸箕、扫雪的扫帚,修剪有度的植物,还有前方打开着门的屋子里,显然也收拾得井井有条。
在没有和尉迟兰廷取得联系之前,方彦相信他还活着,不过,在他的想象里,尉迟兰廷应该是过得不太舒服的,毕竟事发突然,他没有任何准备就流落在外。结果,来到现场,方彦在各种细枝末节处,感觉到了家一样的温馨与安乐。
一人一马停在柴扉外。不多时,方彦终于听见后方有脚步声靠近,他转头,望见一身布衣的尉迟兰廷。
与数月前相比,如今的尉迟兰廷,已完全是青年的模样。但他身上本有的傲意和锐气,如今,却仿佛都被某种黯沉的阴翳遮了几分。
方彦心下微惊,可还是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可算见到你了。”
.
翌日,尉迟兰廷带着桑洱,与方彦一起离开了桃乡,来到了姑苏与蜀中之间的一座名叫敦桐的小城里暂居。
说实话,桑洱有点意外。她还以为尉迟兰廷会在桃乡等到渡血全部结束。不过,一想到敦桐这座小城,正好就是原文里面,尉迟兰廷自主消失、韬光养晦时躲藏的地方,桑洱也就能理解了。或许,这也是回归主线剧情的一部分吧。
敦桐城的环境比桃乡那种小地方要好得多。他们搬进了一间宽敞亮堂的宅子里,尉迟兰廷还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和理由,将冬梅从姑苏弄了过来,照顾桑洱。
当看见自己的小姐还活得好好的,还会说话了,却变成满头白发的时候,冬梅激动极了,抱着桑洱哭了一场。
除此以外,在新家里,还放了几个尉迟兰廷亲自挑选的下仆,以及他的心腹。桑洱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些心腹,但想也知道,尉迟兰廷怎么可能只有方彦一个帮手。只不过,他从来不在她面前摊开来说而已。
在这些人里,桑洱还看到了一个很久没见到的人。
尉迟兰廷曾经的侍女,绮语。
绮语依然是当初那文静沉稳的模样,已是妇人的打扮,长发绾成了发髻,据说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嫁给了尉迟兰廷的一个心腹手下。
桑洱听系统科普过,原来,这位绮语就是当年照顾尉迟兰廷的哑奴的孙女。怪不得他会留她在身边。后来不见她了,估计是被尉迟兰廷调去做别的事了吧。
而如今,绮语之所以会回来,就是因为嫁给了尉迟兰廷一个手下,又身怀有孕,她的丈夫为了方便照顾她,才会带她一起过来。
见到了桑洱,绮语行了一礼,似乎并不惊讶曾经的“少夫人”没死,还出现在了这里。
桑洱住的是全府最好的房间。尉迟兰廷似乎还下了一道命令。除了冬梅,别的人不能进桑洱住的院子。
这大概就是剧情线的彻底还原了。有了冬梅照顾她,尉迟兰廷应该不会再来了。毕竟,原文里的他就是把冯桑留给外人照顾的,自己忙着修炼的嘛。
看来,过程歪了果然不要紧,快到结局就又给顺回去了。这下她可以躺平到结局了。
夜晚,桑洱躺在冬梅用熏香熏过、又软又舒服的床上,幽幽地想。
……
与此同时。
这座府邸里,另一个安静的房间,响起了一个压抑的声音:“全都还没有消息吗?”
方彦站在屏风后,为难道:“你这次那么突然地离开桃乡,我早说了不是合适之举。突然间还说要找……帮忙。你又不是不知道,魔修皆行踪诡秘,这事儿是急不来,万一……”
“没有万一。”尉迟兰廷坐在了黑暗里,打断了他,眼底浮起了几分冰寒的血丝,喃喃着又重复了一遍:“没有万一。”
没人知道,他这些天都经历了什么。曾寄望于离开桃乡后,可以寻找医者和修仙大能,却苦寻一圈,却没人能对付得了锁魂匙。
不管夜里如何压抑、痛苦,白天时,也依然要露出温柔的面目对着桑洱,期盼她能有片刻记得自己。
试过不顾一切地抱住她,似乎想借由这样的动作,去填补心底的空缺和恐惧。
结果,只更加惹她害怕和抗拒。
就是这样,在她记得他时,他必须继续强撑起精神来,将汹涌的情绪小心地藏在温柔的皮囊下,小心翼翼地回应她,扮演她喜欢的、正常的兰廷。
当她忘记他时,他就必须后退,一退再退。
难道余下的日子,就只能这样站在远处,看着她一点点地衰弱、死去吗?
不可以。
这个人,给了他不可替代的美好感情,是他此生遇到过最好的礼物。他不可以失去她。就连想象一下都做不到。
绝不能让这个人死去。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挽救她。
方彦沉声道:“恕我直言,你如今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第四次渡血上,依你的身体恢复情况来看,这很可能就是最后一次渡血了。虽然很遗憾,但冯桑既然已吐出乌血,就已是药石无用的将死之人……”
某个字眼,却仿佛触到了尉迟兰廷的敏感的神经线,他的声音不可自控地陡然转厉,狠狠瞪向方彦:“不准说那个字!”
方彦惊得微微一退。尉迟兰廷从来都留着三分情绪不外露,方彦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么焦躁失态的模样,仿佛是白天隐忍太过,夜里才如此反常。
“嘻嘻,真狼狈呀真狼狈……”
就在这时,一道银铃般的女子笑声在黑夜里响起,调皮又诡异,透过书房的窗户,传入二人耳中,
二人俱是警觉,停下了交谈。在月下,一个妙曼的身影跳到了窗台上。可刚停定,窗台就有长鞭抽来。那道人影脸色一变,及时闪开了:“你!”
尉迟兰廷手中的长鞭银光流动,尚未灌入灵力,轻轻一击,其破坏力已非过去可同日而语。他冷冷道:“不要弄虚作怪,报上名来。”
“这么粗鲁做什么?明知故问。不是你们要找我的主人交易吗?”来者一只手抓住了窗棱的上方,那指甲涂得猩红,手腕与脚踝系着铃铛都在铃铃作响,掀开了黑色披风,露出了一张娇媚的脸,正是宓银:“我这不就来了?”
她的打扮,以及说的话,无疑说明了她是一个魔修。
尉迟兰廷的眼中乍然露出了喜色。
“姑奶奶我喜欢长得好看的人,所以,可以轻饶你一回。”宓银指着尉迟兰廷,冷哼道:“你让我打回去,我就愿意继续和你谈。”
“你能怎么帮我?”
宓银笑嘻嘻地说:“我的主人可以帮你……关于你心爱的人身体里的锁魂匙。怎么样,要不要让我打回去?”
方彦脸色微变,尉迟兰廷已毫不犹豫地说:“好。”
宓银似乎根本就没把方彦放在眼里,看向他,颐气指使道:“你出去,这是我主人和他之间的交易,你不能听。”
……
翌日,桑洱睡醒过来,漱口时,从冬梅口中得知,尉迟兰廷出门了。离开时,天还没全亮,还来看过桑洱。只是当时桑洱没醒,他也就没有叫醒她,只托冬梅转达了他的话,说大概一个月后才会回来。
这段日子,和原文写的甩手掌柜不同,尉迟兰廷几乎一直粘在桑洱的周围。
等尉迟兰廷一走,桑洱还真觉得有点不习惯。不过,正好也可以趁这个机会做自己要做的事。
这天,桑洱戴上带纱的帷帽,带着冬梅和两个留下来保护她的心腹出了府,去了一趟城里的裁缝铺。
让其他人在外面守好,桑洱带着冬梅进去了。
冬梅原本以为她家少夫人——不,现在应该称为小姐了,是来定做衣裳的,还有点儿疑惑为什么不请裁缝回府邸去量身。但很快,她就发现,桑洱要做的衣服不是普通人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