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又被称为“雾都”,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常年均是在“雨”和“雾”的天气里过日子,这种阴霾不仅仅是表面上的,甚至可以浸透到人的骨子里去。而它又是享誉世界的购物天堂,可以说在伦敦的街道上,没有买不到的商品。
    唐人街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建筑和装饰既有英伦范儿又有中国风,这里大部分居住的是华裔,就连几岁的小孩子也能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比如小元宝的英语就十分正统,比起大人,一点不差。
    走在唐人街上,能听见英语和中文交错的主流语言,看见有些商铺里挂着标志性的中国结和其他一些具有代表意义的装饰挂件,这种时候,会有种亲切感,心里难免会想到那一面神圣的红旗飘飘,一股思乡之情油然而生。
    来伦敦五年了,文菁嘴上不说,可是她脑子里没有一刻停止过对故土的思念。虽然那里有太多伤痛的记忆,给过她痛苦和折磨,但毕竟是她土生土长的地方,浸透到骨子里的乡情是难以磨灭的,无论你身在何地。
    乾廷直到现在都没有让文菁知道他是掌管唐人街的老大。现如今的他们不像以前那种满身都是青龙白虎,凶悍又粗鲁的形象了,像乾廷这样的老大,看起来就是一个翩翩公子哥儿,既有绅士的优雅风度,又有一种让姑娘们难以自拔的邪魅气息,哪里会想到他是唐人街的风云人物呢。
    在乾帮,所有人都不能在文菁母子面前露出武器,不能提任何关于血腥暴力的事件。因此,文菁只认为乾廷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经营着几处矿场,出产钻石……
    小元宝就不同了,乾廷觉得小元宝的接受能力比文菁要强,而且那小家伙胆大包天,根本就不怕他这个当老大的干爹。所以小元宝清楚乾廷的底细,文菁反而还蒙在鼓里。关于这一点,乾廷和小元宝达成共识:女人,笨一点也是好事。
    原本乾廷有的是地方给文菁住,但她不愿意麻烦他,自己在外租了一间房,距离乾帮不远,步行一段路程就到了。
    房东太太是一位华裔,说着一口港腔普通话,待人还算和善。有一个女儿才刚满十八岁,每一次看见乾廷送都会害羞地偷笑,痴痴地望着他。
    房东太太的女儿今天好像是刻意打扮了一下,粉红的脸蛋洋溢着青春的风采,手里拿着一盒东西站在楼下,东张西望,翘首以盼,似乎是等了许久……
    小元宝一手牵着妈咪,一手牵着干爹,欢欢喜喜地回来了,小家伙比大人还精,一看见楼下的人影就立刻想到了什么。
    小元宝笑着跑过去,抱住那少女的腿:“咯咯咯咯……林姐姐,你在等我们吗?”
    林姐姐脸一红,娇羞地瞄了一眼乾廷,蹲下身子在小元宝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爱怜地抱抱他。乾廷对此视而不见,径自朝楼上走,仿佛人家是空气一样,身后那少女的芳心不禁碎了一地。却还是咬咬牙,鼓起勇气叫住了他。
    “请等一下!”林姐姐的声音有点不稳,明显地颤抖。
    依照乾廷的脾气,他是不会停下脚步的,但是文菁拉住了他的衣袖,尴尬地朝那姓林的少女笑笑:“小林,有事吗?”文菁心里暗叹,乾廷真是太不近人情了,明明听见在叫他却不肯给人家一个面子。
    林姐姐走上前几步,神情慌乱而兴奋,从包包里拿出一个精美的盒子迅速塞进乾廷的手里,那双含情的眼眸分明写着少女的心事。
    是巧克力,代表的什么含义,昭然若揭了。
    这种情况,文菁只是怔忡了几秒就反应过来,很想要好心提醒这少女,可是,为时已晚……
    只见乾廷面无表情地将那盒巧克力塞回林姐姐怀里,冷冷地说了一句:“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别浪费时间了。”
    “。。。。。。”
    林姐姐顿时被乾廷的话给冻僵了,面色惨白……第一次向心仪的男人表达爱慕之情,居然就被这么残忍地直接地拒绝了。
    林姐姐哭着跑开,实在是太打击人了!
    文菁和小元宝同时用一种极度鄙视的目光瞅着乾廷,只差没在他身上扒几个洞出来了。
    “你们这是什么眼神?她喜欢我,我不喜欢她,难道不该直接说明吗?我这是为她好。”乾廷这话其实已经不止说过一次了,文菁母子也不止一次见过他拒绝女孩子的表白。
    “乾廷,拜托你不要每次拒绝人的时候都那么……那么残忍好不好,小林才十八岁,你就不能婉转一点吗?非得把人家弄哭了才甘心,真是……真是的,也不知道人家看上你什么,无情的家伙!”都是身为女性同胞,文菁替小林感到惋惜。
    乾廷面不改色,懒懒地抬抬眼皮,慢条斯理地说:“难道要负责哄一个我不喜欢的女人开心吗?无聊。”
    “。。。。。。”
    文菁和小元宝深感无语,一边上楼一边唉声叹气:“每次都说对方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也不知道你到底喜欢哪一种……”
    “这种傲慢的男人,哼哼……”
    乾廷将文菁和小元宝小声的嘀咕都听在耳里,他自己也不由得一怔……喜欢哪种类型?这个问题,他好像从来没有仔细研究过,也就是说,连他自己都不清楚。反正从懂事到现在,就没有一个女人能让他怦然心动,没有一个女人让他失控过。嗯,或许是这样的。
    回到家里,文菁去厨房做饭了,乾廷陪小元宝在客厅里玩,一大一小对战了一局游戏之后,小元宝就在沙发上睡着了。
    乾廷没有吵醒小元宝,抱起来,小身子像新鲜的胚芽一样,软软的,白白嫩嫩的,乾廷的目光触及到这天真无邪的睡颜,禁不住变得柔软起来,这个小家伙是上天赐下的小精灵,总是会勾起他内心深处一种名叫亲情的东西,令他想要去疼着,宠着,就算没有血缘关系,只要有文菁和小元宝在,他就会感觉暖暖的,很窝心。
    乾廷将小元宝抱回卧室,去厨房看看文菁做好饭没有,在这里,乾廷就当是自己家,轻车熟路,每个角落都了如指掌,这里的家具陈设,都是他在为文菁母子换上全新的。
    这些年,乾廷和文菁的关系一直都是处在一个水平线上。像亲人,像朋友,在陌生人眼里他们是情侣。可有时候乾廷依然给文菁一种摸不透的感觉,他或者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他做事从来不需要理由,他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活着,他可以没心没肺地拒绝每一个爱慕他的女人,他可以将小元宝宠上天。他所做的事情都是凭着三个字:我喜欢。
    厨房里那个纤细的身影在忙碌,浑然未觉身后有一道灼热的目光落追随着。
    乾廷嘴里叼着一支烟,慵懒地靠在厨房的门上,静静望着文菁,恍惚间想起小时候外婆给他讲的“田螺姑娘”的故事,文菁温柔善良,勤快又老实,说实话,这样的女人,比起他接触过的那些只知道好吃懒做的女人要强得多,每一次与她相处,他的心就会从浮躁变得安稳,为什么会这样呢?他不明白。
    只是这些年来,乾廷脑子里还是会时常浮现出那一次见到翁岳天,他在提到某个人时,说他有了方向感,他那种幸福的表情,至今难以忘却,仿佛是海市蜃楼折射出的梦幻美景,乾廷想要抓住,想要找到何为“幸福”……
    是不是就像现在这样,有个贤惠的女人在厨房准备晚餐,可爱的儿子在小憩,等着妈咪叫他吃饭。宁静安详的家庭生活,不担心暴风雨的来临,不担心回到住处会冷冷清清,因为,你知道,始终会有那么一个人在……那是迷雾中的导航,是暗黑里的明灯,是每每想起就会无比温暖的港湾。
    从她侧面看去,身体的曲线越发突显出来,乾廷不由得看痴了。
    文菁专注于手里的活儿,倏然身后贴上来一个温热的身体,带着浓烈的男子气息,她腰上多出一双男人的手。乾廷埋首在她耳后的发间,吞吐着湿润的热气,一时间,空气的温度蓦地升腾起来。
    “乾廷你做什么……快放开我……”文菁又羞又愤,乾廷的失常让她紧张慌乱,他从来不会对她毛手毛脚的,今天难道是……荷尔蒙过剩了?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这么多年你都是单身,难道就没有想过男人吗?”他这么直白,让文菁一下子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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