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很自由的城。
    杨牧在进入这座城外部范围的时候,就有所感觉,它竟然没有城墙。
    末日里没有城墙的城真的不多见。
    虽然城墙对于很多变异种来说没用,但可以抵挡普通丧尸,这对于末日中人来说是挺重要的。
    没有城墙的人口聚集地真不多,可这座城就是没有。
    它有点像是那种科幻电影里看的星际之城,似乎什么种类的人都有。
    比如一些龙人,一些猿猴人,一些古代人,一些异种人。
    当然人类还是居多。
    蛮荒城也是西京重镇,人口足足有七百万左右,因为没有城墙的缘故,这个数字是流动的,人们散布在这座超级大峡谷和两边的山坡上,整体城市宽度差不多有二十公里,而长度九十公里。
    杨牧一行人向里面走时,看到的就是四处散乱建造的房屋,各式各样,有的高大结实,大多却都是破旧窄小,如同窝棚。
    外圈并没车道之类的东西,各式房屋之间穿插的空隙就是路,而这些路真的非常窄。
    并不是说所有的建筑都堆叠在一起,在那些大的空地上,还有各种摊位。
    蛮荒城也是一座自由交易之城,是西京最大的交易市场,在这里号称没有买不到,只有买不起。
    杨牧看到如此发达的货品交易,立刻开始猜测,这边真正的主人会不会就是末日商人工会呢?
    大概也就走了五百米,商品开始有所变化,从没什么价值的垃圾,转为食物。
    真是琳琅满目,什么食物都有。
    杨牧甚至看到了棉花糖,棒棒糖,还有一个个红红的火腿肠。
    当然,除了这些复古的,还有很多心潮的,时尚的,黑暗的!
    “大腿肉大腿肉,一大块就只要五碎片,要买的快来啊!”
    杨牧皱眉看向那嘶吼的小哥,然后就觉得头皮发麻。
    小哥身边摆着好几只美腿。
    她们的主人本来可以拿着它们去做腿模。
    只可惜现在只剩下腿,上身不不知在哪里。
    “我有点害怕。”
    李宝珠忽然过来拉住杨牧的手。
    杨牧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
    女人里确实只有李宝珠这货胆子最小。
    而她一旦妖娆起来那就是我见犹怜的模样,所有其他女人全都向她抛冷眼,赫拉和雅典娜竟也是这样。
    李宝珠感受到了危机,慢慢的把手从杨牧手里拿出来,想着还是算了吧,她又不是杨牧重要的人,何必添麻烦?
    杨牧微笑,拉着她没松手,也不顾一边温思佳瞪眼睛。
    也不能一直让她占上风啊。
    温思佳可是说了,李宝珠算自己人,那当然偶尔可以拉拉手,这又不算大事,刚好拿她来气气思佳。
    没去管那边卖肉的,继续走,过了外围卖食物的区域,接下来就五花八门了,卖什么的都有。
    基本都可以用原石交易,有的也能以物换物。
    “哇,这裙子真漂亮,是旗袍裙吗?”
    李宝珠被杨牧拉着手,心情不错。
    她一直无法找到自己的定位。
    如果只是她和杨牧两个人。
    那做纯洁的男女朋友也就罢了,反正她又不会吃亏,杨牧总归会来疼惜她几下。
    可现在周围全是人,她的这个名分就啥也不是了。
    所以李宝珠看似没表现,其实心中天天都会胡思乱想。
    而这些所有的想法都落在杨牧的脑海里。
    因此杨牧知道她的失落与无奈,今天才会如此主动,与她牵手。
    李宝珠果然高兴,奔奔跳跳的,甚至看上了一套裙子。
    杨牧看过去,应该是旗袍,手法很讲究,一看裁剪师傅就有多年造诣,估计在末日前时代就是一位做旗袍的大师。
    杨牧低头看向摊位的主人,那是一个很苍老的老太太,长得小,还有点罗锅。
    “老太,这旗袍是你做的?”
    “不是,是我儿媳。”
    “哦,看你这模样,你儿媳年龄也不小了吧?”
    “很小很小,她才二十五岁。”
    杨牧微微点头,目光在旗袍上大量。
    “这样看不出效果,我去试验下好嘛?”
    李宝珠提出了自己的愿望。
    “嗯,好。”
    杨牧微笑点头,这边有试衣间,用破布围绕起来的一个三角形,李宝珠快速跑到里面,把衣服换了出来。
    原本的超级美女一下又升了一个层次,更美许多,让杨牧看的忍不住都开始摸鼻子,感觉身体内有点血流涌动。
    “我好不好看?”
    李宝珠奔奔跳跳到了杨牧身边。
    这身旗袍是白底蓝扣红线的,非常修身,短款,刚能包住屁股,绝对超级无敌好看,尤其是和李宝珠搭配后,完全突出了她的美。
    在加上她到杨牧面前蹦跳。
    那样青春,
    那样动人,
    那样明媚,
    那样风韵,
    反正杨牧一时之间找不到什么词来形容,就是美!好美好美!
    文思佳相茹看的全都妒忌。
    这一次不是吃醋,是妒忌。
    她们从来不会妄自菲薄,但却又终究不得不承认,李宝珠这种女人对于男人来说,根本就不算女人。
    正常的女人用来爱,用来生孩子,用来组建家庭,用来负责任。
    如同李宝珠这种级别,那就是妖姬,妖精。
    看到后根本没有其他念头,就是想要按在地上好好撕摩一番,这是每一个心里正常男人都应有的心态,要不然就是不正常!
    当然东方巧荷也有这样的容貌,可都是差不多的美颜,比的就是衣妆,比的就是这一时的躁动雀跃,比的就是那欢笑与眉目传情。
    此刻在杨牧面前蹦跳的女人,就是这场最美的一个了,夺取所有人的光辉,甚至是东方巧荷。
    所以人们只是妒忌,只能是妒忌。
    【夸我杨牧,快夸我!】
    女为悦己者荣,李宝珠对杨牧已经有了情感,这时当然想要被夸奖。
    “你太美了,美的让我窒息。”
    杨牧没吝啬,顶住所有压力,夸奖出口。
    李宝珠笑容如花,真真的高兴。
    其他人则全都撇嘴。
    不过就连温思佳也没说什么,总会有这样的时刻出现,她早有准备,也知道自己必须适应这些,要不然就会打破平衡。
    她不能指望杨牧全身心的扑在她身上,这就是最现实的问题。
    杨牧看到李宝珠笑得更甜美,觉得一切还都是值得的,哪怕得罪了温思佳。
    他转头看向一边的老太,开口问道:
    “这旗袍多少钱,我买了。”
    “少年好眼光,旗袍不还价,五颗十一级石。”
    李宝珠还在那高兴的跳,这一下好险歪着脚,急忙双手挣扎紧紧拉住杨牧才站稳。
    思佳相茹等女对李宝珠的妒忌之心一下被惊讶取代,全都侧头看向那老太。
    什么鬼?
    一件旗袍要五颗十一级石?
    穷疯了吧?
    你怎么不去抢?
    赫拉雅典娜终于集中了注意力,看向李宝珠身上穿着的旗袍,然后忍不住走上前用手去碰触,皱眉思索。
    杨牧则在计算着自己拥有的原石,五颗十一级石倒是能拿出来,可这也是他现有的最多财富,不包括十二级。
    李宝珠这么喜欢,无论多少价格都要给她拿下来,这是要送给她的第一件礼物。
    可也太贵了吧。
    “老太太,你这是金子做的?不对,金子做的也不至于这么贵。”
    “少年啊,这件旗袍,是我儿媳所做,我那可怜的儿媳已经死了三千年,她临死的时候告诉我,这件衣服可以卖一颗十二级石,老太我作为一个穿越者,孤家寡人这么久,生活实在清苦,这才将它拿出来卖,本来我是卖十二级石的,可没人买,我已经将价格一降再降,现在只是五颗十一级,我知道这好像还很贵,可我觉得它应该值这个价钱,因为在三千年前,我那儿媳妇就给我说过原石这种东西,后来我被冻在巨冰里,跨越三千年来到现在这世界,你们貌似也才知道巨冰种族以及神魂生物的存在。因此我猜测,我的儿媳一定是一位神魂,她既然说这东西值这个价钱,那就一定值。”
    杨牧皱眉看向赫拉雅典娜。
    两个人都一脸懵逼。
    赫拉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杨牧无语道:
    “看出什么来了就说。”
    “这衣服上面感受不到太多的神魂能量,也似乎并没有幻想之力,所以我不能确认,它到底是不是一件神魂生物制作的物品,也就不知道它的价值。”
    温思佳开口道:
    “三千年前在东方,那就是西周,西周时候可没有这样华美的服饰。不过老太说她儿媳是神魂,弄不好神魂的审美观比较超前,已经知道搞出这种类似于旗袍的短衣,材质确实也很特别,非布非纱,非麻非丝,但却光滑剔透,亮堂明媚。”
    温思佳的话给了赫拉一些提示,她细细观察这件衣服,发现了一些问题。
    “杨牧,这应该是一件原石战衣,你看它的内部其实有很多银白色金属线,我不知这是银色还是铝丝,或者是其他金属,反正它至少一半材料应该是金属,这些蓝色的扣子和红色丝线也是。在那个时代,神魂确实掌握了这种技术,将各种金属炼化成丝,然后将之与线一起制作成布,用以制衣,将原石镶嵌其中,也就成为了可以任意变化的战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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