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澄心里暗骂一声,察觉到原来沈彻就是狗德行,只爱啃骨头,你抛给他一只骨头,他追逐得可欢畅了,反而喂他肉的话,他还一副他是你大爷的感觉。
    无怪乎这么多年来,方旋方大家能一直留在他心里,大概是没能啃到过这块香喷喷的骨头的缘故。
    出关之后山路崎岖,坐马车就是受罪,纪澄转而骑马,可她身为“男人”,总不能戴着帷帽,站在马车外面看着那刺眼的白花花的阳光,纪澄的脸已经感觉有些晒痛了。
    沈彻提了个包袱到纪澄跟前,打开来里头全是瓶瓶罐罐。
    “这些是什么?”纪澄好奇地探过头去。
    沈彻打开一个棕色的罐子,里头是微褐的药膏,闻着味道怪怪的,但绝对称不上好闻。
    “给你敷脸的。如果不涂这个,不出一天你的脸就得晒脱皮,晒久了将来皮肤就容易老,还可能起斑。”沈彻道。
    任何女人都受不了这个,纪澄接过沈彻递过来的罐子,笑道:“你还挺细心的嘛。”
    “那得看是对谁。”沈彻伸手用手指从罐子里挖了一团药膏敷到纪澄脸上,“凡是露在外面的肌肤都要擦。”
    纪澄一面抹着那怪味道药膏,一面又问:“那其他几罐是什么?”
    “洗脸的,和洗完脸给你润肤的,用了这种药膏,晚上一定要用专门的药膏洗净。”沈彻道。
    纪澄道:“你怎么这么熟悉这些?”沈彻虽然作为大男人,但身上的皮肤摸起来极为滑顺,以至于纪澄有些怀疑,沈彻该不会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就用这些瓶瓶罐罐抹脸吧?莫名地让人有些恶寒。
    沈彻道:“有打算开这桩生意,你们女人的钱最好赚。胭脂香粉别看是小东西,利润可是巨大,你是知道的。所以,给你用用,试试效果。”
    敢情那她当试药的来着?纪澄讽笑道:“真没想到,堂堂世子爷倒是比我还钻钱眼里呢。”
    世子爷这就是题外话了,沈彻一成亲,国公爷沈卓就上了折子请封世子,在礼部那边折腾一圈后,前不久旨意就下来了,连带着纪澄的封诰也都一起送到了沈家。
    也就沈家面子大,一个来月的功夫这一圈关节就走了下来,换做别人,一年也未必能拿到旨意。
    沈彻对纪澄的话不以为意,低头在她耳边道:“这桩生意我打算交给夫人来做,所以你务必要试一试这些东西。”
    纪澄一听见生意二字,立即就脚软了,酸话也不说了。沈彻太懂得她的软肋了,她闲来无事都快生霉了。
    耳垂被沈彻含着,纪澄觉得有些软痒,这个人最近说话老喜欢贴得近近的,经常“动口”。纪澄很嫌弃地撇开头,坚决不喂沈彻肉骨头。
    纪澄撇过头的时候,收获了一大堆很是惊异的眼神,她才意识到自己现在是女扮男装,和沈彻这般亲密,是有点儿惊骇到别人了。
    在大秦,龙阳之癖虽不是什么稀罕事,但都是藏在阴暗处的,哪有她和沈彻这般,明晃晃的光天化日之下窃窃私语的。
    纪澄一把推开沈彻,“你注意点儿。”
    沈彻很是听话地没再继续痴缠。
    纪澄用了那浅褐的药膏,整个露在外头的皮肤都成了浅褐色,周身都萦绕着一股怪味儿,越发像个男人了,还是个不怎么注意个人卫生的男人。
    便是沈彻跟她说话时,忍不住要含她耳垂,都总会在最后关头后撤,然后嫌弃地摸摸鼻子。
    纪澄气道:“就你这药膏的味道,有几个姑娘会买的?我看这桩生意还是别做了。”
    沈彻无可无不可地耸耸肩。
    翻过大山,进入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时,身体里一半的血都快被蚊子吸走了,唯二独善其身的人就只有纪澄和沈彻了。
    沈彻没用什么药膏,也不知是怎么避开蚊虫的,纪澄那绝对是得益于臭臭膏的功效。而反观身怀武艺的南桂和莲子儿,每天早晨起来脸上都顶着好多个红包,这下纪澄可没敢再嫌弃沈彻的特制配方,少不得对沈彻的感激又增加了一点点。
    纪澄一行走到大草原上第一个人烟稠密的扎尕镇时,正好是七夕当日。只是北域之人可不过中原人的节日,所以七夕既没有乞巧,也没有放河灯,怜爱线什么的更是闻所未闻。
    扎尕镇上的旅舍都是帐篷,但好歹还算有热水供应,纪澄总是洗了个干干净净的澡,又重新抹了那臭臭膏,防蚊虫,也算是遮掩一下她过于雪白的肌肤。
    沈彻一到扎尕镇就失踪了,晚饭后才回到帐篷里,“走,我带你去放河灯。”
    扎尕镇外有一条小河,小到可以纵马跃过,但放河灯还是可以的。扎尕镇的中原人不多,但为数不多的中原妇人,依然坚持着七夕的传统,总要到水边放灯,所以纪澄和沈彻两个大男人手里拿着河灯就显得十分突兀了。
    “你也放河灯?”纪澄颇为“不屑”地看着沈彻这个大男人。
    沈彻理所当然地回道:“七夕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既然织女们可以放河灯祈愿,为什么牛郎不能?”
    “喂,对面的牛郎!”河对岸传来清脆而响亮的女声,带着异域的风味儿,舌头好像团在了嘴里,汉话听起来黏黏糊糊的。
    纪澄和沈彻同时转头看过去。
    星空下,河对岸立着一匹毫无杂色的白马,白马上一个穿着红色袍子,头顶编了无数个辫子,辫子上绑着彩色绳结的姑娘手执着马鞭,正一眨不眨地看着沈彻。
    好漂亮的姑娘!那眼睛比草原星空的星星还要璀璨迷人。
    深目、高鼻,浑身都是野味儿,还有着草原人难得的雪白肌肤。这样得天独厚的美貌,她一点儿也不藏私,就那么大喇喇地裸着半个雪白的肩膀。
    深陷的锁骨沟几乎能装下眼前的小河。
    这种美就像草原的烈酒,光是闻着,就已经叫人迷醉了。同纪澄那种温润含蓄的中原空濛山雨的美截然不同,却更具有冲击性。
    至少纪澄旁边的沈彻仿佛看呆了似的。
    那姑娘“咯咯”地笑了起来,笑得花枝招展,然后纵马一跃,那白马轻轻松松就跨过了小河,来到了纪澄他们面前。
    扎依那依旧没有下马,只直勾勾地看着沈彻,沈彻俯身将手里的河灯往河里一放,拨了拨水流,让那河灯远离岸边。
    扎依那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倒不像是生气。
    纪澄算是看懂了,眼前这对狗男女显然就是在斗法、**,看谁先主动而已。
    “听说你们中原人有男人喜欢男人的习俗。”扎依那转头看向纪澄,颇为嫌弃她的小鸡身段儿。其实纪澄并不小鸡,可是站在颀长的沈彻身边,就被衬托得弱了。
    扎依那跳下马来,在纪澄身上扫了一圈,“真不知道男人的屁股有什么可喜欢的。”
    如此直白的语言,直接让纪澄红了脸,亏得脸上有药膏遮掩。
    而扎依那则侧了侧身体,完美地显示出了她的大长腿和丰满挺翘的臀。
    纪澄摸了摸鼻子,不得不承认,扎依那的身段比她丰满多了,胸前那鼓鼓的两坨,和可以一次生两个儿子的圆臀,的确比她辣眼多了。
    纪澄的余光已经扫到,沈彻的眼神在扎依那胸前可是流连了很多眼的。
    根据纪澄的经验,沈彻的确是对姑娘家身上肉多的地方比较喜欢。
    “我可不喜欢男人。”沈彻直起身后看着扎依那笑道。
    黑夜里,现出沈彻的牙齿特别白。纪澄觉得扎依那一定是看上沈彻牙口好了。
    “有没有兴趣跟我比一圈?”扎依那扬起马鞭指了指沈彻身后不远处正在啃草的马,扬起下巴道:“如果你赢了,彩头任你挑。”
    “求之不得。”沈彻道。
    纪澄“色、眯、眯”地看着扎依那的胸脯道:“我也想比一圈。”
    扎依指了指河对岸等着她的丫头道:“你可以跟我的丫头比,小心摔断脖子哦。”
    又是一串咯咯的笑声,纪澄觉得跟母鸡下蛋似的。
    彼时,沈彻和扎依那并肩齐驱的身影已经如闪电般没入了黑暗里,纪澄则走进了河里,捞起了沈彻放的那盏河灯。
    灯心里有纸条,虽然被水晕湿了,但还分辨得清字迹,就简简单单四个字,“阿澄平安”。
    纪澄心里说不出的感受,她以为凭沈彻的口灿莲花,怎么着这纸条应该更煽情一点儿,却没想到如此平实,平实得不像沈彻的话。
    纪澄望沈彻消失的地方看了看,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沈彻肯定能算到她会把灯捞起来看的,否则这上头的人名指不定就会换成方旋平安了。
    纪澄把纸条重新放回到灯里,既然是祝福她平安的,她也就不好意思踩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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